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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边境上的长桥镇

“……”

兰吉吉回头看了身后的两个人一眼,伸手摸了摸插在右边腰带上的羊角形的长匕首,正是这把匕首不久前轻易放倒了名扬五内海的铁马兰。

“你们干嘛一直跟着我?”她语气十分冰冷。

“哈哈,”顺加笑了两声,拍了拍自己的枪套,故意弄出很响的声音,说:“你错了小姐,不是你们,应该说‘是你干嘛一直跟着我’。这个你指的是我旁边的占星师,是他一直在跟着你——而我再跟着他。”

兰吉吉瞥了他一眼,又看向占星师伲扬。“你的死亡预言已经破解了,”她抬起左手伸出一根手指,微微晃动了一下。“请不要再跟着我,否则它很有可能会再次变成现实。”

“其实……”伲扬并没有注意她的手势,而是从她的头顶看向远方,一条灰白色的大河穿过薄薄的雾霭从天际尽头流过。“我也没有跟着你,我在跟着你要找的东西……”

“对了,”顺加说,“就是这样,没有别的解释了。铁马兰一直在找一件东西,虽然他从没告诉过我,但我看得出来。很紧要的东西,我猜不出来具体是什么,但我知道一开始我们就遇到了麻烦的事情,最终结果是,他被自己的团伙里的手下给干掉了。老实说,铁马兰的很多做事方式我不是很赞同,也不是很认可,但他有一点却吸引了我,那就是毫不犹豫地杀死敌人。用行话来说,就是处决。这一点,这位小姐似乎全都继承了下来,所以这就让我不得不怀疑你和那个飞贼的头儿,你们的关系绝对不是表面上看来那么简单。”

见对方只顾走路,没有再回头看自己,顺加用右手中指轻松地挠了挠下巴,把脸转向伲扬说:“你说是不是这样,占星师?”

伲扬微笑了一下,“我听说过你,”他说:“人们叫你神的感叹,是三眼客之后,这世界上枪法最准的射手。”

“传闻总是很公正。”顺加得意地说:“但也难免有失偏颇。事实是,三眼客当年用的是齿轮枪,那种枪击发很慢。假如当下,他与我同时拔枪的话,我的子弹会早于三秒前射中他。飞快的子弹,在对方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打爆了脑袋。就像这位小姐挥出的那牙新月,眨眼的功夫都来不及,就已经被剖开了胸膛。铁马兰临死的时候还啰里啰嗦,哈哈,但我敢向你保证,占星师,我的子弹比这牙新月更快……”

“嗤,”兰吉吉说:“你想试试吗,吹牛大王先生?”

“谁?”顺加扭头向四下看了看。“谁是吹牛大王,是占星师吗?他说什么啦?”

“这条大路上除了你,还有谁配得上吹牛大王这个称号的?”

“哎,”顺加摇了摇头,说:“这样就不太好了嘛,给别人乱起外号,这不是一个好姑娘要招人喜欢的应有举止哟。再说……”

正在这时,忽然有一部石机车轰轰隆隆地从后面驶过来,在他们头前停下了。一个灰黄色皮肤的中年男子,从车门上方探出长满络腮胡须的大方脸,挤眉弄眼地笑了笑,说:

“你们好,是占星师伲扬和他的同伴吗?我是岩河的亚尔卜,也有人叫我不睡觉的卜卜,我是贾马洛的朋友。他说是你们租了他的车子去月夏王国,但他那部老水牛已经彻底咽气了。所以他让我过来路上遇到,就捎带上你们。”

石机车呼哧、呼哧地重新启动,笔直的烟囱喷出大团灰白色的浓烟,从车顶篷上翻滚向后方。长条形的车厢里装满了成捆的蒲苇草编织的椅子软垫,用粗麻布随便包裹着,有些已经在颠簸中散开撒了一大片。伲扬、顺加还有兰吉吉分开坐在这些麻布包裹和散落的蒲苇草垫上。除了他们,车厢里还有一个搭脚的乘客。

