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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这天早上我胃疼了。

因为奚骥使我强吞进去的那半句话。

也因为钟秦那条恐吓短信。

还因为我没吃早餐。

废话,奚骥车里气压那么低,我敢跟他要求停车买早餐才怪!

因为我胃疼,Nick又体谅我。他把他常备在办公室的豆奶粉给我,然后拿着我的水杯替我去茶水间泡豆奶喝。

他回来的时候,又一条短信发进我的手机。

“怎么?是怕我又去茶水间要你还是示意我再到你桌子底下伺候你?你还真看得起自己,果然是荡-妇!”

我接过Nick递给我的热腾腾香甜甜的豆奶,觉得喝在嘴里怎么都是毒药味儿。

这个时候,让我不想换工作是不可能的。

可偏偏我才刚过了试用期签订正式合同没多久,毁约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我暗自握拳:咬碎牙和血吞我也要坚持做满一年再跳!

其实这也不仅仅是因为我怕简历不好看影响下一份工作。

我是想到了,会不会我前脚一跳槽,钟秦后脚就直接跟过来呀?

我现在是既相信他有这本事,也相信他的变态已达到了这等境界。

现在我们俩好歹还不在一个部门,总裁又经宋梓涵刚打过招呼而对我青眼有加,万一换个公司钟秦和我进了同一部门、甚至成了我的上司,我这下半辈子就甭活了!

到了下午三点半,Nick可怜巴巴地问我了:“Rachel,今天你那下午茶点心怎么还没到啊?”

我抱歉得不敢看他:“那个……我戒了,决定从今天起减肥了。”

Nick愤愤地诅咒我:“就你还减肥?小心得厌食症!”

我厚着脸皮让奚骥接送了我一周,却发现钟秦除了一有机会就发短信冷嘲热讽之外,并没有其他变态举动。

久违的安全感重新降临我的世界。

于是一周后的周一早晨,我从奚骥车上下来之前,千恩万谢地对他说:“那个……这几天麻烦你了,以后你不用绕路来接送我了,谢谢谢谢,改天请你吃饭哈。”

奚骥终于收回了他直视前方的目光,冷嗖嗖地把两串冰箭向我射来。

我不由打了个寒颤。

糟了,他是不是觉得我对他召之则来挥之即去呀?

他冷哼了一声。或许原本是想冷笑,却实在是从眼到脸都殊无笑意。

他接下来所说的这句话,尖刻程度不亚于钟秦。

他说:“别误会,我对你没什么企图,你不用防完别人又来防我。”

我讪讪的刚想澄清我绝对没误会他,他又加了一句:“我喜欢的是以前那个芮姝晴,爱恨分明敢做敢当的芮姝晴。”

这句话让我无地自容。

他却并未用鄙视的目光来乘胜追击,而是将脸背过去望向窗外:“可恨我怎么就再也找不到那样一个芮姝晴了,妈的只好继续喜欢你!”

跟钟秦分手后的第一周,我一直惶惶不可终日,生活不要太充实; 而一周之后,没有了男朋友,没有了每天给我不自在的奚骥,钟秦也只是时不时不痛不痒地言辞攻击一下而已。

而事实上,也许是因为我一直没有任何回应,他自觉无趣,就连那些短信也渐渐少了。

于是我彻底空窗了。

于是我寂寞了。

我这才想起,虽然没了男人,可我还有闺蜜呢。

我指的倒不是陈淼。虽然我和钟秦的事也只能跟她倾诉了,可我发现我跟钟秦的关系怎么都那么见不得光呢?每次跟她说我都要痛心疾首,悔不当初一番,这实在是一种折磨。

何况人家远在美国,贵为人母,何必去迫她接受这种心理垃圾?

所以我指的闺蜜,是何夕。

那个周一我给何夕打电话,约她有空出来一起吃饭,不一定要周末,平时下班后也可以。

何夕吊着嗓子:“哟!看来你跟宋梓涵是真没戏了呀,连晚上都有空了?”

我脸一热,这才醒悟到就在我和钟秦的秘密恋情进行过程中,大家都以为我和宋梓涵还在不明不白地暧昧加床伴着呢。

宋梓涵这算是背黑锅呢还是戴绿帽?

我郑重还宋梓涵一个清白:“瞎说什么呀?我跟宋梓涵早断了!”

可这话在旁人听来不过是忸怩作态:“好吧好吧,反正你总是这套说辞!我看看啊……就这周三吧,我发现一个吃西北菜特棒的地方,订个晚上六点半的餐位怎么样?亲爱的,我也迫不及待想要见你!”

