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温州分行试探性地为方兴钱庄向国家总行申请“金融许可证”,却不料在整整1年之后,才得到相关回复: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分行:
11月6日电悉,经与国家体改委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私人钱庄,请按国务院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不能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尽管转入地下,但钱庄的生意依旧兴隆,开张不到1年,存、贷2400多人次,资金周转总额达500多万元。
在一日地上钱庄,5年地下钱庄之后,面对银行的夹击,方兴钱庄无力抗争,自行停业关闭。而据当时的记载,钱庄的扫尾工作非常认真负责,没有留下任何纠纷。
方培林的“中国第一私人钱庄”躲躲闪闪地蹒跚前行,其实某种程度上就意味着温州民间资本力量涌向地面的不可遏制。而最终,钱庄并没有获得一纸认同,因此激发了民间资本以极端和激烈的方式进行着贪婪的金钱游戏。
在方兴钱庄做出正面积极试探的同时,温州地下金融违规操作早已如野草燎原之势,无孔不入。这些资本游走于法律边缘,一不小心就踏入了雷区。
这种能够夺人性命的金融游戏,被当地人称为“抬会”,实际上是对温州一带民间融资活动的笼统称呼。所谓的“抬会”早在解放初期便流行于乐清城乡。那时作为民间互助筹资融资方式,资金投向主要用于满足生活消费。随着规模扩大,以及资金投向发展成生产经营资金的垫支,久而久之,便产生出一些食利阶层:“抬会”会主。许多灾难后,负债累累的家庭,都或多或少源于郑乐芬,或者和郑乐芬担当会主的温州妇人。
抬会通过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优惠吸收存款,再以一个合理的贷款利率放出贷款,通过利率差赚取费用。1985年前后的温州,以这种方式进行流通的民间资金超过3亿元,成为私人企业发展最重要的资金动力。几乎所有的业主都从“抬会”中借贷或出贷过资金。替美军陆战队制造军徽而名噪一时的陈加枢回忆:“工厂要发展全靠地下渠道,最多一次可借到1000万元。”
然而“抬会”以信用作基础,其在法律保护上的缺失将成为短板,制约着这种信用金融的未来发展。若遭遇信用危机,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将成为不可避免的注脚。1985年,人们沉浸在“抬会”高回报的片刻喜悦中。更多的人带着更多的钱涌入会主家中,或许用“疯狂”来形容都不足以表达当时的情境。
机关干部、中学老师,乃至拾荒者,不用别人游说,只要一有闲钱就会将钱放在箩筐里,上面盖着菜叶,趁天黑时挑着一担一担的钱往会主家里送。经历事件的人描述:钱收进来,先在墙两头放着,很快两头的钱连在一起,一上午整面墙堆满了,到晚上一间房子全部是钱,脚都插不进,封门派民兵举刺刀看门,人群不肯散去,高呼着要入会,把大叠的钱扔进来,民兵只有用刺刀逼他们后退。
人们之所以如此狂热,那是由于他们被承诺的收益几乎和高利贷相差无几。按当时最流行的抬会规矩:一个会员入会交1.16万元,从第二个月开始,会主每月付给会员9000元,连续12个月,计10.8万元;第十三个月起,会员再付给会主3000元,连续付88个月,计26.4万元,会主每月付出9000元。如此循环滚动,一个会期为100个月。最大的风险在第一年,会主要把1.16万元变成10.8万元。有人计算过,一个1.16万元的会员要维持下去,到第六个月必须发展22个会员,到第十二个月要发展69一个会员,到第十八个月就要发展2.0883万个会员。
诱人的投资,高额的回报,一个“不可能的游戏”在侥幸、病态的集体驱使下燃烧起来。30万人卷入其中,会款发生额达12亿元之巨。
1986年春天,抬会链条出现断裂崩盘的迹象,恐慌如瘟疫般在各个乡镇飞散开来。一场金融大灾难汹涌而来。短短3个月里,温州全市有63人自杀,200多人潜逃,900多人被非法关押。
灾难之后,一个名叫郑乐芬的女人,一个死刑犯,在她第三十八载痛苦离世,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作为灾难主角之一,郑乐芬不幸成为政府竭力整治的靶心。这位温州妇人在潜逃百天后被捕,5年后被判执行死刑。其丈夫蔡胜南潜逃一个月后主动自首,被判无期,总算是保住了1条小命。
