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258000000025

第25章 信托的运作(1)

一、信托的管理与分配

对信托受益人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谁将在什么时候得到什么”。

要回答该问题就必须确定信托文件允许或要求受托人对信托财产及其收益如何分配。首先应该理解信托原物和收益的区别。英美信托法把信托成立之时转移至信托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的本金或原物(trustres或者trustprincipal),而把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本金或原物取得的孳息和收入作为信托财产的收益(income)。根据信托文件可以得到信托财产收益的人是收益受益人,而根据信托文件可以得到信托原物的人是信托财产的剩余利益受益人,也叫做信托原物受益人。在确定信托财产的管理与分配时,信托文件往往分别规定对信托原物和收益的分配。完整的信托文件一般都会提到这些有关信托分配的问题,诸如谁将得到信托财产的收益?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是否或必须将信托财产的原物中的一部分分配给受益人?如是,分配给哪个或哪些受益人?信托终止后,谁将得到信托剩余利益?这些都涉及信托的管理和分配问题。

信托分配对受托人来说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受托人负有信义义务,应遵守信托文件中有关信托分配的条款的规定,但是如果信托条款不明确或不完整,则受托人无法履行其职责。如果受益人认为受托人太过慷慨或太过谨慎以至于损害了受益人的经济利益,则受益人可能对受托人提起诉讼。因此,受托人在向受益人分配信托财产时必须遵守信托文件中规定的向受益人分配的时间、数额、形式等指示或授权。

信托的重要优点是其灵活性,亦即委托人几乎拥有无限制的自由来设计信托分配条款以满足委托人的目标并在信托成立后可以随着委托人无法预见到的情况变化而调整。另一方面,信托的灵活性也有极大的风险:撰写信托文件者可能忘了问委托人希望如何设计分配条款;或者在分配条款中没有充分满足委托人的要求。因为信托一经成立,委托人一般无权变更信托文件中有关支付的条款,除非他在信托设立时为自己明确保留了这个权力。受托人也无权变更信托文件中的支付条款,除非他能得到所有受益人的同意。法院有权批准受托人偏离信托文件中关于向受益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的条款,但是不能更改每个受益人的利益大小。因此,信托文件中有关信托的管理与分配的条款就尤为重要。第二章第五节已经针对信托的变更进行了介绍,本节具体介绍信托财产的强制性分配和任意性分配方式以及对信托原物和收益的管理。

1.强制性分配与任意性分配

关于信托分配的争议大多是关于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财产原物或收益的分配问题,而不是在信托终止后的分配问题。通常法院通过对信托文件的文字以及对当时情况的判断来确定委托人的意愿。在分析信托文件中的信托分配条款时应首先确定分配是强制性的还是任意性或自由裁量的。如果是强制性的,则受托人有义务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按时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如果是任意性的,则受托人可以自由裁量决定是否行使分配的权力或者至少可以决定何时行使、如何行使这个权力,以及行使的程度。最常见的对于信托财产收益的分配是强制性分配。例如,信托文件可以规定“受托人应将所有信托收益按季度支付给甲”。如果是任意性分配,则信托条款可以规定“受托人可以自由裁量决定向甲及其子女分配受托人认为合适的部分信托财产原物和收益”。

上述例子比较简单,事实上信托分配条款复杂多样。授予受托人的自由裁量的程度可以从根本没有自由裁量权(当分配条款为强制性时)到有限制的自由裁量权,到绝对没有控制的自由裁量权。一种相对少见的受托人自由裁量权是要求将信托收益向一组受益人分配的指令(spraypower)。例如,信托条款是“受托人应按季度向受托人选定的我的子女中的一个或数个分配所有的信托收益”。该语言同时包含强制性因素(所有信托收益必须被分配)和任意性因素(受托人可以选择向哪些子女以及按如何比例向他们分配收益)。更加常见的是委托人给予受托人一定的客观标准来自由裁量决定何时以及如何分配信托利益,这在“教养信托”中比较常见。例如:“受托人应根据我的配偶和子女的健康、教育和抚养的需要向其分配适当的信托财产原物和收益。”

如果受托人没有根据具体标准分配信托利益,则信托受益人可以申请法院命令受托人遵守这些标准。

有时信托中确定的标准太宽泛以至于受托人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缺乏客观依据。例如,信托可能授权受托人为某一信托受益人的“福利”、“快乐”、“舒服”、“最大利益”或“利益”而分配信托收益。这种信托条款经常导致诉讼,大多因为当受益人提出要求时受托人拒绝分配信托利益。但是除非极端个例,英美法院一般倾向于支持受托人的决定。

