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方强?”站在篮球场中圈附近的一个吸着烟的长发男子用食指和中指把香烟从嘴里夹住拿下来,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狰狞地笑着。
“是我。”我走了过去,目光扫视起他们:“谁先来。”
“我。”咣——我感到后背挨了重重一棍,五脏六腑错位了一般浑身难受起来。人群像看一场惊悚电影一样,“哗”地一声,又都屏住呼吸,有人眼里带着忧伤,有人眼里带着担忧,有人流露出遗憾的神情。我回头看过去,才知道原来在我身后的人群中,还躲着一个衬衫青年,他此刻正邪笑着,朝我不怀好意地打着招呼:“你好,万叶镇的英雄。”
我咳嗽了,口腔里泛着咸味和腥味,我把它咽了回去。我脖子上开始疼得流汗了。
“把球给我。”我跟宋让说,宋让此时倒吸一口凉气,皱巴巴的脸,表情苦不堪言。他还是内心挣扎着,把篮球扔了过来。
“来吧。”我对着刚才打我的那个人说:“你发球。”
这时,又有一个人提着铁棍向我走了过来,那铁棍在地面上刺啦刺啦地滑着,近处的人群像木偶一样静止不动,他们的目光中忐忑不安而又充满期待,有人嘴角抽动着,似乎在说“还手打回去啊,笨蛋!”远处的人群向前拥着,都想找个最佳位置。他的铁棍照着我的脑袋抡过来,被我躲开了。而身后的两个人拽住了我的胳膊,使我难以动弹。
“打他腿,让他跳不起来。”那个抽烟的衬衫青年眯着眼睛说。
我感到左腿的迎面骨迎来了一阵剧痛,单腿跪倒在地,双手撑着地面。疼痛让汗水在我的额头上汇集成河,一滴一滴坠了下来,很快,汗水也渗透了这件水洗褪色的黄色跨栏背心。
人群嗡嗡地议论开了:“他哭了吗?”
“好像没有吧?”
“他妈的,还手啊,急死个人了。”
“我看很快就要见分晓了,方强这次是凶多吉少。万叶镇的神话,看来要终结了。”
“不论打不打球,只要方强还个手,即使被打得血流成河,我也敬重他是条汉子,也不枉万叶镇的养育之恩啊。”
叼着烟的长发衬衫青年走过来,周围十米左右的人群又安静了。青年轻蔑地说:“操他妈,你方强不是很牛逼吗?还没打呢,怎么就他妈出汗了?”青年又扭过头去,看着他身后带来的那群人里几个高个子问:“唉,你们谁上?”
“我。”站出来的人长得比我胖,个子和我差不多高。
“他现在已经快不行了,你给我拿下。”长发青年让他带来的一个人手撑着地跪在地上,一屁股坐在了他的身上。
我勉强撑着用没有受伤的右腿站了起来,按万叶镇的规矩,挑战者率先发球。他在我身前草草运了几下球,倏地启动,紧接着用沉下的肩膀狠狠地撞向了我的胸腔,我摔倒在地,四仰八叉地目视那家伙上篮得分。
“犯规。”我翻了个身,艰难从地上爬起来,低声说。
“这球犯规了吗?”衬衫男向身旁的观众问,近处依旧是鸦雀无声,远处如季鸟般嘶嘶叫着。观众最多的一次,却没有一个人帮我说一句话。宋让默默朝我比划着,他意思是让我别打了。
“1比0,毫无疑问。继续。”宋让的哑口无言,让长发青年充当起了裁判。
我拖着一条伤腿,每走一步都像企鹅那般摇摆着身体,脸上的汗珠越来越多。我艰难地防守下了一球,轮到我进攻的时候,我发现原本如家常便饭那样的运球都十分艰难了,我决定用远投终止比赛,可正在我刚做出投篮动作时,我的右臂又受到了铁棍猛烈的打击。
“啊!”我忍不住凄惨地叫了出来,左手下意识地扶向右臂受伤的部位,触到肌肤的那一刹那又弹了回来,剧烈的疼痛从那里传到我身体的每一个部位。
“犯规了,这球犯规了。”衬衫青年把烟头扔到地上,用脚碾了一下。冲他带来的大个子傲慢地说:“不是跟你说好的,动作不要这么大吗?你看把咱们的球王都弄疼了。好了好了,方强,你重新发球吧。”
我凶狠地瞪了眼衬衫青年,用左手拿起篮球,摇晃着身子起跳,勉强投篮——三不沾。
“这么丑的投篮,会不会打球啊你?”
