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跑一边补充了一瓶耐力药剂,开拓营奥茨莱梅特制作的残次品,不过胜在价格便宜,大匣是抱着做好事的心态买的,并享受了团购价。这开拓营刚刚成立,玩家哪有闲钱买药剂啊!大匣这么做主要是给人家点希望,不过喝完状态多了个“中毒”,忍不住怒从心中起,通骂“奸商”的无情无义,连前房东都不放过。
吓得大匣不敢再继续跑,也是估摸着那个半身人一时半会追不上,所以停下来检查一下,这个“中毒”应该是轻微的,因为大约五分钟才掉了1点血,估计问题不大,算是劣质药剂的附赠状态……,便宜货嘛!可以理解。借这个机会检索一下半身人的相关资料,这还是托了利普帕尼留学魔法王国的福,不然哪会有这么详细的资料。自己的本钱不多,就攒了这么几个自由点数,加到什么上作用也不大,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得靠知识改变命运。
“亲和光暗元素混乱侧、阴影斗篷、阴影穿梭。”一边学习,一边感谢着魔法的伟大,智慧术值得点赞,给利普帕尼的金币没白花。心中已经初步有了一个对付蒙奇格拉斯的方案,现在就是需要勤加练习,以确保能万无一失。
半身人一直没追上来,大匣也顾虑到耐力方面的因素,毕竟遇到突发状况耐力是应变的基础,所以总是跑跑停停,留有余力。他的谨慎再一次起了作用,天才蒙蒙亮,蜂拥而至的地精就打碎了他能平安抵达的幻想。看来那个蒙奇格拉斯应该已经将消息传回去了,对方的阻击也很有针对性,弄了一堆野地精来群殴大匣。
说起来大匣还没有认真的了解过地精的相关知识,不过因为这绿皮小个子种族实在是太出名,仅靠在游戏日常中听到的碎片消息,也有了一个大致的概念。这个种族有点像现实中的蝗虫或者蟑螂之类的生物,在西方魔幻世界中频繁出现,最大的特点就是适应能力强,比如在火山周边衍生出了能够发射次火球术的火焰地精;在丘陵就衍生出擅长挖洞的洞穴地精;北方极地的寒冰地精……。种类具体有多少还没统计出来,估计等统计出来了,地精们又该进化出新的“版本”了吧!
一般人类区分地精大致将它们分为三大类,第一个就是龙国的加盟地精,被称之为宝藏地精,呐瓦艾斯克城就是这些宝藏地精建设的城市及大本营,宝藏地精并不是身体能分泌宝藏,而是他们不仅聪明还能够学习吸取其他智慧种族的知识,与其他的智慧种族相处的也不错,特别擅长做生意,其合法地位已经被智慧种族广泛认可。最重要的是,他们不仅会赚钱,还舍得花钱,特别痴迷于各种魔法实验,据说都是炼金术的狂热拥护者。
第二个,也就是野地精,这一类地精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它们四处流窜,出现在丛林里,也可能是沙漠中、沼泽边,群居生活,喜欢攻击任何在他们看来可以战胜的生物。智力低下,无法交流,还什么都吃,野地精是所有智慧种族的敌人,包括宝藏地精,因为它们也吃同类,还只擅长破坏。
第三个,就是变异地精,这一类地精就是一个概括性的归纳了,只因地精的“进化版本”太多,所以就编了个“筐”都装在了一起。特点就是这一类的地精不似野地精那么好对付,它们往往有一些特殊的能力,比如释放魔法,又或者能指挥魔兽。这样的地精一般的佣兵和商队护卫都很难应付,而且这些变异体基本和野地精一样,攻击性很强。不过它们的能力往往是因为环境而产生的,所以这些变异地精都有领地概念,不会离开自己的领地范围,这点和野地精不同。
智慧种族最厌恶的自然就是野地精,这些破坏者像蝗虫一样四处流窜,所过之处基本会寸草不生,当它们将一片区域彻底摧毁后就会转移到下一个地方,继续摧毁。
见眼前这些野地精有的拿着残破的短剑,甚至还有拿着棍棒和石块的,吱哇乱叫着一窝蜂的冲上来,要说这股气势还真不错。大匣依旧是老办法,既然是双拳难敌四手,那就凭借自己的高敏先跑,遛狗一样引着这些地精之间也拉开距离,然后先砍倒了两个。没想到,才砍倒两个,“啊!”这些地精尖叫着四散跑了,反把大匣晾在路上。
就这?大匣也一脸懵逼,这是什么路数?胆子这么小?既然地精欺软怕硬,那战斗的画风立马就扭转过来,从之前的猥琐流转变成英勇冲锋。大匣成为战斗法师后又开始关注单手武器方面的训练,每天刷双手锤的时间减少,增加了海盗剑技的训练。这会正好拿来追杀这些地精,杀的这些地精乱叫着逃命。很快盲目自大的大匣就被这些地精包围了,险些阴沟翻船,野地精虽然怕死,但是生性残忍狡诈,并不拿同类的命当回事,会尝试从目标的四周偷袭。幸亏大匣这人谨慎,见情况不妙,猛地启动神速,凭借着快剑杀出一条血路,然后就看见了这次“增员任务”的通关boss。
头顶“45级”的一只食人魔站在道路中央,高度至少六步,体重估计超过一吨,圆圆的一个大胖子,而且还身穿重甲,黑色的甲胄看起来很厚重,特别是腿部铠甲,还有很多狰狞的铁尖,即使是简单的冲撞,估计也能要人性命,整体更像是一尊巨大的杀戮机器。狭路相逢勇者胜,大匣猛地将速度加到了极致,避开对方的铁棍横扫,一剑划过敌人的铠甲,擦出一股火花,看来铠甲是真的。然后冲了过去,人没停,这通关奖励也不要了,等下次有准备再分胜负吧!不理会食人魔愤怒的咆哮,飞一般的跑了。大匣也觉得自己这样逃跑确实有点丢面,可军情紧急,容不得他和boss大战三百回合,再说还有一堆小怪,赢起来还得费一番力气,大事要紧,个人荣辱就放一边吧!
