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有防五人出了狐冢后,接下来的路程出奇的顺利。
不仅没有遇到食人的红背蚁,就连普通的毒蛇,蜘蛛一类的毒物也没碰到,节省了不少力气。
只是这几人现在的打扮,却是有些不忍直视。
陈小康背上背着一人高的“决明脂”,手上拿着两根不知道什么动物的大腿骨,腰间塞了几块孔雀石,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他最终还是决定把最先看上的那块类似玉石的决明脂带上,用他的话说:
“苍蝇再小也是肉,七两银子不是钱?”
手上的两根棒骨坚硬无比,正好可以暂时充当一下武器,也被他拿了去。
周火火比陈小康也好不了哪里去。
原本周火火只拿了些草药,矿石等容易携带的东西,在看到陈小康背了个这么大的家伙后,心里很不平衡,于是把好好长在水边的一株松树拔了下来,扛在肩上。
“管它有用没用,反正我的双手不能空着!”
相比之下,赵有防三人则好看许多。
林宛之正饶有兴致的把一块圆不溜秋的石头抛来抛去,正是狐冢洞顶那块提供光亮的夜明珠。
除了夜明珠以外,林宛之头顶发髻上,还插着一柄不粗不细的,类似簪子的物件。
这是她在山洞里一处裂开的缝隙里发现的,就连赵有防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而且妖狐的记忆里也完全没有此物的印象,这倒有些出乎赵有防的意料。
赵有防则拿了唯一的一块玉髓,毕竟不拿东西的话,很容易让人怀疑。
而这块名叫“和氏”的玉髓,可以提高妖狐修炼精神力的速度,想必对赵有防来说也能有所作用,这也是他选择此物的原因。
而李子闲仍然是两手空空,什么都没带。
不对,他用腰间装酒的葫芦装了两葫芦泉水……
三天后。
当众人再次踏上来时的官道上时,一种怅然如梦的感觉油然而生。
此次莽山之行,花了足足20天时间,算算时间,现在已是暮春时分了。
出了莽山,众人还是决定一同回清流镇,毕竟现在这副落魄样子,除了回家以外,去哪里都不太合适。
走在路上,周火火和陈小康两人奇特的造型,少不了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尤其是周火火,你见过哪个人走在路上,还扛着一棵树的么!
关键是,这棵松树的树梢都已经枯萎了一大半!
一路上,周火火已经被林宛之灵魂拷问过很多次了:
“所以你扛着这棵已经死了的松树干嘛啊?拿回家当摆设么?”
在众人(主要是林宛之)的强烈要求下,周火火终于在走了小半天后,恋恋不舍的将扛在肩上的松树撂倒,扔到了河里。
这个时候,这支队伍看起来才稍微正常一点。
路过半程,日头正盛。适逢路边有一处酒肆揽客,李子闲一见,说什么也不愿再走。
正好几人也腹中无物,饥渴不已,所以当即决定吃上一口后,再行赶路之事。
酒肆不大,乃是一间用红土作胚,中间夹杂些许麦秸的粗泥盖成的。
一展青灰色的酒幌子蔫了吧唧地垂在一边,没有生气。
除了赵有防五人之外,还有三名食客在另外一桌休息乘凉,看这三人打扮,应该是些走乡贩卒。
五人坐定后,各自叫了一碗粗面并二两肉,就这么端坐在桌前,迫不及待地等着饭菜上桌。
唯独李子闲除外,他此时早已经和酒肆老板攀谈开了。饮着口感有些粗粝的浊酒,互相吹捧着对方的酒量,谈着最近发生的江湖趣闻,好不投机。
赵有防还是第一次看到李子闲这番样子,忍不住将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连带着酒肆老板说出的那些话,也听得很是仔细。
“清流镇最近不太平啊!”酒肆老板看了一眼四周,有些神神叨叨地说到。
“哦?”
“你看,官府下发的公文。”
说着把一张已经皱的不成样子的黄色纸张从桌子底下掏了出来,递给李子闲。
李子闲顺势接过,看了一眼后,念出声来:
“今有妖狐霍乱清流,创邪教,杀良人…………今被司狱史重伤,遁走清流,如有所闻之线索,可主动报之,一经查实,可得赏银二十两…………另,邪教右使常目耳仍在潜逃,如有线索,亦可报于解廌司,查实后,可得赏银五两…………”
李子闲读完公文,将之递还给老板后,开口说:
“没想到清流镇最近两起骇人听闻的案子,竟是妖狐所为,也不知这妖物逃到哪里去了,如果被我发现,定要和它斗上一斗!”
赵有防此时正吃着热腾腾的面条,不禁被呛了两口,心道:
“它都进了您肚子十几天了,和排泄物斗啊?不嫌臭啊!”
赵有防赶紧将脑子里的那坨热腾腾的东西移除,正准备继续吃自己的面条,却听老板继续道:
“不止这一件嘞,前些天有个公子和青云堡起了冲突,据说杀了不少人嘞,现在正被堡主周孟庆追杀嘞,也不知道还活着没有。
唉呀,他可千万不要死啊,咱家也早看青云堡不顺眼,要我也有他的本事,也要和他一样,如青云堡闹上一闹!”
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三名贩夫,此时一听到清流镇之事,也来了兴趣,其中一个头戴草帽的壮汉接过话头:
“对对对!俺们刚从青云堡那边过来,这事在清流镇都传开了!据说是青云堡大公子周云和他单挑时,被他用一柄奇怪的武器打碎了脊椎,这才被周孟庆追杀!”
“那公子叫黄什么来着?对了!是叫黄铭轩!”
“你说他叫什么?!”
林宛之和李子闲此时已顾不得吃面喝酒,异口同声道。
那贩夫被这突然一喝吓破了胆,颤颤巍巍地用细若蚊蚋的声音说道:
“好……好像,是……是叫……黄铭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