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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他是瞎子也好,聋子也罢,我爱的终究是他

当大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楚怀瑾沦为阶下之囚,犹如丧家之犬沦落街头时,却独有一人视他如生命。

我叫离信芳,我的母亲是离家的一个婢女,有人说我的母亲妄想从一只卑微的小麻雀一跃变成金光闪闪的凤凰,奈何卑微的人永远都只能卑微,再怎么也抵不过那些本身就出生高贵的人。

虽说我的母亲是一个婢女,但好歹我也是府上名正言顺的少爷,可从来,我都不知道“少爷”到底应该怎么生活。

因为,我是一个聋哑人,母亲告诉我,我出生的那天,离府遭遇了一场大火,火光遮住了半边天,离府的人常常明里暗里说我是一个劣根祸胎,一出生就给家里带来了一场灭顶之灾,所以表面上我是一个“少爷”,可我从来都是干着下人的活。

“三少爷,麻烦您把东厢的落叶都扫干净了吧!今儿有客人来呢!”父亲一共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娘子生了大哥和大小姐,二娘子生了二哥,我在家里排名最末,府里的丫鬟小厮都称我为“三少爷”。

因为我不会说话,便向那婆子微微点了个头。婆子单眼微眯,嘴角一侧上扬,做得意状,想来,指使一个“少爷”远远比指使一般的下人更有成就感,她挺起胸脯,趾高气扬的走了。

这院子里有一棵大大的山茶树,每一到秋天,秋风一起,就会吹着落叶纷纷扬扬洒在地上,我不便又多了些活计,由此,我颇讨厌这棵茶树。

我旋即拿起扫帚,必须赶紧把这一地的落叶清扫干净,否则,我就又会被骂了。

然而刚一扫,一滩血迹赫然出现在我的视线里。离府是个大户人家,府里的下人定不会这般的粗心大意将院子弄得这般的凌乱。

我绕过茶树,悄悄地看,一袭华贵至极的白衣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再往上看,满头的银发,似长白皑皑冬雪一般,美得不食人间烟火。

他躺在那棵山茶树下,翩飞的落叶飒飒而下,路过他旁边时我忍不住有些许的停留。

彼时他嘴角还挂着鲜红的血液,通身的雪白,真犹如天上的真神一般。

现在虽然立了秋,但中午的日头依旧如三伏天一样的热,秋蝉扯着嗓子叫,仿佛要叫破了天,地上的热气直腾腾地往上冒,让人如堕火海。

我看他此番不省人事的模样,怕是在此地躺了许久了,却不曾有人发觉,到也是一件幸事。

可我是一个病秧子,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将他拖到了自己的屋子。

我替他换了件干净的衣裳,却又不知除了那华贵白衣任何衣服在他身上都显得冬箑夏炉,极不符他气质。

我左右端详着他,想来,这才是人间绝色,世间男女,又有哪一个能比得上他呢?

自小,生了病家里从来不肯给我请大夫,因此我也只是久病成医,到现在竟也能自己为自己看病了。

我在四方小屋里架起了火炉,到府外去买了一些治外伤的草药。

“小哑巴,又来啦?”我朝他微微一笑,手伸在在面前指了指,他当知道我该要什么药。

“好嘞,您拿好。”药房老板面容慈祥,双手递给我几副药,我从袖子里拿出几张皱巴巴的银票递给老板。

忽而看见药房老板旁边的伙计动了唇角:“这不是离家的三少爷吗?怎么自己出来买药?”

老板叹气一声:“人各有命啊!”

我踏着碎步离去,他们以为我是个”聋子,听不见,其实我懂得唇语,虽未有声,我依然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我提着草药回到离府,竟然未见那日我救的那个人。

忽然,一道凌厉的剑光闪过我的双眼,那人临风而立,眼神冰冷,自有一股风华,不知何故我的脖子上赫然架起一把剑,我却只瞧见他嘴唇微动:“你是谁?”

