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相遇是为了分离的话,那么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元元一直很坚信这一点。
南方的天气不算跳脱,不过也没有像北方人想象的那样舒适,已过深秋的城市开始渐露寒意了,元元不喜欢秋天,因为就是在秋天,阿狸丢了,阿狸是条金毛,是元元用上班的第一个月工资买的小狗。阿狸很乖,起码在元元的眼里是这样的,阿狸只听元元的话,只吃元元给的食物,只愿意让元元揉它的头,只会对元元摇尾巴,阿狸当时丢的时候,那是她人生中第二次哭的撕心裂肺,因为阿狸不会吃别人给的食物,丢了就宣告了阿狸的消陨,而第一次哭的那么伤心是因为那个男孩。
像影视剧的剧本一样,元元试想过很多和峰仔再次相遇的场景,甚至真的想到过在公交车上遇见他,见面时的开场白都想过无数次,但是当他真的出现在自己眼前时,一切又变得脱离掌控了。人生总会带来意外,但是当人生真的上演了你想象过的剧情时,却又是那样的不知所措。
元元在上高中之前都一直是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虽然是单亲家庭,但是在母亲的教导下,元元的成绩一直很好,虽然达不到全校第一,却也是十足的尖子生了。元元不是那种很有天分的女孩,却依旧刻苦,女孩们的成熟似乎一直都比男孩们要早得多。元元很喜欢音乐,也很有天赋,但是她没得选择,她必须在学业的道路上走出成就来,这样才能对得起这个不富裕的家庭对她的付出,对得起母亲的培养。
初中毕业后的元元毫无压力的考上了Z城最好的高中Z高,虽然过了远志班分数线一分,却因为没有关系,被挤了下来,进到了一个普通班,命运的齿轮一旦开始转动,没有人能够将它停下,元元说过,她很庆幸能够被分到普通班,因为在这里她遇到了他,但是命运弄人的剧情让这个大大的世界里两个小小的人儿没有走到一起,过去会让人失望,现在总使人迷茫,未来越催人成长,我们都是这样,在跌跌撞撞中长大,在迷迷糊糊中遇到、爱上并错过却无法遗忘。
峰仔是个很有个性的男孩,他上学早,比同一届的孩子都要小,从小到大他基本都是班里个子最低的男孩,但是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他是“疯仔”,他心里有个小世界,他没有大理想,也没有追求,就喜欢打打球,听听歌,做一摊扶不上墙的烂泥,他固执的守着他心里的观念,无论世人如何评判,他在他的世界里自由自在,无所顾忌,就算后来成名之后,峰仔还是我行我素,四处树敌,喜欢峰仔的人特别喜欢,讨厌他的人甚是讨厌。
峰仔算不上优秀,但是也算不上很差,因为三分钟热度导致他从小什么都尝试,他样样都会,但是也没有哪样特别出色,打了十几年篮球也没有厉害到单挑无敌,他总是这样,不求上进,老师家长却又无可奈何。
两个人的故事很自然的从高中说起,没有邂逅,没有情节,只有最简单最普通却刻骨铭心的点点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