还有一种授予受托人更加宽泛的自由裁量权的形式,即只用“自由裁量”而没有任何行使该自由裁量权的标准。信托文件可能对受托人授予简单的自由裁量权,即对所谓的自由裁量没有任何界定,或者一种无限自由裁量权,诸如“绝对和没有控制的”自由裁量权。更有甚者,还有一种所谓的“任意性教养信托”(discretionary support trust),这种信托条款同时包括了似乎确立了客观标准的语言和似乎授予受托人宽泛的自由裁量权的文字。例如,信托规定“受托人应有唯一和绝对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我的配偶和子女的健康、教育、抚养和保养的需要向其分配适当部分的信托财产原物和收益”。这种信托最容易引起关于受托人是否遵守了信托的分配条款的诉讼。因此在撰写信托文件中应尽量避免这种条款。

如果受托人对信托财产或收益有任意性分配的权力,在行使该权力时决定对信托财产或收益不予分配,此时法院一般不会命令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进行分配,除非法院发现受托人滥用了自由裁量权。滥用自由裁量权是指受托人行事不合常理、不诚实或者尽管没有不诚实的动机却不恰当,或者受托人根本没有进行任何判断。因此在决定是否分配信托利益前,受托人有义务调查事实。

2.原物与收益的管理

根据英美信托法,信托受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收益受益人,他们在一定时期内或者在生存期间将取得信托财产产生的净收益;另一类是原物受益人,又叫做剩余财产利益的受益人,他们在信托管理终结后可以得到信托原物——即信托的剩余财产利益。收益受益人和原物受益人的权利是不同的,他们分别从收益和原物中取得不同的利益。在管理信托的过程中,受托人因不同的原因,从很多不同的来源取得金钱或者其他财产。他们必须判断这些“收入”应当作为信托收益的一部分还是信托原物的一部分,这个决定将直接影响对各类受益人的分配。

因此,“收益”和“原物”的概念在英美信托法中很重要。

美国1997年《统一原物和收益法》将“收益”定义为“受托人从信托财产原物中收到的作为现时盈利的金钱和财产”,包括因财产原物的销售、交换或清算而得到的收益的一部分。“原物”被定义为“信托所持有的当信托终止时将分配给剩余利益受益人的财产”。“收益受益人”

指收到或应收到信托净收益者;“剩余财产利益受益人”指在收益权益终止后有权获得原物者。

通常受托人有义务保全并增加信托财产原物的价值并将其进行投资获得合理收益。但是受托人收到的财产中哪些属于收益,哪些属于原物?当受托人必须为信托支付费用时,哪些费用应从收益中支出,哪些费用应从原物中支出呢?在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中这些问题非常复杂。

目前我国《信托法》并没有对信托原物和信托收益进行区分,而把受托人接受的信托财产及其产生的任何收入和孳息一并算作“信托财产”。由于我国尚无真正意义上的私人民事信托,而现有的所谓营业信托大多都是相对简单的分配模式,基本上一次性分配,且主要以自益为主,委托人即是受益人,几乎取得所有的信托利益,因此没有必要考虑信托原物与收益应在分配时进行区别的问题,所以目前我国信托法在这一方面尚是空白。然而随着将来民事信托的出现和发展,以及商事信托的复杂化,对不同受益人的分配模式必定也会随之发展,我国信托法必定要在信托原物和收益的区分与分配等问题上进行规范。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超前研究。本节即简要介绍美国信托法在这方面的发展情况。

(1)信托收入的归属

解决信托收入归属问题的一般规则是受托人因管理信托财产而取得的收益或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润通常视为信托的收益,而由于替代原始信托财产或者将其变换形式之后而取得的财产一般视为信托原物。例如,利息、租金和现金股利等一般应作为信托收益,信托所持有的本票和债券的利息通常也被当作收益,因为这是为使用信托财产而支付的价款;而销售信托财产所得收益以及因收取欠信托的债务而取得的利益应作为信托原物,配股期权或者将该期权出售后所得价款也是信托原物的一部分。然而,认购同一家公司股票的期权属于信托原物,而认购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期权则属于信托收益。销售信托财产所得的收益通常被作为信托原物,任何利润与亏损也都属于信托原物的利润与损失。

