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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Chapter 17(1)

焦虑以及那些长期笼罩着我的危险,还有这些叫我操心的事情,已经打断了我为未来舒适、便利的生活而拟订的发明和计划。我相信,如果我在这里坦白承认这一点,读者一定不会感到奇怪。我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个人安全问题而不是食物问题。我不敢钉钉子,不敢劈木头,就怕声音被别人听见,至于枪,那就更不敢开了。尤其让我担心的是生火,因为生火的烟子白天老远就会被人看见,坏我的事。因此,我把一切需要生火的事情,像烧陶罐、烧烟斗等等,都移到森林中新找到的地方做。我到那地方去了一段时间后,竟然在土层里发现了一个天然地洞,这事让我深感欣慰。地洞很深,我敢说,即使是野人来到了洞口,也没有胆子进去。事实上,除了像我这样专门想找安全退路的人,谁都不会进去的。

地洞的洞口在一块大岩石底下,一天我偶然到那里砍树枝准备烧炭时发现的。如果我没有充分的理由把这事归于天命的话,我只好说是偶然了。在继续讲下去以前,我必须先谈谈我为什么想烧炭。

前面已经说过,我不敢在住所附近弄出烟子来。可是,在那里生活,我又不能不烤面包、煮肉。因此,我计划按照我在英国看到的办法,把木头放在草皮泥底下烧,烧成木炭,然后熄火,把炭带回家。家里需要用火,就烧它,免得有冒烟的危险。

暂且不说这些。有一天,我正砍木头,忽然看见,在一片浓密的矮丛林后,好像有一个深坑。我好奇地想进去看看。我很费了些劲才走进坑口,发现里面很大,我在里面站直身子,绰绰有余,甚至还容得下一个人。可是,说实话,我出来的速度比进去的速度快得多,因为我朝那漆黑的深处一望,忽然看见两只发亮的眼睛,也不知道是魔鬼的还是人的,在洞口微弱的光线反射下像两颗星星闪闪发光。

过了一会儿,我又镇定下来,连声骂自己大傻瓜,心想,谁要是怕魔鬼,谁就不配独自一人在岛上住二十年。并且我相信,这洞里就没有比我更可怕的东西。于是,我鼓起勇气,拿了一根点燃的火把,重新钻了进去。没有走上几步就又像刚才那样吓了一跳。因为我忽然听见一声很大的叹息声,就像一个人在痛苦中发出的哀叹。接着又是一阵不连贯的声音,好像在断断续续地说话,然后紧接着又是一声长长的叹息。我立刻往后退,吓出了一身冷汗。如果我头上戴着帽子,竖起来的头发说不定会把它冲掉。可是我还是拼命鼓足勇气,对自己说,上帝的神力无所不在,是会保佑我的。于是我高高举起火把,向前走了两步,借着火把的光一看,原来地上躺着一只硕大的公山羊,大概由于太老了,正在那里喘气,快要死了。

我推了推它,看看能不能把它赶出去,它也试着要站起来,可是已经爬不起来了。于是我想,就让它躺在那里吧,既然它能把我吓一大跳,一定也会吓跑野人,如果野人胆敢在它还活着的时候闯进来的话。

这时候,我从惊慌失措中恢复过来,开始察看周围的情况。这山洞并不算大,不过十二英尺的范围,既不圆,也不方,不成形状,完全是天然形成,而不是人工开凿的。我还发现洞的尽头还有洞,但是很低,要爬着才能进去。至于究竟通到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因为当时没有蜡烛,我就没有进去,决定第二天带六支蜡烛和一个火绒盒来(这火绒盒是我用一支短枪上的枪机做成的),另外再带一盘火种。

于是,第二天,我带了六支自己做的大蜡烛(我现在已经能够用羊脂做出很好的蜡烛)到了那边。为钻进那矮洞,我不得不趴到地上,向里爬了十来码。这真是一个大胆的冒险,因为我既不知道要爬多远,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爬过这段通道之后,我发现洞顶忽然高了起来,差不多有二十英尺。我向这地下室或地窟的四壁和顶上一看,我敢说我在岛上从未见过这种地方,洞壁熠熠闪耀,反射着我的烛光,放出霞光万道。至于到底是钻石,是宝石,还是金子,我也弄不清楚。

