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事情都和我妈一一说完以后,其实这是我第一次向家人说处对象的事,以前处过的从未让父母知道,觉得年纪还小,不懂事。
我妈开口说话了,你呀!年纪轻轻工作都没有稳定就谈恋爱了,想好了噶,那个男的你认识多久了,家里是哪里的,有几个人,家庭条件如何。我不耐烦的回了我妈一句妈,我们都才谈恋爱没多久,这些我都还没有问清楚,你问我我也不知道,你太啰嗦了。
招架不住妈妈的追问,我立马岔开话题,妈,我手机也丢了,暂时不买了,等过几天再买,”我妈妈来了一句,那么大的人了,都20岁了,还不会保管好自己的财务,总是丢三落四的,还说谈恋爱了,看你也好不了多久。
艳艳,每次你打电话来,除了要钱以外,就是没有啥好事,隔几天又打电话来说这样丢了,那样丢了,上大学在校期间,有一次我爸同时给了我4000块钱,叫我花两个月的,节约一点,未曾想过,一个月吧不到我就打电话向家里要钱,而且不是一次两次了,次数多了,从那以后,家里人就习以为常了。
三天两头丢东西,手机不止丢一个了,丢了三个了)啥时候能长大让人省心。至于你拿到工资嘛,就自己留着,省点花,不要向以前一样了,父母是你的依靠,不要无止境的往家里要钱,你能靠得了一时,靠不了一世,知道了,咋那么啰嗦,我认得呢,立马把电话挂了。
离吃晚饭时间还早,一周没有洗的脏衣服,立马收拾出来,顺便把李小猛的衣服也洗了。晚上吃完晚饭之后,出去逛街,当时李小猛住处旁边是一个夜市街,想着出去逛逛看看想买什么,有没有需要滴,逛了一下,看见衣服就想买。李小猛说:“衣服那么多,看看别的吧”。
逛到一个卖鞋子处,是摆地摊的,有一双黑色高跟鞋特别漂亮,老板叫,小妹妹来看看,看上哪一双,告诉尺码,我找出来给你试,(穿衣打扮像初中生,老板以为我才16岁呢)老板,麻烦拿一下那个黑色高跟鞋,找一下34码的,拿出来我试一下,老板笑笑说,小妹妹,这怕是不适合你穿,年纪太小了,这时李小猛笑了出来,老板你说笑了,她都已经20岁了,不小了。
这时老板立马拿出那双黑色高跟鞋,我试了一下刚刚合适,就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60块,”能不能少一点,我也挺喜欢的,老板就说,那就少你5块钱,就55块,李小猛直接来了句,50块卖不卖,老板犹豫了几秒钟,说卖,这就给你装起来。
我本来想拿着钱去付的,他立马拿出50块钱,递给老板,老板收了钱之后,他提着鞋子。我们好了快一个月了,我还没送给什么礼物给你,现在经济紧张,也是才来上班没多久,我送给你的,虽然不是什么贵重礼物,但也是一番心意。”
我们两个虽然住一起,但是都没有花过地方一分钱,挣钱不容易,况且没有好好确认过关系,总感觉花男方的钱不好。本来想着把钱给他,听到他这样说,与其直接给他钱,还不如下次买个礼物送给他。
这是他送我的第一件礼物,心里特别高兴,不在乎价格多少,只在乎心意,就总觉得他是值得我继续爱,继续喜欢,值得我用一生去托付的人,想想那时候的爱情是不掺杂一丝一毫的金钱观念在里面,只要两个人互相喜欢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