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岑溪看到了一束光芒。
不是正午高挂空中的耀眼的阳光,而是在空寂的夜幕中柔和的金色月光。
她因为他喜欢上了篮球,会在课堂上无聊发呆时无意识地勾勒他名字的每一个笔画,仿佛每写下一个名字,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就会越来越短。
从高一到高三,岑溪不记得自己到底在哪本书上写过,也不知道到底写过多少他的名字。很多时候她写完了就会用一层厚厚的涂改液把它们盖上,似乎那样就能自欺欺人地掩盖她躁动的内心。这件事她一直掩盖得很好,连曲雪也以为岑溪是因为大学天台那件事才开始喜欢纪闻渊的。
曲雪没问,她也没法主动提起。
这好像成了时光和她最安静的一个秘密。
这一页的名字竟然成了涂改液的漏网之鱼。岑溪意想不到自己的少女心事会是在这一刻被揭露,而且还是由她自己亲手捧上的——毕竟书,是她给纪闻渊看的。
不是没想过跟他坦白,而是时机未到。
这下好了,这个时机被她自己亲手造了出来。
岑溪在纪闻渊问出那句话之后,突然觉得周围的空气稀薄,她连自己的呼吸都无意识地放慢了,而纪闻渊的气息还喷在她的耳后,似乎在提醒她要回答他的问题。
“就你看到的那样。”岑溪在心底下定了决心,突然转头看着纪闻渊,自暴自弃地说:“我高中就暗恋你。”
她把藏在时光最深处的秘密说出来了,这句话像是一把钥匙,把岑溪过往一人的心事通通袒露在他人面前。
“高一的时候,因为班里太吵,我胡乱在学校走着,最后找到了一个小房间看书。那个房间有桌子椅子,很空,很少人经过,我就拿着书在那里面看。那个时候我好像在看《羊脂球》,看得太入迷了以至于我忘记了时间,等我发现天色暗了下来,我开始看不清书本的字时,我才打算离开。但是打算拉开门出去的时候才发现外面的门竟然锁了,小房子的灯也是坏的,打不开。小房子只有一个排气扇,扇叶挡住了外面的光线,你也知道我怕黑,当时我很害怕,一直在喊人。”
“然后我把你放了出来。”纪闻渊似乎能感受到自己血液在迅速跑动,听岑溪讲到这,他很快接上了她的话。
他记性好,岑溪一说,他就想起了这件算得上微不足道的事情。
那个时候他高三,学校安排的课会上得比较晚,而他因为不上晚自修,所以会在课室先把作业做完了才回家,那个时候教室往往都只剩下他一人,因为大家都会涌向食堂解决晚饭。
从他的教室离开教学楼,他会经过岑溪所说的小房间,他说:“那个小房间以前是用来放杂物的,后来因为偶尔有人考试因为特殊原因请假或者缺考,级长专门空了那个小房间出来给人补考的。”
怪不得那里会有桌椅。岑溪迷迷糊糊地想。
“那里人少安静是因为那栋教学楼只有高三级的学生在上课,偶尔会有男生无聊会把门顺手关上。”谁知她那么巧就遇上了。他听到声音的时候,很自然就把门打开,他只记得里面的女生看了他一眼,低声道了谢就跑着走了。
岑溪讷讷地点头。
“所以因为这样,你就喜欢我?”纪闻渊得出这样的结论。
“也许?”岑溪不太肯定地说。
纪闻渊眯了眯眼,“嗯?”
小房间里没有窗户,所以很黑,但是门一打开,外面的光线涌了进来,她只要一眼就看清了打开门的男生样貌,她惊叹于男生的帅气,但也仅仅如此罢了。
后来,高一级也开始讨论起了校花校草一事,她有幸知道原来那天她看到的男生就是校草,他的名字叫纪闻渊。
她在心里默念了几次这个名字,觉得怎么这么好听。
经过同学们的口耳相传,大家都知道校草是一位十分优秀的人才,所到之处必有跟随者。在篮球场、在图书馆、在饭堂......
高一的岑溪也偶遇了他很多次,似乎因为自己的脑海里总是浮现他的面容,以至于去到哪儿,她都很容易看到他的身影。
后来偶然地被曲雪拉去看了他们高三的篮球赛,有纪闻渊参加的那场女生是最多的,甚至有大胆的女生会叫着他的名字帮他加油,岑溪作为路过群众,最后只能站在篮球场开外一点的花圃高处观看这场篮球赛。她当时没有近视,还能裸眼清晰地看到他打篮球的英姿,那一刻她也萌生了学打篮球,然后加入篮球队的想法。
想到这里,岑溪索性也坦白了,“我学篮球也是因为看到你打篮球很帅。”
“后来你考上青大,我心里也觉得要向你学习。”岑溪想了一个词,“趋光性。我觉得,当时的你对我来说,很像是一道光,我只是在努力追随那道光前行,就是那种感觉,后来我将它归类成少女时期的暗恋。”
“其实可能算不上喜欢吧,可能只是你诸多崇拜者的一个?”岑溪笑嘻嘻地说。
那个时候,她是一个没有目标的人。家里没人管她的学习,任她发展,可是纪闻渊的出现,给了她一个为之努力的方向。
纪闻渊只是安静地盯着她,本来鼓起勇气面对的岑溪被他直白的目光看得不好意思了,岑溪手忙脚乱地把语文书盖上,用力地摔进了纸箱里。
纪闻渊愉悦地笑了出来,他抱住了岑溪,蹭了蹭她的脸,“我太高兴了,真的。”
岑溪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她直白坦率,勇于面对自己的过去,她喜欢温暖,喜欢明亮,纪闻渊很庆幸自己对她而言是这样的存在。
冥冥中,似乎有一条线,让两人擦肩而过,然后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对方。
他心底万分庆幸,他们二人并没有错过。
纪闻渊捧着她的脸,唇齿相交。与他们以往的各个吻都不一样,岑溪甚至能通过亲吻感受到纪闻渊内心的喜悦,岑溪沉迷在他带给她的快乐中,但很快清醒过来。
岑溪推着他贴得紧紧的胸膛,努力抵抗他的魅力,“呜...还要收拾东西...呜。”
纪闻渊放开了她,额头抵在她的,气息带着一丝欲望,“今晚搬过来和我一起睡吧。”
岑溪脸颊带着浅浅的粉色,唇角扬着,明知故问,“为什么啊?”
