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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李娃,往事并不如烟

阳光下,香樟树边,韶华已逝,已经走过五十个春秋的李娃,脸上挂着幸福的微笑,她的夫君郑元和披着晚霞,惬意的归来。

就这样平淡如水却情意绵长的日子,李娃与夫君郑元和耳鬓厮磨、长相厮守了三十余年。

世间最浪漫的事情,莫过于和心爱的人一起慢慢变老,这是李娃和郑元和共同的心愿,如今都实现了。

那棵香樟树也老了,它见证了李娃与郑元和三十年的恩爱经历,每当依在香樟树的树干上,翘首以望夫君的归影时,李娃总是情不自禁的回首那段充满泪水与悲情的往事。

李娃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今天幸福美好的日子,作为一个烟花女子,会遇上郑元和这样痴情的男子,还被朝廷封为汧国夫人。

往事并不如烟,曾经爱情的道路几多艰难曲折……

一个寻常人家的女儿,父亲耕种,母亲纺织,童年时的李娃日子虽然清苦,倒也快乐。

六岁时,穿着绣有莲花的鞋子去采野花。

七岁时,可以背诵《三字经》和《百家姓》。

八岁时,忍不住把野花别在自己的发丝上。

十岁时,对着湖水为自己画出了一条柳叶眉。

十二岁时,悄悄的把母亲的胭脂水粉涂抹在自己的红唇上。

十三岁时,遭遇人生最大的一次变故,母亲感染瘟疫去世,父亲进山打猎时葬身虎口。这一年,她懂得了伤悲。

十五岁时,她看到英俊的男子会脸红。

十六岁时,自己创作诗词,泪水常常会打湿纸张。

十七岁时,在春天的时候总会莫名其妙地神伤,总盼望一个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男子进入自己的梦中。

十八岁,她进入长安最密集的烟柳之地平康里,这一年,她遇到了这一辈子最爱的人郑元和。

郑元和,常州刺史的独生子,那时候的他还是一个养尊处优、涉世不深的书生。满腹才华,出口成章,是父亲的骄傲。每次家宴,父亲酒酣之际总是忍不住当着亲戚朋友的面夸奖他的宝贝儿子,信誓旦旦的说,郑元和有朝一日,一定会大鹏展翅,扶摇直上九万里。

郑元和是一个孝子,很听父亲的话,不像一般的纨绔子弟终日无所事事,与他相伴的是读不完的四书五经,虽然枯燥,但也乐在其中。功夫不负有心人,二十岁那年,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常州地方的科举初试,取得了入京参加礼部会试的资格。

在父母的殷切期待下,郑元和离开了常州,来到长安,这一次他的目标是甲榜进士。

孟郊高中后,春风得意马蹄疾,恨不能一日看尽长安花,可见,长安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的地方,正如每一个佛教徒都渴望去布达拉宫,长安,也是每一个文人才子朝思暮想的地方。

郑元和还没有高中,可是,穿梭在如潮的人流中,他也逐渐“乱花渐欲迷人眼”,晕晕乎乎的,什么都想看,却不知道把目光放在哪一处。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来到长安。想不到外面的世界如此精彩,原以为常州算是繁华了,到了长安才感叹,常州那只不过算热闹而已,长安才是真正的繁花。

这愈加坚定了郑元和金榜题名的决心,一定要留在长安。

在书童的安置下,郑元和住进了一家五星级客栈,那里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考生,清一色的富家子弟,见面就互相问对方的家父在哪里高就,动不动就是部长级别的。与这些身世显赫的考生比起来,郑元和的身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好在郑元和不是那种攀龙附凤的浪荡公子,否则他会郁闷死。他不愿与他们为伍,有别人试着打探他的家世,他微微一笑,并不多说。安置妥当后,他开始温习功课。

