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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水根村的王二狗

最美不过夕阳红。

远山的晚霞,一眼望去像一条赤蛇盘起天边。落霞孤鹜,秋水长天。王浩看着乡亲们忙碌着收割小麦的身影,自顾的发呆。

他是村里公认的神童,十二岁就过了镇里的大考,成了个人人羡慕的秀才。王家也因此受到了村里的尊重,王浩的父亲更是感觉光宗耀祖般,脸上的笑容时常看得见。

不过他王云座可是个严厉的父亲,王浩倒是深知这一点。在朋友面前或许会有笑容,但在王浩面前,可就一直板着脸,像是寒冰冻过的铁块,又硬又冷。

王家世世代代都是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在这大柳镇的水根村住了好几百年了。怎么也想不到,到了王浩父亲这一代,竟然做起了米店生意。

按理说父亲是个严苛守旧又十分尊敬老祖宗的人,为什么不按着爷爷说的继续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呢。而且这村子里,谁还不是个农民呢!除了种地就是种地,谁家会来他这儿买米呢...王浩经常也搞不懂,家里母亲开个裁缝店,父亲开个米店,很明显,水根村家家的妇女也都会些缝缝补补的活计,他们这样按理说不是会饿死吗...

“啊~算了算了,回家吃饭了!”

伸了个懒腰,王浩起身往家里走去。

水根村这个时候正是傍晚,天色近暗,家家灯火也逐渐莹莹点点,映照这青瓦白墙,衬这屋顶白烟和饭菜香味,倒是个绝佳画卷。

水根村,地处赵国东北的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小村子。山远地偏,土地也并非肥沃,不过是祖宗们世世代代居住的地方,倒起了感情,生生都奉献给了这片土地。

虽说这水根村偏远,但倒也并非一无是处,在祖上一代一代人的努力中,倒是硬生生开辟了一条通往镇子里的大马路,加上本地的特产小麦等粮食和销量特别好的“水根花”,也让村里人多少都还有盼头。大柳镇有三个乡,每个乡有三个村,这也是赵国每个地方都一样的乡镇制度。

镇子里时常会有人来村中收小麦或者水根花,或驾着马车,或更有钱一些,就带着飞云车队来。每次车队来的时候,王浩眼里都充满了光,这种不需要牲畜就可以自行运转的厢车总能激起他莫大的兴趣。

“还不去读书!又跑出来看车队!”

当然,每次看飞云车的时候,也都会受到父亲的严厉批评,父亲认为他还得继续努力读书,将来高中状元光耀门楣。

王浩倒也听话,乖乖的去了房内读书去了。

“哟!老王来了。”

朝着王云座吆喝的,是一个大胡子中年,一身青衣绸缎,皮肤黝黑,一看就是个暴发户模样。

“哈哈——老周!”

王云座对着正下车的黑脸大汉笑脸相迎,快步走了过去。

“哎呀,真是盼星星盼月亮,实在难得盼你老周来我这儿一回啊,这回可要多呆几天啊!”

王云座满是热情,对这个多年的老友,他可是没有丝毫吝啬的:“我上次去镇子里搞了一瓶六十年的女儿红,还有一瓶...嘿嘿。”

黑脸大汉虽说穿的一身好布料,但性格仍然如模样一般,是个浑身江湖充满江湖气息的粗犷之人。“六十年?”他眉头一挑,斜眼对着王云座看了看,凑近了说道:“那不是说明,这家女儿六十了还没嫁出去?”

王云座一愣,随即两人相视哈哈大笑起来。

“混球,实在的混球!哈哈哈哈!”王云座谈笑间就攀着老周肩膀,引他去了家中。

“还有一瓶什么?”

“到了你就知道了!”

“他娘的,还跟我卖起关子了!”

两人有说有笑便往王云座家里走去。

王浩看着眼前两人的有说有笑,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这个周叔叔自己见过两三次,知道是父亲多年好友至交。

“二狗,来,给你周叔倒酒。”

“娘,我已经十五岁了,别叫我二狗了...”

王浩刚生下来的时候身子虚,别的小孩儿生下来都是哭的响天动地的,他却一声不吭,当时差点儿大家都以为他活不了。年幼时也是个体弱多病的苗子,动不动咳嗽的厉害,所以取了个名字叫二狗,都说这样好养活。

配合着吃药和锻炼,二狗也的确不负众望的活了下来,不过身子骨始终和同龄人相比还是差了点儿。

二狗的名字是村长建议的,也是他母亲赞同的。但是王云座却不太喜欢这个名字,所以也不常叫,他倒是挺喜欢他给王浩取的小名——小米。

“害,其实也就是因为自己是开米店的...”

