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迷惘的少年
山谷深处的老人翻山越岭,蓦然凝望,满目苍茫;城市深处的少年披荆斩棘,笑容沧桑,遍体鳞伤。
林建虽经历过大起大落,却依旧是那个迷惘的少年。
一
桥头饭店外面,流水冲刷着所有的喧闹,我静静坐在饭馆小屋内,独自一人喝着茶。七点整,一辆大切诺基缓缓停在饭馆门口,一位略微发胖的少年走下车,径直向我走来。他就是林建,比我大三岁,却是陪伴了我七年的同桌。
我们是同一个村的,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创纪录地连留两次级,终于成就了我们七年同桌的“旷世情缘”。因为他那时个子高、力气大,班里人都怕他三分。可他脾气甚好,对他好的人,从来不会吃亏。可惜的是,他唯独讨厌像我这种认真乖巧、学习上进的“好学生”。原因,就在于他那句与日月同辉,与时间争长的口头禅——大丈夫志在四方。
这恐怕是他在学生时代唯一记住的名言了,就连跟老师斗嘴的时候都不忘说个昏天黑地,气得老师拳脚相加。于是老师把这个“眼中钉”丢给我做同桌,希望我可以用言行感化他。
从此,他便抓住每一个机会,时刻向我灌输四人帮“读书无用”的极端主义思想,企图让我加入他的帮派,做他的军师,统领几个“下等兵”,一起不交作业。可我作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最终还是没有被他诱惑。每次败下阵来,他都不忘吐口唾沫,在心里骂一声娘,然后脱口而出:大丈夫志在四方,不交作业,你奈我何?
从二年级到六年级,我们一直延续着同桌关系的神话。我觉得我们就是最般配的组合——每次考试,我考第一,他考倒数第一。
后来去了初中,他也跟上了我的脚步,再次和我同桌一年。那,这一年,我再没考过第一,他也没再考倒数第一:他在倒数第二安营扎寨,我在前二十颠沛流离。
中考那年,我们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七年的同班生涯随之宣告结束。每个人都在忙于学习,我们还没来得及告别,在一个风和日丽早上,他和级部主任打了一架。
这一架,不仅让主任颜面扫地,更是让林建提前终结了学生时代,被逐出了校门。
此后,他的QQ头像再也没亮过,本人也一直没再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此别,四年未见。
“大老板真是准时,一分不差。不知四年未见,今日召我,有何要紧之事?”我调侃道。
“多年不见,你还是这么特别。可别讽刺我、挖苦我了。”他挤出一丝笑容,默默坐下。我感觉气氛不对,便收回80%的笑容。
他掏出一支我从未见过的大雪茄,深深地吸了一口,“默生,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吧。”说罢,雪茄重重跌在桌子上,泪水如决堤的洪水,浇灭了燃烧的雪茄。
“兄弟相聚,你哭什么,多大人了?”我重新给他点燃了那支雪茄,递给他。于是,一支雪茄,一杯热茶,他开始向我讲述他的故事:
二
“离开学校后,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叫我“迷惘的少年”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该做什么。有时觉得人生就这样完了。于是在家颓废了半年,18岁生日那天,我瞒着家里人,一人南下,去了广州。我每每回想起那次打架的事,就发誓自己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但那时我只配去车间做维修工人。因为手脚麻利,加上学生时代统领帮派的经验,很快被提升为车间经理。后来老总来基层视察,可能看我面善,就调我去给他做助理。于是不到三个月,我从麻雀蜕变成凤凰。突如其来的幸福,自己都不知所措,有时做梦也会笑醒。虽然日子是有盼头了,但总感觉未来遥遥无期,还是迷惘吧。再后来,我吸了毒,锒铛入狱,被关了三年,两个月前才被释放。还好老总没有放弃我,给我在咱市的子公司找了一份体面的差事,配了一辆切诺基。我不是老板,我过的,还好吧。”
四年的故事,要叙,也只是一盏茶的功夫。雪茄已经吸完了,最后一缕青烟慢慢弥漫开来,落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处都散发忧伤。
四年,想要说的一肚子话,都变成了“你还好吗”;
四年,想要叙的一大段经历,都变成了“我很好”。
听完他的叙述,我剩余的20%笑容也早已僵在了脸上。良久,我说道:“回来就好。”
这时,一个满目苍茫的少年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把时间拨到十二年前,一个孩子站在夕阳下,目光停留在远方。落日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满脸都是迷惘,满身都是惆怅。
一个满身正气的孩子在他背后质问他:“你为什么拉帮结派,不交作业,还跟老师做对?”
他回答:“大丈夫志在四方!”
“那你的志呢?”
他又回答:“大丈夫志在四方!”
“你根本没有志向,还说自己大丈夫,呸!”
这次他没再回答。
孩子站在原地,等着夜幕笼罩天空,然后一个人把星星看遍,直到妈妈打着手电筒找到他,才扑进妈妈怀里啜泣。
第二天回到学校,林建问我:“默生,你这么努力地学习是为啥?”