看来看去,还是那些早已烂熟于胸的文章,不免觉得有些厌倦,推开窗户,金秋十月,丹桂飘香,这是长安最美丽的季节,郑元和心血来潮,与其窝在屋子里,读那些已经读过一百遍的文章,不如去外面走一走?反正该看的已经看过了,不出意外的话,金榜题名没有多大问题。

于是换了便装,手摇画扇,走出客栈,来到长安的大街。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吃了美食,看了杂耍,好不惬意。

不觉间进入了平康里,这里是长安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烟柳之地,比别处更加热闹,长安所有的青楼都聚集在了这里。

文人的清高自然看不起卑贱的妓女,平素里他守身如玉,尽管有狐朋狗友一再邀请他喝花酒,但都被他一本正经的拒绝了。

现在,他误入了平康里,到了他不该到的地方,这个单纯的书生如芒在背,脸上火辣辣的,那种感觉就好比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扒光了衣服,恨不能找一个地窖钻进去。郑元和低着头,丝毫不敢抬起头来,心里惴惴不安,脚步匆忙,只希望赶快逃离这个地方。

但大胆泼辣的妓女们不会放过郑元和这样一个年轻英俊的公子,花枝招展的她们向郑元和妖媚肉麻的叫唤,更有甚者,扭着腰肢,径直来到郑元和的面前,挡住他的去路,用勾魂的目光引诱他,扯着他的衣袖,把他往妓院里拉。

这些庸脂俗粉自然不入这位江南贵族才子的法眼,又不敢对她们怎样,于是慌乱的拒绝。

遭到拒绝的妓女,恼羞成怒,骂郑元和不解风情,是一个不中用的男人。

郑元和加快了脚步,这样的地方他发誓再也不会来。

可就在平康里的尽头,郑元和松了一口气,原本一直低着头的他鬼使神差般的抬起了头,这一抬头,他就看见了她。

平康里鸣河曲旁边,一座古典雅致的青楼里,一位十七八岁模样的女子端坐在雕花窗棂前,淡绿色的绸衣,手执一柄纨扇,遮住了半边脸。

像一朵羞答答的玫瑰,在风中摇曳着,撩拨着郑元和的心弦。

她同样也是一位妓女,他不明白为什么他对她就没有半点厌恶之心,而是充满了怜悯,觉得她就是不同于一般的风尘女子。

他焦灼着,不知道该不该走进那座青楼。

他的目光继续停留在女子的身影上,只是女子一直没有注意到他,她似乎陷入了忧思当中。

挣扎了很久,郑元和终于走进了青楼。

她说,她叫李娃。

分别的时候,女子含情脉脉的看着他,轻轻的说出了她的名字。毫无疑问,她不希望这只是他的一夜风流,她希望他能记住她的名字,希望他能够再次到来。

恩,李娃。郑元和记住了这个名字。

郑元和永远也无法忘记那美妙的一晚,原来爱恋的滋味如此甜蜜。李娃沦落风尘,但资质绝佳,举手投足间有一股超然的雅致,更难能可贵的是,李娃还可以与郑元和一起吟诗作赋。

爱情的魔力到底有多大,看看郑元和就知道,初尝禁果的他很快陷入情网一发不可收拾,相比之下圣贤书有多么的乏味,于是忘记了功课,忘记了他还是一个即将参加会试的考生。

每天都往平康里跑,爱上一个地方是因为爱上一个人,现在他一点不觉得平康里是一个肮脏卑贱的地方,听了李娃对身世的讲述,他对平康里的妓女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不是万般无奈,又有哪个女子过这样的生活?

