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炎是个外卖小哥,每天骑着小电驴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风吹日晒使他皮肤黝黑,不太高的身材配上他平凡的相貌,扔在三个人以上的人群中让你看三眼也记不住他。
也许在别人眼里,他这种30岁了还靠送外卖为生的人,就是不求上进,一事无成,教育孩子的反面教材。然而别人不知道的是,林炎却是西北大学的高材生,曾经他们县城的高考状元。
世事无常,村里那几个和他一起长大,念书时天天被罚站的学渣,因为早早出来打工,现在一个一个都成了有钱的老板。逢年过节几个老板合着给村里捐款,又是唱戏又是修庙,好不威风,连曾经的班主任也是逢人都夸是他的学生。
林炎,这个曾经被村里人敲锣打鼓送出门的高材生,全县文科状元,却在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他自以为才华横溢,但是社会不仅教会他做人,还让他知道中文系的毕业生,除了回乡支教,还可以送外卖。林炎从大山深处来到城市,他不想回去,于是,他送起了外卖。
今天是周末,本应该最忙的林炎今天却没有穿他那一身标志性的外卖服,因为他今天要参加同学聚会,这是他毕业七年来的第一次聚会。
他一大早就起来把自己收拾了一番,但是考虑到打车要几十块钱,所以他还是骑着平时送外卖的电瓶车前往同学群里通知的聚会地点。
林炎来到酒店门口转了两圈,找不到电动车寄存处,于是他就把车放在酒店门口打算进去。就在他打算熄火的时候,酒店保安走过来,十分不友好的告诉他此处不能放电动车。林炎也不生气,因为他每天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所以他表示明白,马上换地方。
林炎的电动车还没开动,酒店门口停下来一辆黑色奔驰轿车。车门打开后从车上下来一名女子,虽衣着朴素,但是那气质一看就是有钱人。
林炎一眼认出来人,这是他的同桌张凌,于是张口就要叫她。林炎的声音还没发出来就放弃了,因为他看到车里又下来一名男子。张凌挽起那男子的胳膊,两人携手走进了酒店,竟是没有往这边看一眼。
林炎突然想起自己的处境,一种莫名的失落涌上心头。他想起校园时光的美好,想起毕业时的意气奋发,只能一阵苦笑。
林炎没有进去,他骑着电动车远远的看着酒店门口,看着同学们一辆接一辆的各色汽车,看着酒店保安殷勤的上去开车门,他最终还是没能战胜自己那曾以为忘却的自卑心。
心情沉重的林炎在骑行中回想七年的过往,越来越难受,他知道自己急需释放一下情绪,否则精神就要崩溃了。
于是,他停下车深呼吸,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心情平静,不能攀比更不能自卑,必须调整不然要出事。
情绪这东西,平时忙碌可能记不起,但是一旦停下来思考,它就会像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林炎越想越多,越想心口越是堵得慌。
就在林炎思绪起伏间,一个声音传进了他的耳朵。
“小伙子,华山两日游去不去,马上发车就差一位,补位价300!”
林炎睁开眼睛,一个四十多岁的胖大姐笑嘻嘻的看着他,满脸堆笑。
见林炎睁眼,胖大姐赶紧又说:“平时都是450,这会儿要发车了,临时掉位一人,300含门票给你。小伙子去过华山没,机会难得啊,今天去明天回不耽误事,走呗!”’
林炎抬头,原来自己是停在了一家旅行社门口,他看着胖大姐露出一丝苦笑。
胖大姐指着林炎的电动车说话声更大了。
“看,把你这电动车放那边,就是那红色车子旁边,明天回来取,我给你看着,不要钱。”
她看林炎没有反对,连拉带扯又劝说的让林炎放好了电动车;连推带搡又赔笑的让林炎上了停在不远处的旅游大巴,直到她半指导半操作的用林炎手机扫码付了款,林炎都没说一个字。
等到汽车开动林炎才缓过神来,不禁一笑。这导购大姐的业务能力真是让人佩服到五体投地。也好,去散散心,不然要憋出病了,反正自己来西安这么多年也没去过华山,想到此处他便闭目养神了。