那人伸展着两只大长腿,无所顾忌地仰躺在车厢边,用一顶三角宽边草帽盖在脸上,随着车子的颠簸,不停地左右摇晃着,却连看他们都懒得看一眼,只顾自己呼呼大睡。他的一只健硕的左臂微微弯曲,皮肤显然久经风吹日晒所以是赭色的。那只左手紧紧抓着绑缚在棕色宽皮带上的圈成几圈的长马鞭,这种鞭子被称作马鞭其实是不准确的,因为它是北方高地的牧人用来驱赶牛群时使用的。加上这人穿着一条破旧的“疯马腿”裤子,肩头磨出了个大洞的落满尘土的灰褐色短袖衫,无论怎么看,都不难猜出这应该是一位来自北方的牧牛人。过去在一些比较饥馑的年代,是有一些牧人从北地赶着自己的牛群长途跋涉到玫瑰平原上来贩卖的。却不知道这位的牛群在哪里。

现在,时令还在九月,大平原上的气候仍然十分炎热,并且越往南走,空气越是潮湿窒闷。太阳毫无遮拦的在头顶的天空上照射着,偶尔会有一两只兀鹫舒展着翅膀,从太阳底下盘旋掠过。

将近中午的时候,石机车带着半车货物和几位乘客开到了长桥镇。

这里是玫瑰王国东南部的边界,就坐落在宽阔无比的岩河西北岸。跨过岩河,大路分成两条,继续往南的一条进入月夏王国的境内,途中经过一个著名的遗址:黄丘,然后到达月夏的雅颂城。往东北方的那条大路,还将横越岩河一次,最后才能来到绿海沿岸的奥罗古城。

在长桥镇边上,有很多牧人或者其实就是牲口贩子,租用了当地人的空地,在大路两旁搭建了许许多多、大小不一的畜栏,将要贩卖的牲畜都圈在里面。有普通的耕牛,也有山谷奶牛,还有北方高地特产的披甲牛,它们通常被高高的凉棚遮挡着,因为它们不喜欢炎热,从畜栏的间隙挺出骇人的灰黑色巨大的尖利犄角,狠狠撞击着栏圈上的木头,用好奇还有几分绝望的眼神看着外面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除了牛,这里还可以看到各种山羊,绵羊和大尾羊,成群的毛驴和骡子,只能用来拉车的马匹,单峰或者双峰的骆驼。还有一个畜栏正在出售几只小象,是诸夏的葵山象,因为它们原来是生活在山区丛林中的,所以它们的个头在象类中不能算是很大,而且它们肩胛很高,整个身体从肩胛到尾部形成一个很陡的斜坡,这使得乘坐和驮运的工作对于它们来说都是无法胜任。农夫们可能会买它回去到田里拖甘蔗,因为在耐力方面它们还是远远要胜过骆驼和马牛这些普通牲畜的。

穿过这些臭气熏天的畜栏,和成群结队光着脚叫嚷追逐着横跑过大路的顽皮孩子们,这才来到了镇子里。

迎面就可看到一尊玄武岩塑像,是一个披着诸夏式样三褶小斗篷的中年男子,头上戴着一顶折边平顶带披肩的小圆帽。左手插在腰中,右手伸出一根食指指向前面下方,目光炯炯,直视远方。只是塑像的左脚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损坏,露出灰黑色的粗糙断面。塑像站立在一个一苏尺还高些的方形基座上,可惜基座上的铭文都已破碎和磨蚀,所以不知道这一位究竟是什么人,什么来历了。同种植在周围的仙人掌一样,塑像身上也落满了厚厚的灰尘。

大路在塑像前面分成了两条,左面的一条要稍微宽阔平整一些,路边一排高矮不齐的木石结构的小楼,最高的有五层,基本都是商铺和酒馆客栈。门前停满了车子,有的正在装货,有的已经卸空了车厢,车主和客商正在车边为下一车货物讨价还价。过路的旅行者随意出入联排的商铺,却最终什么商品也没有购买就离开了。妓女们依靠在楼上的窗栏边,懒洋洋地注视着街上来往的行人,轻风扬起来的纱帘漫不经心地吹拂过她们浓妆艳抹的脸庞。

