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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大家一起开个会

展昭花了两天时间,基本适应了这里的节奏,熟悉了这里的生活。他和包拯一样,都很有素质,对我和陈小三很恭敬。

毕竟,人家都是官场上混过的。礼多人不怪,多个朋友多条路,这些都是常识,为他们所熟知。

孙二娘则一辈子走的都是野路子,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打家劫舍,号称替天行道。我冰箱里一盒火腿肠基本快被她吃完了。当然,经过我的谆谆教诲,他终于学会了把火腿肠的皮吐出来,而不是当成肉皮吃掉。她也不再吐槽,这肉皮太硬,不好嚼了。

这两天,除了网上打广告,我还把水浒传相关章节读了一些。于是,我对孙二娘的恶感减少了很多。那句话说得好,当你深入了解一个人之后,你会发现,世界上没有一个绝对的恶人,也没有一个绝对的善人。虽说她卖人肉包子,但总的来说,也算一个重情重义的好汉子,不,女汉子。她和张青两口子,对武松,可谓仁至义尽,极为周到。所以,如果孙二娘是你的敌人,那她会弄死你。如果她是你的朋友,她就不会弄死你,还会帮你弄死别人。所以,与她为敌,寸步难行,与她为友,一路坦荡。

于是,我一咬牙,一跺脚,狠下心来,又出去买了一箱子同一品牌的火腿肠。我俘获不了你的心,那就俘获你的胃。

晚上,我邀请了陈小三、包拯、孙二娘、展昭几个人,去饭店吃饭,打算宣布这件大事。这次我狠下心来,选了家豪华餐厅,名叫“啃的鸡”。曾经我很瞧不起这家店,以为它是山寨店。后来,有品位的都市白领们告诉我,肯德基是快餐,大众吃的,真正的小清新都要吃啃的鸡。啃的鸡里面的菜品中西合璧,别具风情。比如,鱼香汉堡,素炒披萨,打卤意大利面,薯条粘酱,猪肉粉条炖芝士,等等等等。

饭店离住处不远,所以,我们走着过去。

在路上,陈小三、包拯和展昭有说有笑,陈小三已经做好了他们的工作,把我的计划告诉了他们,并得到了大力的支持。包拯和展昭实在是通情达理。我则在和孙二娘闲聊着,在做她的思想工作。

我尽量采用迂回战术,争取慢慢击垮她的心理防线。

“二娘,你在梁山的时候,是不是说过,要替天行道?”我问她道。

“对,那是自然。”孙二娘的回答依然豪放。

“那你们,是咋个替天行道法?”我问。

“就是和狗娘养的朝廷对着干。”孙二娘说地豪气干云。

我则一头冷汗,赶紧忙着开导她。

“其实吧,是这样,你们替天行道,以及和朝廷作对,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百姓过上好日子。是不?要帮助他们。对不?不要本末倒置吗?助人者,人常助之,帮助别人是世界上最快乐的职业,一个帮助别人的人,必然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我搜肠刮肚,把十几年了读过的心灵鸡汤基本都用上了。可是孙二娘明显不喜欢鸡汤,其实,她还是更喜欢火腿。可我说的话,却挺让她困惑。

她沉思了一会儿。我觉得有谱,可她却问道:“啥叫低级趣味?”

我头大了,这可怎么解释好?解释这个词,就等于解释小半部历史了。

最后,我想,还是举例说明吧。于是我指了指陈小三,说:“看见没,他就是低级趣味。”

孙二娘点了点头,若有所悟。

终于到了饭店。“啃的鸡”的店面还是很有排场的,大匾高悬“啃的鸡”,据说是本市著名书法家的作品。里面富丽堂皇,进门先是假山流水,假花和盆景,而后一转,方才是迎宾台,服务台。

我提是提前预定过的六人坐,所以带着哥儿几个,在服务员的引导下走了过去。

落座后,包拯最为感慨:“你们这儿就是不一样。屋里的灯笼也太亮了吧。不对,这肯定不是大灯笼。那是啥?”

陈小三早已习惯了包拯的一套路数,于是回答道:“这叫照明电狗子。”

包拯继续仰头看着五颜六色的花灯,还是啧啧赞叹。

然后开始不再仰头,而是开始看桌子上的东西。孙二娘明显是有过酒店管理经验的人,她看的是酒店的方方面面,时而皱眉,时而首肯。

展昭在包拯的旁边,目光还是随着包拯的目光移动。我心里也很是快慰,心想,今天,终于带他们吃了顿好的。

孙二娘在我家,整天就吃火腿肠。包拯这些天,跟着陈小三,则一直在吃方便面。康师傅、今麦郎、统一、福满多,一路吃下来。吃到最后,包拯终于不纠结于为什么盒子上画着大肉块,但打开盒子却没有这类问题了。

因为有一次,我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对包拯说:“卢仝你知道么?”

