第三十四章,他乡故人
锦绣城
大梁的文化,政治,军事,经济中心,大梁都城,在这个世界拥有几百万人口的巨城,也是这片人族贫迹之地的少数繁华大城之一。
好不容易来一趟,何宇怎么着也得见识一翻这个世界的城市样貌与生活。
换了身便装,南山王送的衣服就没便宜货,穿上身看着就人模狗样的。
带着一个能打的亲卫,顺便把老张也捞了出来,,三人便进入了锦绣城。
瞧着老张与亲卫那看什么新鲜的模样,何宇暗骂一句士包子,恨铁不成钢道:“干爹,能出息点不?把你儿子的脸都丢光了。”说完还示意性的扯扯光鲜的衣袍。
老张很想一耳括子煽过去,想想现在的何花狗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能叫一声干爹,已经是看在过去的情份,也就忍了下来。
但嘴上不饶输道:“别说老子,就你穿王袍不像太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确实,这个世界很多东西地球上没有,何宇也东摸摸西问问,若非他衣着华丽,一看就非富即贵,那些个商铺伙计或许就要赶人了。
何宇捏着钱袋脑羞成怒:“有钱才是王道,干爹不服?”
“服”老张十分识时务的投降,嘿嘿笑道:“刚才路过一处花楼,里面的姑娘实在俊巧,看得老子心痒难耐……”
何宇很不悦打断道:“我说干爹,别有钱就去填那无底洞,应该把钱攒起来取个干娘才是正事。”
老张眉毛胡子齐抖,恨声道:“老子什么时候有过钱?有钱还不是你们这些当官的给贪了,我说花狗,做人要厚道,不说拿点钱给老子取个婆娘就算了,借点钱让我爽一次总可以吧?”
何宇顿时头大如斗,哪有问干儿子要钱去嫖的?还他妈理直气壮。
再说,老子什么时候成贪官了?压根就没见过上面给过钱。
虽然自己现在不缺钱,但那是凭本事坑……赚来的,要花很多脑力,死很多的脑细胞才赚来的好不好?
只能武断道:“想去嫖是不可能的,顶多给你置办些衣衫,买点土特产,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干爹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花钱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老张翻白眼道:“花狗,你在无尽山有个婆娘,晚上倒有用的,就不想想你爹吗?晚上一个人冷冷清清很难熬啊。”
何宇一脚踹过去,警告道:“就算你是我干爹,什么事该不该提没逼数吗?我们尚处于危险之中不清楚吗?”
老张知道说漏了嘴,急忙讪笑道:“这不没外人吗?”见何宇眼神凌厉,忙保证道:“没有下次。”
何宇叹气道:“干爹,如果你还想以后儿子委予重任的话,管好你的嘴和裤裆,如有再犯,顶多给你找个媳妇,平淡地过完晚年。”
“我说花狗,也就口误一次,别这么上岗上线好不?”老张急了,上了这条贼船就不想下去了,何宇画的那张饼太大了,大得老张热血沸腾。
“你记住就行,别以后吃了亏,误了事,可别怪当儿子的六亲不认。”
见也教训得差不多,再说下去就是自己啰嗦了,笑道:“行了,儿子答应你,最多两年给你找个漂亮的干娘,现在去吃饭,咱现在不差那点钱,整顿好的。”
一顿饭能吃多少?就算山珍海味,三个人花个十来两顶了天去,这十来两可是一笔不菲的巨款。
选来选去,最后还是进了路边一个苍蝇馆子,按何宇的说,真是狗肉上不了席面。
不说老张与亲卫,何宇上辈子一直是个穷屌丝,也没进个高档酒楼与会所,最好的无非是亲朋在某某酒店办酒,多少算见过点世面。
但要进好酒楼,捂捂不大的钱袋,还是不要装大尾巴狼打肿脸充胖子了。
不就吃顿饭?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同样一个西红柿炒蛋,苍蝇馆卖十文钱,大酒楼敢卖一百两,吃的就是气势与亨受,土包子不懂有钱人的世界。
虽说是小馆子,并不是那种脏乱差的,只是相对“锦绣城”太多的高档酒楼饭店来说的,在中下层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抱着花十两的态度,让老张与亲卫可劲的往好吃的点菜,反正何宇来了这个世界几个月,除在南山王那里吃了些好点的,也没吃过几顿好吃的。
这个世界的饮食文化并不发达,除了蒸就是煮,比较起地球上厨艺的五花八门,相差那是十万八千里。
但吃了几个月跟猪食差不多的军粮,此时无疑是面对珍馐美味,有些肉类是何宇从未见过的种类,只简单的料理,吃起来就回味无穷。
这让人想起一句经典名言,顶尖的食材,往往……算了,这句广告老子都听吐了。
三人也顾不上什么形象,如饿死鬼投胎,甩开腮帮子一顿猛造,惊得四周食客尝尝碗里的东西,有这么好吃?不一样寡淡无味?他妈的这三人不会是刚从牢里放出来吧?
三人正你争我夺,满嘴流油,毫不相让之时,隔桌一个有些猥琐的中年走了过来。
向三人拱了拱手,对何宇道:“听公子口音是’冥阳’人?”
何宇在这个世界的老家的确在“冥阳”,他到是打听清楚了的,见别人来搭茬,马上抹了一下嘴笑道:“先生莫非也是?”
