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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八辑 记得那时年纪小

但那时,没多少人关注他们的年龄,20来岁,也不被当做神童。没人称他们为50后、60后,他们和世界对话,大概也没想到以年龄小为卖点。实际上,整个80年代,几乎是他们的天下。

2010年都快到了。有些被称作80后的人,30郎当岁,而立之年,还被大惊小怪地当小孩子看待。

试卷

在暗夜,偶尔会梦到试卷,真真切切,跟真的一样。

试卷对我意味着什么呢?或者意味着考试吧。

多神秘的试卷啊,在拿到手之前,你不知道上面有什么内容。

但你明白,一定有许多不预知的东西等着你。

那是老师设置的一道道陷阱。你像穿越迷宫一样,小心翼翼,高抬脚,轻迈腿,在丛林里闪转腾挪。

即使你心细如发,即使你身经百战,也有中招的时候。你满头大汗,如临大敌。

其实那不过是老师和你开的善意的玩笑。

第二天,他会告诉你,昨天你在什么什么地方,进入了圈套,实际情况不是那样的,而是这样的。然后,他告诉你准确答案。

我盼着老师揭晓谜底,他总给我意外的惊喜。自认为对的,或许错了,自己没有把握的,却蒙对了。

他根据你的表现,给你打一个分数。

这个分数,你完全可以不在乎。

所以,每次交上试卷以后,我都满心期待着老师的讲解。他们常常让我豁然开朗,如醍醐灌顶一般。

爽透了。

老师是整个过程的设计者。我们懵懵懂懂,跟着他,亦步亦趋。

我对得起试卷,因为我从不抄袭别人的答案。抄袭对我没有意义,我需要自己理解答案。

现在为什么要梦见试卷呢?也许我天天都在考试。

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对我都是一次考试。但我没有盼头。

没有老师,也没有标准答案等着我。我只能一个人面对着那一张纸,咬着铅笔头,苦思冥想。

即使我交白卷,也没人管我。不会有人对我大声咆哮,罚我重做一百遍。

谁管谁啊?每个人都面对着一张试卷,包括老师在内。他的那张卷子,可能比我这张还难,他可能比我还紧张呢!

我们自己领来卷子,摆在桌上,自己解答,最后自己给自己打分。

别人给你打59分,你可以自打100分。别人给自己打了100分,你可以探头看看,撇撇嘴说,明明不及格嘛!

试卷和答案,没有必然的联系,和分数也没有必然联系。

答案与分数,都不再神秘。反而让你惶惑,让你无所适从。

试卷是例行的吃喝拉撒,它就那么轻飘飘地来了,摆在你的眼前。仿佛在说,你看着办吧。

十年前

十年前,我嗓音尖利清澈,现在低沉沙哑。

十年前,我们三四个人深夜站在马路边,高声合唱《假行僧》。现在看到大喊大叫的,就想狠狠抽他。

十年前,我一点都不愿跟老爹说话。现在大事小情都想跟父亲商量一下,虽然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老农。

十年前,读老作家的文章常常嗤之以鼻。现在对每个老作家都心生敬畏。

十年前,每到陌生场合,总猜测别人会如何看待我。现在每见一地,常想,我如何看待他们?

十年前,我被各种各样的人教训和责骂。现在我教训和责骂各种各样的人。

十年前,别人帮我办事我感激他一辈子。现在别人帮我办事,我先猜他为什么要为我办事。

十年前觉得每个人都可以做我的朋友。现在才发现朋友屈指可数。

十年前,别人劝我多喝点。现在人们都劝我少喝点。

十年前,逃酒的借口是女朋友不让喝。现在喝酒的借口是:老婆,朋友非让我喝。

十年前,别人夸我女友漂亮,我会高兴。现在,别人夸我女儿漂亮我才高兴。

十年前,每天渴望变化。现在害怕任何变化。十年前,努力去追求美好的生活。现在我常常问自己:什么才是美好的生活?

十年前,我写诗。现在我不敢写诗。

十年前,我羡慕胖子,男人不胖不威严。现在我羡慕瘦子,觉得他们精神百倍。

十年前,我眼睛向上。现在我经常低头走路。

再过十年,会怎么样呢?

