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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蛛丝马迹,不容忽视的点滴

(1)幼子绑架案:扑朔迷离的绑架谋杀案

一名还不满两周岁的幼儿,本来好端端地在小床里熟睡着,然而,不到一个钟头,当保姆前来查看的时候,竟发现幼儿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了一个空荡荡的床铺!幼儿去了哪里?家人慌张起来,认为他遭到了绑架。果不其然,窗台上摆放着一个信封,而窗户下面还架着一个木梯……

上校的幼子突然失踪。

查尔斯上校是一名王牌飞行员,是驾驶飞机横跨大西洋的第一人,可谓是声名远播。他有一个儿子,刚满20个月,一天却突然失踪了。查尔斯上校慌张之下,就命仆人打电话报了警。新泽西州某警署得知消息后,立即奔赴查尔斯的家,展开了调查。

查尔斯上校告诉警方,说他的妻子安妮,大约在晚上5点钟安顿好儿子上床睡觉。家里的保姆又陪伴了孩子一会儿,等他入睡后才离开。

安妮称,自己在晚上9点左右,还看见孩子在小床里熟睡着。但是约50分钟后,保姆匆匆来告诉他们,说孩子不见了!查尔斯夫妻二人惊慌不已,马上让仆人报警,自己则四下寻找起来。但是把周围的每个角落都找遍了,还是没有见到孩子的半点踪影。孩子才那么丁点大,不可能到处乱跑。由此看来,孩子应该是被绑架了。此外还有其他可能吗?

查尔斯上校在四处寻找孩子时,在保姆房间的窗户下面,发现了一个木梯子。这木梯子是自制的,共分成三级,看起来挺便于携带的。最上面的一级已经断了,看来绑架者的体重似乎要超于常人。另外,在楼上的窗台上,摆放着一个信封。查尔斯认为,在警察赶到以前,自己不该随意将其打开,所以一直没有打开。

警察赶到后,就拆开了信封。信是手写的,里面有很多错字,看来文化水平并不高。绑架者在书信里,说明了自己的要求,提出要查尔斯上校拿出5万美元的赎金,并警告他不要报警。不过事情已经传得纷纷扬扬了。如果绑匪知道这一点,会不会因为恼羞成怒而撕票呢?查尔斯上校心里惶恐不安。他有点儿后悔报警了。

孩子的睡衣。

警方在分析案情时,认为如果绑架者只是一个人,那么他应该懂一点木工手艺。警方和查尔斯上校都相信,这起绑架案很有可能是黑社会干的。于是,查尔斯上校找来中间人约翰,企图通过他与黑社会做交换。约翰写了一封信,提出用20000美元赎回孩子。不久后,果然有人送来便条,说可以做这个交换。警方经过比对,发现这个便条与那个绑架者所用的便条是一样的。这就说明,与约翰联系的人,就是那位绑架者。

没过多久,绑架者送来一份东西,是一个孩子的睡衣。查尔斯上校一看,这件睡衣就是孩子那天穿的。

这天,约翰去交赎金,查尔斯也一起去了。他们来到接头地点,按照绑匪的要求,辗转将钱送了出去。绑匪收到钱以后,就指出了孩子如今在何处。据绑匪称,孩子在一条名叫“内利”的船上,这船就在马撒葡萄园附近。但是警方跟查尔斯在那里搜寻了两天,却没有发现。

5月12日这天,在查尔斯家附近的森林里,有人发现了一具婴孩尸体。查尔斯查看后,立即恸哭起来,因为这正是他的儿子。经法医验证,孩子死于脑部损伤,可能是绑架者从梯子上掉下来时摔坏的。但是许久以后,一个著名的法医专家重新进行侦破检查核对,发现孩子颅骨没有折断,脑部也没有损伤。孩子可能是窒息而死,绑架者为了不让他哭出声来,把孩子捂得紧紧的,以免惊动他人。

木梯上的四个钉眼。

婴孩已死,警方可以毫无顾忌地调查了。先前,警察曾在赎金上作了记号,于是当绑架者每一次使用这些赎金的时候,就能暴露他的行踪。一天,某服务站的服务员记下了一个男子驾驶的小汽车车牌号码,他将车牌号码直接写到这位顾客的10元面值金券背面。三天以后,银行的出纳员确认它就是赎金金券之一。警察根据车牌号,了解到车主名叫豪普特曼。他是德国人,是位木匠。

1934年9月19日上午,豪普特曼离开家,在开车沿着公园大道行进时,警方终于采取行动将他拘捕,并从他的钱包里搜出了一些纸币,而中间有一张20元面值的金券正是来自赎金。他不仅花过那些赎金金券,而且警方在对其住所进行检查时,还发现了进一步的证据:在他住所旁边的汽车房里,有一个工具间,摆着木匠用的长板凳;在汽车房的两个隐蔽的架子上放着多叠纸币,总共13760美元,全是赎金金券。

这位嫌疑犯被带到附近的警察局,摁了指纹。但当警方对其审讯时,他拒绝承认家里有更多的金券,另外他还否认自己在欧洲有犯罪记录。但没过多久,侦破人员得到了强有力的证据:从豪普特曼那里弄来的笔迹样品,同赎金便条上的笔迹完全吻合!

另外,还有一个有力的侦破证据,那是来自留在绑架现场的那个梯子上的工具印痕。绑架者可能原本不想把梯子留下来,但是在实施绑架的过程中,压断了梯子的一级。这使绑架者吃惊,就慌忙丢下梯子跑了。查尔斯上校曾听到一声“咔嚓”,就是这个缘故。只是当时,查尔斯并没有留意。

有一名叫凯勒的木工专家指出,这个由三级组成的梯子是用四种木料制成的。立柱用的是北卡罗来纳松木,横档用的是彭德罗萨松木,连接部分用的是白桦木。让人感到奇怪的是,立柱左上端的一截木头,它显然是从杉木地板挖出的一截。当时大概是因为木料不够用,才不得不临时凑合。这块木料以前曾经使用过,因为它上面有4个钉眼。

凯勒用显微镜和特制的斜光光源,来观察用刨子对立柱进行加工时留下的痕迹。结果发现,立柱的大部分地方,是用这样的刨子加工的。它的上下刨头有8个刀片,有一个刀片有凹痕,还有一个刀片不整齐;侧刨头有6个刀片,其中的一个有着与众不同的缺陷。

凯勒顺藤摸瓜,辗转找到了生产这种刨子的厂家。遗憾的是,这个公司只做现钱现买的生意,没有保留详细的售货记录。凯勒未能像他所期盼的那样找出绑架分子。但在豪普特曼被捕后,警方诱导他说出自己曾在那家木材加工公司工作过。此外,一张现金销售便条表明,豪普特曼在1931年12月,曾经在堆放场购买了10美元没有登记的木材。警方对豪普特曼的住处进行搜查之后,在阁楼里发现了一截有着4个钉眼的地板托梁,而这4个钉眼同绑架梯子立柱上端的4个孔眼完全吻合!就纹理和年轮方面,凯勒也把阁楼的那截木头同绑架立柱作了比对,发现也完全吻合!

从1935年1月2日起,在新泽西州弗莱明顿,豪普特曼绑架谋杀案开始审判。由于证据确凿,豪普特曼最终被判处死刑。至此,这起恶性绑架案终于彻底告破了。

(2)弗朗辛的被杀之谜:离奇的凶杀案件

在某公寓的房顶上,竟赫然横着一具年轻的女尸!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是谁杀害了她?她身上的齿痕又是谁留下的呢?几经调查,警方对这起离奇的凶杀案件,依旧难以做出什么清晰的结论。不过那个躺在医院里的人,会不会就是杀人凶手呢?