“方强,别打了,方强。”宋让在旁边小声叫我,我听到他颤抖的声音,像是哭了。
当时我还不知道这次打架事件会给我带来什么后果,于是我继续撑着已经脆弱不堪的身体,站在了那个高个子的身前。我用了所有的力气,几乎是单腿蹦着,防下来对方的一次次进攻,但我的每一次进攻,却也因为右臂疼得无法动弹,以失败告终。
太阳已经落了下去,粉红色的晚霞映上了西边的天,我看到人们粉红色的面孔惊恐呆滞地看着球场内发生的一切,人们都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不交头接耳,也不发表任何评论,只是时不时发出嘶嘶嘶的吸气声。
在此以后,我的左手逐渐适应了投篮的手感,一次用右脚做支撑脚转身左手上篮投进,又有一次右脚起跳用左手中投把球投进。
打到最后一球,我仍以4比2落后,篮筐上的灯泡亮了,我更看不到人群的脸,似乎他们成了包围我的泥潭,让我一步步往下陷了进去。
左腿和右臂的疼痛让我无心恋战,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回合。我输了,瘫倒在地上,长发衬衫青年乐呵呵走了过来,说:“方强,这回不牛X了吧?你和你的万叶球场,都万劫不复了。”
我疑惑不解,在此之前,我只是单纯地觉得,打篮球是一件快乐的事情。衬衫青年们扒了我的球鞋——那双AJ1黑红脚趾——他们把我的鞋举过头顶,跳着,挥舞着,叫嚣着:“方强输啦!方强输啦!”他们一边笑着一边慢悠悠地走了,在万叶镇的男男女女眼皮子底下招摇过市。“方强输了!万叶镇输了!”他们依旧在喊着,要把这喊声传到万叶镇每一个没有看到比赛的男人的耳朵里和每一个没有看过比赛的女人的耳朵里。
这篮球场围观的人群也犹如漏斗里的沙子,叹着气,悄声无息地慢吞吞耷拉着脑袋向外走去。而一直堵在外面道路上的万叶镇居民听到了衬衫青年们的呼喊,都纷纷咒骂起来,他们喊的是:“方强输啦!方强输啦!”“方强那个傻大个输啦!方强那个王八蛋输啦!方强那个杂种操的输啦!”“方强这个傻X,对内像条龙,对外是条虫!万叶镇的人们再也抬不起头来啦!”听见的人有的呜呜哭了起来,有的哈哈笑了起来。
“方强不行啦,他不能做万叶镇的球王了,我不再喜欢他了。”一个女生喃喃地说。
“是啊,方强根本不值得你喜欢,方强那小子现在坐在篮板底下,光着他的大脚丫子哭呢!”
两个小时以后,我等人群疏散开来,天色黑得不能再黑,才站起身。我让宋让陪我去医院看看,我的右臂恐怕已经骨折了,肿的抬不起来了。
“方强。”群马河上的小桥里有人喊我的名字。
“嗯。”我抬眼看着他。
“唉,这下咱们万叶人可没脸见人了。”那人叹着气说。
“你懂个屁!”宋让说:“你看球了吗你。”
“我看不看的没什么关系,我只知道方强输了,而且光着脚一瘸一拐地走了回来。方强你那红头发,我看了就恶心,傻X!”
我是右手臂打着石膏开始的我的大学生涯,万叶镇的篮球场再也没有过之前的辉煌。
大学毕业以后,我在另一座城市找了一个建筑设计师的工作。我最后一次回到家乡,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我把老家的房子卖了。顺便又在万叶镇无所事事地闲逛了一个下午,篮球场已经变成了菜市场,不再有人打球;宋让的理发店已经被改成了韩国烤肉;我还在电力设备厂的大门口看到了刚下班的纹身哥,他骑着一辆破旧不堪的自行车走在回家的路上,那自行车的车把上挂着叮叮当当的玻璃瓶子,他蹬在脚踏板上的鞋子,是一双普通的帆布鞋。我和他擦肩而过,谁也没有说一句话,内心也没有掀起任何波澜。我们都不再年轻了。
群马河如刀一样把万叶镇一劈两半,我从此也与万叶镇的百姓一刀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