如今仍有不少人对会主抱有复杂的怨恨与偏见。若客观追论金融风波的始作俑者,与其将全部责任归咎于这些会主,倒不如说这场本不该发生的错误源于当年温州民营企业的迫切融资与国家尚未对私营经济开放的金融政策之间的张力——这种张力成为“抬会”快速发展的内在动因。
民办金融的风雨征程
世界金融发展的历史,是一部由民间金融不断完善演变为正规金融的历史。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市场、黄金市场、外汇交易市场、信托、金融租赁……各种金融形势,无一不是由民间发起,而后才得到相关官方认可。
温州遍地都是企业家,事实上,也曾经有不少温州人在成为银行家的道路上奋勇前行,可惜的是,最终守得云开见月明者少之又少。
1986年,全国最早的“股份合作制信用社”——鹿城城市信用社在杨嘉兴等人的努力下宣告成立。6天之后,全国第一家私人独资的城市信用社——东风城信社新开张,开创了民营金融机构的先河。两年后,16家农村金融服务社获得批准,是设立在温州市下属县城的股份制信用合作组织。1992年,温州苍南成立了第一家农村合作基金会。
“两社一家”,是温州民间办金融的典型成果。数据显示,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温州存在过51家城信社、34家农村金融服务社、188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平均每个乡镇至少一家机构,城信社数量占浙江全省的1/3。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温州的民营小金融出现了存款量突破亿元大关的案例,而当时全国各地的官方农村信用社的存款规模平均值为四五千万元。温州民营金融机构总资产达20亿元,在全市的存贷市场上占到20%的份额。
1991年,温州泰顺县金鑫城市信用社成立,当时的股东构成非常复杂,有政府集体性质的当地村委会、政府部门,有企业,也有单独的农户和工商个体户,总投资50多万元。金鑫城市信用社发展不错,股东每年的利息和分红都非常可观,成为民营金融机构的典范,被当时相关部门寄予厚望。
4年之后,这家口碑出众的“金鑫社”法定代表人叶青、总经理吴小明挪用存款潜逃,顿时,一场人心惶惶的挤兑风潮爆发。据知情人士透露,“金鑫社”负债1000余万元,破产告终。
“两社一家”在“血统”上就存在着硬伤:股东关联贷款过多。作为民间金融机构的先行者,摸着石头过河,经营管理上始终难以规范化。更有甚者,利用当时金融体制改革初期政策的缺失,大肆投机。“金鑫社”的变故只是点燃了一根导火线。1998年底,温州22家城信社、34家农村金融服务社、33家民间融资服务部的资产不良率分别为7.7%、20.6%、22.4%。
2000年3月,温州苍南县23家农村合作基金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其中12家基金会业务并入当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余11家基金会被强制清盘关闭。
金融机构的民营化、自由化与金融监管的不成熟不稳定,导致了这场民营金融机构的改革失败潮。90年代,全国走红的东风信用社创始人苏方中也同样没有“善终”。
当时的东风信用社全部由企业控股,个人不占股份,但所依托在苏方中的东风家具厂,也基本等同于个人控股。
东风信用社的发展速度也远远高于当地的官办金融服务机构,渐渐成为了苏方中资本运作的“摇钱树”。1988年,苏方中兼并了3家国有企业,创办了温州市第一家民营股份企业——东方企业集团,自任总裁。
1991年,苏方中的膨胀之心渐起。走出温州的他,在深圳投资了耗资1亿元的中南大厦。然而,这时的苏方中仍然缺钱。于是,在没有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苏方中行走到了尖峰时刻——发行东方企业集团的“认购券”,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认购券,对外号称“无风险、高利息、信用好”,利息每3个月发还一次,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
此时的苏方中俨然是炒作的高手,他善于利用媒体为自己宣传造势,为自己的融资获得了巨大的便利。
然而,深圳的中南大厦并没有给苏方中带来预期的利润,2亿多元公众存款、银行贷款以及私人借款,都让苏方中再也无法自欺欺人。1999年8月,一向如期兑现的“认购股”停止兑现,空有一身空躯壳的东方企业集团终于撕掉了光彩夺目的画皮。曾经入选《共和国之最》的方兴中身陷牢笼,一个中国民营金融明星人物陨落破碎。
