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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梁遇春:泪与笑 (11)

整天的春雨,接着是整天的春阴,这真是世上最愉快的事情了。我向来厌恶晴朗的日子,尤其是骄阳的春天;在这个悲惨的地球上忽然来了这么一个欣欢的气象,简直像无聊赖的主人宴饮生客时拿出来的那副古怪笑脸,完全显出宇宙里的白痴成分。在所谓大好的春光之下,人们都到公园大街或者名胜地方去招摇过市,像猩猩那样嘻嘻笑着,真是得意忘形,弄到变成为四不像了。可是阴霾四布或者急雨滂沦的时候,就是最沾沾自喜的财主也会感到苦闷,因此也略带了一些人的气味,不像好天气时候那样望着阳光,盛气凌人地大踏步走着,颇有上帝在上,我得其所的意思。至于懂得人世哀怨的人们,黯淡的日子可说是他们惟一光荣的时光。苍穹替他们流泪,乌云替他们皱眉,他们觉到四围都是同情的空气仿佛一个堕落的女子躺在母亲怀中,看见慈母一滴滴的热泪溅到自己的泪痕,真是润遍了枯萎的心田。斗室中默坐着,忆念十载相违的密友,已经走去的情人,想起生平种种的坎坷,一身经历的苦楚,倾听窗外檐前凄清的滴沥,仰观波涛浪涌,似无止期的雨云,这时一切的荆棘都化做洁净的白莲花了,好比中古时代那班圣者被残杀后所显的神迹。

“最难风雨故人来”,阴森森的天气使我们更感到人世温情的可爱,替从苦雨凄风中来的朋友倒上一杯热茶时候,我们很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子的心境。“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人类真是只有从悲哀里滚出来才能得到解脱,千锤百炼,腰间才有这一把明晃晃的钢刀,“今日把似君,谁为不平事。”“山雨欲来风满楼”,这很可以象征我们孑立人间,尝尽辛酸,远望来日大难的气概,真好像思乡的客子拍着阑干,看到郭外的牛羊,想起故里的田园,怀念着宿草新坟里当年的竹马之交,泪眼里仿佛模糊辨出龙钟的父老蹒跚走着,或者只瞧见几根靠在破壁上的拐杖的影子。

所谓生活术恐怕就在于怎么样当这么一个临风的征人罢。无论是风雨横来,无论是澄江一练,始终好像惦记着一个花一般的家乡,那可说就是生平理想的结晶,蕴在心头的诗情,也就是明哲保身的最后壁垒了;可是同时还能够认清眼底的江山,把住自己的步骤,不管这个异地的人们是多么残酷,不管这个他乡的水土是多么不惯,却能够清瘦地站着戛戛然好似狂风中的老树。能够忍受,却没有麻木,能够多情,却不流于感伤,仿佛楼前的春雨,悄悄下着,遮住耀目的阳光,却滋润了百草同千花。檐前的燕子躲在巢中,对着如丝如梦的细雨呢喃,真有点像也向我道出此中的消息。

可是春雨有时也凶猛得可以,风驰电掣,从高山倾泻下来也似的,万紫千红,都付诸流水,看起来好像是煞风景的,也许是那有怀抱罢。生平性急,一二知交常常焦急万分地苦口劝我,可是暗室扪心,自信绝不是追逐事功的人,不过对于纷纷扰扰的劳生却常感到厌倦,所谓性急无非是疲累的反响罢。有时我却极有耐心,好像废殿上的玻璃瓦,一任他风吹雨打,霜蚀日晒,总是那样子痴痴地望着空旷的青天。

我又好像能够在没字碑面前坐下,慢慢地去冥想这块石板的深意,简直是个蒲团已碎,呆然跌坐着的老僧,想赶快将世事了结,可以抽身到紫竹林中去逍遥,跟把世事撇在一边,大隐隐于市,就站在热闹场中来仰观天上的白云,这两种心境原来是不相矛盾的。我虽然还没有,而且绝不会跳出入海的波澜,但是拳拳之意自己也略知一二,大概摆动于焦躁与倦怠之间,总以无可奈何天为中心罢。所以我虽然爱细雨,我也爱大刀阔斧的急雨,纷至沓来,洗去阳光,同时也洗去云雾,使我们想起也许此后永无风恬日美的光阴了,也许老是一阵一阵的暴雨,将人世哀乐的踪迹都漂到大海里去,白浪一翻,什么渣滓也看不出了。焦躁同倦怠的心境在此都得到涅槃的妙悟,整个世界就像客走后,撇下筵席洗得顶干净,排在厨房架子上的杯盘当个主妇的创造主看着大概也会微笑罢,觉得一天的工作总算告终了。最少我常常臆想这个还了本来面目的大地。