包拯挠了挠头,然后回答道:“知道,知道。卢仝,初唐四杰卢照邻的孙子,博览经史,精于诗文。也算是名家了。”

我很满意他的答案,接着说:“那他写过一个《七碗茶歌》你听过吗?”

包拯脱口而出:“听过。我饱览群书,这怎么能没听过。”

我就放心了,说:“你给我背一下。”

包拯就开始背了起来,声调抑扬顿挫:“一碗喉吻润,二碗破孤闷。

三碗搜枯肠,惟有文字五千卷。

四碗发轻汗,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

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

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

我说:“嗯,好了好了可以了。背到现在,你可以想一下了,不就喝完几碗茶嘛,真觉得,能够通仙灵,肌骨清,两腋习习清风生吗?”

包拯秒懂了,说:“啊,不能。所以,这个碗上画的大肉块,原来是夸张的。”

我说:“对。对啦,夸张的。”

包拯呵呵笑了出来。

话说回来,在餐桌上,包拯正和展昭聊着天,他是很爱出风头的人,此刻,他对展昭说:“展昭你知道么?他们这里的碗都是不会碎的。”

展昭虽然也和包拯吃了几天泡面,但还没干过那种把泡面的泡沫碗摔倒地上的举动。所以,他并不相信。

包拯接着说道:“不信也不怪你,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告诉你,康师傅牌的碗,今麦郎牌的碗,都摔不碎的。这个应该也差不多,接下来,我就让你见识一下。”

接着我看见,包拯拿起了饭店里的碗,摩挲了几下。那只瓷碗通体透亮,发着微微白色光晕,真是一只好碗。包拯把碗举高,而后似乎用尽全力,啪的一下扔了下去。

只听呯的一响,碗花四溅,最后,地下只剩下了一地碗的碎片。

时间仿佛凝固。

包拯看着碗,我和小三看着包拯,全饭店的人,则都在看着我们。

大家看了一会儿,各人心里都这件事都有了一个自己的理解。

我先赶紧坐到包拯旁边去,陈小三则赶紧去找餐厅大堂经理谈赔偿事宜。

我对包拯说:“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虽然包拯比我的爷爷都大个一千岁左右,但我还是舔着脸叫了他一声哥。

我继续说道:“哥,咱好好的,别摔东西呀。”

包拯也是一脸困惑:“你们这儿的碗,不是不会碎吗?前几天我摔过康师傅牌的碗,今麦郎牌的碗,统一牌的碗,都没碎过。这啥牌子?我看看,哦,是景德镇牌的,这咋就碎了呢?我刚跟展昭说这里的碗不会碎,牛都吹出去了,这碗咋就碎了?”

我得尽快想出一个让他信服的解释,为此绞尽脑汁,终于想出来了。于是我就说:“你看,是这样的。你仔细瞅瞅,这碗,叫啥牌子?”

包拯毫不犹豫地说:“景德镇嘛。”

我马上追着说:“是不是听着有点耳熟?”

包拯思索着,估计是把历代名人和她老姨老舅二婶子里,姓景的都想了一遍,然后还是没想出个所以然。

包拯说:“好像没有这么个人。”

我赶紧说:“不是个人,不是个人,是个地方。”

我明白了,景德镇虽然在唐代就开始烧瓷,但是宋代,甚至之后,才逐渐成就了鼎鼎大名。包拯不知道也正常,也不正常。

就像他这个人的性格,有时正常,有时不正常。

总之我给他解释清楚了,碗和碗是不同的,有的碗是能摔的,但这个碗,就是不能摔的。

陈小三回来了。落座后,我侧过去问道:“咋样,要赔多少钱?”

陈小三也附在我耳边说:“他丫说这瓷器是春秋时期景德镇的。要300块跟我,蒙到老子这儿来了。我当即就告诉他,景德镇瓷器汉朝才出名的。”

我冷汗直冒,这陈小三和那服务员俩历史盲,针尖对麦芒,五十步笑百步,倒是斗了个不亦乐乎。

然后接下来陈小三和我说的直接让我晕倒。

他说:“我跟那大堂经理谈,说你这瓷器明显是伪造的。咱们好歹也是文人,你蒙谁不好,蒙到我这儿来了。你这瓷碗碎片上有诗句,“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挥手,作别西天的云彩。”你看看,这不是那个徐志摩写的诗嘛。”

陈小三告诉我,最后他给了老板15,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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