关于收益与原物的分配在美国有三个统一示范法,即1931、1962和1997年的《统一原物和收益法》,每个州都部分采纳了上述示范法的一种并对其进行了修改,管辖各州内有关信托原物和收益的分配问题。

该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对所有受益人公平的简单和便利的财产管理”方式。根据1962年修订的《统一原物和收益法》,可以划拨为信托收益的信托收入一般包括租金、贷款和债券的利息、股票的现金红利、企业或农场经营的净利润、自然资源的特许费中的72.5%、专利和版权的特许费(但每年不超过发明价值的5%)等。可以划拨为信托原物从而增长信托原物价值的信托收入一般包括财产出售所得收入、财产保险收益、股票拆股和股息、因兼并或收购而产生的公司分红、债券本金的支付、自然资源的特许费中的27.5%、专利和版权的特许费中超过发明价值5%的部分等。这些规则系默认规则,委托人可以约定其他信托收益和本金划拨的方法。1997年的《统一原物和收益法》试图解决信托组合投资面临的新问题,赋予受托人更大的权力,即如果是受托人认为明智的投资,而如果根据现行的划拨规则将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则受托人有权决定重新划拨信托收入。该法的第104节允许受托人将投资收入在原物和收益之间进行调整,以受托人认为可以公平对待受益人所必要为限。当然这也是默认规则,只有当委托人没有相反规定时才有效。

修订后的美国《统一原物与收益法》中具体规定了受托人对区分信托原物和收益的义务,这些义务在美国已经被多数州承认并实施。委托人可以指示受托人如何处分信托财产的原物和收益,或者授予受托人自由裁量权来决定如何将这些收益作为信托财产的收益还是原物来处理。此时以受托人的决定为准,只要该决定充分考虑了信托的目的并且对收益受益人和剩余利益受益人的利益都给予了公平的关注即可。如果受托人持有不产生收益或只产生微薄收益的财产并且不合理地延迟了对该财产的出售,则受托人有义务将销售所得净收入在信托收益和原物之间进行分割,以使信托收益的数额能够等于如果该财产及时出售将出售价款投资于一般的产生收益的财产中所得的信托收益数额。1997年《统一原物和收益法》第401节规定的一般规则是信托所收到的所有金钱收入都应划拨为收益;金钱以外的财产、因交换部分或全部信托权益而以一次或多次相关的分配形式收到的金钱、因信托全部或部分清算而收到的金钱以及从符合监管条件的投资公司或不动产投资信托收到的、为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资本收益的金钱则应划拨为原物。另外,第404节进一步规定受托人应将对原物财产的销售、交换、清算或形式变化中取得的金钱或其他财产,包括已实现的利润,以及从出让人处、死者的遗产中、附期限的收益权益的信托或根据指定信托或其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合同的付款人处取得的、根据本法不应划拨至收益部分的财产划拨为原物。

同类推荐
  • 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土地纠纷(含林地纠纷)

    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土地纠纷(含林地纠纷)

    本书是《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内容包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纠纷等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7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最大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

    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本书是一本为广大读者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工具书,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投资创业、经济生活、人身权益等领域,所选案例全都来源于律师执业过程,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

    全世界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50万人~60万人,其中我国占到15%~20%,交通事故死亡在各种原因造成的死亡中绝对人数一直是世界第一。据称,“中国有全世界1.9%的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了全球的15%”。2007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截至2007年,成都已经以私家车辆保有量68.1万辆的数字位居北京之后,成为全国私家车保有量第二的城市,但交通事故绝对数也达到一个令人痛心的数字。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经办了许许多多交通事故索赔案件,目睹了太多交通事故造成的生离死别、妻离子散,不得不感叹人生的无常与不幸。
  • 商事仲裁裁判原理与案例研习

    商事仲裁裁判原理与案例研习

    本书精选实践中典型的仲裁案例,试图通过对于具体案件法律关系和裁判思路的解读,探寻仲裁案件在审理及裁判过程中的纠纷解读方法和思维模式,并从程序正义维护、实体正义保障、商业惯例运用、仲裁裁决技巧、仲裁价值实现等几个方面,全面展现仲裁制度的纠纷解决优势和社会价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报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报版)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2018年3月将迎来第五次修订。
热门推荐
  • 高甜来袭:霸道老公超疼我