可是最妙的境界恐怕是尺犊里面那句烂调,所谓“春雨缠绵”罢。一连下了十几天的霉雨,好像再也不会晴了,可是时时刻刻都有晴朗的可能。有时天上现出一大片的澄蓝,雨脚也慢慢收束了,忽然间又重新点滴凄清起来,那种捉摸不到,万分别扭的神情真可以做这个哑谜一般的人生的象征。记得十几年前每当连朝春雨的时候,常常剪纸作和尚形状,把他倒贴在水缸旁边,意思是叫老天不要再下雨了,虽然看到院子里雨脚下一粒一粒新生的水泡我总觉到无限的欣欢,尤其当急急走过檐前,脖子上溅几滴雨水的时候。

可是那时我对于春雨的情趣是不知不觉之间领略到的,并没有凝神去寻找,等到知道怎么样去欣赏恬适的雨声时候,我却老在干燥的此地做客,单是夏天回去,看看无聊的骤雨,过一过雨瘾罢了。因此“小楼一夜听春雨”的快乐当面错过,从我指尖上滑走了,盛年时候好梦无多,到现在彩云已散,一片白茫茫,生活不着边际,如堕五里雾中,对于春雨的怅惘只好算做内中的一小节罢,可是仿佛这一点很可以代表我整个的悲哀情绪。但是我始终喜欢冥想春雨,也许因为我对于自己的愁绪很有顾惜爱抚的意思;我常常把陶诗改过来,向自己说道:“衣沾不足惜,但愿恨无违。”我会爱凝恨也似的缠绵春雨,大概也因为自己有这种的境罢。

Gies Lytton Strachey,

1880-1932

你们不要说我没有说什么新话,那些旧材料我却重新安排过了。我们打网球的时候,虽然双方同打一个球,但是总有一个人能把那球打到一个较巧妙的地点去。——Pascal

今年一月二十一日英国那位瘦棱棱的,脸上有一大片红胡子的近代传记学大师齐尔兹·栗董·斯特剌奇病死了。他向来喜欢刻划人们弥留时的心境,这回他自己也是寄余命于寸阴了;不知道当时他灵台上有什么往事的影子徘徊着。

也许他会记起三十年前的事情,那时他正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里念书,假期中某一天的黄昏他同几位常吵架的朋友——将来执欧洲经济学界的牛耳,同一代舞星Lopokova结婚的J.M.Keynes,将来竖起新批评家的旗帜,替人们所匿笑的涡卷派同未来派画家辩护的Clive Bell,将来用细腻的笔调写出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的E.M.Forster——到英国博物院邻近已故的批评家Sir Leslie Stephen家里,跟那两位年轻俏丽,耽于缥缈幻想的小姐——将来提倡描写意识之流的女小说家Virginia Woolf 同她爱好艺术的姐姐——在花园里把世上的传统同眼前的权威都扯成粉碎,各自凭着理智的白光去发挥自己新奇的意思,年青的好梦同狂情正罩着这班临凤吐萼也似地的大学生。也许他会记起十年前的事情,《维多利亚女王传》刚刚出版,像这么严重的题材他居然能用轻盈诙谐的文笔写去,脱下女王的服装,画出一个没主意,心地真挚的老太婆,难怪她的孙子看了之后也深为感动,立刻写信请他到宫里去赴宴,他却回了一封措辞委婉的短简,敬谢陛下的恩典,可是不幸得很——他已买好船票了,打算到意大利去旅行,所以还是请陛下原谅罢。也许记起他一些零碎的事情,记起他在大学里写下的一两行情诗,记起父亲辉煌夺目的军服,记起他母亲正在交际场中雍容闲暇的态度,记起他姊姊写小说时候的姿势,也许记起一些琐事,觉得很可以做他生活的象征。

日常琐事的确是近代新传记派这位开山老祖的一件法宝。他曾经说历史的材料好比一片大海,我们只好划船到海上去,这儿那儿放下一个小桶,从深处汲出一些具有特性的标本来,拿到太阳光底下用一种仔细的好奇心去研究一番。他所最反对的是通常那种两厚册的传记,以为无非是用沉闷的恭维口吻把能够找到的材料乱七八糟堆在一起,作者绝没有费了什么熔铸的苦心。他以为保存相当的简洁——凡是多余的全要排斥,只把有意义的搜罗进来——是写传记的人们第一个责任。其次就是维持自己精神上的自由;他的义务不是去恭维,都是把他所认为事实的真相暴露出来。这两点可说是他这种新传记的神髓。我们现在先来谈这个理论消极方面的意义罢。