怕黑的人

一年中,我最不喜欢12月,最喜欢的是6月。

12月,夜长,天短,6月则相反。

过了12月22日冬至这天,就有了盼头。白天开始长起来;而过了夏至6月21日,白天渐渐变短,黑夜渐长,心情也跟着渐渐失落。过了9月22日,知道颓势已无法挽回,只好熬着,期待天长夜短的情形重新再来。

白天和黑夜,此消彼长。只有春分和秋分这两天保持平衡。

12月,下午五点,天就黑了。有的地方甚至更早。天一黑,世界就黑了。黑,是比冷更可怕的一种物质。它压迫着你,笼罩着你,不声不响,闷头闷脑。你永远猜不透它。

大概十五六岁时,还在读初中。我们住校,都不喜欢睡觉,晚上偷偷跑出宿舍聊天。夏夜,伸手不见五指,我们几个人坐在麦秸垛旁,一直聊到半夜。天始终黑着,没有一点放亮的意思。互相只能通过声音摸到对方的位置。一个叫伊敬东的同学忽然问我,如果你的眼睛瞎了,你会怎么样?

这个问题,我也想问他们呢!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是奇怪,为什么大家想到一块去了。

也许是我们离黑太近。

我没敢回答他,我很害怕。甚至恐怖。答案就在眼前,切身感受得到。

我说,你别提这么可怕的问题。

若是大白天,也许就一笑而过了。若无身临其境的恐惧,假设的问题,就成了笑谈。

后来读到海伦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边读一边庆幸自己的完整。

我向往繁华都市,皆因那里夜生活丰富。那些人在黑夜里组成一个白天,大家一起抵抗黑。

有一天晚上,跟朋友黄冶去三里屯玩,这是北京著名的酒吧一条街。我们换着酒吧喝啤酒,一边掷骰子,一边听歌手演唱。咣当咣当的架子鼓,敲得我心脏差点蹦出来。不过也好,什么黑夜,跟我们没关系喽。

后半夜,许多酒吧打烊了,我们打车返回。路上,我惶惶地想,唉,还是没躲过黑。

只要有黑,多少灯也没用。霓虹灯,灯红酒绿,五颜六色,看似完美,其实很粗糙,总有暗礁一般的角落照不到。这些暗礁生长、放大,像个怪物,乱晃着触角,直至撑满整个世界。

我喜欢天光大亮的感觉。睁开眼,拉开窗帘,阳光哗地一下扑进来,亲着你的脸和脚趾头。心情无限好,真想给窗外走过的美女一个飞吻。

电影《长江七号》中,小狄的民工爸爸摔死了。小狄哭着把劝他的老师推出去,对老师说,对不起,我很累,真的很累,我想睡觉。醒来以后,爸爸就回来了。

等他醒来时,爸爸真的躺在身边。小狄哽咽着扑在爸爸怀里,说,爸爸,以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听你的话,不跟别人打架……

我一边落泪一边想,这不是奇迹,这是事实。

我蛮横地想,别跟我讲科学,讲道理,这就是事实。

奶奶做的面条

30多岁的我,前20年生活在河北,如今的饮食习惯基本都是前20年固定下来的。我不喜欢大米,唯爱面食,每天的饭桌上都少不了馒头。我还爱吃面条,就是最简单的那种做法,说穿了,一碗热汤面而已。

热汤面应该是这样做的:倒一丁点儿油在锅里,烧至滚热,放盐、葱花和若干白菜丁,葱花略呈焦煳状时,倒水烧开,然后把面条放进去,随时用筷子扒拉着,以免面条粘连在一起。不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面就端上桌儿了,汤不要太少,也不能太多,汤和面的比例约为2∶3才恰好。这时候,再倒几滴小磨香油在里面,注意,一定不要太多。拿起筷子,就着咸菜,一口面,一口汤,嚼一口咸菜,那滋味,美极了。若怕吃不饱,还可掰几块凉馒头泡进汤里。