房顶上的年轻女尸。

1979年12月12日,似乎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人们过着一如既往的生活。然而,就在这天晚间,有人在一所公寓的房顶上发现了一具女尸!公寓位于佩勒姆马勒街的风景区干道旁,死者是位年轻妇女。

警方经过一番调查后,了解到死者名叫弗朗辛,年龄不超过26岁,身高不足5英尺,体重仅有80磅。她和自己的父母,住在这栋建筑的一套公寓里。有人称,这位女孩在附近的一家托儿所上班。

警方为了顺利破案,找来法医,对死者的尸体予以检查。她的身体有些伤口,可以看出她曾遭受过毒打;在与人搏斗的过程中,她虽然曾用自己的手提袋进行自卫,但依然遭到了残酷的伤害。警方发现,她的胸部有些字迹,挺潦草,是用圆珠笔写的,这应该是凶手给警方留下的猥亵下流的信息。可见凶手极为猖狂,浑然不把警方放在眼里,公然向警方提出了挑战。

另外,就在死者的大腿内侧,警方发现了有被凶手疯狂地撕咬过的痕迹。那么,到底是谁对这个柔弱女子下了毒手?所为何事?警方意识到,自己在面临着一场艰难的考验,因为用于破案的线索委实不多。

死者身上的齿痕。

上文说过,在死者的大腿内侧,有被凶手撕咬过的痕迹。警方注意到这一点,就对这一咬痕进行了详细的拍照记录,还对咬痕的突起比较明显之处进行了制模提取。

紧接着,警探们在当地挨家挨户地搜集居民们的牙齿样本,并通过多种装置,其中包括红紫外照相、电子显微镜,甚至是计算机分析,来比对死者身上的齿痕。警方们起初以为,这么做说不定会收到成效,但是最终的结果颇令人失望,他们发现没有一份与死者身上的齿痕相一致。

转眼间,几个月过去了,案件仍是扑朔迷离,警方依旧没有理出一个头绪。联邦调查局的行为科学组接受委托,为杀人凶手进行心理肖像的描绘。根据与已掌握的情况的分析,他们描绘出了犯罪嫌疑人的大致轮廓:嫌疑犯应为男性,年龄在25~35岁之间;所受教育水平不高;曾受到过严重的精神病折磨,以致需要在心理研究所治疗;其人可能已经在警方的侦查范围之内;他或者他的家庭成员甚至有可能已经受过警方的调查问询。

躺在医院里的嫌疑人。

警方对以前排查过的嫌疑人,又重新进行了筛滤。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重点嫌疑人终于浮出了水面。这名重点嫌疑人名叫卡迈恩·;卡拉布罗,现年32岁,有长期的精神病史。实际上,警方先前排查过这个人,但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了,以至于忽视了更加深入的调查。

卡迈恩·;卡拉布罗成为了重点嫌疑对象,警方对其展开了深入调查。结果发现事发当时,他就在医院中。警方根据医院的记录了解到,他曾住过一年的医院。但正因如此,他对医院安全系统是比较了解的,明白它存在哪些漏洞。也就是说,此人的作案嫌疑不容排除,他能够轻易地溜出医院去作案,并在之后悄悄返回医院,而他人也可能不会发觉。

警方还了解到一点,那就是——凶案发生的那段时间,他的胳膊上正打着石膏!而从事发现场来看,被害人就是被人用石膏模型打晕的。这样一来,警方认为卡迈恩·;卡拉布罗确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是,这一证据并不充分,并不能有力证明卡迈恩就是凶手。警方要想指控他,还需要得到更有说服力的证据。

这时候,几名法齿学家取得了卡迈恩的牙齿样本,并进行了检验。结果惊喜地发现,卡迈恩的齿痕与死者身上的齿痕是一致的!已经毫无疑问了,卡迈恩就是杀人凶手。1980年12月20日,大约是这起谋杀案发生的一年以后,卡迈恩·;卡拉布罗被逮捕,被判处终身监禁。

(3)杀人抛尸案:亚特兰大的创痛

短短不过10个月,就相继有30人遇害!亚特兰大发生的这起恶性抛尸案件,至今想来仍让人不由得毛骨悚然。警方在侦查伊始,就感到非常棘手,直到他们在被害人的头发里发现了一种尼龙纤维。但是,这种尼龙纤维足以让警方确认谁是凶手吗?警方面临着一场艰苦的考验……

10月内,30人遇害

1981年5月22日,警察抓住了一名很可疑的人,原因是他向查特胡奇河里丢弃了一些可疑物品。警方是通过监控录像抓到他的。他说自己名叫韦恩·;威廉姆斯,职业是一名星探。

警方问他往河里扔了些什么。他回答说那只是垃圾而已。警察又问,星期五凌晨两点,他去了哪里。他回答自己在找一个年轻女性的住址。因为在他看来,她是一个很有前途的歌唱天才。然而,警方发现,他说的那个地址是不存在的。警方对他产生了更大的怀疑。在对他的汽车进行搜查之后,却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物证。警方在桥下的河中进行打捞后,也没有发现什么。

星期六,一具尸体在桥下游一英里处被发现,死者名叫纳撒尼尔·;凯特。几天前,报告说他是窒息而亡,而且全身赤裸。在他的头发里面发现有一股尼龙。自1979年夏天,当在亚特兰大发现一具被掐死的小孩尸体后,仅仅10个月之内,尸体数量就激增到了30具,而且作案手法颇为相似,这使警方不得不怀疑这是一起系列杀人案。

那么,这位向河中丢弃可疑物品的嫌疑人韦恩·;威廉姆斯,与这一系列杀人弃尸案到底有没有关系呢?

被害人头发里的尼龙纤维。

法医对被害人进行检查,结果发现他们衣着都完好。对他们的衣物进行分析后,警方发现所有的衣物上都粘有一种很相似的细纤维,这是一种粗糙的黄绿色纤维。在显微镜下,可见纤维具有叶状的横截面,这是家具或者地毯织物的特点。起初,这个发现被证明并没有什么价值,因为刑事科学技术专家不能够确认纤维的来历。

但是,当这个情况被泄露给新闻界之后,这个亚特兰大凶手改变了他的习惯,他仍然继续掐死或者闷死被害人,但是他开始剥掉他们的衣物,再把他们扔到河里,以除掉织物痕迹物证。这使得佐治亚州立法庭科学实验室的痕迹专家不得不将纤维物证与凶手联系起来。而且,就在最近的这起案件中,被害人头发里的尼龙纤维同样是黄绿色的,而且具有叶状横截面。

警方获取了搜查令。7月3日,他们彻底搜查了威廉姆斯的汽车,以及他和他双亲共同居住的房子,提取了数以千计的纤维样本。当天晚上,拉里·;彼德森在法庭科学实验室工作到深夜,将被害人身上的纤维与搜查中收集到的纤维进行比对。

研究过程中,他获得了重要的发现:在一些被害人身上发现的毛发样本,与威廉姆斯的宠物阿尔萨斯身上取来的毛发样本被认定同一;而且,大部分被害人衣服上的纤维也与屋里一条床单上取下的纤维被认定同一;而被害人尸体上那种黄绿色纤维与威廉姆斯家一种橄榄色的地毯吻合,这种地毯覆盖了他家的大部分地面!

