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阳光普照大地,将海天交接处烧得火辣辣地红,柏油路旁边的太阳伞下有不少人在写生,其中有一个染着栗色头发带着墨镜的女人,手下画笔唰唰唰飞速移动,没多久,远处在拍婚纱照的夫妻被定格在了素描纸上。
“嘿,你的速写不错,我是插画家,或许我们可以互相关注一下Facebook?”
有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上前搭讪。
女人看了他一眼,“抱歉,我没有Facebook账号。”
“噢,MSN也可以。”
“抱歉,我惯用WeChat。”她礼貌拒绝,语气又不让人觉得疏离,男人依依不舍地看了她几眼,被朋友叫走了。
直到日暮西沉,她才缓缓收好画夹,装好笔,眼见那拍照的夫妻还在,便把那张速写送给了他们,从对方的笑容来看应该是十分满意。
她又转身和其他写生的人道别。
“我在你旁边站半天了,装没看见?”穿马甲的男人上前拽她的手臂,然而被甩开了。
他转为拉住她的画板带,一个用力,差点点让人栽倒了。
“sorry”他放开手。
“程旭燊,知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理了理衣服,她又说:“这几年跟狗皮膏药一样,图什么?”
因为听不懂中文,旁人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导致这两个人要在路上拉拉扯扯。
“图你呗。”程旭燊笑嘻嘻地说,“那你呢,天天来这写生,你又图什么?”
女人用英语向旁人解释:“这男的比较粗鲁。”背着画夹越走越快,越走越远,丝毫没理他。
程旭燊敛去笑意,环顾了四周,忽然觉得十分玩味,苏予怀笔下画的是谁,心里想的又是谁,来这里等的又是谁。他本不该是深情种,他爸也不是,女人换了一个又一个,忘了埋在山底的第一任妻子。奇怪的是,他成功遗传到了父亲的狠心,继承了他的官场手段,偏偏丢了视女人为衣服的基因。无数次他想做个花心萝卜,起码不为情伤,但是苏予怀明显阻碍了这个想法。
他可以追随她到天涯海角,可以恨她所恨之人,也可以转身为她夺得心中所想。
他觉得,这是爱,这应该是爱。就义无反顾地这样爱下去了,年年月月。
是时候开始下一步了呢,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