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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喜·爱

喜·爱

年少时,我写过许多诗篇,说过许多情话,最终都成了你。如今,那些写过的诗篇没有被付之一炬,安静地躺在最深层的抽屉里;那些说过的情话没有遗失风中,埋在岁月的心底。我还是我,你还是你,我记得过去,你遗忘曾经。除了回忆,原地什么都没留下。——题记

这是一个俗套到烂大街的故事,所以别期待有什么新奇的情节。我曾经对许多人讲过这个故事,只不过有时候迫于时间的仓促而导致草草带过,有时候碍于某些难以言说的内心情绪,所以省略跳过不少。你知道的,一个人在说话的时候,总是不能一丝不挂地把自己的灵魂和内心呈现在别人面前,如果真有人那样做的话,别人只会觉得他在编一个天马行空的故事,甚至会觉得他有一些神经质。所以一直以来,听的人和讲的人都没有这个故事的完整版本。当然,他们对于基本的情节是知道的。正因为如此,才有了这篇文章。

作家八月长安写过很多小说,最出名的有三本即后来的“振华三部曲”——《你好,旧时光》、《最好的我们》和《暗恋橘生淮南》。她的小说很受欢迎,几乎所有十岁到二十一二岁的女生都看过上述几本小说,就像几乎每一个八零九零的男生都读过金庸的武侠小说一样。《你好,旧时光》是一段极其玛丽苏的青梅竹马的故事;《最好的我们》讲的是同桌两人耿耿于怀十年的故事;《暗恋橘生淮南》则是一个有始有终的暗恋故事。林杨给了余周周全世界都知道的偏爱;余淮和耿耿分开十年依旧回到了当初栽的树下;洛枳爱盛淮南很多年,从谁也不知道到全世界都知道。之所以提及,是因为八月长安笔下,所有的爱恋都会经历苦痛,可最终依旧会走向美好。但是小说终究是小说,就像梦终究只是梦。说实话,我很羡慕她书里的人物,包括各种各样有趣的配角。

故事的开始,他来自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得家庭,来自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得地方,上着一个不算好也不算差的学校。至少在那时的他看来,他觉得普通是一个很通用的词汇,后来的他知道,他印象中的普通和别人的普通不一样。他的普通,父母都是文盲,房屋是原始的土瓦房,以种地和务工为生;他的普通,贫穷和落后,既有经济上的,又有思想上的,仿佛那片区域的人被时代从原始社会一下子拽到了文明的现代社会;他的普通,十八岁之前待过的城市连四线都算不上,拼尽全力上的学校根本就不入流。父母说他是全家的希望,所以在学校里要好好念书,考一个大学,将来找一份好工作。后来,他成为了那个村子第一个高考成绩破六百分的人,成为了村子里第一个去到过国家首都的人。他的家中并不富裕,父母能够养活孩子,也能给他们提供教育的资金,尽管这笔资金需要他们从孩子上一年级的时候就开始仔细盘算。他们提供不了孩子想要的教育,毋宁说,那些能让孩子通过考试的教育,他们无能为力。毕竟,文盲的父母除了生活经验和人生哲学之外,什么也教不了他们的孩子。事实上,他们连哲学这两个字都不会识。家中并不贫穷,村子里负债累累的家庭一家挨着一家,而他不必辍学打工,还能每年花一万多块到市区上学,已经是一件幸运无法完全形容的事情。家里四个姊妹都在上学,他是老大。如果家里的第一个孩子没有夭折的话,他可能会有一个比自己大两岁的姐姐。

高中报道的那一天,他顶着三个月没有剪过的、两天没有清洗的、埋住耳朵的、乱糟糟脏兮兮的头发走进明亮宽敞的、找不到一点儿黄泥的教室,找了一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后来他见过一个在大街上行乞的人,就留着那样的一顶头发。与他那野人一般的发型相呼应的是被紫外线和泥巴地亲抚过的黑炭似的肤色。这句话不是他自己说的,是他后来的同学说的。上高中之前,他周围的人都是这样的肤色,以至于很长时间里他以为世界上所有人的皮肤都应该是那样的颜色。那年,他十六岁,一百五十九厘米,四十公斤。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因为高中入学就进行了体检。他记忆力一向很好,所有在别人看来难以记住的东西,他只要看过一次就能够背得下来。他所遇到的老师们都这么夸他,还说他很有灵性。