最后的证据。

第二天一大早,拉里就给哈尔·;戴德曼打了电话,希望他来一趟。戴德曼是联邦调查局微观分析室的刑事技术人员,也在调查这件案子。戴德曼来到实验室,两个人一起研究了纤维。他们深信威廉姆斯的周围环境与谋杀案有关,所有他们开始追寻制造商——韦尔曼有限公司。

在1967至1974年之间,韦尔曼有限公司出售过181B尼龙纱线,有几个地毯制造商购买过,但是只有一家制造商将纤维染成了黄绿色。在1970至1971年之间,西点佩珀洛尔公司曾经在拉克夏尔英国橄榄色地毯中织入了黄绿色181B纱线。他们只制造了13710平方米,够铺在不到两个足球场大的地上。根据销售数字和一般房屋的大小,拉里和哈尔估计任意抽取的亚特兰大的房屋中铺设这个品牌、这个颜色的地毯的概率,大约为1/7792。

这还只是一种纤维,在被害人身上找到的另一种人造纤维与威廉姆斯那辆1970年款雪佛兰汽车上的地毯吻合。在亚特兰大地区,只有680辆汽车有相似的地毯,而被谋害人从其中一辆车里粘到纤维的机会为1/3828。将这两个可能性结合起来,两种纤维在随机情况下同时出现的可能性概率为1/2900万。况且,有些尸体上有10种不同的纤维都与威廉姆斯家中各处取来的样本吻合,这样的事情根本不可能会这么偶然。

与此同时,有人说他们曾看到威廉姆斯与其中一些被害人在一起。还有证人回忆说,他们曾经看到威廉姆斯的前臂有很深的伤痕,这很可能是死者在最后挣扎时造成的。在众多证据之前,威廉姆斯的谋杀罪名终于成立,被判处两个终身监禁。

(4)世贸中心爆炸案: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灾难

1993年的一天,世贸中心大楼发生爆炸,引起了整个美利坚的震惊!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灾难,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其罪魁祸首是谁?就在警方一筹莫展之际,一封署名“解放军第五连”的信件寄到了《纽约时报》……

纽约中午的巨响。

位于纽约的世界贸易中心名闻世界,游人不管来自哪个国家,只要来到纽约,总要把登上世界贸易中心的最高层作为观光的一项重要内容。世贸中心高达四百余米,登上楼顶可以俯瞰全市。这里一度吸引着全世界的目光。

1993年2月26日中午,世贸中心整个大楼里聚集着十万多民众,有的是办公的,有的是游览的。谁也没有料到,一场大灾难即将到来。12点18分,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大楼开始摇晃起来。人们惊慌极了,谁都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尖叫声响彻云霄。

原来,在大楼底下二层的停车场,发生了一起恶性爆炸事件。炸弹炸出了一个大坑,长有六十米,宽有三十米。整个地下层都被炸穿,汽车都已经被炸毁,各种残片飞得遍地都是;大楼的动力系统,也被巨大的冲击波切断;电梯停驶,电话中断;楼内多处起火,浓烟滚滚,一直冒过四百多米的顶层。

很多人被困在电梯里面,他们声嘶力竭地哭喊着。还有一些人准备徒步下楼,不过被浓烟呛了回来。他们转而逃到顶层平台,焦急地等候救援。

署名“解放部队第五连”的信件。

接到消息后,联邦调查局紧急行动。3月2日这天,《纽约时报》收到一封信,署名为“解放部队第五连”。信中扬言,美国要终止其与以色列的关系,不干涉中东国家的内部事务;不然的话,他们将会继续对美国的军用设施、民用设施进行攻击。他们甚至还要摧毁核设施。联邦调查局在看过这封信以后,觉得很是震惊,初步分析为恐怖分子,来自中东地区。

恐怖分子使用的并非普通炸弹,因为其杀伤力极大,这很有可能是一种名为“塞姆泰克斯”的高能炸药。这种炸药的特点是体积小,便于携带,但杀伤力极大。炸弹在地下第二层停车场引爆,破坏面积达1800平方米。专家断定,炸弹量至少达500磅以上,因为如果没有足够的炸弹量,根本就不可能造成程度如此之大的破坏。这样巨大数量的炸弹,恐怖分子是不可能自如地将其带进美国来的。他们应该是就地取材。

警方发现,在五角大楼的武器库中,就有一种产品,性能与“塞姆泰克斯”极为相似。如此说来,恐怖分子所使用的炸药,难道是从美军的武器库中偷出来的吗?这是有可能的。联邦调查局的工作人员找来录像带查看,发现有一辆福特牌汽车,曾从车库中急驶而出。也许,就在这辆汽车上,装载了巨量的炸药。

一块黄色铜牌和几片碎片。

联邦调查局探员在对现场进行清理时,找到一块扭曲的黄色铜牌,另外还有十几片碎片。鉴定后发现,那块铜牌是一辆福特货车的车牌残片,上面还有组号码,比较清晰。探员们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重大发现,就沿着这条线索,找到了一家出租公司。因为这辆福特车是属于一家出租公司的。

出租公司说,早在一周前,他们将这辆福特车租给了一个名叫穆罕默德·;萨拉马的人。联邦根据这一线索,最终找到萨拉马,将其逮捕起来。联邦调查局的档案显示,穆罕默德·;萨拉马原籍约旦,于1967年出生于约旦河西岸。不过在1987年,他就移民到了美国,一直居住在新泽西州泽西城。

对穆罕默德·;萨拉马的居所,联邦调查局探员进行了一番仔细的搜查,而且还动用了警犬。警犬在他的房间中嗅到了强烈的炸药气味。但让特工们感到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找到炸药,只找到了一些天线、电路图、接线说明书……这些什物,是可以制造出炸弹来的,但并不能证明,萨拉马就是爆炸案的直接作案者。

在接下来的侦查工作中,探员了解到,就在爆炸案发生的前一天,有人发现萨拉马曾出入过泽西市的一间仓库。与他一起的,还有其他几个人。警方又据此侦查出,他曾和一个名叫尼达尔·;阿亚德的人打过电话。联邦调查局找到那个仓库,发现了几包尿素、十多瓶硫酸,还有一些烧瓶、试管……毫无疑问,这些东西已经足以制成炸弹了!

警方对萨拉马进行了一番审讯,并从他口中了解到,阿亚德原是一名科威特人,但是有着巴勒斯坦血统,现在已移居美国。阿亚德是一名知识分子,曾在美国取得了化学工程学位,有着足够的专业知识。也就是说,他是完全可以制造出炸弹来的。他与萨拉马的关系非常密切。萨拉马在租车以后,他也开着一辆红色的汽车与之同行。

联邦调查局探员认识到,阿亚德同样具有着重大的作案嫌疑。于是在3月10日这天,警方直奔阿亚德的寓所,成功逮捕了阿亚德,并对他的住所进行了搜查。结果,这一搜查不要紧,竟在阿亚德的电脑里,发现了一封信,让探员们战栗起来。那么,这是一封什么信呢?信中这样写道:“很不幸,这次我们的计算不精确,不过我们可以保证,下一次行动将非常精确。除非我们的行动成功,否则世界贸易中心将始终是我们在美国的目标。”这封信的末尾,还附有一个签名,正是“解放部队第五连”。

联邦调查局发现,这封信与先前《纽约时报》收到的那封信相比较,相似之处颇多。探员再经过一番调查研究,证实了两封信为同一人所为,写信的正是阿亚德。随即,联邦调查局又发现,阿亚德和萨拉马制造炸弹所需要的钱,都是由一个外国组织资助的。看来,事情还远没有结束,案子还得继续查下去。