多少风流人物在潮涨潮退中失意泯灭,但总是会有痕迹留下,告诉人们:不管怎样,历史可以留白,但不会一片空白。
温州在民营金融机构上的探索,在多年之后依然引发了一个新的议题。
经济的发达,资金的密集,贸易的频繁,注定了温州在任何一个时期都是金融机构的必争之地。随着我国股份制银行的发展,进入温州是实力发展的必然路径。根据相关规定,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银行,要先获得当地相关部门的允许,再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复,方可准入,其过程之繁杂,无形中会增加巨大的前期成本。
通过收购当地拥有金融机构网点牌照的机构,借壳进入,成为最便捷的选择。而在温州,那些业已退出舞台或日渐没落的民营金融机构成为了抢手的“香饽饽”。
最早行动的是浦东发展银行,于1997年便将温州支行收购瑞安瑞丰城信社和乐清兴业城信社收归囊中;2002年4月,兴业银行温州支行成功收购永嘉瓯北城信社;2004年,民生银行相中温州金鑫社,却不料被后来者——光大银行横刀夺爱。随后,民生银行又“另寻新欢”,在温州苍南一信用社旗下“抬会”遭整顿之时,趁机而入,企图接手此信用社,作为打入温州的新方案。
在若干年后,温州民营金融原有的探索为股份制银行的跨区域拓展提供了各种基础,而当新的母体出现之后,原来的“两社一家”又将重获新生。
地下钱庄的野蛮生长
在经历1986年血雨腥风的金融大灾难之后,温州的民间金融活动并没有就此销声匿迹。
90年代开始,温州家庭作坊向正规化、企业化发展,但中小企业依然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创业初期的温州人只有通过民间资本拓展规模。温州经济的第二次创业,民间资本是当之无愧的功臣。
懂得经济学的人都知道,资金周转的同时,新的财富也在生成。
但这个真理怎样具体运用到实践中,恐怕再没有人比温州人更了解。
晋先生在温州经济开发区有一个百十人规模的小厂,像他这种阶层的老板,温州比比皆是。但他的另一重身份,恐怕只有急需用钱的温州老板们知道。
也许你已经猜到了,晋先生本人还是一位负责放款的“银行”老板,即俗话所说的“地下钱庄”老板。他这个身份,有一段时间甚至比他身为厂长的身份还要忙碌,比如过年的时候。
晋先生介绍道,很多企业到年关都缺钱,当筹钱无门的时候,就想到从“地下钱庄”借钱。运气好的时候,晋先生的地下钱庄一天甚至可以放款出去一千多万。因为每天都有很多人打电话借钱,况且一般借钱的人都是中小企业的老板,所需的数额比较大,几万、几十万、几百万,数额不等。一天能接五六单这样的生意,就差不多上千万了。
晋先生还透露,他经营“钱庄”一年之后,总共放出去大约1亿元,自己靠利息获得的收入也有几百万。
像晋先生这种“地下钱庄”,有很多温州老板也同时在从事着。这种性质虽然类似于放高利贷,但与我们普通人所理解的高利贷是不一样的。这种钱庄的性质,主要是为了给创业者提供资金上的方便,一般借款的时间比较短,而且如果是熟人的话,根本不需要担保及各种借据,也不会出现暴力催逼还款事件,完全依靠温州人的信用。而且借款的人多是熟人,生人的话,即使利息很高也不借。
在放款的时候,为了保证放款能收回,晋先生还跟着借款人亲自考察借款者的经营状况,直到认为对方的投资项目不错的时候,才放款。这与银行的借款政策很相似。
由于要缴纳一定的利息,加之容易影响自己的声誉,一般借主在资金周转过来之后,都会立刻还款。
这种“地下钱庄”的存在,既方便了借款者,又为“地下钱庄”老板提供了利息收入,可谓是一种不错的投资方向。
以晋先生为例,他也是无意中发现这是一种不错的投资项目。在最初的时候,他手上有一些闲钱,他的朋友们也打拼了好几年,手上也都有一些钱。由于他的厂在温州老家,熟人比较多,朋友们就把自己的钱先放他这里,他们之中谁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从这里拿,象征性地交一点利息就行了,这笔钱就相当于大家的共同备用资金。这笔钱当时大约有600万,加上他,总共6个合伙人。
后来,随着自己和朋友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备用资金越来越多,他们已经不需要这么多钱来周转自己的企业了。于是6个人商量了一下:既然现在有很多老板需要资金周转,我们何不把这笔钱向外放贷?于是,这个地下钱庄就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