刚来到一个可以称之为城市的地方读书,他对周围的一切都小心翼翼,生怕自己因为莽撞和粗野而触犯一些他并不知道的规矩。他像个在黑夜里探路的人,既渴望光明,又小心翼翼。他穿着一件胳肢窝缝补过的连帽衫,拉链拉到尽头,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以至于给人一种他在过冬的感觉,而事实上,云南刚刚迎来自己的夏季。他的目光从不曾离开脚下,以至于对坐在了他旁边几个小时的、他的第一个“同桌”的样貌完全没有印象,更别提名字,从始至终,他们一句话都没有说过。好在简短的班级初会之后就是座位的分配,所以他马上就要迎来新的同桌,也就不必在没有印象的人身上纠结了。初中时,他总是坐在第一排的人物,记忆里,第一排坐的都是班上学习最好的人。而现在,他对于座位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他并不想暴露在陌生老师的视野里。

座位的分配是随机的,在第一个学期的成绩没有出来之前同桌是相对固定的,而一切就开始于即将到来的分配。有的老师会按照性别,一男一女地搭配,争取做到女生用文科思维启发一下男生狭隘的思维拓展能力和表达能力,而男生则发挥抽象思维能力和严谨的逻辑能力帮助整天依靠感性来认知世界的女同学,这是许多老师的祈愿,虽然结果不总是和人们的期望一致,有时候甚至会完全反过来。至于落到最后的学生,便只能同性之间报团取暖了。有的老师会从学习的角度,把身高较矮的人放在前排,把高大的同学放在后排,以保证每个人都能够看到黑板。至于近视看不清的同学,老师则会建议他去配一副眼镜。而他的班主任显然不走寻常路,因为班主任把两种方法结合了起来。具体操作流程就是男生在楼道里笔直的站一列,女生一列,按身高排列,矮的往前站,高的依次往后排。然后就简单了,男生女生一对视,就成了同桌,一齐走进了教室。不知道为什么,那种场面看着很像集体婚礼。

矮小的他在人群中并不起眼,也不讲话,只是等着在老师的安排下,和另一个人走进教室,一齐坐下。说实话,他挺不喜欢一直站着,或许是九年义务教育坐习惯的缘故,他已经不习惯一直站立,稍微站一会儿,他就觉得自己的腿不自觉地想弯曲。他快要遗忘自己始祖最先进化出来的本领了,不知为什么,他的脑海中突然冒出这样的想法。但一想到高中还有三年时光来久坐,他又有点儿想抓紧时间多站一会儿,因为冰凉僵硬的板凳总是坐得他屁股疼。人啊,矫情的生物。快要到他时,他把目光瞟向另一排平行的队列,估计着自己的同桌的人选,好奇而又谨慎,目光像一只老鼠。很快,就轮到他了,而他旁边的女生是一个和他一般高的女孩子,皮肤白皙,与他站在一起,一个像块黑炭,一个像团白雪,很有对比的意味。同时吸引他注意的还有她的一头黑瀑长发,齐齐过腰,自然又清新,极富活力。他再没在别人身上见过那样乌黑茂密又笔直利落的长发,也再没有像喜欢她一样喜欢过别的女孩子。

很多人的情感萌芽开始于学生时代,有的是初中,有的是高中,有的则更早,而那个第一次扣开你心扉的人往往是你的异性同桌和你周围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但总是这样。有人说是因为那个人你最为熟悉,有人说那个人你最为依赖,有人说那个人和你相处最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而这些答案,除了缘起相同,结论总莫衷一是,各有各的理,却又谁也说服不了谁。当然,也有例外,但是他不在例外当中,后来的他喜欢上了这个高一时候同他一般高的女孩子——他的同桌。

后来的他经常看到一句话:“千万不要在你十七八岁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后面的结局没有说明,但已经不需要说明。能说出这样一句话的人,必然经历过和他一样的故事,或者说,很多人都在经历或经历过这样的故事。伤感之余,他还是庆幸自己在可以称之为青春的年纪曾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喜欢了好几年,很喜欢很喜欢,哪怕那是一段没有开始,没有经过的、无疾而终的单恋。

