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坐在我姑且称之为“教室”的宽敞明亮的房间里,和另外的八个等待选拔的男女等待着教官,这个房间在位于内城的法术事务司的二楼。我们整齐地坐在房间正中的长方形木桌的两侧,共同品尝着干涩的沉默。
昨天伯纳德大人离开后,派人给我送了两本小册子,一本是“法彻尔术士事务案例精选”,一本是“王国通行术士选拔规范简章”。我连夜都看完了。
虽然这只是第一步,但就我从前听闻的消息而言,踏出了这一步通常就能走到最后,毕竟拥有法术天赋的幸运儿少之又少。不过,据说在遥远的过去的某个时期,人人都能不接受“银蚀”而随意使用法术。这对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实在难以置信。
对我们而言,少数上天的宠儿得到高人一等的能力、并以此保护我们的家人和土地才是更为公平合理的神之恩惠。这个时代生活在两次战争之间的普通人,或多或少都见过或听闻过法术能如何轻易地毁灭一个村庄、埋葬一个城镇一半的男人。
现在如果我更精明一点,我至少应该好好打量下周围这群可能的朋友或是竞争对手,不少人是这样做的、并将目光投向了正把头埋在手臂里酣眠的我。原谅我,那张旋转扭曲的脸一直出现在梦中,我实在是好几天没好好睡过一觉了。
不过很快我被人轻轻拍了拍肩膀,醒了过来。邻座的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女孩朝门外做了个手势,提醒我马上就有人来了。视线相交时,她认出了我,随后我也认出了她。
此人叫格丽娜·温格,今年十四岁,是梅耶尔家所在乡镇的农民家的小女儿。通常来讲,这个年纪的乡下女孩离成年仅有两年,应该是忙于物色值得托付终身的如意郎君,她也不例外,有个要好的同村男孩——当然不是我,而是个姓加里森的什么人。不过她既然出现在了这里,就说明这段情缘会在未来成为不值一提的青涩回忆。
格丽娜把浅褐色的长发盘了起来、身穿蓝白色的花纹连衣裙,和她平常的马尾、蓝色短衣大相径庭。我对女性的装扮艺术一窍不通,但也觉得这一身价格不菲。看来温格家已经将这个女儿奉若掌上明珠了。
想到这,我才意识到我已经四天没回家了,老朗格肯定会大发脾气、砸砸酒瓶什么的……不过仆人斯通会照顾好他,明天我或许能申请回一趟家。
接着,她和我谈了起来。格丽娜静坐时活像正经的千金大小姐,不过她一开口我就感到头疼:“哎呀,安迪,你也要上王都参加那啥法薯学习了吗?你的灰头发多少天没洗了啊,真是……”
“温格小姐,在这叫我安德森,或者梅耶尔。”我靠近她压低声音说道:“我基本是这样。你在这是什么情况?”
她皱起眉头,眨了眨褐色的眼睛,也压低声音说道:“上周三我在给迪斯挤奶的时候,迪斯不知怎么着倒地上不动了,唉,可怜,不知道我怎么了它,爹过来后打了我一顿。后来兽医玛格先生说我可能有法薯天赋,爹就送我到城里做检查,然后大家都很高兴,就送我到这来了。”
一头奶牛是怎么倒在她手里的?我决定日后再详细问问。我盯着她说完这番话,注意到她嘴角有块被口红颜料遮住的小小淤青。
“这样啊,那你感觉怎么样呢,应该很期待吧?”
“当然啦,爹给我买了很多东西,还要送我去王都诶!你见过王都吗?”