经调查得知,几个月来,有一笔钱从欧洲汇到萨拉马与阿亚德的账户里,数额少说也有8000美元。使用这笔经费的,不只是萨拉马与阿亚德两个人,还有另外四个人。在这四个人中,有一个名字叫做穆罕默德·;阿布哈里马。

阿布哈里马的原籍是埃及,辗转来到美国纽约后,做起了出租车司机。他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那就是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的成员,曾经到过巴基斯坦与阿富汗交界处,在一个军事基地接受军事训练。他的成绩是非常不错的。也就是在训练期间,他结识了拉赫曼教长。后来他又跑到阿富汗,与那里的伊斯兰同胞并肩抵抗苏军入侵。这之后,他和拉赫曼教长回到美国纽约,成了拉赫曼的私人保镖兼司机。

从种种迹象看来,这宗恐怖爆炸案的策划者,很有可能就是阿布哈里马。就在爆炸案发生后的3月6日那天,他带着妻子儿女,回到埃及探亲,而后又到麦加朝圣。联邦调查局探员掌握这一信息后,在埃及警方的配合下,成功抓捕了阿布哈里马,并将其带回美国审讯。

阿布哈里马坦承,他就是爆炸案的策划者。

早在参加阿富汗圣战的时候,他就跟一些同党酝酿了这个秘密计划。对于这一惊天动地的计划,泽西市的拉赫曼教长表示了赞同。于是,在一批来自国外的伊斯兰教复兴势力的策划下,恐怖的世贸中心爆炸案发生了。在联邦调查局看来,应该列入侦查范围的还有两个人:一名是比莱·;阿凯西,原因是他怂恿和支持爆炸;另一名叫做兰吉·;优索福,有人见他曾跟萨拉马,一起在仓库里出现过。不过,当这两人被捕以后,优索福拒不认罪,而阿凯西则承认了自己与爆炸有关。

世贸中心爆炸案发生一周年之际,美国司法机构正式对四名嫌疑犯开庭审理。在强大的、足够的证据面前,他们策划、实施爆炸罪名成立,每人被判240年徒刑。

(5)恐吓信的背后:狡猾的凶手精心的策划

他是某家农场的主人,他收到了一封恐吓信。

她是他的妻子,在启动他的车辆时,车座下面的一枚炸弹引爆了,她被无情地炸掉了半条腿。

是谁寄出的恐吓信?是谁在车座下面悄悄安装的炸弹?这些问题,等待着警方作出明确的回答。

“下一个就是你”

在韦登山农扬的篱笆上,挂着一只羊头,上面贴着一张纸,写着几个潦草的字:“下一个就是你!”

韦登山农扬的主人,名叫格雷厄姆·;贝克豪斯。他见到这一情形后,大惊失色,心想这是谁做的恶作剧呢?在这之前,他还曾收到一个威胁电话。为谨慎起见,他来到警察局,向警察说明了情况,希望警察帮助调查一番。他认为,村子里有些人对他充满了仇视心理。但是警察似乎并没有太当回事,认为这不过就是一个恶作剧。

谁想到,就在十天以后,也就是1984年4月9日,贝克豪斯的妻子被炸掉了半条腿。那天,贝克豪斯的妻子玛格丽特·;贝克豪斯要去霍尔顿村,当时她自己的车子出现了毛病,怎么都发动不了,就想开丈夫的车。当她转动钥匙打火的时候,只听得“轰”的一声,爆炸事故发生了。原来,在司机座位下,有人藏了一颗炸弹。结果玛格丽特·;贝克豪斯被炸掉了半条腿。

警方这才行动起来。他们终于明白,这一系列行为,绝不只是恶作剧这么简单,而更像是一起经过策划的谋杀案。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在司机座位下安装着的炸弹,是一段填充了硝化甘油的管子。此外管子里面,还含有8个猎枪弹夹的弹珠。显而易见,有人放置炸弹,目的就是想将司机座位上的人炸死。所幸贝克豪斯夫人并没有被炸死。

贝克豪斯的一面之词。

那辆车的主人并非贝克豪斯夫人,而是贝克豪斯。也就是说,凶手真正的目标应该是贝克豪斯。当警方询问他时,他称自己当时并未听到爆炸声,也没有听到妻子的叫声。他当时在谷仓里听收音机。谷仓距离案发现场是比较远的。

警方继续盘问他,问他谁最有可能会对他实施爆炸。他一开始否认自己有仇人,但是到后来,耐不住压力,说有两个人对他心怀仇恨。一个人,名叫格雷厄姆,是个采石工。据贝克豪斯说,格雷厄姆曾经调戏过自己的妻子,具有杀人动机,而且他过去还经常进行爆破作业。另一个人,名叫泰勒,是位木匠,也是他的邻居。两人曾经发生过争执。

贝克豪斯逃过一劫,但仍有人身危险。于是警方便对他实施了24小时保护。但是没过一个星期,贝克豪斯突然打电话给警方,要求终止这种全天候的保护。他认为自己能够保护自己,警方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警方同意了,但坚持在他的家中安装了一个按钮,以确保如果意外再次发生,他可以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只要按下那个按钮,警局里面的警铃就会响起来。

4月30日这天,警铃突然响起来。警方片刻都不敢延误,立即赶往贝克豪斯的农场。他们在那里找到贝克豪斯,看到了震惊的一幕:只见贝克豪斯的脸上与胸前,满是鲜血,而在他旁边,还躺着一个人。那人正是泰勒,就是贝克豪斯的那位邻居。他身中两枪,已经死亡,手里还抓着斯坦利小刀。

警方立即向贝克豪斯展开闻讯,让他讲述发生了什么。贝克豪斯就哽咽着讲起来,说泰勒要来修椅子。贝克豪斯很惊讶,便说自己没有家具要维修。泰勒忽然换了一副腔调,坦承汽车炸弹就是他安置的。泰勒还说自己是上帝派来的使者,今天可不是要修椅子,而是要夺走贝克豪斯的命。他一步步逼过来,手里拿着刀子。贝克豪斯称自己当时惧怕极了,就跑到厨房,端起猎枪,打向了泰勒。

地板上圆形的血滴。

警方对泰勒的住所和工作地点展开了搜索。搜索的结果,似乎更加证实了贝克豪斯的话,因为警方发现了一段管子。在仔细鉴定过后,警方认为,这根管子与先前在车上发现的管子,是相吻合的。也就是说,先前制造爆炸事件的人,应该就是泰勒。泰勒本想炸死贝克豪斯,而贝克豪斯无意中竟逃过一劫。泰勒见状,便又借口维修椅子,来到贝克豪斯的家中,而真正目的却是要将他杀死。贝克豪斯出于自卫,就开枪打死了他。

然而,这都是贝克豪斯的一面之词,能作为直接证据吗?尤其当负责勘查犯罪现场的技术人员在勘验农场时,心里更是产生了怀疑,认为贝克豪斯未必说了实话。比如现场的血迹有些奇怪,形态特别明显。贝克豪斯说,他们两人曾经发生过争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应该有血液溅出来,并形成拉长的血迹,留下明显的尾巴。然而,地板上的血迹是呈圆形的血滴,而一般情况是,血液只有从伤口滴落下来时,才会形成这样的形态。而从厨房到大厅的地面上,并没有出现血迹,但贝克豪斯说他受伤后,就是走这条路回厨房拿起的猎枪。