弹琴调筝,品茗弈棋,谈诗论文,赏月观花,郑元和与李娃如胶似漆,一刻也不分离。

花前月下,山盟海誓,郑元和把李娃视作是娴雅贞洁的世家小姐,立誓此生无论发生怎样的变故决不辜负李娃;李娃喜极而泣,也立下誓言此身只属郑郎,海枯石烂,地老天荒。

郑元和就这样日日醉倒在温柔乡里,时间如流水一般逝去,直到有一天,他突然记起礼部会试的时间该到了,于是匆匆收拾了一下行装,赶往考场。

结果可想而知,郑元和的心根本不在考试上,闭上眼睛就是李娃的美丽动人的身影,可笑的是,在答卷上,郑元和答非所问,在一道政论题目上竟然写下了赞美思念李娃的浓词艳曲。

郑元和的答卷让考官们啼笑皆非,李娃落榜了。

对郑元和充满期待的李娃梦想着心上人有朝一日骑着高头大马,胸戴红花,在锣鼓声中把她请进花轿。然而,但他看到李娃极度沮丧的脸时,李娃知道她的希望破灭了,这倒是其次,让她无限愧疚的是,觉得是卑贱的自己耽误了郑元和的前程。

没有高中,自然没有颜面回去见父母,可是他带来的盘缠已经所剩无几,这时候郑元和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仕途不顺,本来还想从李娃那里获得一些情感慰藉,怎料,一个秋雨绵绵的下午,当他再次来到平康里,却不见了李娃的身影。他面对的是唯利是图的鸨母冷若冰霜的脸,郑元和身无分文,鸨母悄悄的把李娃转移到了另外一家妓院,谎称李娃嫌他没有银两,找了另外一个富家子弟。

郑元和不信,他不信李娃是这样一个女子,可他找遍了青楼也找不到李娃的身影,他不甘心,苦苦在青楼门口等了七天七夜,依然不见李娃的身影。

他绝望了,他嘲笑自己,原来他与李娃的爱恋只不过是一场春梦而已。

而此时的李娃被软禁在一个寂寞的阁楼里,心急如焚。鸨母收取了这户人家厚重的礼物,亲自把李娃送了过去。李娃心中只有郑元和,誓死不从,主人贪恋美色不成,又不心甘,只好把李娃软禁起来。

郑元和成了长安街头落魄的文人。

他怀着侥幸的心理投靠父亲在长安的朋友,可是当这些所谓的朋友听到他因为眷恋红尘而耽误了科举时,没有一个人愿意资助他。

他失意,他迷茫,他彷徨,他愤恨,甚至自暴自弃,最后为了养活自己,他成了一名卑贱的“凶肆歌者”。

这是一份低贱的职业,即使平民都不愿意去做,凶肆歌者的任务相当于殡仪馆里的司仪人员,包办撰写祭文、表礼司仪、悲唱挽歌、执绋送葬等一整套丧事。与死人打交道,谁愿意去做?惟有失落的青年郑元和而已。

一个面容憔悴,歌声悲伤的凶肆歌者出现在长安街头,回想起自己凄凉的遭遇,他歌唱的挽歌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忍不住落泪。

对儿子充满信心的父亲,苦等了一年,结果依然没有儿子的消息。父亲再也忍不住,借觐见皇上的机会,来到长安,四处打听儿子的下落。

寻找数日,毫无结果,茫茫人海,儿子到底去了哪了?是不是有什么不测?

郑刺史一夜之间愁白了头。

一天,郑刺史漫无目的的徘徊在长安的街头,远远的一个送葬的队伍慢慢的朝这边走来,悲痛的挽歌传到了父亲的耳朵里。

多么熟悉的声音。父亲走到前面,定睛一看,脸色煞白,手执丧幡,长放悲歌的人正是他苦寻多日的儿子郑元和。

父子重逢竟是这样的场面,这大概是郑元和最尴尬的时刻了,也是郑元和的父亲最耻辱的一刻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一向引以为傲的儿子竟然沦落到如此不堪入目的地步。

又听说儿子在风月场厮混,把面子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父亲,终于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重重的打了儿子一巴掌。

郑元和只觉眼冒金星,身子摇摇晃晃,而这时的父亲又甩下一句绝情绝义的话:“从今以后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说完,父亲拂袖而去,留给郑元和一个绝望的背影,父亲的最后一句话彻底击倒了这个心力交瘁的年轻人,他晕了过去。