这个地方,确实是一个最美妙的洞穴。虽然里面黑乎乎的没有一点光线,但地下又干燥又平坦,上面铺着一层细碎的沙石,所以看不到什么令人厌恶的爬虫、毒蛇之类,同时,顶上和四壁也一点都不潮湿。惟一不足的就是入口。可是,这正是我需要的安全入口,是我需要的那种退路,因此,我倒觉得这个不足对我有利。这个发现使我异常兴奋,决定马上动手,把我最放心不下的一部分东西搬到这里来,特别是我的火药库和多余的枪械,包括两支鸟枪(我一共有三支)、三支短枪(我一共有八支)。我在城堡里只留下五支短枪,并把它们像炮似的架在外墙上,这样,需要时也可以随时取下来使用。

转移军火的时候,我顺便打开了从海上捞起来的那桶进了水的火药,只见火药的四周已经浸了三四英寸厚的水,结了一层坚硬的壳,里面的部分却保存得很好,仿佛坚果里的果仁似的。因此我从桶里弄到了差不多六十磅可以用的火药,这实在是一个可喜的发现。于是我便把全部火药都搬了过去,城堡里不再留三磅以上的火药,以防任何意外的发生。我又把做子弹的铅全都搬了过去。

我现在把自己幻想成一个古代的巨人,据说这种巨人住在石洞里,谁都袭击不到他们。我对自己说,只要我住在这里,哪怕有五百个野人来追踪我,也找不到我。即使找到我,也无法在这里攻击我。

那只奄奄一息的老山羊,在我发现它的第二天,便死在了洞口,我觉得与其把它拖出去,倒不如在那里挖一个大坑把它埋起来省事。于是我就把它埋了,免得它以后腐烂了让我闻臭气。

我在这岛上已经第二十三个年头了,对于这个地方和这种生活方式我也习以为常了。只要能保证没有野人来打扰我,我情愿向命运投降,在这里度过余生,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像洞中的那只老山羊一样,倒下来死去为止。另外,我又有了一些消遣和娱乐的事,我的日子过得比以前愉快多了。首先,前面已经说过,我已经把波儿教得会说话了。它的话说得既熟练又清楚明白,真让我高兴。它和我一起生活了不下二十六年。至于它后来又活了多久,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巴西人都认为鹦鹉可以活一百年,也许我那可怜的波儿到今天还活着,还在叫着“可怜的鲁滨逊”哩。我不希望任何英国人这么倒霉,跑到那里,听到它说话。要是真给他听见,他一定会认为是魔鬼在说话。我的狗也是我可爱的好伴侣,跟了我不下十六年,后来终于老死了。至于我的那些猫,前面说过,它们繁殖得太快了,我被迫一开始就开枪打死了几只,免得它们把我所有的东西都吃光。最后,我带来的那两只老猫都死了,我又不断地驱逐那些小猫,不给它们东西吃,结果它们都跑到树林里,变成野猫了,只剩下两三只我喜欢的,被我驯养在家里。可是它们生出的小猫都被我扔到水里淹死了。以上这些,都是我家庭成员的一部分。此外,我还在身边养了两三只小山羊,教它们在我手里吃东西。另外我还养了两只鹦鹉,也会说话,也都会叫“鲁滨逊”,可是都比不上波儿,不过我在它们身上下的工夫,也没有在波儿身上那么大。另外我还养了几只海鸟,究竟是什么鸟,我也不知道。我在海边捉住它们后,就把它们的翅膀剪掉,养了起来。我在城堡围墙外种的那些小树桩子,现在已经长成浓密的树林了,这些鸟就住在那些树丛中间,并且生出小鸟来,非常有趣。因此,正如上面所说,只要能保证不受野人的威胁,我对自己的生活已经心满意足了。

可是,事与愿违。所有读到这部故事的人大概都可以从中得出这样的体会,那就是,在生活中,我们最想躲避的坏事,我们最害怕的坏事,往往是我们获得解放的途径,是我们脱离苦恼的惟一途径。在我离奇古怪的一生里,可以举出许多这类例子。不过,在我独居此岛最后几年的生活里,这种情况特别显著。

现在已经是我来到岛上第二十三年的十二月。冬至前后(其实也不能称之为冬季),正是收获季节,我必须经常出门,到田里去。一天一大早,天还没亮,我刚出门,忽然看见远处海岸上有一团火光,就在我发现野人踪迹的那个方向,离我大约有二英里远。然而,令人担忧的是,不是在岛的那边,而是在我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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