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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方言

文 信陵君

01

我与父亲打电话,习惯用方言聊天,然而我却会在不经意间蹦出普通话,因为有些方言平时很少使用就会突然忘记如何表达,在电话那头笑着对父亲说:“怎么办,我有一些土话都不会说了。”父亲出乎意料地回答:“那不是更好吗,讲普通话就是城里人,土话是农民说的,这种话不会说也好。”

我们称呼自己讲的方言叫土话,城里人说的是普通话。

父亲固执地认为自己是个城里人,只要离开农村,哪怕是在小县城边缘居住的人,在他眼里也是城里人。对于他自认为是城里人的固执,我想来源于我的曾祖父。他曾经是我们当地县城的地主,居住在县城最为繁华的地段,在土地改革时期,家里的房产、田地被没收,爷爷就此来到乡下。但实际上,爷爷到农村居住的时候才十来岁,那时爷爷还没有成婚,父亲没有出生,自然是没有在县城生活过的。

然而父亲自认为他的根在城里,我觉得他这种观念是来自爷爷还有其他老一辈亲戚的念叨,他们告诉父亲要回到县城,那里有我们家族旧时宗祠和荣耀,并且不断告诫我要好好读书,将来可以在县城工作。

但是一个农民想要回到县城谈何容易,他来到城市成为农民工,用无数个没有休息的日子换来县城的一套房,他获得暂时的圆满,找到了根。

对于我来说,我与城市似乎是格格不入的,即使父亲一再给我灌输回到城市的观念,但是我仍然记得我十五岁前,记忆中萦绕在脑海里的是每年夏天此起彼伏的蝉鸣,是山间田野波涛滚滚的稻浪。夏天里有莲花的清香,以及夹杂着一丝丝若有似无又挥之不去的汗味,这是南方乡村孩子的生活,很多城里人想象不到的漫长夏日。

暑假对我来说永远不是假日,它有着贯穿整个夏天必须要剥的莲子。真正的农忙时分是父母亲在收下早稻那刻又赶着时日插秧,我体会过谷子缠在身上的刺痒感,也体会过插秧时汗液滴入眼睛又恰好望向正午的太阳产生的那种眩晕中的蒙眬感,这是我年复一年的暑假。

当然,劳累难以忘怀,欢乐亦让我铭记:是在立春回暖后去低矮的灌木丛中采集新鲜的野生蘑菇,煮出鲜美的汤喝下一口后那热泪盈眶的冲动;是初次放牛时误把豆苗当成野草任牛吃食,后来被路过的农人看见而阻止的贯穿我整个少年时代的笑话;夏日的傍晚去小溪里抓鱼,无奈河中鱼儿却一年比一年少;冬天和伙伴们去山上收集掉落的松针,准备拿来给家里做饭时引火用,中间误打误撞发现野山楂很是惊喜,这真是难得的零嘴;冬日结冰的早晨,偷偷攀爬摘下屋檐的冰凌放入嘴中,吃冰的“咔嚓”声响彻整个童年,到了傍晚去田垄上烤红薯,火光驱散了整个寒冬的凛冽。

我想我的童年用七彩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在我对这个世界形成最初印象的时候,乡村给我关于自然、关于生活的最初体验。那些天真、活泼、淳朴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身上,深深融入我的骨血当中,会一直给我力量,教我做一个热爱生活且不失美好的人。

02

我也曾迷失过,互联网时代给我连接另外一番天地的触角,曾经吸引我的东西不再有趣,在城市面前,那些东西显得老土。我渴望去接触另外一番天地,甚至我讨厌我身上的那些和农村有关的印记,比如我的方言,其实我也和父亲一样,希望剥离方言。

高中来到城市里的中学读书,第一节语文课我自告奋勇地朗读《沁园春·雪》,语文老师让同学点评我的朗诵,有人指出我的普通话不标准,特别是平翘舌不分的问题尤其严重。我把这句点评记下,接下来语文老师自己朗读一遍,我听着他读的听不出和自己的区别,但又好像有点不同。

我的普通话从一开始起便是不标准的,小学期间习惯于老师用方言上课。在初中的时候,有同学上课用方言答题,老师也不会责怪。所以可想而知,语文试卷上拼音那道题目,一定是我失分率最高的。

同学多是来自城市下属县城的各个地方,南方方言体系十分复杂,这个时候交流只有靠普通话。我的普通话存在的问题在这个时候暴露得极为明显。因为我的方言里面无平翘舌之分、无前后鼻音之分,还有h读f,经常在说话说太快的时候把“花”读成“发”。这个时候我是可以听得出来,也会及时纠正的。而至于平翘舌、前后鼻音不分的问题,我想要纠正,但是不知道如何下手,因为我听不出来。

几年后网络有个流行词叫作“自黑”,意为知道自己存在的缺点,在别人指出来之前,自己先承认,从而避免别人批评带来的尴尬,而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用自黑来避免别人的批评。

在聊天说话中,我会突然间冒出一句:“不好意思,我的普通话不大标准。”常常弄得对方莫名其妙。

我实在是因为被别人批评怕了。

在与一些人聊天的时候,有的会直接指出我的一些字说得不标准。他们有些出于好意提醒我,或者是无恶意的打趣。我从一开始的虚心听取意见,再到慢慢产生抗拒,毕竟被一些人一直说着你的缺点,会感到难堪。

于是我开始厌恶我那一口不标准的普通话,甚至开始讨厌影响我的普通话的方言。而我并没有因此变得沉默寡言,因为我喜欢说话,相比较因为害怕被批评而不说话,我宁愿假装无所谓被批评。