长安街头多了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他就是郑元和。

被好心的路人救醒后,郑元和对人生失去了信心,凶肆歌者也不做了,一天到晚,流落街头,风餐露宿,以乞讨别人的冷饭为生。

与其这样屈辱的活着,不如高贵的死去。郑元和不是没有想过死,可是他还有一个心愿,死之前无论如何也要再见上李娃一面,他不信李娃就这样离他而去,她一定遇到什么逼不得已的事情。如果见到了她,只要她亲口对他说,她已经不再爱他了,他就会死了这份心,了无牵挂的去赴死。

就是这样一个愿望,一直支撑着郑元和随时都可以熄灭的生存意志。

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天,已经几天没进食的郑元和再度饿晕了过去,在朦胧的意识中,他看见死神在向他招手,他想,这一次可能再也醒不过来了。

天无绝人之路,就在这一天,李娃买通了看守房门的仆役,从软禁她的那户人家逃了出来。

惊慌失措、茫然四顾之际,她看到了他,蜷缩在角落里的他,衣衫褴褛的他,面目全非的他,只是他化成灰她也认得他,因为他是她这一辈子最爱的他。

泪水一下子如泉水般涌了出来,她不顾一切的扑过去,抱住了他,失声痛哭。

她使劲的呼唤他,跪在街头向路人求救,在路人的协助下,来到了诊所。

大夫给他施了几针,又喂了补元气的汤药,他终于睁开了微弱的双眼。

他看到了他朝思暮想的她,那张泪水涟涟的脸是多么的熟悉啊。

他露出了苍白的笑容,有气无力地说,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女子。

后来,李娃变卖了她所有的首饰,彻底绝离了青楼,用她全部的积蓄在长安郊外购买了一座茅屋。

从此,他们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不问世事。

每天,素面朝天的她一针一线地缝制着大户人家的服饰,以此赚取微薄的收入,偶尔也去大户人家做点杂工。

而他,一心一意的攻读圣贤书,她对他的那份关爱全部化作了他用功苦读的动力,头悬梁,锥刺股,每每半夜醒来,她依然可以看见他在昏暗的灯光下苦读的身影。这是时候,她不惊动他,悄悄的起身,去厨房,为他煮一碗面条或者熬一碗粥。

他发誓,他一定要高中,一定要回报她对他感天动地的爱。

她也相信,他一定能金榜题名。

这一天终于到来,天宝十年,郑元和参加礼部会试,中进士及第,接着又应试直言极谏科,名列第一,朝廷授予成都府参军的职务。

鲜花和掌声接踵而至,如今的他万人瞩目,而她却黯然离去。她很开心,又很悲伤,开心的是他终于成功了,悲伤的是她该走了。

她觉得,她只是一名妓女,她卑贱的身份会阻挡他美好的前程。

可是,她是多么舍不得他。收拾行装,走出茅屋,泪流满面。她一步一回头,肝肠寸断,就在村口,她遇到了他。

他愕然,他抓住她的手,不让她走,她默不作声,他跪在了她的面前,哀求他,不要丢下他一个人,那样他会活不下去,如果要他在仕途与她之间做一个选择,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她,没有她,他绝不会有今天。

他说,卿若离去,我当自刎而死,以报卿之大恩大德!

她终于留了下来。

后来,比翼双飞,李娃和郑元和一起来到了成都。

李娃也实现了她的梦想,如愿以偿的嫁给了郑元和,在大红花轿上,她撩开珠帘,一切恍然若梦。

在李娃的调解下,郑元和也与父亲恢复了父子关系,从此,相夫教子,孝敬公婆,端庄贤淑,恪守妇道,天宝十四年,安禄山起兵范阳,为表彰郑元和的护驾功劳,一并册封为汧国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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