王浩想到这儿撅撅嘴,走过去端起酒壶给周叔斟了一满杯。“周叔,您喝酒。”

“哈哈,好小子又长高了!”周姓大汉笑着摸了摸王浩的头,顺势从怀里拿出个精致包装的盒子。

“呐,可别说你周叔不疼你,这玩意儿可是好东西啊。”说着递给了还拿着酒壶的王浩。

“谢谢周叔!”二狗知道,虽然这周叔见面的次数少,但是每次都会给他带礼物,而且还都价值不菲。

小心翼翼的踹起来,又给周叔说了一堆好话,不外乎生意兴隆越来越帅之类的话,引的哄堂大笑。

“赶紧赶紧!老王,咱俩可是这么多年的老朋友啦!说了这么久,这菜也吃了,这酒也喝了,你到底卖了什么关子,该拿出来了吧,嘿嘿。”老周搓了搓双手,眯着眼望向王云座,引得王浩和母亲也疑惑的看去。

“老周你别急啊,你先说说这女儿红咋样?”

老周看了看桌上的酒壶,皱了皱眉道:“讲道理,你这女儿红——”老周顿了顿,说到:“一般。”

王浩和母亲疑惑的互相看了一眼,心中思忖。“女儿红?这不是去年烤的玉米酒吗?”

王浩的父亲听到“一般”二字的时候顿时绷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其实这就是去年自家酿的玉米酒!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周你被我骗了!哪儿有什么女儿红啊,还六十年的,你想什么呢哈哈哈哈,你在想屁吃!”

老周也是嘴角一歪,轻笑一声“奶奶个腿儿的。”

“那你说的另一瓶也是假的吗?你个老泼皮骗我干嘛!”

王云座笑罢,面色微微缓了缓:“这可是真的!”

说着便起身往内屋走去。

再出来时,手里抱着一个酒坛,看样子是个老物件儿了。通体青黄,其上还有稍许泥土,坛口还依稀有十分精致的黄纸密封——一看就是坛好酒!看的老周双眼都发亮,就要起身来接。

“诶,你可别着急!”王云座哈哈一笑,生怕摔着碰着这酒坛一样,轻轻地将坛子放在了桌上。

老周讪笑两声,也只能乖乖地等着老友将酒抱来。

“这是——”老周摸了摸下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桌上的酒坛。

王浩这时早已将所有心思放在了怀里那精美的盒子上面,应付几句就去了自己的房间。母亲也看着二人还有继续要喝酒的心思,起身便要去厨房热热快要凉了的饭菜。

“老周,实话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酒,这坛子是我上次去镇子上送米的回来的时候在路边捡到的。当时捡到它,它还发光哩!”

黑脸的周姓大汉不信任的看了眼王云座,心里却想老王对这酒坛子多添了几分玄幻色彩。“那怕是你忙着赶路眼睛花了不成,还发光,发你口袋精光光。”老周打趣到。

“嘿!真的啊!你还别不信。这玩意儿当时不仅发光,那光还照射的远呢。”

“得得得得,听你吹的跟什么似的。赶紧打开看看,是什么美酒啊。”老周本就是混迹江湖的浪荡子,只因最近十来年间做了这倒卖的生意才慢慢发迹起来,现在已经是混到了自己有了自己的飞云车队了。

早年间他周有为曾是个江湖上到处跑腿的混混,也没个正经工作,与王云座偶然相识也是因为两人同时盗到了一个墓穴里而已。两人就此相认为好兄弟,王云座负责打听和收集这些东西,他周有为就负责把所有的“收获”卖出去,一来二去的两人也就日子过的好了起来。

后来墓也不好盗了,朝廷也打压,本身又不是个正经长久的工作,经常还提心吊胆,所以两人在一个夜晚一合计,就干脆再不做这行当,转而做起了买卖。

同样,两人仍是有分工明确,王云座负责收,周有为负责卖。后来生意慢慢做了起来,王云座也和张小慧结婚生子,生下了儿子王浩。

王云座开的米店和张小慧开的裁缝店,实际上都是幌子,二人其实更多的就是负责在村里打听消息和收集。收集的自然不是寻常之物,都是些难买到的稀有货,上等货。本村独有的水根花就是其中之一。

除此之外,米店和裁缝店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联络,负责天地会会友的联络。

王家的店村里人是不会去买东西的,毕竟都是农民,米面等粮食自家都是不缺的,但是村里人都知道,王家不靠这个赚钱,每次只要有人来收购,王家米店的大米一定能卖上好价钱,而且在村子里王云座也经常会去收各家的大米,然后转运到城里去卖。王家媳妇又是个贤惠的人,村里没成家的年轻人不会缝补的都拿着去她那儿缝补,贤惠的媳妇还不会收人家钱,所以王家给村子里留下的都是好印象,大家都说两口子是好人,儿子又有出息。开米店不过也是为了显得更专业,城里人来了第一个就会去找他,其余的自然不会多想。

王家在村里算的上是个‘不大不小’的大户人家,家里两口子都是老板,儿子又是秀才,村里人对这自然没有什么其他看法,在这偏远的小山村,绝对是人人都羡慕的存在。

此时王家的饭桌上,老周和老王还在商量着怎样打开这宝坛才不会让美酒的酒味泄漏出去,得好好的,小心翼翼的开封。

王云座与周有为商量了一番,最后决定先用清水好好的洗净,再慢慢擦拭之后,才可以掀开这坛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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