开始的几天,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交流,和所有人一样,大家都不习惯新的环境和坐在自己旁边的新的人,何况他和她两人的外表搭配看上去很滑稽,而他比生涩还更多了几分胆怯。总之,他不喜欢和别人打交道,即使她比一般人有吸引力。一周之中,他们之间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下节什么课?”,而这句话之前还要加上一个“请”字,相互之间借文具也是如此,一种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生疏。除此之外,他更多的课余时间不是在解数学题,就是在预习下节课的内容,因为高中的教学进度比他想象的快,而且内容还不那么简单。在这里,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压力的存在,每次课,他都会被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概念弄得焦头烂额。而她,则像许多疲惫的高中生一样,从听到下课铃声的一刹那就倒了下去,沉入梦乡。他一直怀疑十分钟的时间是否能够睡得着。的确,那是一段高中老师口中最累的、最不像人过的生活,真的很累,很繁复。至于一些上了大学才明白的道理,那时候都是不懂的,其实后来也没有很明白。对他而言,唯一轻松的就是地理课和政治课,生物也还不错,反正不是英语和数学就行,穷乡僻壤出来的人,这两个科目一般都不会太好。枯燥无味而又不得不行进的学习生活成了那年夏天忙碌的底色,除此之外的一切,他后来再记不起来了。

开学半个月后,他和身边的这个女孩的关系从梳离中有了改变,亲密是算不上的,但至少开始了较为熟络的交谈。他们开始交换名字,爱好,成长经历,这是开学的第三周,来得晚了些,但还是来了。在此之前,他一次也没有记住她的名字。从某种意义上,这才是他们真正认识的第一天。她是一个颇为健谈的女孩子,喜欢美食和娱乐活动,但不喜欢体育运动,来自一个他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县区。事实上,他听说过的地方少得可怜,十六岁,他甚至没有去过县城。同他的经历相似,她中考的时候出了一些小的差池,和市一中失之交臂。其实,来到这所学校的人大多不差,但也不算这个市三五万考生中最优秀的,他们不上不下,不好不差,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既有不甘,却总是离更高的水平差一点,但和县城的高中比起来,他们又优秀不少。而他们之后的轨迹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十六岁的时候,他有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电话——一个父亲在路边捡到的触屏手机——除了打电话,这个手机没有一点儿智能机有的功效。手机唯一的娱乐功能是播放歌曲,还得是提前录下来的那种。而她的境况要比他好上不少,她有一个oppo品牌的智能手机,还有一个不错的MP3。在手机被没收的高中生涯,MP3是很多人打着听英语听力的旗号用来听流行音乐的不二选择,至少,不会被没收。她听的歌曲很广泛,各种各样类型的歌曲都有,其中一些他曾在电视机里的音乐节目上听过,但她喜欢的更多是一些韩语歌和英语歌。那是他第一次听外语歌,歌词一个字都听不懂,也欣赏不来嘈杂和喧闹的曲,唯一给他留下好感的是外国歌手多变的唱法曲调。但他还是喜欢《等一分钟》、《十年》等诞生于二十一世纪初期的歌曲,可能是他只听过这些歌的缘故,这些与他的年龄毫不相符的歌,很对他胃口。至于当年很火爆的《演员》、《丑八怪》、《一次就好》还有QQ音乐三巨头的歌,他则是上了高中之后才听说的。她有一个很喜欢的歌手,叫许嵩——也是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歌手。除此之外,她还喜欢Bigbang和一个叫泰勒斯威夫特的歌手。对了,她说Bigbang是一个韩国组合。管他什么国家的组合呢,反正他也不清楚,也不想清楚。高中之前的他,像一张白纸,除了学习,什么也没有,而她就像一个天使,让这张纸上充满了很多新奇的亮色。

