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禁宫外烟潇响,歌舞成双越海洋。”
这是曹俭二十八生辰之时,他亲笔写下的诗篇,说不上脍炙人口,也算是超常发挥得淋漓尽致。那时候的梁,也是千万人热爱的故乡。
要说那时候年轻有为的几位少年,李咬金可算得上一位,他有计谋、有决策、说话妙语连珠之外,笑起来也是让人心暖。
那年,他叛逆。
让他去当官发财,他不要;让他考试做个秀才,又没有那么高的文凭。他嫌弃舞文弄墨。令李亿锋头疼不已。那一年,他十五岁。
家里正热热闹闹地举办他的生日会,老太太随口的一句:“成为朝廷的重用之才。”让他一怒而起,“我凭什么要辅佐朝廷?”
“逆子!”
为了让自己的父亲生气,他赌气去了醉仙阁。还特意让人去转达家父。
当时的皇上,还没有领略醉仙阁的醉人之处。
一抹胭脂,一缕粉黛,一身霓裳,一场喝彩。
当时的荀嘉贝,是醉仙阁最新的花魁,她赢得当之无愧。
虽然没有特别招首弄姿,甚至打扮也不算花枝招展,在众多东施效颦的姐妹中尽管身着朴素,也衬的她的容颜之美。
“她其实没我长得好看,只不过形态和眼神有气质、另有特色罢了。”这是上一届花魁花儿对她的评价。她不得不承认荀嘉贝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不过自己的长相更令自己骄傲。仔细一看,她的确比荀嘉贝要长得好看的多。花儿充满魅力的眼神和丰厚的双唇,加上她雪白的皮肤和凹凸有致的身材,她当花魁的时候,是李珑手里的特色招牌。
荀嘉贝则美的不一样,她更文静、更素雅。却从骨子里透露出高贵的气质,让人敬而远之,却又忍不住向前。她使得醉仙阁的名声更加强烈,飘渺。
如果说花儿名下的醉仙阁,从她身上就不难看出醉仙阁是远近闻名的青楼。但是当荀嘉贝成为花魁之时,人们看到她,就几近于飘飘欲仙,让人更对醉仙阁有一种难能的渴望。
当李咬金真正一睹荀嘉贝的风采时,贝儿才14岁。没怎么经过训练,刚来醉仙阁,却显得卓尔不凡。
少年不敢说他心动了,自己也是豆蔻年华的稚嫩,他只觉得台上的女子过于消瘦,而且眼神透露着悲情,她并不爱笑。她像被人所迫,尽管她没有特意的去惹人喜爱,她的眼神,也让人疼的不行。
“她太瘦了,她不快乐,她不爱笑。”这是李咬金最初对荀嘉贝的评价。“其实,她可以更漂亮的。”
李咬金养成了习惯,他会提前打听醉仙阁的表演场次,专门看她,那个花魁,眼里有故事的花魁。
一次,正当自己看的起劲时,一把刀子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他认出了是父亲的仇人:疤刀,附近有名的混混,父亲的背伤,就是拜这个人所赐。
“李家的少爷,来这儿啊。”疤刀撅嘴笑了,在李咬金的耳边言语:“小少爷,乖乖跟我走,你的父亲可等你等的着急啊,落到了我手里......可真是老天有眼!给我走!”
台上的少女看到了台下的骚动,表演刚好结束,准备下台看情况时。珑姐上前扑了过来:“贝儿,今天几位姐儿,你的口碑最好!来来来,珑姐儿要和你唠唠......”
她不忍心回眸,少年被那个男人要挟地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