面条可以有一万种吃法,我也吃过各种各样的面条,但迄今为止,我一直认为这种吃法最适合我。

这是因为,小时候,奶奶经常这样给我做面条。不过,一般只有在我生病的时候,才能得此口福。感冒了、发烧了,或者肚子疼、脑袋疼,不用吃药,一碗汤面下去,病就好了。面条可以治病,这是从小就深深扎根在我心里的认识。

如今,我在大病过后或者大酒过后,都非常想念这样一碗面条。刚结婚不久,有一回我感冒了,让新婚妻子给我做碗面条,她做好以后,我怎么尝怎么觉得不对味儿,妻子看我表情不爽,问我:面条不是这样做吗?我说是啊,但是吃不出味来。我这一说,妻子有点无所适从了,问是不是需要加盐、加油。我摇头。后来,妹妹也搬到我们这个城市来住,她从小和我一起在奶奶身边长大,做饭都是跟奶奶学的。妹妹给我做了几次面条,我吃完之后,说,哦,有那么点意思了。妻子嫌我矫情,不就是一碗面条吗,哪来那么多说道。

同样的菜谱,一百个人去做,一定是一百种味道。我的胃里,最适应的面条是奶奶的做法。好在,如今也渐渐地适应了妻子的面条,这大概可以证明,一个家已经稳固地形成了。大酒过后,浑身没劲,有种要虚脱的感觉。一碗面条端到面前,心里立刻踏实了。吃下去,暖心暖胃,额头冒汗,随着汤面进入身体,跑走的活力又一点儿一点儿地被拽了回来。而我那在酒杯里四处乱走的思绪,也一点儿一点儿扎实地、稳健地回落到家中。这碗汤面,就是我的家。

今年从故乡传来的消息说,奶奶已经做不了饭了。唉,她毕竟是90岁的人了。

仅仅为了亲情

大年初二,在火车上遇到一位老者,他自称已70岁。聊天时得知,他在哈尔滨有一个老姐姐,在长春有一个老哥哥。年前约定,初三在哈尔滨汇合。老哥哥已先期抵达,明天自己到了,人就齐了。“14年来,我们每年都聚一次。老姐姐今年82岁,聚一次少一次了!”

“你没有儿女吗?”

“有。在家过完年,我们老哥几个再聚。”

这是最平常的一幕。春节前后,举国上下,哄哄扬扬,都是急着回家的人。乘火车、坐飞机、坐轮船,甚至骑摩托、骑自行车、步行,也要赶回那个叫做“家”的地方。家是什么?父母在,父母就是家,一间破房子,有个老人挺着,这个家就是完整的;父母不在了,兄弟姐妹,只要一个还存在,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回家!”丈夫是妻子的家,妻子是丈夫的家。实在无奈的时候,小辈人也是家。有位80多岁的孤老太太,每年回一次娘家。父母、兄弟姐妹都已去世,一个傻乎乎的老侄儿就是她的家。有血缘关系的人不在了,只好拿朋友那里当成自己的家。若朋友也是孤身一人,倒还好办;人家已有妻室儿女,关系再铁,你也是外人,不方便的。不是万不得已,不会选择这个“家”。

十几亿人,像被催了眠一样,远赴千里万里,南北穿行,飞蛾投火一般赶去团聚。亲情两个字,就这么宝贵吗?

有时候亲情一点都不宝贵。

我们村子里有一家,弟兄五个,穷掉了底。在农村,男子过了22岁还不定亲,就要被甩下了,除非奇迹,一般只能打光棍。父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给老大娶了一房媳妇,老二老三都直奔30了,也没个着落。兄弟几个天天因为家务事打架,鸡飞狗跳。老二、老三都跟大哥大嫂动过手,打得头破血流。老大不到40岁,忽得急症去世。大嫂带着独子小歪改嫁了。

村民说,幸亏大嫂改嫁了。在这个家庭,没人会养活她和她的儿子。改嫁后,继父送小歪上小学、中学、大学。毕业后在上海一家“国”字头的企业工作,不到30岁,就当上了实权部门的处长。如果留在家里,叔叔们能供他上大学吗?答案不言而喻——小歪小时候没少挨欺负。

