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市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它从来都不在乎。
这座城市的人们不在乎自己的城市是不是一线城市,不在乎他们到底要抬头之处都是现代化的摩天大楼,亦或是低头之际四周都是古色古香的文化遗产。他们不在乎自己是否富有,不在乎每天的生活是否便捷。
这是一种默契,无声无息的影响在这里生活的每一个人。这是个经济不景气的城市,不断地有人失业,因为负担不起费用而从自己曾经宽敞舒适的房子中搬出去,但是他们不在乎,他们尽力找一份工作,然后继续过活。总有人失去恋人,他们会哭一会,然后继续走路,直到再也想不起对方的面庞,可是当两人偶然再次相见的时候,他们还是会微笑着和对方打一声招呼,然后继续径直赶路,仿佛他们只是见到了一个以往每日都会见到的路牌。
我坐在绿地公园的长椅上,刘晓成坐在我旁边,嫌弃这里的长椅太粗糙,磨的他很不舒服,但是他在享受美食,他手里捏着自己的那份寿司,寿司制作的很精致,煮的刚正好的米饭看上去晶莹剔透的,上面覆盖着各种各样的食材,有三文鱼,有昂贵的和牛,甚至还有黑色中渗透着一点黄金色的鱼子酱。他津津有味的吃着,不顾匆匆路过的路人,大口大口的往自己的口中直塞,还一边摇头晃脑,仿佛寿司在口中爆开时会释放轻松地音乐一样。我淡淡的盯着他捏寿司的手,手指甲还有一丝淡淡的黄色,和手中的寿司对比之下让我感到恶心,这是他常年拿手叼着烟被渐渐熏出来的。
这个叫刘晓成的人是我的好兄弟,那年我十七岁,我的个子不算很高,但是至少也不矮,所以我不用仰着头去看高中的其他同学。而他就没那么幸运了,比一米七三的我还要矮上半头(现在是三年后了,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已经长到一米七八,不过他却不会再有变化了。)他肤色黝黑,脸上永远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有一些胖胖的身材,看上去很敦实。说到关键时候就会忍不住提高自己的嗓门,生怕别人漏掉他所说的每个字。为此他获得了一个叫土拨鼠的外号,每天早上上学时,远处的女孩子们大老远看见他,就会不知为何原有的激动起来,她们蹦蹦跳跳,仿佛穿上了鞋底是弹簧做的鞋子,眯起眼睛,咧嘴大笑,对着刘晓成大喊“土拨鼠!土拨鼠。”每到这时候,刘晓成都是一脸无奈的,装作不认识任何人一样,灰溜溜的一头扎进学校,身后留下一串女孩子们咯咯的笑声。但是他的家境很富有,喏,手里吃的寿司就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起的。他的父亲是个商人,除了过年都不会回来看他,他每年都寄给刘晓成很多钱,然后过年回家,看到儿子灰头土脸这个熊样,揍他一顿,和刘晓成吃一顿饺子,再回到工作的地方。他的母亲酗酒,经常在外面烂醉如泥,刘晓成最害怕的就是半夜母亲从酒桌回来的开门声。母亲很少和刘晓成动手,但是没有什么比你的亲人大半夜时一身酒气向你迎来更可怕。
我们在等刘晓成的朋友,只是我们不知道,一个星期以后,他的朋友会让我们一步就从小孩子跨越成成人。
他抬起头,看见我在盯着他的手,以为我是眼馋他的寿司,便索性递过来叫我一起吃,我耸了耸肩膀,微笑着摇了摇头,因为我的确盯着的是他的手。他轻蔑地一笑,又自顾自的吃自己的。
看着他匆匆忙忙的样子,反倒是觉得烈日下的行人看上去些许悠闲。
没什么人很特殊,放眼望去,我们都是七十亿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