“哎呀”中年马上高兴道:“咱冥阳穷乡僻壤的,居然能在都城遇着老家人,公子是冥阳哪里的?我都出来十余年了,家乡可有变化?啊……,在下姓卢,叫卢占,公子贵姓?”
中年偶遇家乡人,有些兴奋得语无伦次,这个可以理解。
这个时代,交通不便,大部分人一辈子没出过村子,最远不过到附近市集。
不像在地球,满世界乱窜,遇到老乡热情,还得多个心眼,也许憋着坏整你呢!当然,这个说法有点偏,不能以偏概全。
能在千里之外遇到老乡,那是一种说不出的亲切,何宇招呼卢占坐下才道:“小子叫何花狗,父母也没啥见识,取个贱名好养,我家在莲花山莲花村,卢先生可曾听过?”说完撇了两眼老张与亲卫。
老张与亲卫可不管何宇见什么老乡,少个人与他们争食,自然高兴,把何宇面前的肉食往他们身前刨,面前桌上骨头堆得老高,脚不也丢了不少。
卢占也不介意,自顾高兴道:“离得近着呢,我也曾到过到莲花村的,不过……恕卢某冒昧,没听说莲花村有啥大富之家啊。”
“莲花村一个山沟小村,能有什么富裕人家”何宇道:“每年还有不少人饿死的。”
卢占点头,对家乡四里的情况是很了解的,望着何宇华贵的衣衫道:“那公子有什么奇遇?发了横财?”
何宇抖抖衣袍道:“这不是被抓壮丁服了兵役吗,军队奉王命进京,前些日大伙在途中整了点外水,我也就摸了套衣衫,寻思着以后取媳妇用,今日特意向上官请了个假,也到这锦绣城见见世面,回到老家也有吹牛的本钱是不是?”
卢占皱眉不置可否,何宇说得入情入理,但自己这小老乡应该没说实话,乡下来的人会如此能说会道?见着生人说话都磕巴,但何宇一副见多了世面的样子。
但或许也跟自己一样,天生就是嘴巴利索,最适合于外面讨生活。
何宇说完自己又反问道:“卢先生来都城多久了?什么时候回去?”
“说起来,我也是被抓壮丁当兵出来的,在老家时认识一些草药,后来运气好,当了个医疗兵,随着一位受了伤的老将到了都城,几经周折,也就在都城定居下来,反正老家已无甚亲人,没什么挂念,这许多年也未回去,回去又能干什么?”
看样子也算是个会钻营的,何宇含笑认同,在这个世界要想出人头地,实在太难,能在都城定居下来,也算成功人士了。
看向旁桌一妇人带着个孩子正朝这边瞭望,望着妇人的样貌,靠,何宇差点吐了,胖如猪不说,长得还不如歪瓜裂枣,这要多大的心脏才能下得了口。
急忙收回目光,勉得引起心里阴影,看来这哥们为了留在都城也瞒拼的。
“嫂夫人?”
卢占干笑一下道:“虽然长相不出众,但性格很温柔。”不愿在老乡面前提及自己的委屈求全,转移话题道:“刚才小兄弟说奉命随军入城,不知小兄弟是哪位将军下属?”
“讨伐军”何宇也想听听都城之人对讨伐军的看法。
“嗯”卢占略为惊咦道:“就是最近叫嚣着与大将军叫板的讨伐军?”
靠,什么叫与大将军叫板?这话听着怎么这么渗人?
“啥时候讨伐军与大将军叫板了,先生可别听人谣传。”
“什么叫谣传?”卢占道:“昨日你们是不是与大将军的飞虎军比试了?”
这卢占消息还挺灵通嘛,想來与他受恩惠的老将军还有来往,紧抱大腿的事不会轻易放手的,知道些内幕也不算难事。
何宇点头道:“的确有这回事,也就一般正常演练而已,谈不上与大将军作对。”
卢占摇了摇头,盯了眼何宇道:“兄弟在军中何职?能让上官放假入城,想来深得上官器重吧?”
“还好”何宇笑道:“只是运气好捡了几分功劳,现在也就是个副千户。”
果然,户占心想,这是个会巴结的小家伙,年纪轻轻就升到副千户。
左右看了看,见老张与亲卫并未注意他们的谈话,才低声道:“兄弟,有门路的话赶紧溜吧。”
嗯,何宇眼睛放光,来了,没想到吃顿饭还有意外收获。
故作迷茫问:“小子不明白先生的意思?”
卢占沉吟片刻然后道:“同为乡人,我也想帮你一把,但这里不是说话之处,况且,你我同出一地,來到都城,一定要到寒舍认个门,不如去我那里好好聊聊如何?”
这还能说不同意?何宇急忙道:“那就打扰了,如这次小子能……”
卢占急忙打断了他,转身回到自己妻儿前低声说明了情况,妇人人领着孩子先行出了小馆子。
卢占这才回来邀何宇同行。
何宇踢了老张与亲卫一脚,太他妈丢人了,添盘子就算了,啃过的骨头还重新拿回来添过,还怪牙口不好,嚼不动。
十分不情愿的,摸着滚圆的肚子跟着何宇出了饭馆,还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骨头上还有好些筋没啃完呢?
没出息的玩意,何宇边拿根鸡腿边啃边骂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