她上课很喜欢睡觉,正如之前所说,她课间就经常这样做,但是渐渐地,上课的时候她也经常犯困,有时甚至直接睡过去。而他,高一的时候还没有养成午休的习惯,他在初中从来没有午休过。虽然大多数无味的课会让他感觉困倦,但他大多能够依靠意志力抗过去。睡觉是极个别的情况,比如,历史课和化学课,还有后来的物理课。有时候,她实在困得不行就会瞌睡起来,而他则不停用笔碰一碰她的手臂,试图唤醒她的意志,当笔已经不奏效时,他便放弃了叫醒她,只是有意地用并不宽厚的身躯替她挡住老师凌厉的目光。后来他站上讲台才知道,那些所谓的遮挡并没有一点用,三尺讲台上,所有人的动作都一览无遗,上课睡觉老师自然是看得见的,只不过不想说罢了。终究,曾满怀理想的青年教师被时光磨砺成了屈服于现实的中年教师。当然,有时候这样的角色会反过来,即她给他做掩护,因为物理课上的公式和推论太让他感到晕眩了,于是乎在牛顿、伽利略、爱因斯坦等物理巨擘的注视下,他缓缓失去了意识。当然,更多的时候,比如历史课和化学课则是他和她两个人一起蜻蜓点水,一起和疲惫与清醒斗争。他清醒的时候很喜欢观察别人犯困又明目张胆地睡觉的样子,那是他从初中开始就有的一个习惯。她的睡颜很好看,白里透红的皮肤很有光泽,被阳光染成金色的长发掩住她约莫三分之一的侧脸,衬得她的肤色更加得雪白了。眉毛秀气,鼻子小巧,嘴唇薄而饱满,眼睛清澈,好像能够看到她的内心。此般记忆一直盘绕在他的脑海中,很多年后仍记忆犹新。当然她犯困瞌睡的时候,则像只撅着嘴巴的土拨鼠,又傻又可爱。这些话他从来没有亲口对她说过,即使最后也没有,但每次想到她睡觉的样子,这些词汇和形容就自然而然地一股脑儿地跑出来了。印象里,他整个高中最困的时段集中在高一上学期,当然,后来刻意而为之的因不想上课而装睡则另做他论。而她,高一上学期前半段睡得多,后来选择性地在文科课上睡觉,而理科的课程再没有昏睡过。记忆里,他睡过三节历史课,而恰巧他是历史老师的课代表,从第四堂课后,他再也没有在历史课上睡过觉。至于化学课,大体症状和物理课差不多,前几周还好,有一点儿懵,到能找到思维逻辑的出路,勉强能够保持清醒,但从摩尔开始,那种清醒的感觉就一去不复返了,再之后,化学老师的音腔便成了他的催眠曲,和物理一样的催眠曲。不过好在困归困,他的化学还不错,物理也凑合着能到八十来分。只不过这两堂课习惯性的困倦一直持续了一年,直到他成为一个文科生后才结束,一年中,他脑子里不混沌的时刻屈指可数。尽管他和她上某些课的时候并不特别认真,好在他们的成绩还不错。第一次月考,他是班级的第十名,她紧随其后,而排在他前面的是她后来的第二个男朋友,她初中谈过一次恋爱。高中三年,他对那个人始终没有太多的好感,甚至于有一种莫名的敌对情绪,有时候他会在心里默默地咒骂那个人。只是心里的活动始终没有表现出来,至少在别人看起来,他们之间还是很客气的,只有他清楚,他每一次看那个人的目光里都充满冷冽。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对一个人有这么强烈的敌意,而且他知道,那个人心里肯定也是这么想的,有时候,他会听到那个人背地说他的坏话。更过分的是,有一次,那个人甚至当着他的面说一些不好听的话。他来自一个蛮夷未净的农村,他血液里始终流淌着一种燥热的暴力基因。那一次,他攥紧了拳头,想要对着那个人的脸上狠狠来上两下,可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又慢慢地把紧握的拳头放下了,那是后来的事情了。有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人如此厌恶,乃至憎恨,是因为那个人始终在成绩上始终压他一头?还是因为那个人成为了她的男朋友?还是他自卑又嫉妒的心理作祟?他不知道。但他清晰地记得那一次的全校排名,因为那是他和她排名最接近的一次,也是他排名最低的一次。

他们交谈的内容很多,比如人生理想,比如娱乐八卦,比如生活见闻,比如家庭背景,还有一些重口味的、青年男女既好奇狂热又羞于启齿的话题。她在说,他会听;他说的时候,她不会打断。没有复杂的语句,没有拘谨的气氛,和她聊天,实在是一件很轻松愉快的事。她的观点和想法很奇妙,许多火花他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会带给他很多新的启发和思考,他常常惊叹于她富于创造力的心灵。而他是一个合格的倾听者,足够有耐心,善于吸收和学习新的东西。农村并没有限制他的眼界,他涉猎的知识远比她想的要多得多。在她的影响下,他渐渐开始听她喜欢听的歌,还会主动去了解歌曲和歌手背后的故事,以作为下一次的谈资。不知为什么,他总是很乐于去做那些事,可能是那样就能够和她多说一些话吧。学习上,他尽量在文科的学习上给予她帮助,她则抽空给他讲理科,那是他们能为对方做的为数不多的事,那时他觉得一切理所当然。两个年轻的为考试而生的人的区别在高中开始一个多月就已经显现出来了,似乎为故事最后的走向铺垫了开头,而结局的发展也印证了这样的结论。她和他经常在上自习课的时候听歌,一副耳机,一人一只耳朵,边听边做题,有时候她会睡着,而他则会拿出一本闲书来读。当时的空气是宁静的,只能听到浅浅的呼吸声和笔尖和纸沙沙地摩擦声,一切静止得像画一样,而人也是画一样的人啊。