再者,一个椅子倒放在地上,它遮盖着一些印迹。从迹象看来,椅子很有可能是事后才放在那儿的。此外还有一些地方,让警方感到奇怪。比如死者被发现时,手里是拿着刀的;但是法医病理学家却认为,死者倒下时,手应该是松开的。贝克豪斯身上虽然有伤,但伤得很蹊跷,其手上并没有伤,从颈部到腰部连续不断的砍伤,表明他一直是静止站立的。换句话说,当受到攻击的时候,他并没有反抗。

警探根据种种迹象,将贝克豪斯本人作为了嫌疑对象,认为他有作案嫌疑。经过一系列深入调查,警方又得到了一些新发现。他们了解到,贝克豪斯在经济方面出现了问题,甚至还欠下了巨额债款。不过就在爆炸事故发生前不久,他把妻子的人寿保险额增加了一倍,她的死可以让他还清所有的债务。如此看来,贝克豪斯是具备杀人动机的。

贝克豪斯之所以要杀死邻居,并弄伤自己,原因是他认为警方早就怀疑上了自己。他不过是要洗清嫌疑,让警方认为凶手是那位死去的邻居。之前贝克豪斯收到所谓的“匿名信”,根本就是他计划的一部分,目的是伪造出受到骚扰的假象。

警方不久后找到了大量证据,来证明贝克豪斯才是真正的凶手!贝克豪斯在铁证面前,无力狡辩,最后只好供认了自己的罪行。

(6)自杀还是他杀:足球场里的血案

某学校足球场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个女青年被杀,另有一个男青年受了重伤。经过侦查后,警方认为这起凶杀案有诸多疑点,绝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那么,是谁制造了这起扑朔迷离的凶杀案呢?警方又是如何抽丝剥茧,最终将此案告破的呢?

学校足球场里上演凶杀案。

一个夏季的凌晨,警方接到报案,称某学校足球场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警方赶到事发现场,见到一个男青年浑身是血,坐在球场内,双手抱着女青年的头。女青年仰卧着,头枕在男青年的大腿上,已经死亡。

经法医查看,死者头颅多处被击伤,颅顶骨开放性骨折。距死者右臂60厘米的地面上,有一把沾有血迹和毛发的餐刀;距死者7米远的舞台左边第一块台阶和台阶下的草地上,有多处血迹。足球场舞台前壁3个地方,有擦状血痕和毛发;距舞台1米多远的草地上,有1件沾有血的女衬衣,现场上还有被抓皱的报纸和手帕。与之相距两米多远处,有一架26型永久牌自行车侧倒于地面,靠前轮处的一个印花塑料手提袋中有1块手表。

男青年头部重伤,有5处凹陷性骨折;左右手环、小手指第三指节处被锐器割伤。男青年是这起案件的第一目击证人,因此要想破获此案,他应该可以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医护人员迅速将男青年送往医院抢救。伤者自述名叫李某,现年26岁,是附近某工厂的职工,昨晚和女友张某来这里约会。约1时许,被歹徒从后面突然袭击,打中头部,随即昏倒在地,醒来时见女友倒在不远处的草地上,凶犯已逃跑。

凶手的两种可能性。

由于被害人的单车、手表和衣物等均在现场,刑警们一致认为罪犯的作案目的,不是谋财害命,也不像仇杀,倒是情杀的可能性比较大。

关于凶手,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第三者作案。这是因为,李某提供线索是第三者作案;李某头部有5处凹陷性骨折,一般情况下自己是难以造成的;现场遗留的餐刀体积较小,重量较轻,难以造成两人头部的骨折;现场未发现其他凶器,罪犯有可能已将凶器带走;与现场相邻的工厂职工反映,在听到喊救命不久,有一个人从离现场约70米的地方慌忙走过,行踪可疑。这些情况均可说明:有第三者作案的因素。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也是不能排除的,那就是李某自己作案。因为李某两手环、小指有锐器割伤的痕迹,这不像是刺伤,而更像是自己造成的;李某颅顶的5处损伤都比较集中,如果是罪犯打击,不太可能连续多次均击中同一部位;张某颈部有扼痕,第三者作案不太可能出现这样的损伤;足球场舞台前壁上有三个地方,沾有擦状血迹兼有毛发,显然是撞墙或摔倒时形成的。第三者作案不太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所以,据此看来,李某同样具有重大嫌疑。

刑侦人员一方面对现场进行了反复勘查,认真研究了现场的血迹和痕迹物证,特别是对李某、张某的伤痕是什么凶器造成的,进行了认真甄别;另一方面,从李某、张某的感情中有没有第三者介入来寻找线索。

被抓皱的沾血报纸。

舞台台阶附近约4米方圆内,血迹分布零乱,第一块台阶上的血迹较多,此外还发现有一块碎骨片。经检验,其血型是B型,与死者张某的血型一致。警方不禁疑惑:张某死于草地上,为什么在舞台台阶上会出现她的碎骨片呢?此外,在台阶上还发现有用血抹的痕迹,旁边的碎报纸、手帕及女衬衣上也有较多血,经检验也是B型……说明罪犯行凶后曾用衣服、碎报纸擦过手。

舞台前壁的3个擦状血迹上有毛发。经检验,血迹和毛发均为AB型,与李某的血型一致。按李某的说法,他是遭遇突然袭击后昏倒在地的,为什么他的血和毛发,会在舞台前壁上出现呢?刑侦人员认为李某说了谎,而李某行凶杀害张某后,企图自杀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医还在死者的右上臂发现了一处隐约可见的咬痕。由于以前未进行过牙印检验,刑侦技术人员邀请牙科医生共同研究,认为该牙痕虽然模糊,但其排列弧度尚能反映出来。用打样膏取了李某的牙形,经咬合位置比对,正好吻合。看来,张某右臂的伤口是李某咬的,李某具有重大的嫌疑。

现场有被抓皱的沾血报纸,共分布5处,将沾血报纸收集拼合起来,是一张《工人日报》和一张撕破的《时事新闻报》。《时事新闻报》少了一角,刑侦人员经反复的搜索,终于在台阶下的草丛中,发现了这片碎报纸角,镶拼吻合。刑侦人员欣喜地发现,在这片报纸角上有一枚血指纹。经鉴定,这枚血指纹系李某左拇指所遗留。

与此同时,调查者访遍了李某、张某所在单位的同事、朋友,得知最近两人的关系非常恶劣。如此看来,李某确有蓄意杀人的动机。在有关部门的批准下,警方依法逮捕了李某。

一开始,李某坚决否认杀人,但在确凿的证据下,他不得不交代了作案的全过程。原来,李某和张某谈恋爱,因女方父母的反对,张某遂提出与李某分手。经多次交谈,李某始终无法说服张某,因而恼羞成怒,蓄意杀人。

杀了人后,李某感到罪责难逃,就企图自杀,但未成功,后就抱住死者头部,呼喊救命,伪造被害,企图蒙混过关。但是最终,凶犯李某终究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7)警察杀人案:专案组困难重重的侦破之旅

“李胜利案”曾经轰动一时。

一位民警的妻子不过对其姐姐发了一句牢骚,竟给丈夫招致杀身之祸。2004年9月20日上午9点多钟,李胜利被6名民警押进派出所;5个钟头后,他在派出所的3楼“跳楼自杀”。然而,实情果真如此吗?

