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主发现,奴隶的婚姻和家庭关系是一种稳定因素,能降低男子为争夺女人而发生打斗事件的概率,并能抑制逃跑的意向。然而,奴隶家庭纽带的牢固,又被认为是与他们地位不相适宜的,是对主奴关系的一种威胁,并会在贩卖奴隶时惹麻烦。奴隶主试图将奴隶的家庭纽带保持在不至于强大到干扰奴隶制本身的限度内。他们不准奴隶使用姓氏,甚至连奴隶使用“我姐姐”(妹妹)或“我母亲”这样的称谓都可能遭到惩罚。当然这只能使此类称谓的使用转入地下。黑人家庭的姓氏还是一代代传了下来,尽管他们晓得,在有白人的场合最好不使用为妙,甚至在黑人获得解放之后,许多以前的奴隶仍然不愿向白人通报自己的姓氏,因为这种隐瞒姓氏的习惯已经变得根深蒂固了。奴隶的姓氏通常不是其主人的姓氏。奴隶姓氏的起源常常因世代沿革而被湮没了--有可能是奴隶家庭先人所属主家的姓,也可能是他们的非裔祖先抵达美洲时选择的姓氏。保留白人姓氏的目的并非在于将黑人家庭与当初姓这个姓的白人主人联系起来,而是想让黑人家庭本身具有固定的认同标志。奴隶名字的情况也是如此。奴隶家的男孩有1/4使用其父亲的名字,还有许多孩子以其叔(舅)婶(姨)的名字为名,或以死去的或被贩卖掉的兄弟姊妹的名字为名。非常有意思的是,奴隶家的女儿通常不以其母的名字为名,尽管这种做法当时在白人家庭中极为普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再次看到,奴隶有其自己的风俗习惯。
奴隶制度并不是在任何地方或任何时代都千篇一律的一种制度。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职业当中,奴隶制度可谓千差万别。南方的白人有75%的家庭根本就不拥有奴隶。那些蓄奴的人,大多数是农场主,而不是棉花种植园主,且棉花种植园真正达到小说《飘》所描绘的南北战争前南方田庄那种规模的,实在是凤毛麟角。
地区差别
1793年发明的轧花机,最终导致美国全部奴隶的60%在从事棉花的种植工作。奴隶日趋集中到美国南部那些土质和气候均最宜于棉花种植的地带。最南部几个州(亚拉巴马、密西西比、得克萨斯和路易斯安那)的奴隶数目急剧增多,而在像弗吉尼亚、马里兰和南、北卡罗来纳等地处美国南部偏北的几个州里,奴隶的数目则在减少。黑奴人口集结的地理中心,这个时期以大约每10年50英里的速度稳步地向西南移动。1830~1860年,约有50万黑奴从弗吉尼亚州、马里兰州和南、北卡罗来纳搬迁到最南部的几个州。这场大规模的奴隶搬迁--被恰如其分地称为“世界史上被迫的大迁移之一”--是以奴隶主携带自己的劳动大军易地而居的形式发生的,而不是以贩卖个别奴隶的旧方式实现的。但是贩卖奴隶的事也经常发生,以致奴隶们经常提心吊胆,担心被从家庭和朋友身边拉出去卖掉。在英文里留下一句习惯用语作为这种担心的历史陈迹--“被顺河出卖了”。[1]然而,即使在某一棉花种植园倾巢搬迁时,也会拆散黑奴家庭关系,因为某些家庭成员(特别是丈夫和父亲)往往属于另外一家主人,不生活在同一个农场或棉花种植园里。
美国的某些地区比其他地区更适宜于种植那些雇用奴隶劳工来生产并在经济上很划算的农作物,尤其是那些需要程序化的、易于由工头监视的大生产式劳动种植的农作物。美国的棉花种植是这种劳动方式的典型例子,但路易斯安那州和拉丁美洲多数地区的甘蔗种植也在此之列,其他诸如稻米、小米和玉米等主要农作物,也是由大生产式的奴隶劳动来种植的。气候和土质条件大体上决定着在什么地方可种植这类作物,因而也就决定着奴隶的地理分布。
相对来说,北部使用的奴隶就很少,因为那儿的气候不适合于种植大田作物;南方的若干地区同样也没有多少棉花种植奴隶的存在,譬如皮德蒙特地区就是如此。皮德蒙特(意即山脚下)地区,指的是北从弗吉尼亚州西部向南延伸,经过北卡罗来纳州西部,直抵肯塔基和田纳西两州东部的广大地区。此一地带土质易受侵蚀,“土壤”贫瘠,不适宜使用奴隶进行大田作物的种植。种植园和为此种奴隶种植园辩护的种族意识,在这一地区都没有真正扎下根来,与沃野千里的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以及越过阿肯色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亚拉巴马州及佐治亚州那条堪称膏腴之乡的“黑土带”大相径庭。最南部的这几个州,历来在种族问题上的态度都是最极端、最不能相互让步的。前有奴隶制之争,后有民权运动。而南方的开明分子,大多来自皮德蒙特地区。