我一介乡下小地主家的傻儿子见过什么世面。我立即否认:“不,我甚至没出过白谷省。不要指望我给你讲什么新奇玩意儿。”格丽娜失望地唔了一声。说实话,如果在此挑起话头,格丽娜说不定会说个没完没了。
这对我俩都不利。我抬头瞟了眼四周,除了我还穿着三天前那身脏兮兮的长袖束腰外套外,其他人都衣着得体,甚至有几人一眼就能看出是贵族派头。他们显然对我和格丽娜的喧闹颇有意见。
等了一会教官就过来了,看上去是总督手下的某个文职人员。他所絮叨的我早就从通识学校以及那两本小册子里了解过了。大多数人听得很认真,至少看上去如此;只有少数几个人显然是倍感无聊,格丽娜就是其中之一,万幸的是温格家还算富裕,因此她也上了两年学校,在这不至于当堂大睡。
讲堂结束时已经是中午,格丽娜被某位亲戚接走了,其他人则不知所踪,不过日后我们有的是机会见面。有个治安署的高个子官员监视我,但我在伯纳德大人的承诺下已经获得了最大程度的自由。之后,我在法术事务司各个办公间钻进钻出,忙于注册术士身份的手续。
他们给我发了一张小巧的雕花铜制名片、上面印着王家学会的纹章和我的名字,说是我作为术士的身份凭证。至于我的罪行,则被治安署的职员轻而易举地一笔勾销了。
吃过午饭后,我到一楼的会客厅的一个角落坐下休息,八月份的秋风将阳光的暖意从门外的大道上吹拂进来。监视我的官员则如影随形,在另一个角落坐了下来,时时提醒我那晚的罪恶。
这时,一个黑色短发的年轻男子从楼上走了下来。他大概和我差不多年纪,穿着我从未见过的灰色长袍,左手握着一本厚厚的硬壳书,此时满面笑容。
看见我好奇的目光,他微微歪了歪头,接着很自然地坐到了我身边。“朋友,我看见您的眼睛似乎有所迷茫。”他用法彻尔语说道,言语间带着某种陌生的口音。
“我从没见过您这长袍的款式,您是外省来的吗?”我问道。
“啊,这是公圣教总教会的修士袍,只在远银地和匕首风一带流行,您想的没错,我来自北方。”
我瞟了监视者一眼。他虽然有些焦躁,但并无阻止我和不明人士交谈的意思。
“那可真是白谷城的稀客。您是巡游修士吧,最近才到白谷城吗?”我问道。不仅如此,他应该还是位术士,所以需要在法术事务司进行登记。“我是安迪·伯伦,一位新晋的术士候选人。”
“啊,幸会幸会。在下是阿伦,教名伦罗萨,确实是巡游修士,星期二才到这,打算在德维金修道院驻留一段时间。您要是有空,可以多去修道院教堂听道,说不定能见到我。”
我接着和他攀谈:“那是自然,我父亲就是位虔诚的公圣信徒。不过,最近白谷城不太安稳,您这样的外地人可得多加小心,您听说了一些传闻吗?”
“唔,您是指星期二晚上的灾祸吗?说来倒霉,那天晚上我就在事发的那家旅店落脚,半夜时候整个旅店都炸锅了,我只能连夜跑到附近的广场过夜。”说完,他摸了摸额头,咧嘴苦笑。
那还真是倒霉。更倒霉的是杀人凶手就坐在他面前。我也摇头苦笑了一下。一番感叹后,阿伦就向我问起诸如公圣教在白谷城的影响力如何、信徒是否按经典的规定严格做礼拜、有没有人亵渎公圣之类的一连串问题,出于隐秘的内疚感,我都尽力一一耐心回答了。看得出他真的很虔诚。
接着,我向他请教了一些法术方面的问题。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自己之前从未离开过北方五领,会一点治愈法术,只能回答我一些北方术士圈子的事情。
“那您听说过什么特别奇特的法术的传闻吗?我一直觉得我们世界上的那些奇人奇景或许就是神迹而非法术所致。”我问了一些我知道的基础知识后,假装随口问道。说到这,阿伦显然也被勾起了兴趣。他为我讲了关于“圣器”的一些事情:
北方五领是公圣教起源之地,各地均有大小不一的教会,大的教会常常供奉有所谓的“圣器”。但圣器并非过去先贤的所有物或是接触过的东西,而是被普通信徒发现的拥有神奇特性的日常器物。比如摔碎后会自己复原的陶罐、喝了能让人暂时体验灵魂升天的陈酿葡萄酒、像黏土般能随意变形又能完全复原的铁剑……没有法术能做到这些事。
阿伦讲的十分生动,仿佛他经常接触这些圣器似的。
“听上去很像极南之地的野蛮人信仰的巫术之类的东西,但在种种圣器之间、我们找到了某种共同的特性、一种统一的信念。”阿伦神秘兮兮地说道:“那就是我们的唯一真神——公圣的意志,真正值得我们供奉的伟力。”
“那,是什么?”
“可惜,我在教会的地位太低了,根本接触不到这些东西。”
我遗憾地啊了一声。阿伦接着说道:“如果你有心在求道之路上更进一步,或许可以来找我,我能将你引荐给对圣器研究颇深的教父哦。”
“那真是太抬举我这个榆木脑袋了。”我哈哈笑道。
交谈结束后,阿伦起身告别准备离开,我送他到了大门口。“今天真是好天气。”我对他说道。沐浴在和煦阳光中的阿伦微笑着点点头,显然十分享受。
“在北方,我们可无福享受这等好天气。”他突然叹了口气,“只有越来越冷的雪花和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