“我妈说了,好好学习,才能考上清华北大,担任主席总理,完成祖国统一。”
“哦。”
“你呢?你天天不学习,长大了想做什么?”
“不知道。”
“昨天不是还说大丈夫志在四方吗?”
“哼,你懂什么,大丈夫就得有最远大的理想……”
没等他说完,我就挥动我稚嫩的小手打断他:“你还小,还不懂。”我瞥了他一眼——他的眼睛睁得跟脸一样圆,直勾勾盯着我。一股刺骨的清凉由腰部经脊背而上,直逼后脑勺。算了,不管他了,我去做道题冷静一下。
理想太高,无论怎么攀爬都是仰望。与其说志在四方,不如说没有方向。林建就是这么一个迷惘而又倔强的少年,执迷不悟,坚信自己是大丈夫,有最远大的目标。
2008年,波士顿人在自己的城市打败来访的洛杉矶人,捧起奥布莱恩杯。无数“科蜜”黯然神伤,有的痛哭流涕,有的死去活来,有的默默叹息,有的高呼“我永远支持科比”。
林建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科蜜,而我当时大为欣赏凯尔特人的新人隆多。
金属摩擦,必有火花。
我们两人剑拔弩张,为这次决赛压下了赌注——谁输了就去向暗恋的女生表白。于是有了后来林建在操场上,手捧一束油菜花,在我一个人的大呼小叫中向陶醉表白的那一幕。
出乎意料的是,一向不与男生说话的陶醉,却接过了林建手中的花,而林间竟然不知所措,冒出了一句“要不要我再给你摘点”。
不远处的我惊呼道:“原来表白这么简单,早说啊。”当即跑回教室,对着班长大喊:班长,我们谈恋爱吧!
班长头也没抬,“才多大就想谈恋爱,回去学习!”
“哦……”我转身看到窗外的林建和陶醉,眼睛一亮,又喊道:“班长你看,林建和陶醉牵着手呢!”
“那是他俩手里攥着东西呢。”班长微微抬头,刘海遮住她漂亮的眼睛。
我暗忖:这么弱智的理由也想得出来。顿时心头一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揉出一个纸团,抓起班长的手就说:“那现在咱俩手里也攥着东西了。”
班长用力一甩,“滚!”
于是从那以后,班长再没理过我。
林建输掉了赌局,却怀抱了梦里的幸福。所有“科蜜”都在忧伤,唯独他悲喜交加,年少无知却拥有了最纯洁的感情,虽然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但两个人紧紧相依,彼此就是未来,彼此就是所有。所以,就算林建蒸发了四年,陶醉还是痴痴等了四年。而林建说到底,还是迷惘的,看不到幸福的路标,便转身放弃,一个人去跌跌撞撞。
三
虽说往事如烟,一挥即散,但它时时萦绕心头,挥之不去。所以林建又点燃了一支烟。
“还记得陶醉吗?”我信口一问。
“记得啊。”
“联系过吗?”
他摇摇头。
“为什么?”我步步紧逼。
他叹了口气,掸了掸烟灰:“没脸啦。”
“她等了你四年。”我幽幽地说道。
他低下头,许久,才开口说道:“她是个好女孩,现在我的人格已经有污点了,不能耽误了她,也不希望她以后因为和我在一起而抬不起头。你找个机会帮我道个歉吧,说我欠她的,我没脸见她。”
我只好点头答应。
“跟我去村里走走吧,想它了。”林建说。
坐上他的切诺基,路过傍晚的街口,华灯初上,小村庄渐渐繁华。道路两旁微风习习,小草随风泛着波浪。老人坐着小马扎,对着一群满脸好奇的孩子,从抗日战争侃到改革开放。
回到了林建以前塌败的房子,这座跨越了半个世纪的小土屋,满目的沧桑讲述了它历经的风雨。家门边竖着一棵枯死的树,而院子里的一棵槐树,却是枝繁叶茂,在黑夜里摇摆着傲人的秀发。
老人已经去城里享清福去了,两棵树陪着老房子,等待着未知的末日。
“我在牢里听说新农村建设搞得风风火火,可俺家怎么还是这烂样?”
我摊开双手,“我不知道。”
“咦,太不关心国家大事了,”他讥讽道。
“哼,我起码知道换了主席。”
他爽朗地笑起来,“反正又不是你,你激动啥?对了,为啥人们都叫他‘习大大’?”
“‘大大’好像是领导的称呼。”我信誓旦旦地说。
“哦,那为什么人们不叫‘胡大大’?”