语言学上有个术语叫作“语言磨损”,意为人类在学习另外一门语言的过程中,必然会对自己会的一门语言产生影响。姑且把方言当成另外一门语言吧,所以在我长期使用普通话后,并且在高中后长期处于普通话的环境里,方言使用频率越来越少。所以在说方言的时候经常冒出普通话,甚至忘记一些字词怎么用方言来表达。

于是有了开始我和父亲的那段对话。

大学专门上普通话课程,在老师的分析中,终于能够感受到自己普通话存在的问题,我也知道了一直被父亲称之为“土话”的方言,其实也自成体系,属于客家方言。

然而为了适应城市,我必须纠正我不标准的普通话,为此我放慢说话语速,把平翘舌字的舌头咬字部分伸缩到位,发现平翘舌音混淆时会及时停下纠正;对于前后鼻音,我会缓下说话速度,感受鼻腔共鸣来区分。我的普通话练习是在每一次说话过程中进行,一旦说错一个字,我就会停下来重新说完这句话,为此我差点成为结巴。

各种绕口令说了一遍又一遍,做梦还在说“红凤凰黄凤凰,红粉凤凰花凤凰”,因为反复练习绕口令导致舌根肿痛难忍,却又在这个过程中得到诡异的满足。

当然效果是显著的,我曾两个月待在被称之为中国普通话最标准地区的北京,当地人没有人会指出我的普通话不标准。我感到难以置信,还专门问人觉得我的普通话是否标准,直到得到对方肯定才安心。

同时还顺利拿到普通话的二级甲等证书。

对比班上其他普通话不标准的同学,我无疑是进步最大的。

我也在这个过程中,感觉到身上的一部分在离我远去,方言是我与农村最亲密的联系,然而我却已然把它割断。

03

如同我已经远去的乡村,童年的记忆已然不再重现。在我决定抛弃方言的那几年,农村也在被更多人以各种形式抛弃。时隔四五年后再次回到家乡是小年后的春节,只在几家门户前看到鞭炮放完的碎屑,村中可见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剩下的多是五十多岁逐渐步入年迈的人,和村子一起衰老。

曾经在山间奔跑的自己还历历在目,但是终究不在了,我感到恐慌,又好像升起一股莫名的使命感,好像要做些什么来记录描绘生长抚育我的乡村,浓厚的乡土情怀开始控制我的笔端。

时代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却无法重视到每一个农村。我生长在农村,后又离开农村,又看到第一代农村留守儿童已经长大,曾经的留守生活给他们带来的不仅仅是身的留守,更是心。他们大多成为社会建设的一部分,他们给社会带来的会是惊喜还是难以言喻的哀痛?传统的生育观念遇到政策限制,是妥协还是无视?残留的重男轻女思想加剧了谁的悲哀?无子女赡养的老人守着村中的土坯房不愿意去养老院仅是令人难以理解的乡土情怀?村里年迈的面朝黄土的农民在如今的变迁中如何诠释关于人与自然最初的那份联系?

还有好多故事,我想要用笔记录下来,怀着年轻饱满的热情,开始这项繁杂冗长的工作,自大地以为没有人比自己做更合适了,曾经的山明水秀喂养了我的灵魂,而我又深刻感受到它的变迁。

是村中外出的人越发多,回来的人越发少;是各项民俗活动的褪色;是夕阳西下之际,不再听闻的从小路传来的劳作归来的人们的谈笑声……

那是乡村的失落,也是我的失落。

加拿大的作者丹·乔治写过一篇这样的文章——“我出生于1000年以前”,他以印第安人的身份发出对20世纪的大变迁无所适从的弱势民族的呜咽声,伴随着印第安文明在现代科技面前日显卑微而想要唤起尊重,而我也嘤其鸣矣,感同身受,想要发出弱势群体的声音。当我逐渐接触得越多,城市与农村的巨大差距让我产生了深深的自卑。

04

我向前走着,跟着时代的浪潮向前走着,一步一个回头,望着曾经生我养育我的乡村。荒芜的田园,傍晚仅剩的几缕炊烟,坐在村前门口大青石上望着面前大地吸着旱烟的老人,唇角似动非动,仿佛对我说:“孩子,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逐渐化为一声声叹息,“我走不动了。”举目四望,儿时的小伙伴大多数因为是留守儿童,早已辍学步入社会,外面灯红酒绿的刺激让他们忘记了绿水青山曾给予他们的愉悦,他们义无反顾地走着,不再愿意回来。甚至我的父母,也在用他们的身躯,为我阻挡着一路上的碎石暗涌,在我身边不断叮嘱:“你快走啊,你快走啊!”

如同我当初决定抛弃我的方言一样,急忙催促着,远离乡村,去城市吧,那里才是你该待的地方,不要回来了。

而我此刻与黑塞笔下的荒原狼类似了,内心自视清高在现实中无所适从,一个不甘平庸企慕超越世俗的理想主义者,被自己精神搏斗所困扰以至于了无生趣,将人类的疾病当成自我的疾病,将人类的不幸当成个人的地狱来承担,从而变成孤独徘徊无所适从的狼,既不能改变现实又将自己的生活活活葬送。

但是我和荒原狼又是不一样的,他即使迷茫,仍旧是立足于城市,依旧可以寻觅。城市太大,在车水马龙之间,在夜色流光之中,恍恍惚惚,我内心一片空寂,在这里找不到认同感。我是自私的,是我先抛弃乡村,而我又怎能让它如之前那样无私地再来接纳我这个逃离者?深知它回不去,而我也不会回去。

我只是彷徨者,祈求找到精神慰藉,想要记录得到的暂时的安宁,而我也为了这份安宁开始做一些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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