村人说,人身上最浅的部位就是眼皮。现在小歪混好了,叔叔婶子们、堂弟堂妹们年年邀请他回来过年。他大把大把地撒钱,把叔叔们准备好的土特产带回上海。一家人喝酒、叙旧,醉醺醺地流眼泪。但小歪不谈往事,那是他的伤。

而他又真的离不开逢年过节这浓得化不开的亲情。

新年快乐

天已经黑了,外面的爆竹声越来越响,这是他在他乡度过的第二个春节。大学毕业后,他开始在各个城市之间漂泊,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最初的满怀豪情逐渐褪去,他不再想念家乡,不再对生活抱着幻想。得过且过的日子一天天从指间滑过,他自己也不知道生活的终点会定格在什么地方。

在床上迷迷糊糊睡了一觉,他想起自己应该找个人,哪怕是闲聊几句也行。可是找谁呢?这时候每个人都在与自己的家人团聚,他的电话也许会搅了人家的兴致。应该找与自己同样单身的男人,于是,他试着拨通了一个朋友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苍老的声音:“找哪位?”他说:“我找XXX”。那边愣了一下:“你拨错号码了。”他说“哦,对不起”,便挂掉了电话。

他仔细想了想,朋友的电话号码在他脑子里渐渐模糊起来,最后三位数字的顺序怎么也搞不明白。于是他拨通了另一个号码,电话那头十分喧闹,间或有几个小孩子的唧唧喳喳声。他说:“我找XXX”,接电话的是一个中年人:“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不过,祝你新年快乐……”

随着一阵电话的忙音,他脑袋里“嗡”了一声——有人祝我新年快乐!

他再一次拨打重新组合的号码,这一次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女孩儿告诉他:“你拨错了”。他这一次没有立即挂掉,而是说:“对不起,我是一个陌生人,祝你新年快乐!”对面发出一阵欢快的笑:“这是我今年收到的最有趣的一个祝福,把一份美好的祝福同样送给你!”

他又拨通了第一次拨打的那个号码,对那位老人说:“我是刚才打错电话的那个人,虽然我们不认识,但我祝你新年快乐!”老人笑了:“小伙子,谢谢你,我老伴年前就去世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过年。我很想念她,祝你新年快乐!”

送出了两份祝福,收到了两份祝福。他开始疯狂地拨打电话,他随手拨一个号码后,没等对方开口,就说:“我是一个陌生人,在这个辞旧迎新的日子里,我祝你新年快乐!”无一例外地,他都收到了同样的祝福。一个晚上他一共送出去87个祝福,收到了88个祝福,这其中有一个是孩子的妈妈,那位妈妈告诉身边的孩子:“过来,祝你这个陌生的叔叔新年快乐。”

当他听到那个稚嫩的祝福声时,泪都要流出来了。他感到,生活还没有抛弃自己。新的一年,自己将带着这88个祝福从容上路。

永远的旅途

旅途对我来说,意味的不是出发,而是离开。

1993年,我背着一个破旧的旅行包,从华北平原到东北平原去上大学。凄凄惶惶中,我踏上了北上的列车。火车上,形形色色的人光怪陆离,在我眼前晃动,高大的身影,油亮的皮鞋,抹着口红喀嚓喀嚓咀嚼苹果的小嘴,面带菜色已经站了20多个小时的民工,在人缝中挤来挤去的售货车,车窗外绵延不尽的黄土,破败的小镇,干涸的河流,深夜里清冷的灯光,仿佛电影镜头让我目不暇接。我低着眼皮瞅着他们,感觉自己空前得弱小无助,没人能帮我。故乡像我身上的皮,被生生撕下去了。我对故乡并没什么感情,也不抱什么希望,我早就想离开那里。可这一离开,我就没有故乡了,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定居多长时间,那里都不会是我新的故乡,就更没人帮我了。

那一天一夜的旅行,奠定了我心灵的基调。此后,无论我多么强大,都逃不脱内心的无助。那次看到的一幕幕画面,多年以后也许会越来越罕见,甚至消失,但它们已经在我的人生中扎下了根,每一次踏上新的旅途,我都会被这种惶惶的情绪缠住,仿佛又一次被抛弃。