唯一的一次可以称之为争吵的事件是一块橡皮擦引起的。那是一堂物理自习课,前几次月考班级学校排名有所下降的她很认真地在写作业习题,而早早完成的他似乎没有感受到她的认真,趁她不注意,把她的橡皮摸了过来,无聊地掰成两块,四块,八块……没过一会儿,一块好端端的橡皮就在他的手里被“凌迟”了。等她发现题目做错想要更改的时候,她只看到了一地细小的、尘埃一样的碎屑,没有看到她完整的橡皮。于是她一本正经地看着他,用略带愠怒的口吻说道:“把我的橡皮给我!”他以为她并不会在意一块橡皮的“牺牲”,所以把这句话当成了玩笑话,没有理会。但是,他显然没有注意到她眼神里愤怒的火星。她用她细长的、葱白的手指在他的手臂上掐了一下,他吃痛地挣脱,心中依然以为这只是一个玩笑的举动。直到她的“杀招”一次又一次地落到他的手臂上,他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但第一时间拿不出新的橡皮,他也只能一边从她的魔爪下逃脱,一边和她保证明天买一块新的给她。但是她似乎有点儿无理取闹,非要让他立刻马上给她一块和“牺牲”的橡皮一模一样的。他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想要爆发,可是碍于男孩子的面子,他只能忍受一次次攻击。他觉得他的手臂可能被掐起了淤青,甚至流血了,毫不夸张,因为他感觉到了热辣辣地疼痛,而她的“报复”依然没有停止的迹象。他有错,但是她过分了。他无奈地把她的手粗鲁地抓起,用明显比她大一号的手掌钳制住她的手,而她,挣脱之后再次挥舞起凌厉的攻势。终于,他的忍耐到达了极限,他抬起另一只手掌,使了不小的劲儿在她手背上拍了一下,“啪嗒”一声,她白嫩的皮肤立马出现了一片红色的印痕。而安静的教室的平静突然被打破,所有人都不由地转过身看着他们两人。那一刻,他生怕她哭出来,真那样的话,他免不了被所有人指着鼻子“强烈的谴责”。从他的手落下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把自己捆在十字架上了。他不知道她很痛,他也不知道她只是想发泄,而她不知道他不是故意的,她也没有预料到他竟然会打她。她背过身去,没有再说话,安静地做着习题,做错的直接一杠斜线划去,脸上浮现从未有过的阴郁和委屈,他甚至看到她滑落在纸页上的泪滴,“啪嗒”,“啪嗒”,他似乎听到了他的心被鞭笞的声音,一下一下地。不知道怎么做才能哄她开心,那时的他赌气似的拿出了一本课外书,自顾自地看了起来。至于书上写的是什么,他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他的手臂和心,都剧烈的疼起来,像被人踢了一脚,五味杂陈。许久后回想起来,他才意识到那是他第一次碰女孩子的手,尽管是在一种极其不自然的情况下。下课时,他飞速地跑到文具店买了一块和她之前那块一样的橡皮。为了让它更像一点,他还把它在纸上来回地摩擦,希望能够和之前的更相似。他把橡皮放在她桌子最显眼的位置,继续索然无味地看着书,目光紧紧地盯着她,一刻也不曾离开过。她看了一眼那块橡皮,决然地把它扔进了垃圾桶,那一刻,他觉得被扔进垃圾桶的不是一块橡皮,而是他自己。他们始终一句话都没有说。之后的一周他们俩之间都没有说话,一切似乎又回到了他们刚成为同桌的第一周,礼貌和一种说不出的疏离感在这两个逐渐熟悉的人之间弥漫着,像寒冬腊月里逐渐冰冻的河流,气氛逐渐凝固。

那周有一场月考,一次结果在预料之内的月考。他继续缓慢而稳定的进步着,爬到了班级的第四名,而她的努力似乎只被物理感受到了,除此之外,其他的科目有些不忍直视,又下滑了不少。考试后,他试探性地问她考得如何?她欣欣然地回应说一般般,并对他表示祝贺,语气中听不出愠怒和矫揉,只有干净的祝贺。他呼了一口浊气,仿佛吐掉了一周以来的所有压抑,这段尴尬的冷漠似乎迎来了复苏的迹象。此后,他和她再没有有过不和,连分歧都很少见到,默契得像一个人。

