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语靠在简瑶的肩上,两人亲呢的宛如一对情侣。
“十七你是不是没吃饭,这肩膀上的骨头隔得疼。”因为那十七块钱的缘故,林墨语已经习惯叫简瑶十七了。
简瑶推开她,站在柜台收银,嘴里说道:“你别烦我,我上班呢,等会收错钱了你别找我。”
怎么能跟钱过不去呢,林墨语退到一边,坐到一旁的休息椅上,说道:“我这次去了尼泊尔,照了好多照片回来,体验了一把民情,对了,我去参加摄影大赛了,能得个奖就好了。”
林墨语喜欢摄影,但这东西在她爸眼里就是不务正业。
下午下班,林墨语又厚着脸皮去了简瑶出租房里蹭饭,简瑶还有另外两个室友,一个还是大学生,一个在银行工作,林墨语每次去都会买很多零食,因为是自来熟,没多久就把简瑶的两个室友哄骗好了,每次去都是骗吃骗喝,关键两丫头从来没有抱怨过。
简瑶做的一手好菜,每次林墨语都要吃两大碗,吃饭间还问简瑶:“你这个星期去看许朝吗?”
简瑶摇头:“不去了,舞蹈班的学生要去比赛,我得去一趟。”
林墨语眼里瞬间发了光:“那我帮你去看许朝。”
简瑶停下筷子,一脸戒备地看着林墨语,说:“他才十七岁,你们不合适。”
林墨语:“我就是去看看小帅哥,没说要霍霍他,哎,可能年纪大了,就是喜欢看这些年纪小的小帅哥。”
“你别嚯嚯他就行。”许孟淳就这一个弟弟,还指望着他好好读书,将来成大器呢。
林墨语将碗里的辣椒挑出来放在卫生纸上,说:“我就去看看他,你弟弟就是我弟弟,你放心,我不会撬墙角的。”
撬墙角不是这么用的吧?
说到许朝,林墨语想起第一次跟着简瑶去看他的那次,少年高高瘦瘦的,穿着校服,脸白的像剥了壳的鸡蛋。
就像是电影里的白月光少年,又像是挺拔的白杨树。
唯一不美好的是那小子开口就叫了她一声阿姨……
如果不是看着他那么帅的分上,她非得活撕了他。
“他哥哥比他还要好看。”简瑶在回去的路上说道。
林墨语噗呲笑起来,说道:“我还以为你是不看脸的人呢,原来也是一个颜控。”
简瑶摇摇头,说:“不是的,因为是他,所以我才觉得这世上他最好。”
“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许孟淳。”
为什么他爸会给他取名许孟淳呢?
他说:“因为我爸妈以为我是一个女孩子,我爸姓许,我妈姓孟,他们相识于春天,所以打算取名叫许孟春的,谁知道后来我出生了,所以便将春字译音过来了。”
他说:“我爸妈都是老师,但是都和蔼可亲,学生都喜欢他们。”
可是在她的记忆里,那和蔼可亲的老师,对着她挥巴掌的场景,那原本和蔼可亲的老师,跪在她面前哭的撕心裂肺,求她把他们的儿子还给他们。
“那许孟淳现在在哪里?”
简瑶一顿,看着车外一晃而过的场景,缓缓说道:“他在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