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明吏科都给事中颜继祖题称,“目击时事”,“政急当务”六件要事,其中之一是“灭奴先灭寇”,认为“寇(农民军)祸更速于奴(清军)”,“致滋蔓难图者,皆不战之罪”。举例道:
试观各塘报中,如所云“打活仗”、“卷旗答话”、“放声对哭”等语,古来有此军纪否?窃谓勇生于忠,而胆出于智,故必先有不二心之臣,而后有熊罴之士;有九天九地之成算,而后有七纵七擒之伟(功)。自有流寇以来,所互相观望,致滋蔓难图者,皆不战之罪,非战之罪。乃我自不肯杀贼,非贼之果不可杀!也是这年,陕西巡按钱守廉奏言:
贼本起于延安,官兵多其亲旧。每对阵时,拱手寒温,赠人事,寄家信,委以财物、牲畜、人口,斩级报功。故贼困于他省,必还陕西,为祸无已。
颜、钱所说情况,仅言“贼”、“寇”,从《流寇志》的记载看,李自成农民军必有。当然,其他农民军也会有这种情况。
所谓“和仗”,犹如下棋不分胜负。此意之“和”,陕北话的发音与“活”相同,“打活仗”其实就是“打和仗”。官兵畏惧农民军,而且厌战,“打和仗”并非真打,实际就是虚张声势,做做样子而已。
“卷旗答话”是卷旗息鼓,干脆不打,以打仗变为对话。“放声对哭”是对话的结果。农民军“甘衣美食”,一个骑兵有多匹战马,而官军经常缺饷,又缺乏战马,追击农民军苦不堪言。农民军言及于此,官兵岂不伤心痛哭,哪能有心作战?陕西官军中有农民军的很多亲朋故旧,他们相遇于战场,悲喜交加,互诉衷肠,不仅不兵刃相见,而且相对痛哭。这真是中国农民战争史上的奇观。
这种情况的记载,见于崇祯九年前,这时农民军的力量还相对较弱。为避免损失,农民军利用官军的问题和“亲旧”关系,实施政治斗争,攻心战术,从而达到不战退兵的目的,这也是显而易见的。
(六)传唱歌谣
由李自成农民军编传的歌谣,《平寇志》卷八、《国榷》卷一百载有一首:
吃他娘,着他娘,吃着不尽有闯王,不当差,不纳粮。
《明季北略》卷二十三《李岩说自成行假仁假义》条载有二首:
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
朝求升,暮求合,近来贫汉难存活。早早开门拜闯王,管教大小都欢悦。
此书说,这是由李岩所编,“使小儿”所歌的“童谣”。《明史·李自成传》亦说:“岩复造谣词曰:李自成‘迎闯王,不纳粮。’使儿童歌以相煽,从自成者日众。”《绥寇纪略》卷九载:“李岩教(自成)以据中原,取天下,宜拊循以收人心,唱为‘迎闯王,不纳粮’之谣,教儿童传歌之,相鼓动。”可见,军中知识分子如李岩,是这些歌谣的编写者,军中儿童“孩儿兵”,是这些歌谣的主要“传歌”者。这些歌谣出于军中,当然会传向社会。
邹渏《明季遗闻》载:“自成既入洛,撰《九问九劝》诸伪词,号召群盗,勾引饥民,遂为闯王。”《平寇志》等书也有类似记载。《九问九劝》内容史书缺载,也应是歌谣体裁,且是一首,而非《九问》、《九劝》两首。
见于史籍记载,颂扬闯王李自成的民间歌谣,多于农民军自编的。着名者如《石匮书后集》卷六十三所载:
杀牛羊,备酒浆,开了城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
这种民谣朗朗上口,通俗易懂,易诵易记,易于传播,为广大民众喜闻乐见。农民军利用这些优点和民谣的形式,表达政治主张等内容,使之能够广为传诵,其效果是不言而喻的。这种宣传鼓动艺术,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是少有的,即使在现代也是值得借鉴的。
(七)开展文娱和歌咏活动
对军旅生活单调枯燥的军人来说,对文化娱乐活动的需求比一般人更为强烈。开展这些活动对调节和丰富将士的精神生活、鼓舞士气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大顺军的领导人对此显然有所认识,因此不仅重视对社会的政治宣传,也能在军中开展娱乐、歌咏等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
崇祯十四年七月,李自成与罗汝才在河南郑州合兵后,先东至唐县,在南下湖广枣阳、随州一带时,又与当地农民军首领陈金斗合兵。大军北至枣阳,南至德安,连营三百余里,准备进攻承天。在各处营地,农民军与当地百姓和睦相处,还“扮戏吃酒”,开展军民联欢活动。这也说明,李自成农民军的军民关系是良好的。
农民军初入北京,“先拿娼妇及孩童小唱数十人”,“又至深宫大殿,开筵演戏”,“内朝喧传,呼优人、扈人、官妓、唱童供奉”,“闯入京城后,即点裁缝、戏子”。这些事似有农民军腐化之嫌,封建史家也是以贬笔记述的。事实上,在京停留时间不长的农民军首领诸多事务十分繁忙,娱乐活动不会很多。京城多歌舞戏剧演艺人员,农民军取得攻克明都的巨大胜利,请这些人表演同乐,显然是庆贺胜利和丰富将士精神文化生活的娱乐活动。