我什么也没说,只白了他一眼。他察觉到了,露出了阴暗的笑容。因为,在我们这的方言里,“胡大大”的发音极像一种指责人的话。
“要不要找老朋友们给你接风?”走在乌黑的巷子里,我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算啦,都来看我笑话吗?心领了,谁好谁不好我都记得呢。”他低着头,甩着腿,慢慢地向前走。
“天不早了,你快回城里吧。”
“好吧,有空再来看你,你保重。”
我没有回答,看着他上了车,缓缓地开动了,便笑着说道:“兄弟四年未见,第一次相逢你就说谎,下一次你得好好请我吃饭。”
林建皱皱眉头,呆望着我。
我低下头悠悠地说:“你没吸过毒吧?”
“我就知道,什么也骗不了你。”他淡淡一笑,却马上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忧伤。
车的背影渐渐被黑暗吞噬,最终迷失在地平线上。那里,也许是林建的方向,也许是林建的家乡。
四
春节前,我收到了林建的邀请函——他邀请了很多好友一起聚一聚。
我想都没想,没有应邀。
是的,我把邀请函寄给了陶醉,我知道,陶醉和林建都需要一次重逢。
春节过后,我在乡下的小屋里安静地喝着茶。哒哒的脚步声打破了我和午后的对话,我抬头一看,院子里,林建挽着陶醉的手,稳稳地走着,一步,两步,来到了我的门前。
我微微一笑,三个人心照不宣,纷纷就坐。
对话的内容我早已经忘记,只记得林建和陶醉很幸福,这样就好了,历经磨难的两个人,终于修成正果了。林建紧紧握着陶醉的手,就像年少无知那年,虽然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但两个人紧紧相依,坚定地一步一步地走着,好像这样就可以走过各自的青春年华,逃出各自的年少无知。
后来,在林建的朋友圈里,到处都是他和陶醉的照片,有搞怪的,有唯美的,有严肃的,也有正式的。
很自然的,两个人订婚了。仪式我没有参加,我得留着肚子,参加他们的婚礼。
几个月后的一个夜晚,我正在电脑前刷着朋友圈,突然被急促的敲门声吓得魂飞魄散。我打开门一看,是林建。
他头发蓬乱,一看就知道至少有一星期没有洗了,脸色也很憔悴,眼圈也黑黑的。我问出了什么事,他什么也没说,他从上衣的里口袋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我说:“默生,现在这些钱交给你了,好好支配他们。你保重。”
我觉得事情不对,刚要问什么情况,他已经走远。我打电话给陶醉,陶醉告诉了我实情:
林建第一次回来时确实对我撒了谎,其实吸毒的并不是他,而是他的老板。警方查到了老板,但是老板却把林建找来,做了替罪羔羊。三年的时光,林建挥霍在了牢狱内,换来的只是毫无用处的金钱,但是令林建欣慰的,莫过于他的老板把他的妈妈当自己亲妈一样伺候了三年。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警方又查到老板吸毒、贩毒的罪证,于是起诉林建给犯罪人做假证。
想到林建又难逃牢狱之灾,陶醉哭哑了嗓子。
我呆呆地放下电话,把那张银行卡夹在了书架上的《圣经》里。我想,永远不要动它,等到林建出来,再还给他。
我也没有去安慰陶醉,当然,我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
“当镜中人只剩下一人,连静止也光顾匆匆地钟摆;当思念让我的世界只剩下黑白,那年的街景还在不在。”看到陶醉的动态,我也会莫名其妙地心碎。这次磨难也许是这两位情侣之间最后一次考验了吧,我知道,陶醉还会等着林建,尽管再等三年,自己就不再年轻漂亮了。
后记
出人意料的是,婚礼如期举行,而主角也没有发生变化。
婚礼在教堂举行,新郎身着笔挺的西装,手捧一束鲜花,等待着新娘。新娘拖着长长的裙子,优雅地走过红地毯,宛若一个落入凡尘的天使。两人交换誓言,交换戒指,陶醉开心地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林建轻轻拭去新娘脸上的泪水,挽着她的胳膊,在家人的欢笑中慢慢地走过红地毯,走过青春年华,走过了此间少年。
晚会上,我问林建事情的经过,陶醉躲在林建身后偷偷地笑,林建一抿嘴,把我拉到桌子上坐下,幽幽地说:
“陶醉为我做了假证,但是我感觉她漏洞百出,我想应该是我老板暗地里收买了相关人员吧,我无罪释放,他判了好几年。但是不管怎样,陶醉是我这辈子必须要珍惜的人。”
说到这里,林建伸手攥住了陶醉的手,一丝笑意,在她脸上晕开,很快就遍布脸部的各个部位。
“谁让他以前那么傻,还好他老板良心发现,要是以后他再被起诉,我们就一起坐牢了,在牢里做夫妻,我还没有体验过呢。”
我呵呵一笑,等过酒过三巡,我就离开了。
青春的故事里,他是最迷惘的主角;青春的牌桌上,他是最大的赢家。那个迷惘的少年,或许找到了自己的路,但是无论是与否,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两个迷惘的少年,彼此依偎,手牵着手,就不再迷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