我经常做这样一个梦:时间已近中午,火车快开了,而我不知为了什么还在家里磨蹭。从我家到那个叫做东光的小站,大概有百十里路。在我的一再催促下,父亲骑着自行车急匆匆地送我到火车站。我刚爬上去,火车就开了。我在车厢过道里找个地方,放下行李坐上去。我问列车员什么时候到长春,列车员从不搭理我。但我自己明白,在长春等待我的是一个很好的工作,还有可观的收入。总之,那是个让人期待的地方。

轻飘飘的我,一会儿下了车回到黄土遍地的故乡,一会儿又上车抵达遥远的长春。我沉醉在梦魇中醒不过来,口渴得如同火在燃烧,不知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里。现实和梦境紧紧地纠结在一起——这个梦有什么隐喻?它身后藏着什么样的故事?我都无从晓得。

这个梦和我遭遇已经有七八年时间,每年都要做两三次。

现在,只有和妻子在一起,带着孩子,全家共同出游的时候,我才会暂时摆脱旅途中的凄凉感。有妻子,有孩子,有时候再加上老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家。

而那个梦,依然时不时地闯进我的夜晚。我强行逼自己醒来,看看身边香甜沉睡的妻子,擦掉头上的冷汗,才渐渐镇定下来。

旅行

人一有想不开的时候,就会想到往绝路上走。他终于决定要结束自己。他要选择一种极为悲壮的死法,即,爬上本城最高的一座楼,从那里跳下去。窝窝囊囊地活了半辈子了,最后一次一定要像个样子。

他的头从楼顶上向下探视的一瞬间,心中不由得产生了一丝快意。老婆你闹吧,儿子你哭吧,领导你装吧,这回我再也见不到你们了,看你们还跟谁发脾气去?!

一阵风把他的头发掀起来,很凉。他振作了一下精神,认真地打量下面这块即将接纳他的土地。那是一条宽阔的马路,现在上面还挤满了密密麻麻的汽车,如果跳下去,说不定就要砸着哪一辆倒霉的车。最后一次就别讨人嫌了,还是先等一会儿,等马路上松快一些了再说吧。

他平生还是第一次爬这么高,所以头有些晕。看着下面来来往往的,蚂蚁一样的人群,他脑子里已经把早晨出来时那些沉重的思索完全扔掉了。想也没有用了,那都已成为过去式。无事一身轻嘛!

他眼睛定定地往下面看,看着看着就有些迷惑。他分不清每个人身上穿的是什么衣服,不要说质地和样式,就是连颜色也分不清。站得太高了,他只能看到人行道上一个接一个的影像,不是很真实,多一个或少一个都是感觉不出来的。他想,我要是混入这些人中,别人会在意我吗?

他脸上冒出了汗,想着自己从楼上像落叶一样飘下去以后的情景:肯定会有一大群人惊呼着围过来。但是,转瞬间他们就会散去,像抹掉身上的一丝灰尘一样把这件事忘掉。而他自己溅在马路上的一摊血迹,还极有可能招来清扫工的斥骂。

一只不知名的鸟儿从他身边飞过去,他看着下边这条曾经在他眼中宽得不能再宽的马路——现在就像一条腰带,一切都那么渺小。自己那炒股而被套牢的4万元钱,要是从这儿扔下去,那一定连一粒尘埃都不如。

…………

两小时以后,他步履轻松地从楼上走下来,像完成了一次重要的旅行。

记得那时年纪小

最早迷上程琳的歌,大概是1983年,《小螺号》、《采榆钱》、《故乡情》等,好听得不得了。我没有注意到,那时候她才16岁。

跟程琳谈恋爱的侯德健,似乎年纪很大,其实他出生于1956年,写出那首妇孺皆知的《龙的传人》时,年仅22岁。后来他到了大陆,在东方歌舞团任职,在中国音乐学院当作曲教授,写了很多歌,也还不到30岁。

跟侯德健同时代的罗大佑,出生于1954年。我听到的《童年》、《明天会更好》、《你的样子》等,已经是他中期的作品了。1974年,他创作了《歌》,1977年创作了《闪亮的日子》,那时他20刚刚出头。

1986年,有一组名为《让世界充满爱》的歌曲风靡全国。其作曲者、音乐编排者名叫郭峰。那时他24岁。郭峰出生于1962年。后来他有很多歌曲广为流传,比如《让我再看你一眼》。