崇祯十七年四月十三日晨,前往山海关东征吴三桂的大顺军,从北京长安街列队“长歌而出”。所唱歌词史料缺记。唱于整队出征之时,应是鼓舞士气,反映军队生活,适于行进中唱的队列歌曲,而不会是其他歌曲。“窥一斑而知全貌”。大顺军既有歌,就不会自此日始,也不会仅唱一首,平时是必有歌咏活动的。
七、后勤保障
任何军队都不可缺少头绪繁多的后勤保障,保障有力与否,关系到战争的胜负。大顺军适应战争的要求建设后勤,筹措物资,保障了各种军需。
(一)建设后勤部队和设置老营
大顺军的后勤人员是很多的。《明史·李自成传》载:“精兵一人,主刍、掌械、执爨者十人。”《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八载:“每一精兵,则蓄役人二十余。”《流寇志》卷七也说:“虏男子十五以上、四十以下为养子,为厮役……。每精兵一,则蓄司牧、司柴、司庖、司器械,不下二十人。”这些服务保障精兵的杂役人员都是后勤兵。因随从精兵行动,也可称为随从兵。
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有技术特长的专业人员,组成各种专业队,从事制造等工作。《平寇志》卷六说:大顺军对“僧道医卜,有技术者,皆不杀。所掳之人,愿从者皆不杀,裁缝则入裁缝队,银匠则人银匠队,吹手则入吹手队,无手业者入打粮队,粗蠢者入打马草队,善战有力者给马匹弓刀,不善战者任其自卤(掳)自食,亦不轻杀。”
大顺军实有的专业队远不止记载提到的这些。如制造兵器需要铁工,制造船只、云梯需要木工,铸印、铸钱币需要冶金工,如此等等,所需人员也是很多的。这些专业队伍应有工厂或作坊,设于距大军不远不近、便于保障供给和隐蔽的地方,实为农民军的后勤基地。一般与老营在一起。
李自成农民军同其他农民军一样,有所谓“老营”。
《明季北略》卷二十四《流寇大略》说:“流寇始于秦……秦地连饥,民穷赋重,遂从寇者日繁。”《绥寇纪略》卷一在崇祯三年(1630年)九月下记:“米脂人从贼者十之七,邑几空。”史籍还载:“寇起山、陕之初,各携其妻孥亲戚置营中。”“每股虽号数万,妇女老弱半焉。”
大量陕西年轻男子参加义军,也将家属亲戚随带营中,以免遭受官府的杀害,这就使每支农民军都有为数不少的妇女老弱人员。
农民军特设老营,安置随军家属和战争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并在老营储备作战器械、旗帜、粮食等军需物资。这些家属在老营也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年轻能干的李自成之“妻”邢氏就负责管理老营。《流寇长编》卷六说:农民军“得妇女作军装,乘马以从。”这些孤儿被农民军将士收为养子,长大后就当后勤兵或作战兵,经受战争锻炼,有的成了能征善战的将领。如李自成有养子张鼐,李过有养子李来亨。从事后勤工作的男孩儿,有时也组织起来参加作战,如攻取北京城时,这些“孩儿兵”就发挥了很大作用。
老营既有农民军妻孥,又有重要军需物资,因此就成了官军的袭击目标,老营的安全也就受到农民军的格外重视。义军相对稳定地在一个地区作战,就将老营安顿在离战地较远的地方。明户部主事张缙彦在崇祯十一年(1638年)的奏疏中就说:“贼之得计在以塘马战而老营避,在以火光近而真营远。”农民军老营虽远避战场,有时官军侦知也遭到袭击。崇祯十六年(1643年)秋,大顺军与孙传庭所率官军交战于郏县、汝州一带,安置在唐县的大顺军老营就被官军袭击,“辎重俱尽,妻子细口被杀”,大顺军将士闻知,“一营皆哭”。
农民军若转移战地远走,则护卫老营同行。《烈皇小识》卷四记,崇祯八年(1635年)十月,高迎祥等部由秦入豫,大队东行,“络绎百里,老弱居中,精骑在外”。《平寇志》卷六说:“‘流寇’以马为家,……转营时,唯以妻子牵之。衣服、妇女、器械等项,各载以驴,团聚同行,名曰老营。”这说的是转移时的老营。其他农民军和大顺军老营都是如此。
大顺军放弃某地远撤他处时,家属也是随军同行。如顺治二年(1645年)正月,李自成放弃西安,经商州,“走武关,以入襄阳,妇女细弱……甚众”。
《流寇长编》卷十六记载,崇祯十六年秋,大顺军至南阳,与孙传庭督率的官军交战,置阵五重,“老营家口居中”。农民军铁骑驰逐,步兵四合,还用“白棒遮击”。官军“头盔俱碎,遂大败”。以白棒为武器的应是老营人员,可见受到保护的老营人员,在需要时也参加战斗。
(二)多种举措保障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