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老板只是笑嘻嘻地看着红歌,并未有想解释或者是想回答的意向。
两分钟过去后,门被敲响了。
还是昨天的小女生,拿着一套崭新的粉色系衣服,站到了红歌眼前,有些害怕的神情道:“姐姐,我……我帮你换好衣服吧!”
红歌也在这时吃饱了,擦干净粉色的红唇,揽着小女生看着帅哥道:“我先回房换衣服了。”
而帅哥老板的眼前还是持续着粉色红唇的画面,不自主地站起身想要亲上去,正好被红歌的说话的声音打断了,有些不自然的神情,唯唯诺诺地瞎点头。
进了房间后,红歌看着小女生,“不害怕我了?”
小女生腼胼一笑,摇了摇头。
飞快的速度换好衣服后,牵着小女生的手走出了房间,“这个妞,我带走了。”
“啊……”帅哥老板很是吃惊,难道传言是真的,她喜欢女人?
看着帅哥老板脸上的表情,红歌很满意这个效果,嘴角挂起笑意,“昨晚给刘队的谢礼,还有这身衣服钱,等下午我会派人给你送来的。”
小丫头很会看事,忙拿出了香烟为红歌点燃了。
帅哥老板也飞快地换好衣服,追了出去,脸上带着不自然的笑容道:“红歌妹妹,那钱就不用还了,本来也是我该打点的。等红歌妹妹把她用完了,还回来就好了。”
红歌拿着烟在半空中晃悠着画出了一个弧度,开口道:“拿吧!不用跟我客气,至于这丫头,跟定我了。”
帅哥老板愣在原来一个屁也说不出来了,不是不敢说,也不是不能说,只是心里对她的感觉变得有些模糊又有些不确定了,自己真的要去喜欢一个同性恋的女人吗?
小丫头眉飞色舞地跟着红歌走出了红灯区酒吧的大门。
雯雯驾着奥迪A6也出现了,完美无误地停在了红歌的身前。
红歌很是利索地拿出一张名片,递给了小女生,“去这里上班吧!只要告诉她们,是红歌让你来的就可以了。”
小女生的脸上带出了失望之后,默默地咬着嘴唇接过了名片,眼睛里已经蓄满了泪光。
红歌转身没有丝毫留恋地上了车。
雯雯的小脸上带着无奈的神色,“大姐,你又耍弄一位良家女娃。”
后车座的抱枕砸在雯雯的后脑勺上,红歌白着眼珠子道:“你懂个屁,我这是在救她。”
雯雯撇了撇嘴,“不就是看上她的童颜****了,有什么啊!谁没有?”开着车子狠狠地挺起了胸部,最主要的还是想引起红歌的注意。
抱枕又一次袭来,“你给老娘好好开车。”
哎……一声叹气声从红歌的嘴里发出,她娘的……真要去上学,找谁当伴读呢?还真是个头疼的问题。
回到住处,红歌看着屋子内乱糟糟的一地,便知道是阿糖那个死妮子回来了,依旧是温柔的声音道:“阿糖,给我滚出来,把房间给我收拾好。”
红歌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走进了浴室,一身的酒味现在还有残存的余味,低头看着自己的胸前波霸总是在眼前飘过,晃了晃头清醒着自己的脑袋,反正现在也想不起来是谁?先洗澡了。
浴室里的墙壁上,镶嵌着一面大镜子,镜子里映出的很美的一幅画面。
洁白如雪的后背上,一只蝴蝶飞舞的身形出现了,头上的触须延伸到锁骨处,妖艳的红色和如雪的白色形成了对比的相称。蝴蝶的双面翅膀翔翔如生地刻画在一起,时时刻刻飞舞的模样让任何人见了都能感觉到喜悦,不过……在沉入地仔细看,也会发现蝴蝶也有狰狞的模样,也能让人产生望而生畏的心情。
为什么黑社会喜欢纹身?这个问题有许多人文,其实道理很简单,只不过是增加魄力的一种自信心。
何为魄力?和别人打架的时候,不管对面站着的人是何等身材,不用心慌,这就是一种魄力。对面站着的人,手里拿着重型武器的彪形大汉,能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这是高出常人很多倍的魄力。
混到老大的地位,魄力更是无法估量。当然了,也有贪生怕死,靠着嘴皮子上来的老大,不过这种人占少数,能当上老大的人一般都是有两把刷子的人。
拿妖蛇姐姐来说,曾经被十几个大男人追赶着跑了半条街,愣是能笑着把围上她的人一个个地解决了,甚至断了几个人的香火,其余几人竟然吓得不敢在近身,更有甚者……则是偷偷地逃跑了,笑着和人拼命,这也是一种魄力。
黑社会的纹身也算是一种潜规则,见到有纹身的人一般都不会去招惹,而有着全身纹身的人更是无人敢上前找茬,如果两人单挑的话,对方见到骇人的纹身,心里和气势便会削弱减半,所以说……黑社会的纹身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也是一种魄力的象征,更是混黑社会的人必选择的事情。
什么人不怕死?什么人都怕死?父亲为了自己的命可以放弃孩子的命……遥远的记忆又一次回到了红歌的脑海里。
也许是经历的事情太多了,红歌整个人的心态是偏激的成熟的,比起同龄人来说,红歌完全是长辈的心态。
红歌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忽然伸出手臂指着里面的人道:你就是个混社会的,你就是个女流氓,你还是一个黑社会的小老大,就这样的你能去上学吗?你要学会伪装起来,你是一个端庄贤淑的美女,良好美少女,有品德有素质的富家女,真的是你吗?混黑社会不用去伪装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以光明正大地随便欺负人,随便去找鸭……而需要伪装的那个人,做什么都要偷偷摸摸地去做,就连吃饭睡觉都要装出一副楚楚动人的样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