一路无话,跟团到了华山。在导游指导下他买了背包等装备,又买了一些熟食还有矿泉水,租了单反,在下午六点时集合开始了夜爬华山之旅。
爬楼梯是送外卖的必修课,他每天不知要爬多少楼梯。尽管如此,华山还是让林炎彻底体验了一下什么是腿重如铅,寸步难行。
一路向上,大部分人都是走走歇歇,放弃的人也不在少数。林炎凭着一股狠劲终于在次日清晨五点爬上了华山东峰。
东峰日出是华山的著名景观,在林炎到达时这里已挤满了人。
虽说是夏天,但这华山之巅还是凉风习习。大多数人都租了棉衣,林炎在得知一小时二百的价格后还是放弃了租棉衣的想法。
可能是老天都和林炎作对,林炎瑟瑟发抖中山顶竟然起了雾,潮湿寒冷席卷全身。林炎只觉得鼻涕都快冻下来了,吃了块巧克力增加热量,他便跻身人海,抢占有利位置去了。
等待日出的人很多,但不断离开的人也多,因为不但起雾,偶尔还有隐隐的雷声,这是要下雨的征兆,今天不是一个看日出的好天气。
由于不断有人离开,林炎终于来到了最前面,他坐在护栏上,用租来的单反拍着脚下翻涌的云海,一时间竟忘了寒冷和心烦。
林炎看了一下时间,快六点了,雾还没有散,雷声却越来越密集,他心说搞不好这是要下雨的节奏。
林炎又拍几张云海图,打算六点就下山,别淋了雨感冒了。就在他按下快门后,发现照片上云海中竟然有一道紫色的闪电清晰可见。随后才是轰隆隆的雷声,林炎大喜,又开始捕捉这种难得的镜头。
十几分钟后,林炎发现四周的雾气开始慢慢消散,随后东方云海中渐渐露出一片红晕,翻腾的云海时展时舒,天空也泛起鱼肚白。
看着云涌如潮,那一片红晕竟是越来越亮,在人群的呼喊声中,日出就这么突如其来了。
红晕像一朵巨大的棉花糖,时有光线透出。云海中闷雷滚滚偶现一条紫线。翻涌的云朵也泛起七色霞光,当真是美轮美奂如临仙境。
林炎被眼前的景色震惊了,一时间竟忘记了拍照,他站在最前方,身临其境的感觉使他如痴如醉。
当太阳挤出云海露头的那一刻,人群沸腾了,呼喊拥挤着举起手里的手机或相机,争相拍照,你推我搡乱做一团。
林炎正坐在护栏上看的痴迷忽感身后一推,相机顺手而落,他还没来得及思考就是伸手去抓,随后只感觉两耳生风人已在半空之中。
林炎身在半空脑海一片空白,他甚至没有时间感到恐惧,意识就开始模糊,在炸雷声中,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的花呗还没还完!”
……
又是一声雷响,天空划过一道紫色闪电。
天空下是一片荒野,荒野中肠肚满地,血流成河,残刀废矢,肢体满地。
雨点打在满地的尸体上啪啪作响,落在红色的水里溅起一朵朵水花。一具尸体的手指动了动,又没有了反应。
雨渐渐小了,那具尸体的手指又动了动,随后,他慢慢睁开了眼睛。
当他眼睛完全睁开,看到眼前的场景,先是一愣,随后倒抽一口凉气,又晕了过去。
雨更小了,毛毛小雨中一队人在战场挑挑拣拣,偶尔用手中长枪捅几下没死透的尸体,当然,是敌军。
走在前面的是一个浓眉大汉,一脸胡须有些发卷。他手里拿着好几把刀枪,向前搜罗中一脚踩在刚才那起来又晕倒的尸体手上,那尸体“啊!”的一声坐了起来。
这一声把那胡子大汉也吓了一跳,赶紧挪开,开口说道:“你没死呀!”紧接着又转身喊道:“这个还没死,让狗蛋儿过来看看。”然后继续捡着刀枪箭矢向前继续走了。
这具坐起来到尸体正是林炎。
疼痛感让林炎渐渐的清醒了一些,嘴里喃喃道:“我死了。”
“你还没死。”
回答他的是一个稚嫩的男孩声音。
林炎抬头望去,见是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身形消瘦,粗布衣衫,头带黄布,脚穿草鞋,手里还拿着一根木棍,顶上绑着一把匕首,一双大眼睛在脏兮兮的脸上极为突出。
他应该就是先前那人口中的狗蛋儿。
林炎转头看看四周,又深吸一口凉气,一股血腥味充斥着鼻腔,加上头痛欲裂,林炎感觉自己又要晕过去了。
“你要是能走就赶紧起来,不然就等着野狗来吃。”
稚嫩的音色配上成熟的口吻,平淡的表达着一个让林炎毛骨悚然的事实,让林炎头脑又清醒了几分。
他撑着坐起来,收回目光,压制着内心的震惊朝着那孩子问道:“小朋友,这是哪儿?”