派出所里奇异的死亡事件。

2004年9月20日,李胜利死在派出所。对于其死因,派出所提供的说法是“跳楼自杀”。但是家属看到李胜利时,发现他身上多处伤痕,有只眼睛也成了“熊猫眼”,当下便对死因起疑,认为实情恐怕没那么简单。

李胜利,男,河南周口市人。他曾是纺纱印染厂的一名职工,下岗后帮姐姐经营报刊亭,靠着微薄的收入谋生。报亭附近有一家移动营业收费厅,老板娘叫做吕秋玲。2004年,李胜利听说吕秋玲准备转让营业厅,便打算接手过来。双方甚至都谈妥了价钱,吕秋玲答应李胜利,说他只要拿出8万元,就可以接手她的营业厅了。

同年9月19日,也就是案发前的一天,李胜利拿着好不容易凑齐的8万元钱去找吕秋玲,谁想吕秋玲却说,店已经转让给别人了。这让李胜利很恼火,他的妻子周影霞更加恼火,还给吕秋玲打了一个电话,质问她为何出尔反尔。结果双方就在电话中发生了争执。周影霞气愤地说:“营业厅明明说好转让给我们,我们钱也借了,可你又说转给了别人,这不是拿我们当猴耍吗?”

周影霞又说:“明天我非让你丢丢人不行!”其实,她的本意是,她要到吕秋玲的收费厅吵几句,让街坊邻居都知道她太不像话。然而,她万万没有想到,这样一句话竟会让丈夫死于非命。

第二天上午,李胜利推着自行车经过移动收费厅,店主吕秋玲和她的弟弟吕留生叫住了他。吕留生是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的一位民警。9时10分左右,派出所因“纠纷”带走了李胜利,吕留生也随警车一起前往派出所。

晚上,李胜利的家属忽然得到消息,说李胜利命丢了。李艳红——李胜利的妹妹——哭着说,她看见哥哥左眼乌黑青肿,满脸血迹,全身伤痕累累,裤子上还有许多层层叠叠的皮鞋印。家属们在医院太平间内哭成一团。派出所方面作出解释,说李胜利是跳楼身亡。吃中饭的时候,民警们外出吃饭,就将他留在值班室反省。因为没人看管,他在下午2时45分从4楼跳下,因抢救无效在晚6时左右死亡。

但是对于这一说法,死者李胜利的家属是坚决不能接受的,他们认为其中必有隐情。周影霞流泪告诉记者,说自己不相信丈夫会无缘无故跳楼。而且从出事到现在,长达7个钟头的时间,警方为何不通知家人?于是李胜利家人为讨还一个公道,一次又一次上访,奔波在周口、郑州、北京等地。他们同时强烈感到,有种无形的压力正从四面八方逼来。

专案组介入调查。

2004年10月14日,李胜利亲属拿着李胜利一身伤痕的照片,来到周口市委门口。然而没过几分钟,就有几十名防暴警察赶来现场,把周影霞强行带上警车。这时警察发现李金花躲在一旁拍照取证,便快步奔向她,然后夺过相机来,当场砸到地上,人也被往警车里拖。李金花越是反抗,他们就越使劲拖,她的上衣都被拽掉了。

李胜利的父亲来到沙南分局反映问题,警方要求他登记所有家庭成员的详细情况,包括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号码……沙南分局当时的解释是,这是为了事情有进展后,好进行通知。后来李家人却发现,警方根据这份名单,调查了他家所有亲属的背景。

接着,公安局领导又找到李艳红所在的单位,指示单位领导:以后不得允许李艳红请假外出;倘若她请假外出,就要扣发其工资、开除其公职。

2004年10月底,李艳红姐妹俩来到北京,不过她们在中央信访局门口徘徊良久,却不知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才好。两人在大街上急哭了。这时,一位约莫50来岁、领导模样的人走了过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她们哭诉了原委,还把大河报的报道递给了他。在这位领导的帮助下,姐妹二人才终于得以走进了中央信访局。

200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作出批示,要求重查此案。3月10日,周口市检察院成立“9·;20”专案组,并将李胜利案提办至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侦破,案情开始出现转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李胜利死亡有关的证据似乎在一个个地消失。再者,涉案人员又统一口径,给侦破工作带来难以想象的困难。

李胜利“坠楼”的真相。

2006年4月6日,“9·;20”专案组为李胜利做了第四次尸检。这次尸检非常全面,不但对其做了身体着地点及受力方向、残留物、死因认定等8项检查,还给死者的全身拍了X光片。这次尸检结果出来后,专案组人员得出结论:李胜利系高坠死亡;具有高坠伤的损伤特征,同时亦存在非高坠伤所致的损伤;不排除李胜利系被动坠地死亡之可能。

然而,这起案件侦查起来是相当困难的,尤其在案件的最初侦查阶段,专案组总感觉是在赛跑。他们走到哪,就有人跟到哪;他们找到什么人,就有人提前也去找这个人。不过这恰好能够说明,有人相当心虚,在试图遮掩什么。

在一条被派出所故意隐瞒起来的线索中,专案组发现了其中的蛛丝马迹。李胜利死亡当天,110指挥中心曾接到周口的两名中学生报警,而在七一路派出所的接警记录中,却没有这两人的信息。

专案组经过走访调查,得知其中一名学生姓董,如今身在部队。专案组找到他,企图了解一些信息。董某起初称他看到了李胜利跳楼的位置。不过,当检察官站在他当时所在的位置观看时,却发现根本不能看到死者的尸体。这就说明,董某说了谎话。经过反反复复几次工作,加上部队首长的教导,在专案组第三次找到董某时,董某终于说出了所有实情。

他说,自己之所以参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要避免灾祸,要远离周口。

他承认,自己当时被楼下的民警——一个不知道李胜利已被打死的民警——安排上楼找办案警察时,看到几个人正把一个满脸是血的人往门外抬。当这些人看到董某后,又赶紧往回抬。随后,他被人威胁说:“刚才你看到的、听到的,如果说出去一个字,你全家都应该小心!”

专案组顶住各方面压力,经过艰难的调查取证后,最终查清了李胜利“坠楼”的真相。原来,2004年9月20日上午,李胜利被带到七一路派出所后,先是留置在二楼值班室,后又遭到殴打。为了不让李胜利喊叫,李立田等人还脱下李的一只袜子,堵住他的嘴巴。李胜利被打成重伤昏迷,李立田、吕留生提议把李胜利从楼上扔下去灭口。

2006年11月5日,周口市检察院以李立田、吕留生涉嫌故意杀人罪,七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冷飞涉嫌滥用职权罪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最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立田死刑;判处吕留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冷飞无期徒刑。

(8)杀人女魔王:隐藏16年的凶手

2011年2月14日,在桐乡振东新区工作的蔡某突然失踪。警方得知这一消息后,进行了初步调查,发现有命案嫌疑。也就是说,蔡某有可能被人杀害了。而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认为管某及其父亲有重大作案嫌疑。令警方感到惊诧的是,早在16年前发生的那起凶杀案件,很有可能也是管某所为……

因债务纠纷引发的凶杀案件。

2月14日晚,桐乡警方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桐乡振东新区工作的蔡某失踪了,希望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综合分析,警方认为蔡某很可能已经遇害。

警方经过缜密调查,认为桐乡人管某有重大嫌疑,于是立即就将她控制起来。起初,管某百般抵赖,不肯承认自己的罪行。但是警方已经掌握了足够的、有力的证据。在这些证据面前,管某终于泄了气,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将蔡某杀死的犯罪事实。

