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谟华
作者简介:潘谟华(1902~1934),原名潘训,又名恺尧,浙江宣平人。1920年参加文学团体晨光社。1922年春与应修人、冯雪峰、汪静之等组织湖畔诗社。1924年入北京大学学习。1926年在武汉参加北伐革命军。1927年到杭州,在中共浙江省委从事秘密工作。后到厦门集美中学任教。1930~1933年执教于开封和北平等地。1933年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长。1934年被捕,同年为抗议迫害和虐待,绝食牺牲于天津狱中。生前与湖畔诗人合出过新诗集《湖畔》、《春的歌》。
脚下的小草啊,
你请恕我吧!
你被我蹂躏只一时,
我被人蹂躏是永远啊!
1921年11月20日,杭州
(选自《诗》第1卷第1号)
作品简析
这首诗从被践踏的“小草”切入,通过个人的心音从某个侧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民生的痛苦和社会面貌,倾泻了诗人对大自然和人世间一切被蹂躏的弱小者的深情怜悯和悲哀,体现了诗人所具有的深沉的忧患意识和现世的情怀。
全诗在艺术表现上把愤激之情寓于平静的倾吐之中,以“我”向无意间被践踏的小草祈求饶恕起兴,进而诉说自己比一时被蹂躏的小草更凄苦,活在世上永远的“被人蹂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