南方的冬天冷得渗人,寒风从四周嗖嗖地往身体里钻,像逃命的难民见到盛满粮食的禀仓,热切而疯狂。他所在的地区是为数不多的能见到冬雪的南方低纬地区,每年冬天最盛大的学生欢庆除了寒假,就是下雪。我们会喜欢上一个地方,有时候因为一段心灵与城市的邂逅,有时候因为一个在脑海中深深浅浅浮现的人,有时候因为冥冥之中难以言说的牵绊,有时候只是因为我们习惯了,离不开,逃走了,又想念。他高中的第一场雪,已经记不真切了,只知道他和舍友一起在颗粒的雪子中看着白雪装点一个身穿青色卫衣的女孩的长发,而路边的灯光,灵性地打在她身上,像一个被万众崇拜的公主,身上闪烁着点点光芒,照进了他的心里。后来他到了北方,见到了更厚的雪层,更纷扬的雪花,也见到了万里雪飘的场景,可是无论如何再找不到一丝似那日的快乐和欢欣,可能是因为大雪里找不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吧。很多年后,记忆的橡皮不知不觉地擦去了许许多多当年难以忘记的画面,可唯独那雪,那人,那光,依旧被留在画纸的正中央。

高一下学期,他成为了另一个女生的同桌,那个女生?有意向学文科,希望他能提供帮助。过去的半年里,他从年级百名左右慢慢爬升到了前三十,凭借的就是几乎不可能出现在一个男生身上的对文科的敏锐和感性。每次考试,他的物理能够比班级平均分低三五分,而文科综合却每每能够稳稳拿下年级前三。在一个以理科为重心的学校,这样的女孩子可能常见,但是这样的男孩子不可谓不优秀。而高一上学期,他的目标是冲进第一考场,也就是年级前五十名所在的那一间考场,全校一千四百人中最为优秀的人所在的考场,去年期末他第一次冲进了那里,排名四十八。而里面,九成以上的人物理一科就能够超过他三十分,好在他的文综也能够超过他们三四十分。而她,则在一种不上不下的排名中度过了六分之一个高中,而后来,这一比例变成了八分之一。新学期需要重新调整座位,班主任略带民主地成立了一个座位协调组,煞有其事地计划重新洗牌。洗牌,意味着重新开始,意味着打破原有的格局,意味着有些东西会改变。而他的第二个同桌提前找到了他,希望他能够帮助她。而他,寒假中就决定了高二的时候选择文科,所以和一个同样打算选择文科的人一起学习似乎不错。他继续在她身边,或许会影响她理科的学习,既然不能提供帮助,那就别添乱了,他心里这么想着。以一种看上去云淡风轻但是却怅然若失地状态向班主任提出了更换座位的申请。他回头看了看她,勉强地苦笑,没有解释,她似乎没有放在心上,坦然接受。他不知道的是,他今后会一直回忆起这个决定,一个已经发生,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不妥的决定。其实,如果那天她稍作挽留的话,他会很开心很开心地留下来,留下来看着她酣睡,留下来聆听她讲故事,留下来一起听歌,一起看言情小说。他不知道她是否有过这样的想法,不过,有过又如何,结局似乎早就注定好了。或许她以为他不会走吧,谁知道呢?

他带上他所有的课本,所有的文具,所有洋洋洒洒的草稿纸,搬到了窗边,和她隔着两条过道,像隔着银河似的。他脸上没有表情,或者说细微的表情被黝黑的肤色给掩盖了。他离开了那个他坐了半年的位置,离开了那个同他一起学习了半年的人。他心里多想她能够挽留啊,可是并没有。他心里泛起了一丝莫可名状的萧索。春天快要来了,可是风拍在脸上很痛,这个即将复苏的世界好像又死去了。“咔”的一声,他肩膀撞到了墙,好像碎了,记得原本的墙没那么矮的。

之后半年的记忆好像被设置了快进条,每一天都过得格外匆忙,他唯一能够记住的,就是他清醒时物理课上格外活跃的女子的模样。自从他换了座位,他的目光总是不住地看向她的方向。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目光,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只不过比看一般人纯粹,还多了几分集中,几分欢快,除此之外,好像挺一般的。是的,挺一般的!他看着她说话,看着她和朋友打闹,看着她爽朗的欢笑,不知怎么的,他心里莫名地开心。他唯一的很不喜欢的是看到她和她新的同桌聊天和玩闹,他有时候甚至像一巴掌把那个人扇到十万八千里远的地方去,再也回不来。无数次,他幻想着坐在她身旁的那个人是他,而不是其他人,每每想到此处,他的心就莫名酸涩起来,像被人灌了一瓶生柿子汁,难受极了。

