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己的来历,巴哈姆特简单的对兄妹俩糊弄了一通,什么弃婴实验,什么灵魂工程,然后他俩就信了,傻夫夫的好像不太聪明的亚子。
巴哈姆特提出想要逛街。
八百年过去,说他对外界的变化不好奇那肯定是假的,说不定连宇宙人都有了呢。
但他刚说起来就被兄妹俩给摁住了。
“我们学院管得很严,没有许可是不可以离校的。更别提你根本没做登记,属于‘校内可疑人员’,被抓住肯定要进局子,我们俩也得跟着倒霉。”弗兰克苦着脸说道。
奈叶也劝说道:“等晚上吧,晚上就没事了,大家都是趁保安交班的时候翻墙走的。”
巴哈姆特一时无语凝噎。
这俩人说话的语气,还有说话的内容,让他忍不住想起了在另一个世界的大学生活。
这可真他娘的接地气........
“我们知道你一直被某个邪恶的法师囚禁做实验(假),现在才解开封印醒来(真),肯定对外界很感兴趣。不过在出去之前你可以先恶补一下常识,免得闹笑话。”
奈叶耐心的说着,那模样又让巴哈姆特想起了另一个世界他老妈。
弗兰克也在旁边搭腔,“首当其冲的就是学会现代通用语。别看你能用古语跟我们顺畅交流,那只是因为我们学术院因为偶尔要研究一些带有古语的东西,有这方面的需要特意去学习过,连蒙带猜才听得懂。
自从五百年前古语被废除,懂得古语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我敢说,你现在出学院跟人交流,没人知道你在说什么。”
“是,是这样吗?”
巴哈姆特被兄妹俩唬住了,这两天硬是憋着没出门,在兄妹俩的学生宿舍里疯狂背单词,还填鸭一般被硬塞了很多社会常识和思想品德教育。
他总算知道自己在哪了。
不列颠的首都,卡美洛城。
六百年前,由一位骑士创立,他的名字是亚瑟·潘德拉贡,伟大的骑士王。
传说在亚瑟王十三岁那年,作为骑士侍从的他被湖中精灵选中,得到了有史以来第一把圣剑——誓约胜利之剑,从此所向睥睨,战无不胜,连半神都不是他的对手,武力堪比军神。
后来,被湖中精灵选中的其余十二名圣剑使在命运的驱使下聚集在一起,自称十二圆桌骑士,拥亚瑟·潘德拉贡为骑士王,建立不列颠国。
他们骁勇善战,在有生之年打下整个西大陆,雄霸一方。
如今圆桌骑士和骑士王等英雄人物早已逝去,但东大陆的人类因他们的带领而强大起来,还与地精和精灵建立合作关系,吸取其他种族的知识,人才络绎不绝,如今已是不能轻易招惹的庞然大物。
巴哈姆特听得傻眼。
这都什么玩意儿?
卡美洛?骑士王?十二圆桌骑士?这不是另外一个地球的传说吗?!
——哦对,连他自己跟奥丁等神在那个世界都有影子,那这边出现一个亚瑟王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
只是这边的兰斯洛特好像挺安分的啊,圆桌也没有因此崩掉。
等等,仔细想想,也可能是亚瑟那家伙根本没发现........
弗兰克跟奈叶正滔滔不绝的给巴哈姆特补课,可不知道他脑袋里转的什么大孽不道的念头。
两天后,巴哈姆特已经可以说一口流畅的现代通用语,带着磁性的嗓音比弗兰克还有味道。读写都没什么问题。
虽说现代通用语只是古语的简化版本,有古语的基础打底学起来容易很多,但两天精通一种语言还是惊到了弗兰克和奈叶。
他们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教巴哈姆特魔法........他也学会了,而且比学会语言快得多,只用了半分钟!
看着无聊的用法师之手举着一本书瘫在椅子上看,还能控制书本自动翻页,奈叶和弗兰克的目光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虽说只是个最低级的‘法师之手’,巴哈姆特这个学习速度也相当惊人。
要是兄妹俩有这个能力,早去‘战争院’吃补贴了,还用得着在‘学术院’薅头发搞研究!
显然,巴哈姆特拥有非常好的魔法天赋,弗兰克和奈叶一致认为他应该加入他们星尘魔法学院,成为一名尊贵的法师,最近一直在勾引他。
而巴哈姆特对此兴趣缺缺,他目前更想走出这个破房子。
天天只能隔着窗户看外面的花花世界,整得跟坐牢一样,隔着铁窗一个人两行泪。
决定了,今晚,今晚他就要溜出去!