反对奴隶制的报纸都集中在肯塔基州和弗吉尼亚州西部。弗吉尼亚州西部后来干脆与该州一刀两断,自立新州,而不愿和整个州一道加入南部邦联。约翰·布朗的活动基地就在这一带。曾经帮助奴隶逃到自由州的所谓地下铁道,也以这一带为活动中心。美国专门鼓吹废除奴隶制的第一家期刊就是在田纳西州东部出版的。在19世纪20年代,北卡罗来纳州就曾存在着一个“解放黑奴协会”,这在最南部的几个州是闻所未闻的事。北卡罗来纳州的自由黑人,1835年以前一直是被允许参加选举的,那一年他们却被剥夺了公民权,此举遭到该州皮德蒙特地区西部县的反对,这些县是德裔和苏格兰—爱尔兰裔居住的地方。这些州都普遍存在着种族主义和赞同奴隶制的情绪,但这方面的心理矛盾和感情的强烈程度,却因地区不同而差异甚大。政治上持温和态度的辉格党,只能在那些处于皮德蒙特区域的南方地带,才可与力主奴隶制的民主党人抗衡。天然的地理因素,不仅使皮德蒙特地区难以出现使用奴隶的棉花种植农场,而且正因为该地区没有奴隶经济和奴隶社会,从而把那些不想与奴隶劳动竞争,或不愿参与奴隶社会的人们吸引到其境内。其中包括苏格兰—爱尔兰人和德国人的后裔。这些人从宾夕法尼亚州西部出发,越过坎伯兰隘口辗转来到皮德蒙特地区。这儿还吸引了众多的教友派信徒,因为其宗教教义禁止人们拥有奴隶。教友派在反对奴隶制的活动中,特别是在北卡罗来纳州,是闻名遐迩的。总而言之,南方内部地理因素上的差别,又因不同地区吸引了不同的人士而进一步增大了。
时间带来的变化
1619年首批被掳掠到英国殖民地弗吉尼亚的非洲人,后来变成契约奴隶,和当时常见的白人契约奴隶是一样的。黑白契约奴在完成几年的苦役之后,都可能获释,成为自由人。对于黑人来说,这种处境究竟在何时发生了变化及怎样发生了变化,从而使他们沦为永久的奴隶,人们还一直没有搞清楚。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到17世纪40年代,被贩运到弗吉尼亚的非洲人已不具备赎身契约,尽管在1651年仍有一些契约期限届满的黑人和劳役期满的白人契约奴一样,被赋予土地。北美第一部明文确认奴隶制度的永久性并殃及奴隶子孙后代的法律,是弗吉尼亚在1661年通过的。其后,非洲人被带到北美其他殖民地时,各处都援引弗吉尼亚的先例,致使非洲人充当奴隶的命运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几千年来,世界各地实际上一直存在着奴隶制。但在美国衍生出的那种奴隶制却有其独特之处。在许多国家里,多少世纪以来奴隶制在政治上和道义上是被社会接受的,没有人对此提出疑问,甚至历史上著名的道义主义论者也未持异议。而在美国,对于将非洲人抓来为奴的做法,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复杂而激烈的争论。某些殖民地曾通过法律,以阻止奴隶制,但这些法律均被英国政府废弃。反对奴隶制的人并非一定出于道义上的考虑,或因物伤其类而出于对黑人的关心。一大批肤色明显不同而又作为奴隶被束缚起来的人们的存在,会在经济、社会和军事方面造成诸多麻烦,不少美国人宁愿不给自己找这些麻烦。这种考虑实际上一直是后来反对奴隶制运动的一个主要因素,所以反对奴隶制运动所设计的出路之一,就是把黑人送返非洲。而一旦作出决定--伦敦作出的--使蓄奴在美国制度化,世世代代所有美国人所面临的选择,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原来争论的问题是奴隶制是否明智或是否合乎正义,现在争论的问题日趋集中在建国不久的美国能否吸收社会上这批缺乏自由、自立经验的异族人,这批异族人在1800年约占美国总人口的20%。
在美国这个自由社会里,奴隶制在其存在期间所引起的激烈争端,一直使政治不得安宁。它迫使一部分人要在思想上为这种制度辩解,而在其他奴隶制社会里是没有这种必要的。此种辩解的主要论点,是断言这些被奴役的人们与其他人存在着如此之大的差别,以致美国的立国原则和理想不适用于他们,就是说,这些人才智低劣,缺乏感情,体会不出堕落、做苦工或家庭关系遭到破坏的痛苦。在美国社会条件下形成的这样一种为奴隶制开脱的强烈的种族主义理论,曾使人们感到,简单地解放奴隶个人甚或废除奴隶制本身,并非问题的结束。确实,这种强烈的种族主义观甚至使得像德·托克维尔和林肯这样一些力主废除奴隶制的人士,也对解放奴隶的后果忧心忡忡。此类问题并不是一般奴隶制度本身固有的东西。在罗马帝国,当过奴隶的人及其后代,并没有被打上美国奴隶身上那些抹不掉的耻辱烙印,罗马帝国的一个皇帝戴克里先的生身父母就曾经当过奴隶。