原来,这是一起因债务纠纷而引起的凶杀事件。此前,管某曾向蔡某借过一笔钱,但一直没有还。蔡某催讨过几次,这让管某十分不满。2月14日那天,管某将蔡某约到自己家里,没多久两人就争吵起来。管某操起榔头,竟将蔡某打死。将蔡某打死之后,管某做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举动。她并没有着急收拾尸体,而是赶紧上网。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她交代说这是为了迷惑警方的视线,让他们相信她没有时间作案。

直到晚上,管某才让父亲帮忙,将蔡某的尸体包了起来,扔到了野外。警方听闻后,感到很惊诧,这位“杀人女魔王”在作案之后竟如此冷静!惊诧之余,有位警察联想到了16年前发生的一起凶杀案。因为这两起凶杀案件,颇有些相似之处。

16年前的一起悬案

1995年秋的一天,桐乡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桐乡农机水利局的一名职工被人勒死了!警方赶到现场,了解到死者姓濮。警方发现,濮姓男子的确是被人勒死的,尸体横在宿舍里的床铺上。警方勘查现场时发现,现场已经被处理过了,而且处理得非常干净,以至于警方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

濮姓男子有位女友,正是管某。当时,警方找到了管某,这不仅是因为她是死者的女友,更重要的是因为,管某是与死者最后一个联系过的人。实际上,这时警方已经将怀疑目标,放在了管某身上,认为她很有可能就是杀死濮姓男子的凶手。

警方对管某展开询问,但是管某坚决予以否认,称自己当时和小姐妹在一起,根本没有时间作案。于是,警方就找到了管某所说的那位小姐妹,以证实她是否说了谎话。如果管某说了谎话,那么其杀人嫌疑就更大了。不过,据管某的小姐妹回忆,死者遇害的那段时间里,管某的确是与她在一起。

既然有人证实,在案发的时间里,管某并不在现场,这就似乎可以表明,人的确不是管某杀的。更何况,警方虽然怀疑管某,但是并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因此,这起发生于16年前的案件,一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活活勒死男友,只因他太小气。

令人振奋的是,警方在对“蔡某失踪案”进一步调查时,有了意外的收获。不仅蔡某是管某所杀,那名濮姓男子也是管某所杀。在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管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于16年前将男友杀死的犯罪事实。

警方为何怀疑,16年前的那起凶杀案也与管某有关呢?这是因为,管某被抓获之后,警方在调查时发现,这两起案件有诸多相似之处。2月14日是情人节,管某在那天作案之后,竟然能从容上网炒股,直到晚上才处理尸体,这表明她是一个头脑极其冷静的人。正是这如此冷静的做法,一下子让警方回想起了16年前的那起案子。

管某是这样交代的:她的男友的确是她所杀,她在杀人之前,就和小姐妹约好了见面的地方。她在将男友勒死之后,处理完现场,就匆匆地去找小姐妹约会。她认为这样一来,就能成功地转移警方的视线。不能不说,在过去的很多年间,她成功了。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那么,她为何要起意杀死自己的男友呢?换句话说,她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呢?据管某交代,她认为自己的男友太小气,对她不够大方。1995年,管某28岁,与在农机水利局工作的濮某谈起了恋爱。由于自己没有固定工作,管某就把希望都寄托在了男友的身上。然而,她没想到男友竟然是个“小气鬼”,不舍得在她身上花钱!这让她感到很泄气!长此以往,管某对男友的积怨也就越来越深,心中竟产生了杀人之意!

当年秋天的一个深夜,管某来到男友宿舍。濮姓男子没料到,自己的女友已经准备对他下手了。到了宿舍之后,管某先是与男友亲热了一番。亲热过后,男友躺在床上,管某就掐住了他的脖子,使尽了浑身气力。男友本就文弱,不及她的力气大,竟被掐得晕了过去。这时,管某又拿了根绳子,死死地勒住男友的脖子,直到他停止呼吸。

她等男友死后,特地对现场仔细处理了一番,留心不留下自己的痕迹。她如此忙碌一番,等确认自己做得的确挺干净后才离开。接下来,她就去找小姐妹约会,以制造自己不在现场的假象。如此便有了小姐妹的证明,让管某逍遥法外长达16年。

(9)司机连环被杀案:金华浦江警方5天破获

三天时间里,有两名残疾车司机先后被杀害,这震惊了浦江县警方!考虑到凶手还有可能继续作案,警方决定要尽快破案,以将凶手缉拿归案。可以说,浦江县警方面临着空前的压力,那么他们如何才能迅速破案呢?

树叶和干草掩盖下的男尸。

2012年1月2日,下午3点钟。

金华市浦江县有一镇子,名叫潭溪镇;镇上有个村子,叫做脚村。王某是这个村子里的一位村民。这天,王某骑着电动车,沿着宿龙湾盘山公路回家。就在离家不过几百米的转弯处,他发现地上赫然有一摊血。王某感到很好奇,就停了下来,沿着血迹寻去。这时,眼前呈现了骇人的一幕:在公路边约3米处的坡上,躺着一具尸体,头部血肉模糊!

看到这一幕惨象,王某失声尖叫起来。他生就是一个胆小的人,就算那具尸体是一只山羊的,他恐怕也会惊慌不已。过了好一阵,等精神稍微平复了一些,他赶紧打电话报了警。浦江县刑侦大队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介入调查。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尸体被树叶和干草掩盖着,死者的后脑勺有遭锐器击打的痕迹。

就在两天前,也就是去年12月31号,曾经有人来报失踪,说自己做残疾车生意的丈夫王某某不见了。当时,赵如珍——浦江县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就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将其作为疑似命案进行调查。现在看来,在宿龙湾公路边发现的这具尸体,很有可能就是失踪的王某某。

为了证实这一猜测,民警就连忙把王某某的家属叫了过去。王某某的家属一见到尸体,就失声痛哭起来,说这位死者正是王某某。

王某某是做残疾车生意的,但是在其尸体附近,并没有找到他的那辆残疾车。也就是说,残疾车已经不知去向,很有可能被凶手开走了。浦江县公安局立即成立“1·;2命案专案组”,随后就对车辆的去向展开了调查。只要找到那辆残疾车,那么此案就差不多等于告破了。

公安局把民警队伍分成两组,一组调出浦江县城内所有的监控资料,另外一组的任务则是,在车辆可能被抛弃的地方,发动村干部、护村队员进行查找。

又一名残疾车司机被杀。

1月4日,11点35分左右。

就在民警对残疾车去向一筹莫展之际,一位群众打来电话,称他发现了一辆残疾车,就停在浦江县杭坪镇乌浆口村。他还说,残疾车上带有血迹。

得知这一消息,所有的民警都感到挺兴奋。“车子既然找到了,那么案子就好展开了。”在赶往乌浆口村的路上,所有民警的心里都这么想着。然而,当他们赶到现场后,经过仔细勘察与走访,却着实泄了一口气。因为这辆带血残疾车的主人,并不是王某某,而是花某。民警们不仅没有感受到破案在即的喜悦,反而感受到了更大的压力。

民警同时了解到,昨天,也就是1月3号,花某出去载客,结果也失踪了。赵如珍不禁心里一惊,猜测花某很可能也遇害了。

短短3天时间,浦江有两名残疾车司机相继被人杀害,这让破案人员意识到,事态极为严重,凶手还有可能继续作案。每个办案民警都憋着一股气,压力又骤然增大了好多。如果不能尽快破案,一旦再发生一起凶案,办案人员恐怕就难以向市民交代了。

为了预防类似的案件再次发生,浦江公安局当晚就在全市设置了21个检查卡口,对过往嫌疑人进行检查。

丰炳春——浦江县公安局局长——在自己的管辖内,把所有派出所所长召集起来,召开了紧急会议。他要求各派出所要尽快联系到辖区内所有残疾车车主,进行案情通报,让众车主提高警惕。无论如何,如果再发生一起凶案,那就太多了。

