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尔熟练掌握“化形术”,代表着什么心里很清楚,代表着自己晋级青铜一级正式巫师的道路将一帆风顺,只要自己的精神力到达1,那自己就能晋级的成功率将很大。
维尔驱散手中的冰弓箭,心中简直太高兴了,自己又掌握了一种强大的巫术,而且最主要的是自己的晋升之路又平坦了点。
此刻座天虎正在修炼中,希望自己能早日步入青铜战士,那样才能抵抗更加强大的敌人。正值修炼的关键时候,突然感受到一丝巫术的波动,吓得座天虎瞬间停止修炼,结果阻断了体内气息的流动,致使受了点轻伤,嘴角溢出一丝鲜血。
座天虎心中惊惧和害怕,自己这边难道隐藏着一位神秘巫师,那自己岂不是很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小命不保吗?不对,巫师怎么会看上我这种小角色,应该是路过,座天虎自我安慰道,现在最重要恢复刚才不小心造成的伤势。
现在还是凌晨四五点,整个贫民窟都被黑暗笼罩着,也就座天帮驻地偶尔有点点星光,不,应该是整个帕特镇都处于黑暗中,但你从上帝视角看去,发现居民区还是有几道人影在房子的顶上轻轻地走动,背上还背着个小背囊,有的装的鼓鼓的,有的只有一点点,有的好像才刚刚开始行动。
哈兹儿和他的手下,此时正在一家旅馆呼呼大睡,不止他们,还有那霜龙卫,也就是现在扮演“野狼”佣兵团的佣兵们也一个个睡的相当安稳。
在他们昨天没有收到座天帮的敲诈赎金时,心中一直担心自己的少爷会不会出事,会不会被那群不知来历的巫师围杀了,心中那个焦急,连晚饭都没吃好;直到有个自称自己是座天帮的成员的人来告诉他们准备100银币,明天去座天帮把他们的少爷赎回去,大家心中那个高兴啊,少爷没事,终于可以该吃吃,该喝喝,终于不用装了,太难受了,最后吃饱喝足后,上床睡觉了,直到现在还和死猪一样,根本不把少爷还在绑匪手上这件事放在心上,这需要担心吗,该担心的是座天帮吧,一名神秘的巫师被他们绑架了,可笑至极;那说明少爷故意的,明天自己带上钱,接回少爷就可以了。
维尔此刻兴奋不已,实力的增长带给他更多的安全感,维尔在房间走过来走过去,一直不能平静,走出房间,看了看外面一片漆黑,叹了口气,最后面对荒芜的黑暗,还是缩回房间,躺会吧。
维尔一觉醒来,发现已经中午了,此时门口站着二当家,站在门口走过来走过去,却不敢走进房间一步,此刻他的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嘴上和鼻子上还挂着一丝血迹,还没擦干净,好像被人痛打了一顿,望着那名贵族的眼神也有些畏惧,显然遇到了什么令他难忘的事。
哈兹儿和佣兵们早早起来,涌入一家早餐店,哈兹儿大喊道:“把你家的热狗卷饼全都上,还有那牛奶饼,南瓜饼,对了还有那牛奶都包了,今天照顾你生意,放心不会白吃你,别怕,有钱,看这呢。”哈兹儿把两枚银币扔进老板娘的钱罐了。
“好勒,稍等片刻,马上就来。”老板娘本来苦着脸,以为是一群吃霸王餐的外乡人,吓得脸色苍白,当看到银币时,才放下苦涩的脸色,兴高采烈地开始安排早饭。
哈兹儿等人吃饱喝足,整理整理身上的装备,走出了早餐店,向着座天帮的驻地老巢方向走去。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这里是座天帮的驻地,闲杂人等不得随意进出,你们快走吧。”一个巡查队员,看见哈兹儿等人,心中有些紧张。
“我们是来赎回我们家少爷的,昨天收到你们的消息,今天过来带走我们少爷的,钱我们带来了,快点去通报,别耽误我们带走我家少爷。”哈兹儿吼着嗓子催促道。
“你们是那名贵族的仆人吗?我马上去通报。”那名巡查队员,立即向里面跑去,向他的帮主汇报。
等了一会,那名巡查队员,带着一个人一起过来,看这样子是个小头目。
“你们好,我是座天帮二当家,你们是来赎你们家少爷的,那钱带来了没?”二当家见对方人多势众,心中有些紧张,看着各个身形壮硕,眼神炯炯有神,步伐沉重,各个都是全副武装,看着实力就很强大,居然还有一个这么好看的半兽人,不用猜一定是那贵族少爷的侍女了。
“我家少爷在你们眼里才值100银币,被我家少爷知道,会不会气死啊。钱在我手上,你先带我们进去,我们要看到我家少爷。”哈兹儿笑骂道,“谁知道我家少爷有没有被你们虐待了,或者已经被你们杀了呢?快点带路。”
“怎么会,我可是把你家少爷伺候可好的,吃的比我家帮主还好,24小时派人随时候着,住我们这最好的房子,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你们放心,把钱交给我,我们马上放人,真的放人,你家少爷待久了,我们怕被他吃穷了。”二当家急忙说道,阻止他们进入座天帮,他们进入座天帮,那还得了,看看这些人,就不好惹。
哈兹儿给了哈二一个眼神,只见哈二一个急速,紧接着就到了二当家的身边,对着鼻子就是一拳,还没等鼻血流出,脸上又挨了一拳,肚子挨了一脚,一顿拳打脚踢后,二当家躺在地上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嘴上还念叨着“别打了,别打了”
哈兹儿挥了挥手,哈二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哈兹儿走到二当家旁边,微笑地说道;“现在可以带我们进去了吧,我家少爷不想我们乱杀无辜,毕竟听你说,对我家少爷挺好的,不然你已经死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知道,我马上带你们进去,求求你们别杀我,也不要折磨我了。”二当家在自家大哥的忠心和自己的小命之间,明智地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