崔健生于1961年,他创作《一无所有》时,二十三四岁。1986年,在首都工人体育馆一唱成名。25岁,比上面提到的几个人还要大一点。

有人也许说,哦,原来都是唱歌的。

不然。我把他们称为时代的歌者。他们不仅仅是唱歌的,他们怀揣梦想,与时代共进退。他们跟此后的所谓明星,所谓艺人,还是有所区别。崔健的两首歌词入选了上世纪90年代某著名教授主编的诗歌经典。

但那时,没多少人关注他们的年龄,20来岁,也不被当做神童。没人称他们为50后、60后,他们和世界对话,大概也没想到以年龄小为卖点。实际上,整个80年代,几乎是他们的天下。

2010年都快到了。有些被称作80后的人,30郎当岁,而立之年,还被大惊小怪地当小孩子看待。

奇怪。

梦,指着故乡的方向

最近几年,夜晚不得安宁,常常梦见故乡的人和事。在梦中,小时候的同伴依然是十来岁的样子,老人们还是那么慈祥地坐在炕头上。村后的小河哗啦啦流淌着,岸上的桃花开得刺眼。另一个似乎清醒着的我提醒梦中的我:你的同伴都已经30多岁了,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上次回老家,你们不是还互相递烟抽吗?老人也已经纷纷入土,你能看到的老人已经越来越少。曾经壮年的父辈们如今已老态龙钟。房后的小河,早已经干涸,河道里栽满了各种各样的树。

尽管如此,我依然摆脱不了梦魇。我们玩的那些游戏——打三角、摔元宝、扔沙包、滚铁圈、拍火柴盒等等,都非常清晰地出现在眼前。我问了问其他几个同样身在外地的老乡,他们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人到中年,不知为什么,总是梦到家乡。并且,家乡从不与时俱进,而是停留在我们童年和少年的阶段。你在哪一天离开的家乡,家乡就定格在那一天。

刚离开家乡的时候,虽然也有切肤之痛,但很快就被纷扰的世界吸引过去了。外面的世界精不精彩的,倒无所谓,关键是,给你的指向太多了。你可以朝着左边走,也可以朝右边走去,可以向前走,可以向后走。走吧,每一个方向,都充满了无限的诱惑,即便那诱惑不一定是我们梦想的归途。一混经年,人变老了,心也粗粝了,原先爱恋的,崇拜的,发现也不过如此。多少光环被时光抹掉,多少偶像渐渐灰白。刚毕业的时候,听说某某在银行上班,羡慕得不得了。后来才知道,那里也存在着下岗,混得好的,不过几个人。任何一个外表华丽的公司、单位,都是只有几个人甚至一个人可以扬眉吐气,大部分都在委琐地苟活着;原先听说某某担任个什么处长、县长,觉得高不可攀,现在,我的同学中处长、县长,甚至省级干部,一抓一大把,还不都是低三下四地看别人脸色,跟我一个写字维生的人比,少了几分自由,多了几份虚伪。他吃饭的时候,我也没有饿着,他喝酒的时候,我也在喝酒,虽然他们暂时可以前呼后拥,但随着官位的失去,一切都将复原;原先如花似玉的女孩儿,如今都成半老徐娘,掉着一张胖嘟嘟的毫无表情的脸走来走去,人人都有这一天。想想她们当初的矜持,真是好可笑好可笑哎!

不再激情澎湃,不再两眼放光,一切一切都闭上花骨朵,失去了绽放时的耀眼。他乡吸引着我们走出来,让我们跟家乡脱离,消耗了青春和爱,打磨掉日日月月年年。转了一圈后,才发现他乡亦是家乡。有梦的时候,爱把故乡当他乡,无梦的时候,才把他乡当家乡。他乡即家乡,家乡即他乡,他乡家乡,家乡他乡,都不是承载梦想的地方。