一男一女上了残疾车。

1月5日,凌晨2点。

当所有人都在忙碌寻找线索、感到焦头烂额的时候,负责查看监控录像的民警传来了好消息,说监控里发现了花某的残疾车。大伙儿一听,顿时就都振奋起来。

在监控录像里,民警看到,在1月3号18点30分左右,一对男女在新华东路上了花某的车。男子约莫30岁的年纪,身高有175公分左右,身穿红色的外套;女子大概20岁出头,个子高挑,在165公分上下,穿着一件浅绿色的外套。

从凌晨3点开始,办案人员就把新华东路作为重点查找范围。十几位民警彻夜展开了身份核对,对象是附近所有的出租房和旅馆内的人员。巡查到次日上午11点的时候,办案人员把重点放在了一家小旅馆身上。这家小旅馆经常进行短期出租。为防止嫌疑人员外逃,民警把整个旅馆都包围起来了。

当民警正准备进入旅馆检查时,一名男子走了出来。只见这人神色慌张,极为可疑,好像很害怕看见警察似的。民警行动起来,从他身上搜出了两部手机,其中一部老式的诺基亚手机上还沾有血迹。警方怀疑这名男子有作案嫌疑,就当场将其控制起来。

紧接着,民警就冲进男子所住的房间。发现房内有一人正在睡觉,是一名年轻女子。警方注意到,阳台上挂着一件浅绿色外套,跟监控录像里那名女子穿着的外套是一样的。办案人员几乎可以断定,这两人与这两起凶杀案脱不了干系,于是就赶忙审讯起来。

那名女子当晚就认罪了,而男子挨到第二天,也不得不认了罪。根据他们的供述,王某某的残疾车和花某的尸体先后被找到。

男子名叫赵兵兵,系河南人,30岁,已经结婚;女子名叫潘仁芹,系贵州人,22岁。两人通过网络认识,见面后竟互相钟情于对方,于是就成了情人关系。去年12月20日,潘仁芹感到身体不适,就辞去了工作,两人从此就租住在小旅馆了。没过多久,他们身上的钱就快用光了。他们身上本来就没有很多钱。

12月30号这天晚上,赵兵兵瞒着潘仁芹,将残疾车司机王某某骗到岩头镇大岭脚村附近,抢走100多元钱后,用铁锤将其杀死,又将尸体抛在宿龙湾盘山公路边。他本来用不着杀人的,可是自己抢劫了一回,才得到这么少的钱,这让他很恼火。他将残疾车丢在了一所小学的后面。

1月3号,当潘仁芹抱怨没钱时,赵兵兵就将几天前自己做下的歹事告诉了她,并说这是弄钱的好办法。潘仁芹得知后,不仅没有劝阻,反而还决定当晚和赵一起出去寻找目标。他们将目标锁定在了花某身上,将花某骗到白马镇卢溪村至嵩溪村路段,也只抢到了100多元钱财。他们用同样的方法将其杀死,然后将尸体丢在中余乡一养猪场附近。

(10)新年首起凶杀案:恋人“谈判”破裂下杀手

2009年2月9日,大家正忙着过元宵节。但是对于杨某来说,却是悲惨的,他不得不戴着手铐脚镣,接受警方的审讯。当年1月18日,他在诸暨市区某宾馆603号房间内,结束了刘某的生命,而令人感到不解的是,被害人刘某是他的恋人……

发生在宾馆里的凶杀案。

1月18日,正是农历的小年,人们都沉浸在愉悦的节日气氛中。当天下午1时14分,诸暨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对方说自己是某宾馆的服务员,称宾馆内发生了一起凶杀案。看来即便是在小年佳节,也有人要行不法之事的。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动身,赶往案发现场。经过初步判断,警方断定死者的死亡性质为他杀。报案人沈某称,当天下午1时许,他来到宾馆603号房间准备打扫卫生,因为这是他的职责。然而,当沈某打开房门时,立即被眼前的景象吓坏了!他情愿自己没有看到这一幕!

屋内的床单、毛巾等原本都是白色的,可是现在都染上了殷红的血迹,格外的醒目;一个女人歪倒在床上,看样子已经死亡。沈某平生第一次看到死尸,身体禁不住战栗起来,双腿直发软,像是随时都会倒下。

诸暨警方成立了专案组投入侦查。侦查的首要任务,就是确定死者的身份。这并不难,警方很快就查明了:死者刘某,现年29岁。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警方进行了初步分析,认为行凶之人应该是一个中年男性,并且和死者相当熟悉。死者死前曾和行凶之人有过激烈的打斗,最终惨遭杀害。致死原因是颈动脉被利器割破。此外,警方还认为,基本可以排除图财害命的可能。

走访时意外的收获。

诸暨市城东派出所有一位杨警官,在1月20日这天,他到辖区留守的外来务工人员李某处走访,目的是了解一下留守人员过年的情况,并打算提供一些帮助。

然而,就在两人聊天时,李某说起了刘某——“1·;18”凶杀案中的死者——是他的老乡,还说之前刘某曾打电话给他,让他帮忙买前往广东的车票。因为她要与对象杨某“谈判”后马上就走。

乍然听到这个消息,警官心中一震,想这杨某会不会就是本案的嫌疑人。于是,警方锁定了目标,围绕杨某开展了侦查。警方了解到,杨某曾于1月17日夜间来到诸暨,并入住该市的另外一家宾馆。案发后,他又立即动身离开了诸暨,匆忙前往上海。这种种迹象表明,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21日这天,也就是农历腊月廿六,六位民警前往上海浦东,企图抓捕杨某。民警们很快就找到了杨某的落脚处,那是一个相当偏远的渔村。不过,对于杨某更加具体的藏身地点,民警们并不了然。幸运的是,这个村子通往外地,只有一个路口。所以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们就在那里昼夜蹲守着。他们相信,杨某总有在这里现身的时候。

六位民警“守株待兔”

正值春节期间,天却一直是阴沉着,有时还会下起小雨。由于渔村地邻东海,海风不时就会穿梭而过,天气更加寒冷。当时,民警们唯一取暖的地方就是车内,然而为了不引起注意,车子是不能发动的。真正令他们感到懊恼的是,这杨某长时间没有露面,不知是他做贼心虚,还是察觉到了警方的行动。如果是后者的话,那就比较糟糕了。不过民警们都认为,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这个渔村的确挺偏僻,附近甚至连一个小饭馆都没有,只开着一家小商店。这六位民警每天吃着方便面,睡在车子内,如此艰苦地等待着。

两个星期后的2月6日,杨某终于露面了,瞧上去他应该是出来买点东西的。六位民警寻着他的身影,找到了其藏身之所。下午4时许,杨某终于在出租房内落网,并随即被押回诸暨。

在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警方对杨某进行了初步审讯。杨某如实作了交代,承认了自己将刘某杀死的犯罪事实。据杨某交代,他和刘某两人本是一对恋人,甚至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他们还没有去领结婚证。

有段时间,被害人刘某因为找不到工作,曾要求杨某出钱为自己开店。杨某答应了,就将自己3万多元的积蓄都拿了出来。然而不久后,两人的关系出现了裂痕,刘某就提出了分手。

杨某赶来和她“谈判”,交谈中两人发生冲突,杨某便起了杀意,将恋人刘某杀死了。而最终,杨某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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