右面的大街比左面的要狭窄和颠簸些,路面上有几个蓄满积水的坑,肯定让不少车辆吃尽了苦头。这时有一部满载货物的石机车就陷在其中一个坑里,开不出来了。绝望的车主叫来附近几个修车行的小伙计,都光着上身,露出被晒成赭红色的健硕肌肉,围着车子指指点点地出主意想办法。

这条街边除了店铺旅馆,还可以看到一栋稍嫌高大气派些的黄白色建筑,屋顶两边呈拱形,全是用浅色花岗岩石板一块块拼接铺成的。它的正面是一个弧形平面,浮雕着玫瑰王国的王家徽章,下方是一道由圆环形图案构成的凸出建筑墙面的檐。再下面是六扇八格窗,和一道敞开的方形大门,门顶上浮雕有一个复合形尖拱顶,中间的平面上悬挂着一副黄铜雄狮的全身浮雕像。大门边上站着两个手持长矛的士兵,戴着白铁蓝色樱子的宽沿头盔,腰里还插着一枝短管火枪。看他们严厉冰冷的目光就知道,最好离他们远点儿,别没事儿去惹他们发火。

显然这栋宅邸是镇长兼边境治安官的衙署。士兵们之所以要板着一副给我滚开的告示脸,是因为今天有一个十分讨嫌棘手的人物正在衙署里做客。

镇长兼王家边境治安官叁笃马在二楼的会议厅接见这位客人。会议厅的四扇窗户都不是临街的,而是朝向后院。后院有一排马厩,高大的战马正在石槽边大快朵颐地啃食着草料。巡逻回来的士兵坐在马厩对面的凉棚下面,围着长条桌,有的光着脊背,有的脱掉了靴子,无所顾忌地喝茶吃着水果。

客人是一位皮肤黑红的矮墩墩的胖子,唇上蓄着浓黑的髭须,大概五十岁左右,他还带了一个年轻的跟班,顶多不过二十岁,齐肩的栗色卷发,下巴尖削,微微往前凸起,不知是有点儿视力问题,还是经常要瞄准远处物体的习惯,两只眼睛总是细眯着,也看不清眼仁的色泽。更引人瞩目的是,他腰带上分开挂着一长一短两只火枪,那只短枪好像是最近才被铁船城的工匠们锻造出来的一发六响的鬼脸铳。这种火枪有两排枪管,每排三根,一次射击可以同时打出六颗子弹。它的灵感其实是来自武装商船的舰首炮,虽然射程有限,但威力巨大,足以让突然挡在前面的海盗船闪避不及而遭到沉重打击。

叁笃马不能算是个十足的武夫,而应该是一位文人。因为二十岁时他就在圣书院获得了学士的称号,只是后来他没有继续研究学问,而是走上仕途,成为女王御下的一名巡礼官。在那个位置上他一干就是十年,本来可以在宫廷谋得更高职位的升迁,但却不幸染上一种湿热病,四肢关节疼痛,肌肉痉挛,经常发不出声音说不了话语,只好回家静养了几年。后来,有人推荐他,就被任命为长桥镇的镇长,再之后他又兼任边境地区的治安官。

今天来访的这位不速之客名叫博南-依失绵,又叫跛子博南,是先知城地方的人。他是一个兵匠,就是专门为某些王室在世界各地招募佣兵的中间人。虽然他天生是个跛脚,但在这一行里却小有名气,许多王公贵族都和他有来往,有许多人敬仰他,也有许多人畏惧他,总之像叁笃马这样文绉绉的小镇之长,在他眼里连半个奴母都不值。

