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的一生,都被自己的感情拖累。
从小到大,他都是学习拔尖的学生。读书是随便读读都能考高分。因为成绩太顺利,一路考上大学都没有经过任何挫折。
中学时期也有几个女孩子给他写情书,方明总觉得这些女孩子没有内涵,看都不看一眼。呵呵,少年得志的小伙子,总是觉得世界都是属于自己的,直到他在如意的身上碰了一次又一次钉子。
方明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如意,是大学刚开学的时候,她跟明艳的艾未未像连体婴儿形影不离。身边着一身橘黄色衣衫的艾未未越是笑的开朗,旁边一直微微淡然的如意就越引起方明的注意。
如意并不算美女,但是优点在于她很白,很安静。雪白的脸上一双眼睛格外黑亮,像藏着很多很多话,没有任何攻击性。方明一瞬间就被这样的女生吸引了。
他笨拙地约如意,给她说书上的那些深奥知识,讨好她,可是如意始终无动于衷。直到有一天,方明终于忍无可忍写了一封情书,用的还是毛笔写的蝇头小楷,摘抄几句酸不溜秋的古诗。方明得意,能有几个人这年头还会写毛笔字?如意一定被自己的才华折服。
然而并不是这样。
那封信像是从来没有发出去一样,如意并没有任何回复。只除了每次见到方明,会刻意躲避开。
方明终于忍不住拦住如意,问她:“你收到了我的信吗?”
如意仿佛已经将此事遗忘,稍微想了一下,才说:“收到了。谢谢你。”
越这样,方明越不死心。
他未来的几年好像一直都在跟自己较劲,从来没有自己受挫的事,毕业后顺利读硕士读博士,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但唯独在感情上,自己一直求而不得。越这样,越执着,仿佛天底下最要紧的事,就是感情了。
好像一直都知道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也一直固执坚持自己想的事。事到如今,方明使劲捶自己的脑袋,才发现自己一直都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把自己的生活搅的一团糟,全是因为自己不明所以。
而如意呢?如意从来不肯将就自己的感情,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么多年对她的种种好,她仿佛都只觉得是一种负担。
如意更是不把感情当作最重要的事,不合眼缘,再好也不将就。是哪个古话说的,好女怕缠郎。可是如意的心为什么就是不能被融化?就是石头人,也该捂热了吧?所以方明最羡慕的人,是如意。
如果能像她那样,始终坚持,哪怕孓然一身倒也好。总好过现在这样,在两个女人之间,顾得了这头,顾不了那头,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