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平山....
在东三省交界处,一望无际的平原大地上,那里耸立着一座不高的小土坡,没有丝毫名气可言,枯黄干裂的土壤,不见任何植物的生长。
有人说,这里的平原,在古代曾经是一处厮杀的战场,地底下埋葬着无数的冤魂和鲜血,而那座小土坡,因为经过无数战马的践踏,土壤被踩格外夯实,才会导致寸草不生,因此也被大家称作——马平山。
而就在今天,马平山却迎来了一波客人,迎着晨曦的阳光而来,踏着露水与泥土,登上了山坡之上。
为首的一名身穿白色西服的年轻女子,手捂着一条白手绢,略微苍白的脸色上,戴着一副遮挡半张脸的蛤蟆镜,浑身上下透露着一种诡异的寒气。
冰山美人还是....?
在女子的身边,跟着有两名保镖,冷峻的脸容就差刻着‘生人勿进’四个大字,另外还有两个身穿普通衣服,年约四十来岁的男人,满口烟迹的大黄牙,猥琐的眼睛不停地在前面那女子的翘臀处打转。
吴来贵和吴平土是隔壁市某个镇上的人,两者的关系谈不上亲紧,也不算疏远,往上几代的话,还算是同一个祖宗。
年纪已经超时四十多岁的他们,没有一技之长,家里也没几个钱,加上长相也实在寒碜,所以一直都没有女人愿意跟他们。
或者说,这辈子都没有结婚的希望了。
在平日时间里,他们也就是忙忙农活,赶下散工,偶尔会客串下土耗子。
这个土耗子并不是指摸金校尉,盗墓贼这类的职业,而纯粹就是挖土而已,指的是哪家有人死了要入土,或某个埋葬了的先人起穴。
哪里需要到挖土,他们就去哪里。
说到底,土耗子是完全奉公守法的职业。
在前一天,吴来贵和吴平土还在忙到农活时,忽然有人上门找到他们,说要请两人帮忙起坑挖土,给出的价格也极其丰厚。
说什么替一个有钱的大老板,去马平山挖出其先人的骸骨。
马平山虽然不高,但是面积也不算小,如果不能确定详细位置的话,要挖起来也是一个大工程。
PS:(或许会有人说,为何不请一个挖掘机。不过我也很好奇,为何从古至今,起穴开墓,都是纯手工挖掘。)
在给出的指定位置,吴来贵和吴平土两人在不停地挖,因为土壤过于夯实,挖起来的速度特别慢。另外一边,那个年轻的女子则带着保镖,在不远处,一把遮阳棚下,端着一杯红色的血酒,慢慢地品尝着。
“我说,会不会搞错了吧?”吴来贵一边挖着土,一边打量着马平山周围的土壤,囔嘟道:“就算再不懂风水的人,也不会选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做墓葬吧?”
赤土如火,寸草不生,确实是风水点穴大忌。
吴平土没好气地撇了拍档一眼,道:“你管这么多事干嘛?别人付钱,我们做好自己的事就好。”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挖土,两人已经挖到了一定的深度,幸好这个季节的气候不算炎热,甚至还有点凉意。
此刻的他们正在遮阳棚下休息着,眼神忍不住瞄向不远处那个坐着靠椅的年轻女子,准确点来说,是那一双修长嫩白的大长腿。
PS:(并非同一个遮阳棚,一般起穴开馆,都要架上一个遮阳棚,来防止被太阳暴晒。)
“他姥姥的,这大腿可真够嫩白,真想上去摸一把。”
“可不是,瞧这腿,玩一玩,短命十年也值得。”
“瞧着这美女水嫩得,比起村里王寡妇的腿好看多了,估计是哪个大老板的小蜜吧。”
“行了,不是咱们的就别惦记着,这种女人咱们消费不起,”吴来贵悄然地擦下嘴角的口水,劝道:“等咱们干完这票,拿到的钱都可以娶上一门媳妇,总比起这个强多了。”
“说得也是,这个大老板真够豪爽。”吴平土也眉开眼笑。
两人的讨论声音压得很低,低到只有他们自己才能听得见,唯恐被其他人知道。
可是他们却没有看到,不远处那个年轻女子,在听到两人说的话后,嘴角微微上翘,在蛤蟆镜的遮挡下,眼神中露出一丝冰寒的冷笑。
又经过数个小时的挖掘,已是午后时分,此刻的土坑已经有两米多深,在吴来贵和吴平土心里怀疑是不是挖错位置时,那底下的土壤开始变色,露出一种灰褐色。
有情况..
凭借着多年来起穴挖土的经验,两人马上判断出,这种灰褐色下面就是埋葬棺木的地方。
有着这个发现以后,他们挖的更起劲。
‘噹!’
果然,在两人继续往下挖掘不到五分钟,手中的镐子猛地一震,同时传来一声清响,似乎的挖到了什么坚硬的物品。
赶紧扒开那泥土一看,发现下面是一块乌黑黑,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平板。当把平板给完全露出来后,发现原来这是一副石棺。
“有发现了...”
