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半个月,文森特鼓起勇气去车站找了金,约她周末的时候去看戏。那天晚上,文森特早早就到了剧院门口,手中还捧着几束黑色的郁金香。文森特不确定金是否会喜欢这些花儿,它们看起来有些沉重,但是在郁金香里文森特又确确实实喜欢黑色。“肃穆,庄严,冷艳。”文森特想到三个词来形容他喜欢的花儿。
金老远就看见了文森特,她喊他:“嗨!文森特!”金穿了一条到膝盖的素色绿裙子,头上系着黄颜色的头巾。“真是夏日里美好的颜色。”文森特想。金很热情,亲了亲文森特脸颊,文森特也碰了碰金的脸庞,这让他有些难为情。文森特把花给了金,金笑了起来,文森特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金的笑容能让人间疾苦在当下灰飞烟灭。她说“啊!很特别的花呢,谢谢你!我要把它们插在阳台的花瓶上。”
荒诞派的剧本让文森特昏昏欲睡。他一点也不喜欢看戏。舒舒服服躺在家泡一杯热茶,放上一部电影多惬意呀。念书的时候,文森特的父母倒是会在周末的时候带他去剧院,他们相信这能让他们性情古怪的儿子,秉性变得正常一点。这是他和金的第一次约会,他不想让金觉得自己是个只喜欢在酒吧点几瓶啤酒,吃着香肠的农民。但是说实话,文森特确实喜欢吃香肠,淋上酱汁,咖喱酱,芝士酱,芥末酱什么都行。装香肠的盘子上扣上一勺土豆泥,再来两三瓶冰啤酒。文森特越想越饿,不一会他就出了神,思绪围着剧院的棚顶转一圈,去往哪个有煎香肠的酒吧了。
剧还没演到二十分钟,文森特开始东倒西歪,要睡过去。金看着他的样子,笑了出来。她又意识到大家都在安静地看戏,慌忙收了声,对旁边的人说了抱歉。看着文森特,又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牵动着她。金轻轻的把文森特的头拢到自己的肩上,此刻金的注意力也不在剧上了,她静静地感受着文森特呼吸时的频率。
金的先祖来自法国,经历过几次混血,不论是姓氏,还是外貌已经和普通荷兰姑娘无异。但是她血液里流淌着法兰西
民族特有的慵懒,烂漫以及热情。她生在阿森,也长在阿森。在急于爱上一个人的年纪,也经历过几次无疾而终的恋爱。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她也明白了,急于寻觅来的爱情往往不牢靠。我是说,如果你只是懵懂得找个人爱你,你又怎么会知道什么是爱情呢?爱情的火花,是要靠相爱的两根木头才能擦出来的。
金上学的时候成绩一般,喜欢读书。她喜欢查尔斯.狄更斯,在他的书里又最喜欢《远大前程》。当金读到皮普在厨房拿了猪肉馅饼给逃犯时,好像她眼前就出现了一块热腾腾的猪肉馅饼,烤得金黄酥脆,让她垂涎欲滴。
老列车员布兰迪,在钓鱼的时候心脏病突发,溺水身亡。他的大女儿金.布兰迪悲伤几周后,振作起来,接替了她父亲的位置,成为了小镇上一名恪尽职守的列车员,坚守在了她父亲曾经热爱的岗位上。
金不用工作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在家。她有一个本子,上面标满了她想看的电影。当漫长的假期来临时,金就一个人窝在家,一部一部看完它们。这让她很有成就感,也让她的人生更饱满。
金观察一个男人有一段时间了。他总是在格林村上车,好像每次都有意无意在第一列车厢等着自己。这个男人乍一看粗犷得很,胡子拉碴的,小碎卷的头发,刚长过下巴。但是仔细看,把胡子刮掉,还是蛮好看的。金想到这,脸色潮红。好几次金发现男人偷偷的看她,等她看向他时,他又慌忙躲开金的目光,假装看向窗外。金对这个男人有好感,她知道。这种感觉就好像是男人身上有什么,天生就吸引她一样。金等了很久,等他和她说话。金想:要是他问我电话号码,或者是约我出去,我会很乐意。可是男人每次都有些躲闪。金告诉自己:如果我和他之间没人做出选择,我和他会错过。
