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一次发现听过一次的歌,当不小心忘记它时,依旧会在伴奏的前几秒又重新燃起心动时,我就知道。
就算重来一遍,见到你的第一眼也会想起之前的遗憾。
就算重来一遍,见到你的一次又一次,我也会依旧把心丢给你。
就算重来一遍,我也还是会喜欢你。
我还是,会那么那么地期待成为你,成为我,成为可以让自己不自卑的样子。
我有时候会觉得喜欢你真的是件很可悲的事情。
最近这种感觉愈发强烈。
可喜欢你,
也是件很幸福很幸福的事情。
就像是早上自然醒,做了一个不觉得遗憾的美梦。
就像是困了就能睡的安稳。
就像是看到穿了新衣的自己,摆动的连衣裙,在镜框里来回摇摆,撩拨的是我自己。
就像是,每天早上,站在楼上,托着腮,等你上班的我。
十八岁,不算明媚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