小时候听人说,两个年轻人闯关东,多年没跟家乡联系。忽然有一天,他们寻了回来。当年的小院早已荒芜,长辈全部离世,村子里没有几个人认识他们。两个60多岁的人了,躺在土炕上哭了一夜。我不知道他们哭什么,是哭家乡,还是哭异乡?他乡固然不是自己的家园,但故乡呢?亦不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所。故乡,只是那些人逃避异乡的暂时的居留地,是临时港湾,那些人只能在梦中与童年的故乡相遇。他们痛哭了一场,最后还是要回到异乡……

献血小记

2008年5月14日,我一上午都在看电视,看完中央电视台,又看四川卫视,抗震救灾的过程让人揪心。一个学生被救出来了,我忍不住高兴地流泪,像个孩子一样。但我知道,还有更多的人被埋在乱瓦底下。

吃完午饭,我决定去献血。电视上说灾区血源告急。大学期间,不少同学都献过血,我是例外。我一直对献血有疑虑,想到抽出满满一袋子血来,就怪害怕的。这次,我觉得只有献血才能表达自己的心情了。

人民广场上的采血车跟前,已经排起长龙。有人告诉我,先填写一张表,然后再排队等候。站在我前边的是个学生模样的人,很壮很淳朴。我点了根烟,他也掏出烟,转过头来朝我借火儿。他说,你是第一次献血吧?我点头,他掏出献血证来说,我已献过一次了。我说,我看了电视才来的,为灾区尽点微薄之力。他说,我家就在四川,房子都倒了……看他刹那间有点哽咽,我赶紧把话头岔过去。

他叫邵阳。

等候时,一个小伙子拿着话筒走过来问我:先生,我是省电台的,问你几个问题吧。我摆摆手说,别问我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说,没事,你按我告诉你的讲就可以。“虽然长春和四川远隔千里,但我们的心在一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们永远血浓于水……”我重复了一遍,感觉虽然俗点,但还真是自己要说的话。

采血队伍行进很慢,半天才挪了一两步。一位穿白大褂的中年女士走到队伍中间说,请后面的朋友先回去吧,明天再来。

凭什么,我们都等了半天了!你们是不是想早点下班?

女白大褂急赤白脸地回答,我们加班是常事,到现在还没吃午饭呢!血库里只能放这些,如果用不了,血就会坏掉。

更倒霉的是,七八个穿着统一服装的售货员哄哄泱泱地来了,带着一副必须加塞儿的表情。领头的直接上了车,跟上面的人交涉,交涉完后,拿着一摞表格分发给售货员们,然后领他们加到我们前边了。女白大褂说,他们是集体献血,早晨就打电话预约过的。

骗人。队伍中有人抗议。女白大褂置若罔闻。

我说,献完血我还要去上班呢!夜班。邵阳说,是啊,我们晚上还有课呢。

我问女白大褂,四点前能献上吗?她看看表说,差不多吧。

终于轮到我,护士给我测完血压,又填了张表,让我去做检测。这时护士问我后面的人,你多重?我回头一看,是个很瘦很文静的女孩儿,她怯怯地回答,一百斤吧。周围的人都笑了,她那小身板儿,撑死90斤。女孩儿说,我身体很好!护士说,那你只能献200CC。其他人都是400CC。女孩儿拼命点头,行,行。

在等候检测结果的时候,一个40多岁的男人自豪地畅谈:车上的护士都认识我了,我一年献两次。我说,看你这体型,献多少都没问题。他回答,不在体型怎么样,献血是真有好处——不得脑血栓。因为你的血液经常循环,造血功能也加强了。

差不多等候了两个多小时,人越来越少,车厢里的人开始高谈阔论,互相开着玩笑。

我说,我是AB型的血,四种血型中最稀缺。我有点口吃,一个小伙子接着说,我要是最独独独特的血型,没准能成为国宝呢!