美国奴隶制的特殊之处有三:一是奴隶和奴隶的主人分属肤色不同的种族;二是在美国这个自由社会里,必须有一套为奴隶制开脱的极端理论;三是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奴隶制使人们在道义上感到难堪,终于引起了冲突,并在英美两国闹得不可开交,最后导致这两个国家同意在1808年禁止贩卖奴隶的国际贸易。美国革命及其理想,使得围绕奴隶制展开的争议更加突出和尖锐。在革命战争进程中和战后,北方各州开始禁止奴隶制,南方各州也开始通过法律改善奴隶的待遇。在弗吉尼亚州,托马斯·杰斐逊、乔治·华盛顿、帕特里克·亨利以及詹姆斯·麦迪逊等人都公开主张废除奴隶制,南方各地的许多人士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可惜,当伊莱·惠特尼在1793年发明了轧花机,从而使南方变为“棉花王国”--不仅是美国的“棉花王国”,也是全世界的“棉花王国”之后,任何废奴主张都化为泡影。保留奴隶制和解放黑人二者之间进退两难的状况,成了南部地区解不开的死结。北方诸州宣布将在其境内禁止奴隶制(致使北方奴隶被卖到南方),从而避免了解放奴隶的难题。如何处理这一直被剥夺了正常发展权利的数以百万计的黑奴,这一问题从此就不再是个全国性的问题,而只是南方地区性的问题了。
加勒比海地区发生的黑人起义及黑奴杀白人的事件,在18世纪末的美国南方各地普遍引起了恐慌。关于美国奴隶在图谋举行类似起义的各种谣传,不时地使这???恐慌情绪升温。1831年由塔特·特纳领导的黑人起义真的在弗吉尼亚州爆发了,起义者在被镇压下去之前杀死了60个白人。在政治战线上,北方在19世纪30年代掀起了强大的废奴主义运动,进一步使南方感到四面楚歌。而所有这一切事态的发展,强化了南方的地区主义。在外线,南北对峙的局面表现在相互进行政治上的恶毒攻击,并在堪萨斯这样一些尚未建州的领土上到处诉诸暴力(堪萨斯当时被称为“流血的堪萨斯”),在这里南方人和北方定居者斗得你死我活,以争夺决定该领地究竟将以一个蓄奴州还是禁奴州加入联邦的控制权。在内部,南方强化了“黑人法规”,即既制约黑奴行为又制约自由黑人行为的那些法律。南方并对鼓吹废奴的书刊甚至对联邦邮件进行检查,并千方百计使那些反对奴隶制的人,甚至是对奴隶制存有疑问的人,在南方无法立足。这些压制措施到头来使得持有不同观点的人迁离南方。这些人离开之后,南方就只剩下清一色主张蓄奴并根本容不得不同意见的那批人了。
奴隶制度的遗产
在受奴役的两个多世纪里,非洲人当中原先在基因、语言及文化等方面所呈现出的众多差异,都已消失殆尽。但是,黑人民众又在美国新的环境里,依据其身处奴隶状态下所从事的不同职业,依据其家庭上升到自由地位的时间差异,并依据其身上所含白人血统比例的多寡,在内部又形成了差别。
奴隶所从事的工作是大为不同的,“家仆”或曰“家奴”,比那些“在田间劳作的奴隶”有更多的机会去领略美国的文化(包括在罕见的情况下得以识字)及价值观念。城市里的奴隶--大多是家仆--接触面就更为广泛了,大大超出了奴隶主家庭的范围。约有30%的城市奴隶以雇员的身份就业,将其收入所得的一部分交给自己的主人,但常常住在别处自己租来的房子里,其他方面的生活起居与普通自由人士并无多大差别。甚至在大多数奴隶栖身的农场和棉花种植园里,也是奴隶的奴隶监工头、从事技术行当的奴隶以及其他与众不同的分子,也形成了自己的特权和自豪感。
最后,还有那些“自由的有色人”--这些人在1860年为数几近50万,他们逃脱了那500万受奴役黑人的命运。第一批“自由的有色人”是1619年从非洲被贩卖到弗吉尼亚而在原来的卖身契约期满后获得自由的黑人。但是就在永久性的奴隶制在北美各殖民地被确立起来之后,仍有个别奴隶通过这种或那种手段获得了自由身份。在1790年,“自由的有色人”大约有6万之众。由于美国革命对意识形态的影响,北方许多州废除了奴隶制,不少人士(及整个教友派社区)也释放了其所拥有的奴隶。到1830年,“自由的有色人”在数量上增加到了30万。下述两个事实或许还可以表明黑人获得自由的另外一个原因:第一,“自由的有色人”有37%是黑白混血儿,而相比之下,他们只占奴隶的8%;第二,在自由的黑人当中,妇女的比例总是偏高--整个西半球普遍存在这种现象。某些奴隶之所以获得自由,纯粹是因为他们是奴隶主的子女及其母亲。这种血缘关系在拉丁美洲公开被承认,而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国度里却不被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