班级里依然洋溢着疲惫又激昂的学习氛围,他大多时候沉溺于刷各种各样的习题中,偶尔偷闲会读一读书。那一年里,他读完了四大名著,虽然还不能完全品出其中深刻的文学涵蕴,但从结果上看,他确实是读完了。在别人都开始读《唐璜》和《堂吉诃德》的年纪,他第一次读,并且读完了四大名著。当然,他还是会不时到她周围找话聊。她的言谈和举止依旧落落大方,一切如常,可是他却不知道怎么回事,竟显得局促不安,十分生涩,忸怩不已。他们谈论最新的娱乐圈的新闻,谈论言情小说,谈论音乐,谈论梦想。她说她不知道自己以后想考哪个大学,也不知道想做什么工作,他也不知道。事实上,过了很多年后,他依然不知道。她谈及的小说他并没有看过,但是为了能够和她有话聊,他会在她看完之后把书接手过来,用一个晚上走一遍故事,以便第二天和她一起讨论。一天晚上,舍友问他,喜欢她吗?那为什么不表白?他犯了难,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是喜欢,课本上把青春期对于异性的懵懂称之为不成熟的好奇和依赖,所以他应该不喜欢她。对,一定是这样的,他和她只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同学关系,除此以外,再无其他。是的,是这样的啊!舍友撂下一句“呆子”,便沉沉睡去,只留他一个人在黑夜里思考“喜欢”二字的真谛。后来的他再回想此事,也常常说自己好傻。

喜欢是一瞬间的事情,所以我们一辈子会喜欢很多事物,喜欢很多人,无可厚非;爱,是一辈子的事情,所以我们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此生无悔。

高一最后一次考试,他卯足了劲儿,想要让自己在最后一次的竞争之中留下一个光辉的成绩,这样,自己才能昂首挺胸地离开,离开这个自己学习了一年的理科班,去到一个只有文科生的班级,走上一条不一样的路。记得他的班主任规劝过他,希望他能够选择理科,这样的话未来的专业选择会很广泛,而文科,起码在这个时代,太不公平,太不稳定。他的化学和生物都不差,但物理实在差得不行,上学期还能考及格,这个学期就已经成为班级吊车尾。如果他选择理科,痛不痛苦两说,但起码不会轻松,而且比起在理科被俯瞰众生,他还是喜欢站在别人抬头才能看见的地方。唯一让他有些不舍的,只有那个他一转头就能看到的身影,但他并不喜欢她。那就是一种普通的、和别人一样的对于同窗的不舍,对的,一定是这样的。他这么对自己说,一遍又一遍。他磨叽又坚决地在文科那一栏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作为她的同桌,不能差才是。毕竟,他可是以最后一次考试的班级第一离开的,怎么说也不能丢了重点班的脸面才是。而且,以后她提起自己的第一任同桌,一定会第一时间不过脑子地说出一句:“他成绩很好。”是的,以后她提起他,成绩好总是挂在嘴边,除此之外,并没有别的印象了。再见了,橡皮。再见了,同学们。再见了,同桌。再见了,你。