但就是这位不值钱的小镇长,最近却居然斗胆拘押了他十七个人,不让他们过关前往月夏王国。所以他特意过来是讨要个说法的。

“你瞧,”跛子博南盯着镇长的眼睛说,“就是这样,这几个人是我花了钱从北方弄过来的,我必须在明天日落之前把他们完整无缺地交到布波队长的手里。不然,每个人我就要赔给队长一个布耳,除非这笔钱你来掏。你当然不愿意,你是边境的治安官,你要逮捕在你辖下惹是生非的不法之徒,这是你的权利。但不要忘了,长桥那边可有三百个同样喜欢惹是生非的不法之徒,他们很乐意打着营救同伴的借口冲过来烧杀抢掠一番。而你的巡逻队连五十个人都不到,十几只短枪,还有两门最多能打出五枚炮弹就会散架的火炮。你想想看,女王派你到这偏远的边界之地来干什么,你的责任和义务,还有你的誓言。不要让一切走到无可挽回的死路尽头,你是读过书的人,所以我劝你最好不要这样。”

在月夏王国,由于过于沉溺舒适的生活而滋养了居民的闲散懒惰,所以他们都不情愿去承担兵役,宁可花钱让兵匠雇人来代替自己,所以月夏的军队基本是由外国来的佣兵组成的。就连守卫王宫的禁卫军团,除了高级军官,其成员也全都是桑齐城的白金盔人。

那十七个佣兵几天前在酒馆里醉酒斗殴,还打伤了巡逻队的士兵,结果被镇长全部关进了囚牢,准备依照玫瑰王国的法律送他们到海滨盐场去服一年苦役。

现在面对咄咄逼人的跛子博南,镇长的内心显得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你是说,”他脸上的肌肉不自然地微微抽搐了一下。“你要煽动对面的佣兵们过来闹事吗?这可是玫瑰女王的属地,月夏王国与我国签署过友好协议,银冠王非常敬仰女王陛下,你承担不起破坏这个协议的后果的。”

“哈哈,”跛子博南笑了两声,又回头看了自己的随从,那个尖削下巴的人一眼,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还忍不住猛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之后他喘了几口气才说:“镇长大人,你不要把一件严肃的事情说得这么滑稽搞笑好吗?女王陛下吗,我当然比任何人都敬仰爱慕她,但玫瑰王城距离这里太遥远了。还有银冠王,他老人家日理万机,每天为国家大事操碎了心,根本忙都忙不过来,哪有什么闲工夫来关心一群调皮的佣兵,喝醉了酒在边境上点燃了几栋房子的鸡毛小事情呢?你说呢?”

停了一下,看到镇长似乎陷入了瞻前顾后而又找不到什么出路的沉思之中,跛子博南接着又说:“还有一点,”他举起左手的一根手指,在自己眼前重重点了点。“我觉得要告诉你,这个时候其实已经没有必要你我再绕什么弯子,直话直说了吧,镇长大人。有一场战争就要爆发了。下个月,十月的二十四日,尚德部族的赛歧兰就要登上诸夏的王位,加冕成为第一百二十七个海蓝顶幕的君主。但很多传说,市井谣传,都说部族长老的会议存在着肮脏的黑幕交易,所以他将要戴在头顶的王冠是不名誉得来的。差不多冷星关东方的所有部族都反对他,你瞧,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玫瑰王国和月夏王国与诸夏是签署过血盟的,如果诸夏的君主受到攻击,签署过血盟的各国君王都要援助他。不是吗?你看,风吹草动了,打盹儿休息的兀鹫都飞起来啦,兀鹫麇集的时候,必然是大地上尸骨累积的时候。北方的亡命徒纷纷涌到长桥,准备跨过岩河到南方去,因为是血液和黄金在召唤他们。假如,我仅仅是说可能假设是这样,诸夏的君主败阵了下来,他会去哪里?去海上吗,北边儿那些狭窄的出海口肯定早被叛军占据了。最后他只好翻过低矮的白猿之山,到月夏国来避难。盟约上说这是必须接受的。可这会怎么样,给美丽富有的,诗歌一般浪漫的月夏王国引来一群杀红了眼的暴民。接下来,一直到长桥这边,所有的男人们都会被无情地杀掉,女人的境遇就更为悲惨。哦,真神哪,千万不要抛弃我们柔弱的信众,任凭我们像棉羊一样遭到宰割。所以你看,月夏王国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地需要我给他们带来的健壮结实的、犹如滔滔不绝的岩河的河水那样,一波接一波的兵源。你懂了么,阁下?”