吴平土赶紧爬出坑,前去通知那年轻女子,留下吴来贵在原地继续挖掘。而那年轻女子来到坑外一看,苍白的脸上露出一阵惊喜神色。
吴平土还在她耳边喋喋不休的邀功报喜,但是那年轻女子并没有理会他,反而直接开口道:“马上开棺!”
“这个...”
下面的吴来贵有点犹豫了,石棺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一看就知道很重,现场的人加在一起也别指望能抬出坑。再说,看这种阵势,估计对方也不会出手帮忙,那么就剩下他和吴平土两人,更加不可能把石棺抬出来。
现在听到那年轻女子说直接要开棺,倒变得犹豫起来。
对方是年轻人,还是女流之辈,说不知道一些忌讳还说得过去,但是他们做这项做了这么久,多少也懂一些行规。
未起棺而直接开棺,乃是大忌。
“我说开棺就开棺,你们还犹豫什么,”年轻女子神色欣喜,语气却十分冰冷,道:“你们只需要负责开棺就好,剩下其他的事,交给我就好。”
吴来贵被年轻女子一道目光扫射,不由打了个冷颤,赶忙开口答应道:“好...好,这就马上开棺。”
出钱的都是大爷,自然说什么是什么。
不过有一点很奇怪,
就是在吴来贵和吴平土的合力下,两人很快就把石棺的棺盖给移开,并没有想象中那种吃力,反而轻松的有点过分。
当棺盖移开后,石棺内的景象却让两人一愣,里面是一具乌黑干瘪的古尸,尸身并没有腐烂,可以说保持得非常完整,以一种极其扭曲的姿势躺着棺内,身上还缠绑着一条又粗又长的铁链。
看古尸的样子,似乎是活活被埋葬在此地。
有点邪门呀!
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年轻女子出现在土坑内,居高临下的看着那石棺内的古尸,脸上欣喜的笑容越来越强烈。
“这个...美女老板...”吴平土还想问对方打算怎带这古尸离开。
“你们看我这腿...好看吗?”年轻女子打断吴平土的说话,展颜一笑,迈起长腿,道:“你们要不要....来摸摸看。”
咕噜!
吴来贵和吴平土两人艰难地咽下口水,突如其来的的变化,任他们做梦也没想到,那美女老板居然会对他们说出如此挑逗性的说话。
莫非今天时来运转,能一亲极品美女香泽?
古语有云,色字头上一把刀。
正当两人想有所动作时,忽然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得无法动弹,再低头一看,看见自己的胸口处,竟然插一根银色的小管。
鲜红色的血液,正沿着银色小管喷射而出,正好洒向石棺内的古尸身上。
这是怎回事?
一种莫名的恐惧感涌上两人的心头。
“好看么?”年轻女子脸上的笑容愈发渗人,一只手指在自己大腿处撩动,一手摘下脸上的蛤蟆镜,露出一双妖异猩红的眼睛。
这个婆娘不是人....
在吴来贵和吴平土生命的最后一刻,终于明白起,为何对方三人一直都是冷冰冰的,原来他们都不是活人。
石棺内的古尸在不停地吸收着鲜红的血液,原本灰白的眼球开始出现猩红的颜色,然后慢慢地抬起双手,正要挣扎起来。
只可惜被铁链捆绑着,所以根本起不来。
“差不多是时候了”
年轻女子耐心地等一会,等古尸把鲜血吸收到差不多的时候,拔出吴来贵和吴平土身上的银色小管,放在一起用力一合,银色小管马上变成一把寒光闪闪的三菱叉,对准着古尸的脑袋位置,用力地一插一搅。
古尸像是承受到极大的痛苦,不停地疯狂挣扎着,
只是一切注定徒劳无功。
随着年轻女子的用力搅动,一颗红色的菱形晶体从古尸的身体内跳了出来,失去晶体的古尸顿时像失去生命,变得一动不动,然后很快就化作一堆灰烬。
“好东西呀...”
在国内某一座林山内,那里耸立着一栋豪华,且庞大的别墅庄园。
一名脸色苍白,因为化疗而头发掉光的中老年人,因为病痛的折磨,身躯变得十分伛偻,他坐在轮椅上,双目发亮地盯着手中的盒子,里面正躺着一枚猩红色的菱形晶体。
就在上个月,他已经接到最后的死亡通知,因癌症晚期,他的生命只剩下三个月左右。
“是不是我吞下这个东西,就可以不用死了。”
“没错,只要有了这个东西,别说你身上的癌细胞消失,甚至还有机会恢复到二十多岁时的年轻身体。”
“呵呵,这个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我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唐先生果然聪明,”一个年轻的男子,俯身到中老年人面前,道:“其实代价很简单,就是以后要以活人的鲜血为食物,来维持着自身的生机。”
吸血为生么?
一边是死亡的威胁,一边是沦落为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
究竟该如何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