高二留给他的记忆除了嗡嗡催眠的历史课和各种各样的书籍,好像没什么了,至少他是想不起来了。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语文课,因为他的班和她的班是同一个语文老师。记得有一次,他花了四十分钟,做完了题量为一个小时的语文检测,略显敷衍和轻视,却偏偏没有一个选择题出错误。在老师树立语文榜样的心理的作用下,他答的并不好的主观题直接给了全对,事实上,他至多能得到九成的分,而他水出来应付的作文则只被扣了三分,于是乎,一个人造的怪物出现了,一百分的试卷,他考了九十七分,这个科目叫语文,一个最不可能考上这个分数的科目。而老师不可避免地用他的表现去刺激她所在的班级,于是乎他出名了。周末的时候,她打趣地称他为“未来的文科状元”,不住地开着玩笑,而他在读了很多书之后,渐渐明晰了自己心中的情感。那不是一种正常同学之间的熟络和依赖,那是一种更深层的、更不受理智控制的感情。每一次看到她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都会兴奋一整天,像打了鸡血一样。他文科班的同桌说,他有时候会一个人莫名地傻笑。而一整天或更久见不到她,他的心里就会空落落的,像被人挖走了一块。他就在这样一会儿神情飞扬,一会儿黯然神伤的状态里上课、读书和考试。他开心时,能够展现出极高的效率,一般人一个小时的任务量,他能够在半小时内完成,质量很高,然后他会利用剩余的半小时读书,读一些和数学、英语没有关系的书,读各种各样的正常学生会在小学时就读的书。高二一年的时间里,他读了不少于一百本的书,不包括百万字篇幅的网络小说,除了读书,他似乎找不到什么事情可做。他的班级在三楼,她的班级在五楼,高中时代的楼层就像一道没有栅栏的屏障,隔着一个楼层,就好像隔了一个世界。两个世界之间,遥遥相望,永不可及。建筑从开始设置墙壁开始,就把墙内的人和墙外面的人隔开了,而当建筑的内部也开始设置各种各样的墙时,墙内的人又变成了另一堵墙外面的人。看似我们更加自由,实则我们在无形中被孤立,被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孤立起来,一个看不见一个,中间只隔着一堵墙。一个在墙的这边哭,一个在墙的那边笑,什么也不知道。那段时间,他对新的班级一点儿也喜欢不起来,因为他的心不是被楼层上的人所吸引,就是深陷在书本之中。他偶尔和别人交谈,但是不打招呼;他看得见别人从他周围经过,但是转过身去,假装没有看到。

周末在睡梦和慵懒之中度过,但总是睡不够,还不得不起床。他躺在床上,醒着的时候和舍友谈论各种各样的话题,其中有几个一直没有什么变化,一个是女孩子,一个是人生。后来他得知,女生宿舍谈论的话题也无外乎人生和男生。因为无论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可以归结在人生这个宏达、没有概念的词汇中,而在青春男女的脑子里,男女和人生占一样的比重。每次谈到这样的话题,几个平日里赤身裸体相见都不害臊的老爷们却一个比一个羞涩。而每每谈到这样的话题,他总是略显敷衍地表示漠不关心,而自己的脑海中却不时冒出一张可爱的、能让他痴痴傻笑的脸庞,仿佛恋爱一样。但真见面时,除了礼貌地问号,他的行为又拘谨起来,怎么看,怎么不自然,很奇怪。而那些平日里在脑海里酝酿过无数遍的对话一句也没有说出来,到后来他再见到她,干脆老远就转过身,戴上帽子,巴不得把脸埋进衣服里,避之不及。而心里却无数次期待她能够认出他,主动和他打招呼,真是别扭得紧。怎么会有这样奇葩的人!而夜幕降临,宿舍最后一盏台灯熄灭,原本应该安静下来的宿舍里,他静静地听着舍友们深沉的呼吸和不时跳出来的梦呓,他心里无数次地掀起波澜,一方面,他一次又一次地谴责自己略显懦弱的羞怯,一方面,他又一次一次地回想他和她相处的每一次场景,一点细节都不想错过,就像在脑海里倒放一部漫长的回忆记录片。他一边重新构建着自己对下一次见面的想象,一边反复地审视自己的情感。大量的书籍涌入他的脑海,它们给予他充沛的思想和感情,也给他带来了无数的感性和情感的灵敏;它们也剥夺了他独立的、纯粹的勇敢,把他变得像哈姆雷特一样犹豫不决,多愁善感。他伸出双手,抚摸着冰冷的墙壁,洁白的腻子墙面传来粗糙的颗粒触感,可他却想象他在轻抚他细腻柔软的手臂。月光透过纱窗,打落在他的床边,他张开双臂,像一个梦游的舞者,紧紧拥抱着不存在的、但又好像存在的一个人,眼角泪水流了一脸,止也止不住,没有抽泣,没有呜咽,没有嚎啕,没有嘶吼,就像画一样静静地温柔地流着眼泪,一滴一滴地滚落,一串一串地流淌。他的嘴脸在欢笑,以至于他不知道他在痛苦还是在欢乐,惨白的月光映着他惨白的脸,从夜深,到深夜。他像一个在母亲子宫中孕育的胎儿,蜷缩着身躯,渴望而固执的怀抱里像拥抱着这世间最为珍贵的东西一样。像梦一样的,又像是真实发生的,总之,第二天早上醒来的他觉得真实又虚幻,他看了看枕头,摸了摸眼角,和昨天一样,油油的,很粗糙。只不过他心里好像哭了很久,因为有一种隐隐的、一瞬而逝的哀伤。此时,舍友们还没有醒。一阵风吹过来,冷得他一个激灵,冬天要来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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