我说不了话,只是提着手里的草药在他眼前晃了晃,他斜眼一瞧,怕是知道我并未有什么恶意,便也收了那把剑。

我转身架起柴火,在屋子里燃气了火苗,炉子上放着一个炉子,开始煎起草药来。

他敛了神色,竟在一旁落坐了。

炉子烧起,不知他是否能看懂我的手语,因此我才在一旁拿着笔写了几行字“我天生失聪,又有哑疾,万望公子莫怪。”白衣少年冷冷的瞥了我一眼。

“是你救了我?”他眉眼一挑,露出他灿若星辰的一双眼,他双眸之中是我从未见过的皓月星空。

我用手比了一个“是”的手语,我没有想到,他竟然真的能看懂。

我又走向厨房为他端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碗里还冒着热气,我从昨日救他以来,他一直未曾饮过一碗水,吃过一碗粥。

我伸手指了指那碗面,他先是踌躇了许久,随后又双手捧起了那碗面,我很想告诉他“公子,面刚从锅里捞出来,怕是有些烫,你小心些。”奈何我从小便不能言语。

“谢谢。”第一次见他时,我便只当他是一个贵公子,是一个从天而降的谪仙,但他到如今道谢的两个字,倒是让他亲近了许多。

我看到他低着头,嘴角轻微上扬,不知那是欣慰还是自嘲,一颗颗晶莹的泪珠从他脸颊沿着碗沿落入碗中,我无法想象那样一双灿若星辰的眼若是落泪该是怎么样的一副场景。

“你叫什么名字?”他抬起双眸,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洁白如玉的一张脸,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谪仙。“咳,不好意思,我忘了你不会说话。”我摆手示意他无事。

“我叫楚怀瑾,是……”他欲言又止,“是一个被人抛弃的丧家之犬。”

我并不想知道他到底是谁,人这一生来去匆匆,相识便是一种缘分,哪里又能渴望长相厮守,了解过多也未必是一件好事。

我用笔在宣纸上写下“离信芳”三字。

他却大笑了起来:“哈哈,好端端的一个俏公子,竟然娶了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顿时脸颊通红了起来,火辣辣的,犹如被火烧一般,楚怀瑾本就长得丰神俊朗,被他这么一说,我自是十分不好意思。

“瞧瞧,真像一个姑娘呵!脸像苹果一样的红!”

我生平十八年几乎不曾与外人打过交道,此人,当是我十八年来,唯一认识的一个外人。

我起身给他斟了一碗茶放在桌上,一抬头,竟对上了他的眸,四目相对,他的眼星光囧囧,不似来时那般冷漠,本就是神仙般的人物,再加上这样的一双眼,那是更加的明媚动人。

我竟一时迷茫了,神思游荡,一不小心竟打翻了放在桌上的那碗茶。

我赶忙拂袖在他身上擦,他却握住我的手道:“无事。”我这才离开他的身,拿起碗再为他斟了一碗。

离家小院自打我住进来时便一直破落,好几次都想找人来修理修理,却因为银钱的缘故一直拖一直拖。

楚怀瑾看出了我的想法,一日,不知从何处搬来一个飞梯,正想装模作样的为我们搭建房梁。

正谈笑间,忽地从屋檐上落下一片废瓦,我惊觉间,竟想也没想地扑上前,一把推开楚怀瑾。

电光火石之间,我背后感到丝丝凉意,我立马抓住住楚怀瑾:“有没有受伤?”

楚怀瑾满眼凄凄地望着我:“阿离,你受伤了!”

我道:“你到底有没有哪里伤着?”

楚怀瑾才终于苦笑道:“我没事,听话,你受伤了,我先带你去看大夫!”

听到他这样说,我才终于放下心来,随着他一起去看大夫了。

前些日子刚立秋,每每季节转换时我都极其容易生病,我羸弱的躺在木床上,楚怀瑾为了给我补身子,特地出门为我捉了一只野兔,并在路上捎了一坛酒,支起架子,在房里烤肉,吃酒,我冰冷的身子才转暖些。

离幼清打开我房门的时候,楚怀瑾正支着架子在烤肉,烤肉味弥漫了整个离家小院,她怒气冲冲地道:“离信芳,还我兔子!”,彼时正对上楚怀瑾抬起的双眸,灿若星辰的眼,银白的发,谪仙儿般的人物。

“你是?”幼离清声音比方才低了许多,脸蛋儿也是微红,眸光含水,唇不点自朱。

楚怀瑾并未搭理她,依然自顾自地烤着肉,煨着酒。

我双手撑起身体,颤微微站起来,披上一件外袍,一步一步走到了离幼清的面前,躬身行礼。

秋风卷起帷帘,屋外下起了连绵的小雨,雨打芭蕉,真是一幅好光景。

“三弟,瞧你这身子,如今可是好些了?”