逃命的同时扭头看了一下敌人的动作,只见食人魔随手抓起了一只地精塞进了嘴里,一口咬掉一半,就好像人在吃多汁的猕猴桃,地精绿色的鲜血和破碎器官四处飞溅。不禁感叹:“这游戏公司背景挺硬啊!这样的画面都能过审,佩服。”上次看美女穿衣服时还真忽略了,这回看到食人魔生嚼地精,大匣突然意识到这游戏公司牛啊!连马赛克都不打,得花多少钱打通关节啊?有钱人真会玩,难怪人家能发财呢!
累得一身大汗,终于在第二天的上午赶到了临崖堡,守军还不错,放了个吊篮把大匣提了上去,守军主帅叫戴维.克里斯,一位金发黑瞳的彪形大汉,这形象气质演金毛狮王估计都不用化妆了,神形兼备。
“你说的佣兵来淘金我听说了,不过我这里就收到一批银山佣兵团送过来的补给,佣兵他们更愿意走星湖堡那条路。”戴维说的是实话,毕竟那边水源更充足,穿越森林也更容易。“最近并没有‘豺狗’的侵袭,很平静,星湖堡应该也没有受到攻击,我没有收到预警。”
戴维的说辞只是他自己的立场,依照规矩,大匣还是在戴维的陪同下在临崖堡转了一圈,以确认了城堡的防御没有问题。据这个戴维自己介绍,克里斯家族也是谢盖尔行省的一个望族,主要住在靠近厄尔古呐河沿岸的波克维兹市。家族里出过不少高手,甚至有大骑士加入过王者之剑骑士团,可谓是根红苗正,政治过硬,断不会因为御敌松懈使家族蒙羞。再一聊战备,这位还是名沙场宿将,也在海德拉山也待过,甚至曾经带兵打到了马蒂米夏河流域。马蒂米夏河就是开拓营边上的那条河,这名字据说是当时统帅未婚妻的名字,发现这条河时就给它按上了这个名字。
“没事就好,那麻烦您继续坚守城堡,让战士们打起精神,我估计三天之内松林港的援兵就能赶到,到时候局面将会缓解。”大匣很尊敬在此坚守的将士们,深山老林,蚊虫众多,不注意被咬上一口,没准就能连命丢了,都是卫国戍边的勇士。“那我先去星湖堡,这里就托付给您了。”
“战旗不倒,英灵不灭。”大匣连口水都没喝上,双方互行了军礼,又坐着吊篮离开了临崖堡。
“统领,我们要不要增加巡逻的班次?”手下询问着戴维。
“不必,一切照旧,告诉战士们,要做到外松内紧,休息时也不能卸甲,武器不离身。我今天就搬到大门上住,告诉其他人,有什么军情到城门上找我。”
“遵命,属下也搬到瞭望塔上去。”
大匣一路狂奔,又到了星湖堡,这里就不一样了,大量的营地几乎连道路都占据,乱哄哄的都是佣兵嘈杂的喝骂声,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恶臭。看情况也没打仗,也不知道这些佣兵滞留在这里做什么。
“小子,你干什么的?”一位睡眼惺忪的佣兵正站在大树边方便,看见大匣,连裤子都还没来得及提上,就出言呵斥。
也不怪这些人眼瞎,大匣现在的穿着是战斗法师的装备,这身行头在军队中并不常见,所以醒目度不高。而一身皮甲在佣兵中只是常规配置,所以反倒不如原来穿的轻甲能体现身份。
对付这些懒散的佣兵讲道理是没用的,大匣对付二赖子也有些办法,毕竟是服务业出身,三教九流都遇到过。运用法师之手直接给了对方一个大耳帖子,“元素创造世界,无知的凡人,是谁给了你勇气质问一位法师?”一巴掌就将对方打醒,佣兵很配合的跪到地上,老老实实回答大匣的问题。
“佣兵团战”、“魔山佣兵团”、在了解到这些佣兵聚集在星湖堡的原因后,大匣陷入了沉思。原来和他之前的猜想不一样,这里的情况让人不禁想起了帕克那句警告,“真以为华兰没有英雄吗?”