这两天巴哈姆特进行了细致的观察,学校保安交班的间隔大概是五秒到半分钟左右,而且交班时间很固定,以他的身手两秒内翻个墙易如反掌。
除此之外,经济问题也要想办法解决一下。
听兄妹俩说,如果能成功入学的话学校会分配给学员宿舍住,学分甚至能当饭卡刷,这倒是不错。不过距离下一次招生还有两个月,这段时间他得在外面找个落脚的地方。
总不能整天在别人家里蹭吃蹭喝,当米虫有损他的自尊!
当晚,交班的时间快到了,弗兰克和奈叶还没有回来。
这不奇怪,可能还在搞什么奇奇怪怪的研究,巴哈姆特决定不等他们了。
他换上弗兰克专门给他买的衣服,黑色的英伦风薄款长摆卫衣,白色的衬衫加上黑色的修身裤子,脚下套着一双黑色短靴,显得他身材修长,又有股优雅的气度。
“哼,穿上衣服的劳资也是街上最亮的崽。”
巴哈姆特对着镜子得意的捋了一下头发,转身踏出门。
他还是第一次走出门,不过依旧从容不迫,漫步在欧式完全对称风格的红砖建筑中。
这就是弗兰克和奈叶的学校——星尘魔法学院。
这里比巴哈姆特预料的还要庄严、广阔和豪华,几乎让他想起了在另一个世界看的《哈利O特》电影,里面有一栋叫‘霍格沃兹’的魔法学院,大概也有这么大。
一身休闲服饰的他跟偶尔能碰见的穿着学院黑袍制服的学生简直格格不入,但根本没有人上来质问他的身份。
这涉及到一个心理学的问题,人们普遍觉得一个长得好看的人,品格会比长得普通的人更好——哪怕他们只是对着照片判断,连其本人都没见过。
而巴哈姆特表现出来的气质和他本身的素质恰好符合人们心中的印象,他身高有一米八,衣着整洁,帅气、自信,气度非凡,就像某个志得意满的明星学生。
哪怕偶有人搭讪,也是成熟的大姐姐凑上来想交个朋友——当然,都被急着赶路的巴哈姆特婉拒了。
所以为什么大家说这是个看脸的社会,不是没有道理。
至于那些真正能认出巴哈姆特不对劲的教职人员,全都被他避开了。
每当有比正常学生更加强大的移动魔力源出现时,巴哈姆特就会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巧妙的绕路,甚至还装作一副逛该的样子,偶尔拉着某个路过的学生聊两句,乍一看谁都会以为他是这里的学生或者老师。
这一番与空气斗智斗勇,是做给保安看的。
——别笑,如果你用寻常的目光去猜测一个魔法学院的保安,那是很不理智的。
按照奈叶供出的情报,学院保安一共有两个,他们会操控两台魔导装置以一个上帝视角来监控整座学院的公共场所,哪里出现问题几乎立即就能发现。
巴哈姆特从醒来开始就感觉到了这股位于半空的窥视感,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
只有当每天晚上八点整,这股窥视感才会消失一小段时间,也就是所谓的‘交班’。
巴哈姆特漫不经心的向前走,目光不留痕迹的停留在不远处的围墙上。
他发现靠近学校边缘的地方,学生数量明显比其他地方多一些,他们打着散步、读书、聊天的幌子,跟巴哈姆特一样,偷偷观察着什么。
大家互相交换目光,默契的挑起嘴角。
确认了眼神,都是逃课的人。
距离八点还有两分钟左右,巴哈姆特绷紧心弦,其他人也跃跃欲试。
但在这时,一声几乎微不可闻的“啪”的一声脆响,将他的注意力吸引,随之而来的还有女孩的尖叫。
巴哈姆特一眯眼,目光远眺,目力轻易的越过很长的距离,越过学院绿化小树林的重重障碍,见到了声音的源头。
一名戴着眼镜的麻花辫女孩,正被另外三个女学生联手欺凌,刚刚的脆响就是其中一个女学生甩给她的巴掌,另外两个人一个用力揪着她的头发,一个抢走她的鞋子在大笑。
女孩红着眼眶,连反抗都显得无力。
“丑陋的人类。”
巴哈姆特皱起眉头,看了眼怀表。
离八点整还有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