在一天清晨,金像练习了很多次那样,和男人打招呼。男人叫文森特,在格林村被人雇来打理牧场。但是金很受挫,文森特并不是很健谈,或者只是对自己没话说吧。正当金尚未走出挫败时,有天晚上,金正在写工作报告,有人敲门。金磨蹭了一会,打开门,文森特站在门外。金喜出望外。金说:“嗨!文森特,你需要我帮你吗?”文森特看着金的眼睛,不再躲闪:“嘿!金,我想你如果有时间,我可以在周日晚上约你出去么?”笑容在金的脸上绽放:“周日晚上?好啊,可以呀。但是我们去干嘛呢?”金期待着文森特可以带她去湖边走走,或者是去哪的咖啡店坐坐,那多浪漫呐。文森特想了想:“你喜欢看戏吗?你想的话,我们去剧院。”金心里的声音说:“天!花钱去听说教,也够无聊了。又不是新年音乐会,大家热热闹闹的。”金喜欢音乐会,这时候她已经开始幻想新年的时候和文森特一起手挽着手去参加了。金也想和文森特一起干点什么,对文森特笑笑,答应下来。文森特没有手机,金把自己的邮箱给了文森特,他们在当天晚上通了邮件,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等待约会的日子,是一段漫长的时光。乌龟驮着约会的日期,终于来了。金换上自己珍爱的绿裙子,又在她姐姐苏菲亚工作的礼品店挑了一条黄头巾搭配上。金觉得自己现在就像纽约中央大街上的模特。自己走在街上,就是街上的太阳。
散场的嘈杂让文森特惊醒。他发现金靠在自己身上,正打着呼噜,睡得正香。金的口水洇湿了文森特的白色条纹衬衫。文森特肩膀已经麻木,这让他很不舒服。他小心翼翼地调整自己的姿势,但还是弄醒了金。金看见自己的口水在文森特的白衬衫上蔓延,很难为情。她一边用手去擦,一边道歉。文森特轻轻地把金的手握住,说:“没关系,我们去走走吧。”金的手肉乎乎的,很温暖。文森特有一种描述不出来的感觉。他自己之前一定是牵过这只手的,但是这又是他第一次碰到金的手。文森特怀疑自己的记忆出了什么差错。
两个人肩并肩走在青砖路上,路灯很亮,看戏的人们散去,路人寥寥无几。金有些羞涩,但又尽力不让他们俩之间冷场。金问文森特:“你喜欢今天的戏吗?”文森特皱皱眉,他下定决心,自己有什么事情都会不骗她。文森特说:“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去看戏。只是我觉得你会喜欢。”金愣了愣,笑:“我也不喜欢!我以为你喜欢,才和你去的。”文森特也笑:“那么,金,你想和我一起干什么呢?”金看着文森特的眼睛,她发现文森特的瞳孔是浅褐色,像一块琥珀。就这么看了一会,看得文森特没了底气,他别过脸去。金说:“来嘛,文森特,别这么害羞嘛。”她又想了想说:“我们去湖边走走吧。我喜欢去湖边喝酒。喜欢去咖啡店看书,还喜欢自己在家涂涂写写,看看电影。”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向湖边走去。两人交谈甚欢,讲了各自喜欢的书啊,喜欢的电影,各自的故事。经过一片围墙时,金停下来说:“这里有鬼屋呢,很少有人知道。这一代的小别墅是德国人留下来的。这帮德国人,建的东西真是牢靠的很。现在很多都已经荒废了,只有少数的房子还有人居住。”文森特踮起脚,刚好能看见围墙里面的样子。借着远处的路灯以及微弱的月光,他看见了一座用黑色石头砌成的房子,一共有两层,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大门用什么东西钉死了,院子里长满了杂草。二层阳台上的门大开着,黑漆漆的,像是被人挖了眼睛的尸体空洞的眼眶,一股寒意从文森特的脊梁向上爬。金递过来她的手机:“帮我拍一下,我没有你那么高,我看不到。”文森特接过手机,匆匆照了一张,他一秒也不想在这个鬼地方多待。金看着手机,一脸惊恐:“阳台上有人。”文森特一时怔住了,看着文森特大惊失色的样子,金哈哈大笑:“没有啦,吓你的。”拍了拍文森特的肩膀。文森特结结巴巴的说:“可是,小巷子里……真的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