“没想到华兰真有英雄,还是个大号的。”大匣喃喃自语道,情况有点复杂啊!
魔山,这是一只拥有神奇命运轨迹的食人魔,它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被挑战者杀死。按照食人魔的规矩,部落里包括它母亲在内的雌性食人魔都变成了新首领,也就是挑战者的配偶。而部落里前任首领留下的未成年小食人魔则被驱赶出部落,到大荒原上流浪,直到有一天它们活下来并成长为新一代挑战者,也许会成为部落首领,也许会被部落首领杀死。
在荒野中流浪的魔山又悲剧般被一个豺狼人部落捕获,万幸的是食人魔的肉并不好吃,据说土腥味很大,所以豺狼人部落最终将他卖给一位碰巧路过的地精术士,换取一些腌制过的肉干。地精术士同时也是一位商人,本意是将魔山训练成为一名角斗士,可以进行专业的比赛,据说在龙国这样的比赛还挺受欢迎,但可惜它天赋不足,在同类中属于身子骨较弱的那一部分。
那就没办法了,只能被术士废物利用,成为一份活体实验材料。食人魔之所以叫做这个名字并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吃人,毕竟吃人的异族很多,这和食人魔的天赋有关——快速回复。食人魔虽然不具备断肢再生这样的逆天技能,但是不严重的伤能够做到快速恢复已经是很牛的天赋,特别是食人魔还能够依靠囤积脂肪的方式增加自身防御。
这个技能在激活后身体需要进行能量补充,在消耗自身囤积脂肪的同时必需迅速吃很多东西,如果不及时补充,恢复就会被打断。在技能激活的同时,食人魔还会伴生巨大的饥饿感,这种不适感能够干扰食人魔本就不大的脑仁,所以它们往往会发狂了一般什么都吃。当然,肉能补充的能量绝对比树皮多,所以……,人类就是见到食人魔疯狂杀戮并吞噬活人的场景,这才有了食人魔的称呼。
华兰术士们主要借助食人魔这样的天赋,进行一些活体实验,这样可以降低死亡率,毕竟实验体死了尸体还需要处理,再买新的实验活体的又要浪费很多时间,养太多其他种族的实验体还得安排专人管理,非常麻烦。这也是食人魔和其他种族之间关系恶劣的原因之一,因为其他种族会在食人魔未成年或者落单时袭击它,并卖给术士。在广袤的大荒原上,历来遵照的是丛林法则,肉弱强食,适者生存。
据魔山自己说,他也不知道自己经历了多少次药剂实验,只是有一次的“失败药剂”激活了他的感知天赋,使它成为了一名食人魔萨满,这才有了思考的能力。这方面大匣也不是很懂,只知道术士即使在激活血脉之后也不是立刻就能变聪明,启初它们只是能够依靠本能释放一两个魔法,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似乎是受到了元素的影响,大脑会逐渐进化增长智力,但是想变聪明还需要学习知识。
萨满也是施法职业,它们在游戏世界中又被称作灵语者,主要能力就是它们能够通过心灵沟通元素,并在战斗中借用元素的力量。魔山在成为萨满之后智力逐渐增加,但是狡诈的它依旧装作痴痴傻傻,在一次实验中抓住机会成功偷袭地精术士,并制服了对方。
更绝的在后边,它在夺走了术士的一切财富之后,按理说应该一口把术士吃了,毕竟这才是食人魔应该干的事情嘛!可是这位有才,它一边通过技术手段囚禁了术士,一边又拜术士为师,学习知识。这里要划重点,它没有学习魔法,因为术士的魔法能力来自血脉,萨满的魔法能力来自元素馈赠,两者不是一个体系。它选择了学习知识,甚至学会了好几种语言,最终,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组织了一个使节团来骑士王国向亚瑟国王效忠。并将这个术士,也就它是老师,这个曾指挥华兰异族进攻海德拉山,欠下无数人类血债的刽子手,作为见面礼送给了骑士王。
听到这里,大匣也不得不为这个魔山叫好,有胆有识有魄力,趁着人类瑞杜拉姆新败,国内内战刚起之时,果断的向骑士王国示好,时机恰到好处。最终王室一方面为了鼓舞士气,毕竟是异族来投,当时王室正处于内外交困的时候,有件长脸的好事太难得了;另一方边也怕被两面夹击(注:另一面是野猪人),便授予了魔山道伊斯山伯爵的爵位,并将整个道伊斯山脉册封给了它。它之前没有正式的名字,魔山这个名字还是国王多佩罗斯赐予的,食人魔嘛!干脆以魔为姓,封地是道伊斯山脉,就以山为名,它又不是人类,为了方便区分种族,姓氏就放在了名字前边,魔山,又好听又有气势。(我构思这个名字的时候还不知道有位大力士叫这个名字,想改又舍不得,各位看官就当是撞“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