狗蛋儿见他坐了起来,就像没有听见林炎的问话一样,蹲下身子检查林炎的身体,自言自语的说道:“腹部中一枪,腿上中一刀,竟然还活着,真是命大之人。”
说完便从一个瓶子中倒出一点黑乎乎的粘稠东西给林炎腹部伤口糊上,然后用一条布带给林炎裹了。他像是见惯了这种情况一样,边裹边说:“能走的话就去那边跟着他们,我们收拾完就回去,义军攻下了宛城粮草充沛,你放心跟我们回去,不会当两脚羊。”
手上忙完,狗蛋指了指身后远处,那里坐着一堆人,都像是捡了一条命的伤兵。
林炎不知道这孩子如何得知自己就是不放心,也没弄清狗蛋儿说的两脚羊是什么意思,那孩子已经转身走了。
他走了几步又停下转身看了林炎一眼,然后视线左右巡视,找了一根折断的枪柄走了过来递给林炎,也不说话,转身又走了。
林炎持棍站起身子,想给狗蛋儿说声谢谢,但是他人已经走远了。
此时的林炎才镇静下来,他需要屡屡思路,自己掉下悬崖时最后的记忆是雷声,他醒来听到的第一个声音,还是雷声,连续,没有其他记忆,无缝连接。
他抬起头,雨水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了,这是古战场。腹部和腿上的疼痛感使他确信这不是梦,满地尸体上真实的伤残情形更是证明这不是拍戏。
林炎伸出手打算咬一下,以确定眼前不是幻觉,但他抬起的手僵住了,这明显不是自己的手,他的手粗大有力,而这是一双小手。
他急忙查看腿脚,一看之下更是惊讶不已。于是他也顾不上腿上的伤,向前两步跪在一洼水旁看水里的影像,一看之下差点又没晕过去。
水影虽比不得镜子,但是他却看的分明,这是一个十四五岁孩子的身体。
林炎随手扯下头上的黄布擦拭着脸庞,左右观看。
许久,他明白了。
他用了很长时间才屡清了思路,知道自己应该是穿越了,灵魂穿越或者说记忆转移,穿越到不知是什么年代的一个不知是什么人的身体上。这个人应该是死了,他的意识进了这副身体,所以才一阵一阵的头晕恶心。
想明白后林炎自言自语的说:“我还是死了。”
“你还没死。”
还是狗蛋儿的声音,还是那一句话。
狗蛋儿走过来,看着林炎说道:“你怎么还在这儿”
这时的林炎已经冷静了下来,心想这孩子看来不坏,先跟他走,弄清情况再说,总不能在这地方等野狗吃。于是他便对狗蛋儿说道:“我能走,就是失血过多,头晕眼花,很多事情不记得了。”
他这么说只是给自己找个借口问情况,谁知那狗蛋却说:“都这样,很多人醒来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了。”
林炎闻言一愣,难道穿越的不止我一个?但随后又一想,这孩子说的可能是失忆,于是又问道:“我们这是在哪儿?”
“宛城郊外”
林炎一琢磨,这宛城是哪儿啊,我只知道P城S城,这宛城什么鬼,看这战场情况是古代,古代宛城完全没印象啊。于是他又问狗蛋儿:“现在是什么朝代啊,我怎么完全记不起来?”
狗蛋儿看了一眼林炎,像是对他的说话方式感到奇怪,但也没问,用一种对林炎也对自己的口吻说道:“张帅死了,现在是赵帅带领大家。大伙不像之前那般兄弟齐心了,只是有大贤良师的威名在,才没有分崩离析。”
叹了口气他又说道:“不过你也不要担心,在宛城找到了粮食,你回去不会当两脚羊。”
林炎虽惊讶于他老成的口气,但更惊讶的是他口中的大贤良师,这是汉末农民起义军张角的称号啊,怪不得狗蛋儿头戴黄巾,自己也头戴黄巾,这,这是黄巾军,这是黄巾军啊。
林炎内心苦笑连连,一个黄巾军童子军的身体,这太玩笑了吧,感叹之余又感到庆幸,庆幸上天又给了自己一条命,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幸运呢。
想通之后林炎决定先跟他回去再做计较,不然就算不被野狗吃也得饿死,于是跟着狗蛋儿来到了伤兵队伍。
林炎来到伤兵队伍,就有人过来和他打招呼,林炎一看基本上都是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半大小伙子,嘴里胡乱应付然后找地方坐着休息去了。
人在思考的时候是没有时间观念的,所以林炎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感觉有人推他才缓过神。
林炎随口应着,起身跟上队伍,这时他发现伤兵比之前又多了些,还是清一色的年轻人。
在路上林炎问身边的人什么是两脚羊,得到的答案吓得他直打哆嗦。原来这个年代粮食匮乏,百姓易子而食比比皆是,战争中吃人肉也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会把失去战斗力的伤兵和俘虏赶着行军,随时杀了吃肉。
弄清了两脚羊的事林炎再也没心情问其他的了,只是一阵一阵的反胃和冒冷汗。
回到营地,在篝火旁烤干了衣服,又喝了一碗稀粥,林炎感觉腿上的伤比腹中还痛,痛的他直冒冷汗,但是他不敢表现出来。因为两脚羊三个字就像赶不走的梦魇一样不停在他脑中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