楚怀瑾听见她叫我三弟,神色先是一怔,不到片刻后便又恢复了往常道:“贵府外表华光万丈,内里确是脏乱不堪,信芳身体抱恙,不便见客,请便!”

楚怀瑾声音极低,低到几乎让人听不见,但却有着一股让人不可抗拒的凌厉之色。

离幼清从小到大都是一颗被捧在手掌心中长大的明珠,哪里敢有人这样跟她这样说话?

“三弟身体不好,我这便吩咐管家请大夫来看看。”离幼清转身离去,裙摆上的牡丹花像是在她行走之间缓缓盛开。

楚怀瑾为我惹恼了她,他倒是出气出得爽了,往后受罪的可是我。

“你在离家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堂堂离家三少爷过得生活竟是连一个仆人都不如。”

我不置可否。

楚怀瑾和我不一样,他让人一看就是个生来尊贵的人,虽一时跌落红尘,尚且有一日能够翻身农奴把歌唱,像我这样,衣不裹体,食不果腹的日子他是无论如何也过不了的。

如今三天两头就想到外面捉一只野兔,抓两只野鸡。

我对楚怀瑾却产生了异样的感情,缘由来得奇妙,或许是我救了他一命,却贪图他的美色,又或许他是除了我娘以外对我最好的人了罢。

一日,楚怀瑾在外打猎时竟是出了意外。

三天三夜也未回到离家小院。

我一直坐在离家小院的门口等着那个人,看看他会不会回来。

我每日都会对着着洞口大开的门发神,一日复一日的过去了,门前的道上,竟是一个人也没有。

我等了些许日子,没想到等来的竟是一道圣旨,离家大小姐离幼清救了大昭的大将军,今上亲自赐婚于二人。

离幼清淡淡翠眉如随风飘曳的柳叶,盈盈丹脸似灼灼盛开的桃花,朱唇如樱桃般不点自红,端端正正美人姿色,她拿着圣旨道:“三弟,你与将军的一番恩情,最终竟是成全了姐姐。”

泪珠不觉从我眼中滑落,浇灌了冬日里灼灼盛开的盛世桃花。

离幼清笑着出了门。

黯然伤神间,蓦然一道一条剑光闪过,我眼前一紧,忙不迭地用双手挡住这条凌厉的光线,耳中不停传来兵器相撞之声,

三日之后离家小院却无缘无故生了一场大火。

离家一个卑微的小院被燃烧成了一片通天的火光,我听见了周围嘈杂的声音,有感叹的,说离家小少爷一生下来一场大火让他变成了个聋哑人,如今又被一场大火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到这世上走这一遭,啧啧,当真是命苦。

火光连续烧了三天三夜,离家小院最终只剩下了一堆灰烬,我那可怜的老娘哭得肝肠寸断,跪在小院前不停的磕头一字一句的念叨“我儿,我儿……”

老娘终究一口气没过来,昏倒在了地上,被父亲一把扶住。

我父亲这一辈子没有落过泪,我生前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唯有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候才能体会到片刻的亲情,而和楚怀瑾,我不仅把他当做我此生唯一的好友,更是把他当做我这一生,除了母亲之外,最深爱的人。

可我爱的那个人,此刻,正在和离家大小姐新婚,将军府红烛高挂,大街小巷红妆十里,最是热闹不过。

楚怀瑾骑着马赶到离家小院的时候,大火都已经快要熄灭了,他到时额间还挂着汗,满脸珠光莹莹,脸颊上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的铺就了整张脸。他穿着一身鲜红的衣衫,外袍也已褪下了。

楚怀瑾这辈子最狼狈的样子都是出现在我面前的,第一次,他被人背叛,却偏偏逃到了离府小院,恰巧被我救起,如今他风尘仆仆的从婚房赶到这里,狼狈如斯,亦是被我瞧见,不得不说,命运,是一个很奇特的东西,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改变。

离幼清赶到的时候指着他声嘶力竭的喊道“楚怀瑾,他已经走了!你还在这执迷不悟,他是个男人!还是个又聋又哑的男人!”