姐妹多年,我俩早已是彼此肚子里的蛔虫,何夕最后这句话给了我再明显不过的暗示。

所以两天后我一见到她就逼问敌情。

她果然既应景又到位地脸红了:“我遇见了一个人……”

何夕的这个遇见颇得时装剧神韵。话说她现在上班的地点就在她心目中的圆梦大学附近,想当初她本来一直心心念念是想考这所大学的,奈何同时又想离家远走品尝成长滋味,左右权衡之后忍痛去了上海,从此与圆梦之地失之交臂。

因为心里存了这么个遗憾,她对该大学情有独钟且日久弥深,于是只要一有空就去该大学的图书馆里泡着。偏偏那所大学最近刚刚翻修了图书馆,变成那种又小资又文青的调调,在校学生贪玩不懂珍惜,何夕这样的白领可是被迷死了。

大约也就是两三天以前,那天晚上何夕又去图书馆泡到10点钟才满足地背着包哼着歌,像个快乐的女大学生一样踏月而出。为了符合自己正在扮演的角色身份,她甚至放弃了自己的Mini Cooper,改乘地铁,还专门买了个漂亮小巧的双肩包,但凡去图书馆就一定背上装嫩。

当然,识货的人会一眼看出那款双肩包是LV真品,它的主人就算真是在校女大学生,八成也是被包养的在校女大学生。

而这天晚上,何夕刚上地铁,后面就有人得体地拍了拍她的肩:“小姑娘,你的包没拉好。”

何夕诧异地回头,看见是个清俊无伦的瘦高男子,穿着身清雅的休闲西服,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道,连说话的声音都是温润平和,整个人干净得像块半透明的玉石。

她对我描绘那一瞬间:“我的眼睛和耳朵突然之间具备了自动筛选隔离功能,除了他的声音,我什么也听不见了,除了他这个人,我什么也看不见了。”

那个男子并没有因她失态的花痴表情而流露出任何轻慢或不虞之色,只笑意浅浅地再度提醒道:“要不要检查一下有没有丢东西?”

何夕这才回过神来,连连摇头。既是为了澄清事实,也是为了让自己的疏忽不至于显得那么可笑而减少窘迫,她告诉他:“没关系,包里其实没什么东西。”

她倒没骗他。她这个双肩背包更大的作用还是在于装饰,那些手机钥匙钱包什么的,因为小巧,也为了随时取用方便,她都是用手拿着揣兜里的。

男子点点头,十分自然地说:“那我替你把拉链拉好。”

何夕顺从地背过身去,感觉着他修长的双手在自己身后温柔得那般舒服的动作,从车窗里看见了自己幸福的样子。

——

何夕的这个遇见让我嫉妒了。

我知道我不该嫉妒我闺蜜的,可那又怎么样?人家都说了,女孩子就算再要好也还是会互相嫉妒,我芮姝晴大大咧咧了二十多年,眼看着都不知道还能不能算是女孩子了,也该追溯行使一下身为女孩的权利了。

况且她刚刚才经历过的那一瞬间、并且现在也还在持续进行着的这种感觉,正是我这么久以来心心念念所想要重新拾起的,心动的感觉呀!而且她为之所心动的是那样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男生,哪里像我,八百年好不容易动一次心,偏就是对一个不能爱的人,最后落得个身心破碎的惨淡下场。

因为嫉妒何夕,在知道她的艳遇之后,我本能地不再常常联络她,更不会像一个闺蜜应该做的那样,时不时去缠着她催问进展。

我芮姝晴最擅长的事是撒谎,最不擅长的事却是做戏。

这是不是很矛盾?

然而事实上,我每次撒谎都是为了逃避,而做戏却往往是为了留在原地与人周旋。

所以从更深的层次上看,我并不矛盾吧。

而如果撇开嫉妒的主观因素,我的这种姿态至少在客观上是对何夕好的,她现在全身心都只想投入到那个帅哥身上,我不打扰她,这叫识趣。

而何夕也不是那种八婆的性子,她既不会缠着我反复诉说自己情感生活的各种细节,实际上当天也没有马上和帅哥交换联系方式甚至发生一夜情。她希望剧情果真像青春偶像剧那样地发展,她想要用很多很多的努力,加上很多很多的缘分,去换回很大很大的幸福。

所以那天晚上,她和帅哥的交集止于那一刻风度翩翩的关照,在那天之后,她开始每天晚上都在那个时间去乘坐那条地铁线路,以期再与帅哥“偶遇”。

她真是每天晚上都去的,包括跟我一起吃西北菜的那个晚上,明明饭店跟那所大学是位于相反的方向,她也还要专门打车过去,到那个地铁站乘那班地铁。

不用说,以往每次跟她出门都有车蹭的福利宣告结束。

而且在去地铁站之前,她还拉着我去了附近一座商场,借着试用香水的名义去除掉身上香喷喷的烤羊肉味儿。

我鸡皮疙瘩狂掉地送她上了出租车,挥挥手祝她好运,然后摇摇头,走向最近的公车站。

那一刻,我不由自主地对自己苦笑:芮姝晴,瞧瞧你这样儿,混得多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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