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拥有很多可能性的幻觉,姑且称之为自由。
终究人的精力有限,只能在一段时间维持很小的社交,时间大手拨动聚散离合,旧去新来成了新陈代谢的规律,但想起曾经的默契,还是有点唏嘘。那些以狂暴开头的,必将以狂暴结束。那些没来得及开始的,也就结束也不可惜。那些狂喜的,猛烈的,乍见之欢,本来也没有寄以厚望。
小故事
巍子是个初中生的时候,就向往自由,可那时我们学校很严格,他受不了,总是会挂嘴边一句:“我不想念了,我想自由,这破学校什么时候能拆掉。”看的他也是无奈,没办法,家里起初不同意,后来在学校打过几次架,做了不适合这个年纪做的,最后在初二转回本地达不到标准分数线的中学。他自由了,可毁掉了自己的后半辈子。直到现在他还是个本地混混。
人适当所要自由这是理所当然的,但一旦没了度就会使自己陷得愈来愈深,最终没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