我多么想告诉他,怀瑾,我不会离开你,从始至终,我都没有离开你,只要有机会我还是会回去,回到你身边,即使我们永远都不会在一起,永远不会有被世人认可的一天,但我也依然愿意一直陪着你。

可是原本,我还能听见怀瑾一直唤我的声音,他一声声地唤着:“阿离,阿离……”下一刻,我却什么都听不见了……

只听见耳边有自嘲的声音微弱响起:“聋子也好,瞎子也罢,总归,我爱的,从始至终,都只有他一个……”

怀瑾,对不起,我食言了……

听说,作恶之人,死后当堕十八层地狱,存善之人,当则下世为人,运气好的,还能飞升成为一个自在的散仙。

然而,此刻,我周身仙气缭绕,云烟绕膝。

“上仙,你终于回来了,这些年,我可真是想你啊!”不知何时我竟能听见了,眼前一个风流儒雅的少年,一身白衣,风姿飒飒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你是?”我满脸疑惑之色。

“青灯上仙。”那人朝我躬身行礼,手里还握着一把羽扇。我在凡间无聊的时候常常看书,书里写着,九重天上有一个神仙,好养鹅,鹅长成之后,就拔了他们的羽毛拿来做扇子。

我瞧了一眼他手中的羽扇,身体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

他瞧着我的动作,赶忙把扇子收了起来“青灯,好些天不见了,当真不记得我羽神了吗?”

或许是在人间呆久了的原因,此刻,我当真开口说话还觉得不自在。

他拿起那把扇子在面前微微摇晃起来,神态自若地道:“你原本是佛前的一盏青灯,本是一件顽物,奈何千百年来竟也通了灵性,修成了一个小仙,却不知有一日偷懒睡着了,灯盏掉落在地上烧掉了整个藏经阁的经书,佛祖才将你贬到了凡间。”

我听着他句句道来,往昔种种竟也铺天盖地的卷来。

我原是佛前的一盏青灯,因偷懒睡觉打落灯盏,灯盏跌落在地,火光遍天,烧了整个藏经阁的经书,我被佛祖贬下界。

凡间十八载,我的母亲是一个妄想飞上枝头的麻雀。我出生时被大火烧成了一个又聋又哑的少年,日日遭人白眼,十八年后,又因为一场火光,烧了整个离家小院,我最终因受火刑而死。

原来,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成了我渡劫为上仙的一道门槛,包括楚怀瑾……

“哎呀,你们怎么还在这里啊?”又一个风尘仆仆的仙人赶来。

“出什么事了?”羽神问疾声问道。

“还能有什么事?就是那东海龙宫的二皇子闹到天庭来了!”那人急切切,满脸焦躁。

我依稀记得我还是一个灯芯小仙的时候,因为点着了藏经阁的经书,自身的元神也被损得七零八落,莲池的青莲上仙与我交好,又与龙宫太子相恋,此事被龙王知道,竟剔了太子的龙骨。二皇子为了救自己的哥哥竟忍痛拔掉了自己一片护心鳞,却无缘无故落到了青莲仙子手中,青莲仙子与我相交甚笃,竟然把他拿来续了我的元神。

此后,却又是错过了龙太子的续骨良机,龙太子终究成了一条普普通通的龙,再也不是东海龙宫的太子,便也和青莲仙子云游四海去了。

二皇子气不过,自后发誓上天入地,也要找到我,拿回那片护心鳞。

“青灯,还我护心鳞!”身后传来一道冷冽的声音。

我却没有感到一丝一毫的惧怕。

天庭的暖色中,那人竟像是一幅无限风华的画,沐浴在温暖而又柔和的光线里。

我抑制不住的泪终于落了下来……

他语气淡淡,却又似乎隐藏着无限青情丝:“阿离,我本不该出现在这里,但我担心你,我担心那个又聋又哑的傻子永远也照顾不好自己……”

我苦笑道;“楚怀瑾,护心鳞算什么!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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