咦,他干吗要学我?我很不高兴。后来发现他跟别人说话也是这样,原来他是真的口吃。

邵阳问女白大褂,你们真的一天没吃东西吗?太辛苦了。

女白大褂说,刚才对付了几块饼干,我们没什么事,其实最辛苦的还是你们。

看得出,经过刚才的拥挤和混乱,大家都回复到了为灾区献爱心的原始冲动中。

我说,现在新闻中报道是死了12000人,但还有很多人没挖出来,等全部结果统计结束,肯定要远远高于这个数字。

大家都沉默了,似乎谁都明白数字背后的残忍。

终于轮到我。看着一滴滴鲜血渐渐充满了那个塑料袋,我一块石头落了地。

坐车回单位上班,路边广场上有十多个花花绿绿的老太太在扭秧歌,她们手拿折扇,随着鼓点扭啊扭。我由衷地想,愿她们能平安地扭一辈子。

事先没有告诉妻子,怕她担心。到单位后才打电话告诉她。她埋怨我说,这个家就指望着你呢。反正我在家待着没事,可以让我替你去献嘛!

晚上到家以后,妻子已经给我熬好了鸡汤。温暖的灯光下,我一勺一勺地喝着,忽然想到,乱石下的幸存者们今天晚上要怎么度过?

不想了,否则又要落泪。

无限身后事

大概是在1985年末或者1986年初,我在《诗神》杂志上读到一首陈晓旭写的诗,内容大意是“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会有谁躲在酒馆的角落里,独自伤悲;会有谁为我默默流泪……”当时,电视连续剧《红楼梦》正在热播,扮演林黛玉的陈晓旭和扮演贾宝玉的欧阳奋强红遍了全国。不知为什么,那时候走红的明星都愿意写点文章。我在一本杂志上读到过欧阳奋强写的小说,接着又读到了陈晓旭的诗。这首诗击中了我。虽然我还是个小毛孩子,但一下子被她那无限的哀愁笼罩,从此就绕不开她制造的谶语。时不时想到这个问题:有一天我死了,会怎么样呢?

上高中的时候,一个同学跟我讲,他有个好朋友,年仅17岁,不幸遭遇车祸,丧身轮下。他朋友的父亲伤心欲绝,不久也去世了,母亲则改嫁他乡,真正是家破人亡。我的同学,和他的这位朋友拜过把子,亦即结拜弟兄。每到清明节,我的同学都要到那个村子去祭奠朋友。在我上高中那几年,这个同学每年都要告一天假。芳草萋萋,花开正艳,他买了烧纸,骑上自行车,风尘仆仆地离开,然后又风尘仆仆地回来。看他满头大汗的样子,我们都觉得他很讲义气,有这样的朋友,真是那个夭亡少年的幸运。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这位同学,已经结婚生子,在遥远的城市安家落户。他还去祭奠他当年的好友吗?他还记得那个好友的模样吗?无论多深的感情,随着时光的打磨,总有逐渐变淡的过程。我甚至想,该同学会不会觉得那时少年意气,而再羞于忆起?但无论怎样,他做的都已经足够了,没有人挑他的理,没有人埋怨他。他能坚持一两年,也是尽了自己的本分。

但是,荒冢里面等待祭品的那个少年,会恨他吗?

好在,并没有这么一个人。那个少年并不存在了。每个将要离开的人,潜意识里都在渴望被人记住:“你忘掉我吧!”这句话的背后,更多是怕对方真的忘记自己。可是,记住你又怎么样?活着的人自有他们的生活,你介入不了的。你已经彻底离开。

在酒桌上和朋友们觥筹交错,半酣时手舞足蹈,来回晃荡着形形色色的影子,大家互相搂着肩膀放声高歌,无限欢欣。这时就想,有一天,我若突然离开了,他们大家一定会为我收尸,为我举办追悼会,为我伤悲落泪。我们是无话不说的好哥们!酒后打车回家的路上,一个人望着窗外,孤独感涌上心头,情绪骤然低落:他们记得你又怎么样,他们记住的只是一个名字,你已经转化为一个代号,被别人喜欢和批判,但无论怎么样,这些都跟你无关了。每每这样一想,就十分沮丧。伤心难过最久的,只能是你的至亲。你的消失,让他们的生活真正受到了影响。但是,等他们从困境中走出来以后,也不再想起你了。即使偶尔提到,也不会像当初那样痛彻心底。

活着的人享受着喜怒哀乐,而亡人去了哪里?我愿他们真的有一个自己的世界,让他们有事可做,有心思可想,而不必挂念着这边的人,和这边的人较劲。大家各行其是,各走各的路,那该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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