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啊,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明明知道心跳没有加速,脸颊没有发烧,可是就是觉得喜欢一个人啊,就认定了自己喜欢他。
就好像,我与初中的那个数学课代表并没有什么交集。但就是觉得自己喜欢人家,这是什么怪心理我也不清楚啊。
说到底,还是对喜欢的感觉很模糊啊,明明概念早已懂得。
难道我是个变态?喜欢就往相反的方向来?明明觉得喜欢一个人,他生气,我就开心(差不多吧)。他卷子掉了,明明很想捡起来给她,却非要踩一脚。明明想留下好印象,却非要在听到他骂街后,学着骂。
可能,我就是一个变态吧。或许,我只是贪恋他周围那种好的学习氛围。毕竟,在他的带动下,我背化学,有点热爱上了化学。
或许,我真是一个变态吧,或许我真喜欢他吧。不然,为什么在看到他与其他女生嬉笑打闹时,我总往后看?不然,为什么在他换桌,不做我后桌之后,我哭了一节数学课呢?
唉,不管怎么说,都过去了。喜未喜欢过,我不知道。他人,亦不知。
若是,我也太渣了吧。见到一个学习好的就喜欢,这是什么怪毛病啊?我这么乖,肯定无情才符合我的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