写传记的动机起先是完全为着纪念去世的人们,因此难免有一味地歌功颂德的毛病;后来作者对于人们的性格渐渐感到趣味,而且觉得大人物的缺点正是他近于人情的地方,百尺竿头差此一步,贤者到底不是冷若冰霜的完人,我们对于他也可以有同情了,Boswell的Samuel Johnson传,Moore的Byron传,Lock hart的Scott传都是颇能画出Cromwell的黑痣的忠实记述。不幸得很,十九世纪中来了一位怪杰,就是标出崇拜英雄的Carlyle,他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伟人的历史,我们应当找出这些伟人,把他们身上的尘土洗去,将他们放在适当的柱础上头。经他这么一鼓吹,供奉偶像那出老把戏又演出来了,结果是此人只应天上有,尘寰中的读者对于这些同荷马史诗里古英雄差不多的人物绝不能有贴切的同情,也无从得到深刻的了解了。原来也是血肉之躯,经作者一烘染,好象从娘胎坠地时就是这么一个馨香的木乃伊,充其量也不过是呆呆地站在柱础上的雕像罢。

斯特剌奇正象Maurois所说的,却是个英雄破坏者,一个打倒偶像的人。他用轻描淡写的冷讽吹散伟人头上的光轮,同时却使我们好象跟他们握手言欢了,从友谊上领略出他们真正的好处。从前的传记还有一个大缺点,就是作者常站在道学的立场上来说话。他不但隐恶扬善,而且将别人的生平拿来迁就自己伦理上的主张,结果把一个生龙活虎的人物化为几个干燥无味的道德概念,既然失掉了描状性格的意义,而且不能博得读者的信仰,因为稍微经些世变的人都会知道天下事绝没有这样黑白分明,人们的动机也不会这样简单得可笑。Dean Stanley所著的Arnold传虽然充满老友的同情,却患了这个削足入履的毛病,终成白玉之玷,H.I’A,Fausset的Keats评传也带了这种色彩,一个云中鹤也似的浪漫派诗人给他用一两个伦理的公式就分析完了。

其实这种抬出道德的观念来做天平是维多利亚时代作家的习气,Macaulay,Matthew Arnold以及Walter Bagehot的短篇评传都是采取将诗人,小说家,政治家装在玻璃瓶里,外面贴上一个纸条的办法。有的人不拿出道德家的面孔,却摆起历史家的架子来,每说到一个人,就牵连到时代精神,前因后果,以及并世的贤豪,于是越说越多,离题越远,好几千页里我们只稍稍看到主人公的影子而已。

这种传记给我们一个非常详细的背境,使我们能够看见所描状的人物在当时当地特别的空气里活动着,假使处处能够顾到跟主要人物的关系,同时背面敷粉,烘托出一个有厚薄的人形,那也是个很好的办法。Carlyle的Frederick The Great传,Spedding的Bacon传,Masson的Milton传都是良好的例子。可是这样很容易变成一部无聊的时代史,充量只能算做这类传记惟一的特色了。还有些作家并没有这些先见,不过想编一部内容丰富的传记,于是把能够抓到手的事实搁进去,有时还自夸这才算做科学的,客观的态度,可是读者掩卷之后只有个驳杂的印象,目迷五色,始终理不出一个头绪来,通常那种两巨册的Life and Letters大概要属于这一类罢。

斯特刺奇的方法跟这些却截然不同,他先把他所能找到的一切文献搜集起来,下一番扒罗剔括的工夫,选出比较重要的,可以映出性格的材料,然后再从一个客观的立场来批评,来分析这些砂砾里淘出的散金,最后他对于所要描写的人物的性格得到一个栩栩有生气的明了概念了,他就拿这个概念来做标准,到原来的材料里去找出几个最能照亮这个概念的铁事同言论,末了用微酸的笔调将这几段百炼成钢的意思综合地,演绎地娓娓说出,成了一本薄薄的小书,我们读起来只觉得巧妙有趣的故事象雨点滴到荷池上那么自然地纷至沓来,同时也正跟莲叶上的小水珠滚成一粒大圆珠一样,这些零碎的话儿一刹那里变得成个灵活生姿的画像了,简直是天衣无缝,浑然一体,谁会想到作者经过无穷的推敲,费了不尽的苦心呢?他所写的传记没有含了道学的气味,这大概因为他对于人们的性格太感到趣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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