纪闻渊恢复了原来的清冷模样,他神色认真地回答,“要把房间留给偶尔过来借宿的央央。”
多么感人的理由啊!两人看着对方的眼睛忍不住笑了出来。
岑溪一边收自己的东西一边给纪闻渊打预防针,“先说好啊,我睡觉怕冷,会抢你被子的。”
纪闻渊帮她把东西整齐地放进箱子里,毫不在意,“那就抢吧。”
他可以直接把人抢过来。
两人一递一收,很快大多数东西都被她们收进了纸箱里。岑溪从架子的最里边找到了一个手掌心大的铁盒子,铁盒子上印着多啦A梦的头像。岑溪记得里面有什么,但还是怀着一丝期待地郑重打开了盒子。盒子里面装着一些她和曲雪的贴纸照,还有她从小到大的证件照。
她翻了翻照片,在这些照片底下,还藏着一个蓝色的MP3,她愣了愣,这个是她高三那年的生日礼物,是她哥哥当时用存下来的钱送给她的,她一直很珍惜。大概是后来真正和他们分开后,她才将这些东西一一收起来放好。
她试着摁了开关键。
这部不起眼的小随身听竟然闪着光开机了,岑溪深感神奇。
她赶紧从包里拿了一对耳机出来,插入MP3里,然后兴奋地把其中一只耳机递给纪闻渊,“里面有我以前喜欢的歌,听听。”
岑溪记不起她的随身听里有什么歌了,但是她就是忍不住想和纪闻渊分享一切的心情。她摁了播放键。
一把柔和的女声从耳机里传出来,纪闻渊认真听了会,“日文歌?”
岑溪眼睛闪着光,“嗯嗯,青山黛玛的《留在我身边》。这首歌我从初中就很喜欢。”
两人坐在床边,用着同一副耳机,听着同一首歌。
灰尘在夕阳的光下旋转,安静的房间里,标准的日文旋律从岑溪的嘴里低低地传了出来。
当时岑溪很喜欢这首歌,专门将这首歌的日文都学了,也反复跟着哼唱多遍,如今这意外打开的MP3播放着的歌,让她回到了她认真学唱这首歌的日子。
“あなたのこと私は今でも思い続けているよ”
“いくら时流れて行こうと I'm by your side baby いつでも”
“So.どんなに离れていようと”
“心の中ではいつでも一绪にいるけど寂しいんだよ”
“So baby please ただ hurry back home”
......
尽管她很久没有唱,但是舌头似乎有这首歌的语言记忆似的,旋律一响起来,歌词就自然而然地往外蹦了出来。
岑溪的音色很好听,让纪闻渊想起了一句诗歌,“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这还是纪闻渊第一次听她唱歌,尽管听不懂日文,但纪闻渊还是认为这是一首很好听的歌,大概爱屋及乌。
岑溪跟着随身听唱完了这首歌,然后下一首歌还是《留在我身边》,如果她没记错,大概里面也只剩下这首歌了。
于是纪闻渊陪着她又听了一遍。
歌曲进入副歌的时候,纪闻渊听到岑溪怀念地说:“这个随身听是我哥以往做暑期工赚到的钱送给我的,虽然不贵,牌子也普通,但是留着它...让我感觉我想要的,从来都没离开过我。”
大概这也是当时自己,为什么只在这个随身听留了这首歌的原因。
纪闻渊了解她。即使过去并不完全是好的,但是她会将好的那部分珍藏起来,成为她独一无二的礼物。纪闻渊用握着她手,缓缓抬起她的手,亲了亲她的手背。
岑溪曾经真的对每一个人都抱着最大的希望和爱,可是在人生的路上走着走着,她渐渐被遗忘在身后,在诸多的分岔路口,她找不到他们了。
生活就好像坐跷跷板。跷跷板的一头坐着希望,另一头则坐着失望。在希望开到最高点时,它会以同样的速度,把失望往上推。
这是岑溪在书里看到的一句话,很好地诠释了岑溪当时对生活的看法。后来的她,一直用这样的心态去面对所有的事情,包括相信纪闻渊喜欢她这件事。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她真的十分幸运啊。
岑溪弯了弯眼睛,对温柔看着她的纪闻渊伸出手,“走吧,我们回家。”
纪闻渊牵过她的手,笑意满满,“嗯,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