“你说的,关于、”镇长大人被他这一通长篇大论说的有点晕头转向,也更加拿不定主意了,犹豫了一下他说:“关于诸夏王位的谣传,我这边也有不少诸夏方面过来的客商们谈论过。”

“是嘛,就是这样,我没有长舌妇那样添油加醋转述谣言的习惯,事实就是事实。”

“不,”叁笃马端起杯子喝了一小口凉茶,然后他说:“他们说的和你说的不太一样。反对赛歧兰继承王位的不是狐岭以东的所有部族,事实并不是那样。”

“啊?哈!”跛子博南又回头看了看自己的随从,然后打量了镇长几眼,目光轻轻移到叁笃马的身后。大约不到两、三个苏尺之处,有一道高大的黑漆屏风将会议厅与内室分隔开,屏风后方显然原来是垂挂着深色的幕帘,但那些幕帘忽然被一阵吹进窗户的微风撩起,有个人影出现在了屏风的纱格后面。他咧开大嘴,无声地笑了笑,收回了目光说:“镇长大人,你好像习惯于区分数量词,好似一个精明的贝贝奴人,全部和不是全部你分得很清楚。但在我们靠出卖血和生命来换取几个奴母小子儿的人眼里,一百个人和八十个人是没有区别的,尤其是因为愤怒而助长了疯狂的一群人……”

“呵呵,”叁笃马出人意料地笑了笑,说:“我有幸读过几十部历史书籍,也许你并不认同那些书上说的道理。但是,但是却告诉了我一个事实,就是佣兵永远也赢不了战争,更改变不了历史。你明白吗,所以诸夏的铁心王才会在临终之时遣散了那个据说是让五海震荡的勇士团。”

这回轮到跛子博南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咳、咳,”他使劲清了清嗓子,用两只手端起了杯子,喝了一大口薄荷凉茶,然后又眨了眨眼睛,他说:“你、你说到了勇士团,这个,这个怎么说呢。我完全不知道,这个该从哪里说起呢?不,那有点太遥远了,不是那样的。镇长大人,你是读书的人,不像我们这些粗人,不会讲什么道理。但你要知道,人活在这个世上,要选择做对的事情,不要走错了路,掉进了泥坑里,神都没办法保佑你。勇士团有着光辉的战绩,不是像你所说的赢不了战争,他们只是一群佣兵,二十年前被当做叫花子给打发了。但他们曾经改变了历史,不然的话,恐怕现在你我有没有还好好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神创造的这个美丽的世界,为了几个捣蛋的北方佬磨破了嘴皮子,还不一定哪。为什么到现在,我说了这么多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呢,镇长大人?”

“哼、哼,”一直站在他身后默不作声的那个尖削下巴的人这时开口了:“他需要吃一粒铅弹,卟——一下在脑门上开个大洞……”他抬起右手做了个开枪瞄准的姿势,对着镇长。

突然,啪嗒一声,叁笃马镇长背后侧面的屏风门猛地被推开了,一支用红铜精致包裹装饰的火枪探了出来。火枪后面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的光洁的黑色长发束在脑后,穿了一件赭黄色的短袖单反领子的小诸夏式样的衬衫。小心翼翼地走了出来,他的枪对准了尖削下巴的那人。

“你敢伤害我爸爸,”少年说,“我就先杀了你!”

屋子里立刻陷入一片死寂,就连几个人的呼吸声都听不到了。

“啊?哈!”这死寂只持续了几秒,就被跛子的一声干笑打破了。“啊,神哪!真神在上,请接收这个无知少年的灵魂吧!”他说着朝那个手持火枪的少年眨了眨眼睛,他摊开了双手说:“孩子,你不该把枪对准我身后的这个人。你是在向他发起、发起生死挑战吗?”

“你说什么?!”叁笃马警觉地盯着对方,眼睛的余光看到他背后的那人正撇着嘴凶狠地冷笑。

“这家伙,”跛子博南用右手的大拇指向自己的后方点了点说:“人们都叫他驱赶鬼魂的犁阿,报丧的双枪,月夏的巡夜人沙菲?八冥加犁阿。你们一定都听说过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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