    高甜来袭:霸道老公超疼我

    阔别五年,他回来了,一回来就夺走了她的唯一希望。她不想低头不愿服输,却一次次被楚墨宸逼入绝境!“楚墨宸,你到底想怎么样!”“很简单,结婚,顺便生个孩子。”“你休想!”可是婚后……“楚大总裁,不如我们再生个女儿?”看着满地爬的小家伙,顾情坏笑着。“我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
  • 冷王的冷王妃

    冷王的冷王妃

    一朝穿越,她成失宠王妃,还是个被烙上七出之罪的下堂妃。这样安宁度日、独守小院,她也乐得逍遥。可为啥她家几年不见的相公却对她突然上心起来,竟还亲自接她回主屋。理由?爱上她了!
  • 第一军阀盛宠千金

    第一军阀盛宠千金

    【已完结】本是盛宠千金,却一朝沦为阶下囚。迈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她暗自发誓,此仇不报非女子!制造留言,挑拨离间,她步步为营,却上错花轿嫁对郎。他是一方军阀,也是多情才子,万花丛中过,却单单对她情有独钟。她说,“你是一个意外。”他不以为然,“我会让这个意外变成永恒。”他化身双面伊人,人前是贤良淑德的妻子,人后是煽动大战的幕后推手。真相大白,几番辗转。她误落贼网,怎料他冲冠一怒为红颜。她不禁动容,“我欠你太多。”他邪魅一笑,“何止这些,你还欠我一个洞房花烛。”
  • 老师,请别过来

    老师,请别过来

    “啊,你别过来!”某知嘟起小嘴,“你不是说不碰我的吗?”“你要知道,碰和亲不是一个意思。”他却饶有趣味调戏道。她还是黄瓜大闺女,一个纯洁天真活泼可爱开朗的女孩,想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的女孩,怎么就被爷爷给“卖”出去了?被踢出了自家门。而未婚夫刚好是新学校的班主任!一夜之间,自己和班主任同居了,天天被调戏。要记住,碰和亲是不一样的。
  • 生命如花唯有善待

    生命如花唯有善待

    初心如湛蓝的天空,广阔无垠,总在迷茫中找寻心情如无常的天空,时晴时阴,总在时光中消散生命如花,岁月静好,生命可贵,唯有善待
  • 穿越之倾城绝世王妃

    穿越之倾城绝世王妃

    21世纪的她正在参加TFBOYS粉丝见面会,无辜穿越到古代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虽然有点不情愿,不过既然来了就在古代闯一片天下吧!宫晴儿加油!!
  • 星由纪

    星由纪

    一个灿烂宏大的星河世纪,作为主角的人类上探九天,下入幽河,无所不能……遨游星海的庞大母舰,一炮歼星,无与伦比的移动装甲,屠城灭神,再现幻想式战机,无坚不摧……这是一个关于星海里贫穷少年的故事,也是生命不息,自强奋斗的故事!
  • 偷酒的贼

    偷酒的贼

    京城内只偷酒的小贼余芥,一辈子沉迷酿酒的酒痴酒酾,死脑筋的锦衣卫指挥使林守义。当叛军已经兵临城下,他们都要为自己追求的东西付出些什么。
  • 首席情之所钟

    首席情之所钟

    【完结+全本免费】原名:《总裁的小侄妻》【新书:蜜婚非你不娶】她身世离奇。十一岁那年,离开孤儿院,她有了疼爱她的亲人。六年的朝夕相处让她过分的依赖于他。只是六年的陪伴终抵不了一次犯错……此后她怕他,躲他,他却对她说:“单笙娌,从你姓单开始,你的命运就由我来谱写。”本以为强留也是拥有她,可面对她一次次疯狂的逃跑,他最终心灰意冷的放她离去……本以为和她人订婚的消息能换来她的醋意,却不知她因此远走高飞……【简介无能,内容精不精彩你说了算】
  • 倾城花开

    倾城花开

    《倾城花开(精华版)/读者文摘》由周霞著,本书以平凡通俗的语言,为读者讲述潜伏在每一个人心灵深处的故事,以超脱和开阔的视野,帮助身心疲惫、迷茫压抑的读者清除心灵中的杂草,看见生命的阳光,感受生命的力量。《倾城花开(精华版)/读者文摘》适合文学爱好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