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游戏,刘传峰面前的是一张令人眼花缭乱的地图。
首先需要选择势力么......
刘传峰喃喃自语着。
教会什么的不考虑了,感觉太正经,我也受不了那个清规戒律,同理帝国势力也敬谢不敏。恶魔和亡灵什么的又太丑了,同理兽人和魔兽也直接pass,不过兽耳娘真的很萌呢......
刘传峰摸了摸自己的双下巴,心中突然涌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唉,算了,是要绑定身份证的,如果性别不符会被封号的。
嗯......精灵的颜值倒是很高,不过感觉太娘炮了,我又讨厌近战.......矮人看着倒是粗犷,可惜矮了,平均身高一米二什么鬼......剩下的貌似就剩下人族的中立地带了。
于是刘传峰面前的虚影逐渐凝实,变成了一个人类青年的形象,很普通的路人脸,不高不低,有些肌肉轮廓,但不算是肌肉男。然后一身看上去带着些许风沙气息的长风衣出现在了这个虚拟角色身上。同时,角色的肤色也默认变成小麦色,头发和瞳孔都是黑色。
嗯......这就是中立地带的人族么?有点像西部片里的感觉,果然特色职业是神枪手,仅中立地带人族出身可选。看着很帅,而且算是远程物理职业,后续转职还会有很多变化......行吧,就这个了。
套用真实相貌。
虚拟形象变成了一个圆滚滚的胖子,双下巴,大肚子,粗壮的四肢和手指头,有点像《合金弹头》里吃撑了的主角。
额......外形美化,变瘦。
游戏角色像是减肥日记的照片被快速轮播一样,猛然变瘦,竟然从一个脑满肠肥的胖子变成了一个线条硬朗,阳光帅气的美男子。
难道胖子真的都是潜力股么?
名称设定?如果起个太奇怪的名字会没有代入感的,嗯......算了,就约翰史密斯吧。
瞅着面前这张脸,刘传峰怀念地叹了口气,然后选择了开始游戏。
满眼都是风沙,荒凉的小镇坐落在沙漠中间,破败的建筑物几乎没什么人,刘传峰把护目镜从额头上拉下来,紧了紧有些破旧的衣领,走进了一家酒馆。
什么鬼,没有任务提示,也没有操作提示,UI都没有,还真就硬核沙盒。
酒馆里人也不多,只在角落一张桌子上围坐着三个满脸横肉凶神恶煞的大汉,从刘传峰一推门他们就瞪了过来,眼神中满满的恶意。
想必这就是用来练手的小怪了。
“来了,约翰?”
老板娘非常热情,她的年纪看着应该是三十多岁,腰身和胳膊都很粗壮,不过刘传峰能看出,这个女人那双布满老茧和疤痕的手绝不是干粗活练出来,这一双玩刀子的手,至于是不是玩枪的手,除了虎口还得看看掌心。
“照旧。”
“好嘞。”
刘传峰坐到了吧台上,很快一杯烈酒就摆在了刘传峰面前。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味道很差,毕竟是模拟出来的,感觉就像兑了水一样。
“这杯我请了。”
刚才打量他的一个恶汉坐到了他旁边。
“我听说,你很擅长让人消失?”
刘传峰眉毛一挑,看来自己的这个身份背景被设定成了杀手。
“价格,目标?”
“兄弟真是快人快语啊。”
那恶汉从怀里摸出了一张画像,别说还是写实风的,惟妙惟肖,刘传峰强烈怀疑这根本就是照片加了个滤镜。
照片里是个妹子,一头红发,长得迷人,她的风格很像劳拉那种的女汉子,眼睛,鼻子和嘴巴都很大,但是放一起很美很和谐,很有侵略性。
“红狐狸温莎,不知道从哪儿蹦出来的赏金猎人,惹上了不该惹的人,但是她身手很好,我们派去的人已经死了好几个了,我听说你是这一代最靠谱的,你能搞定她么?”
“那要看你给的钱够不够。”
那恶汉扔了一个拳头大的布袋到吧台上,听声音像是金币。
“这是定金,事成之后再给你另一半。”
刘传峰提起袋子掂了掂。
“三天。”
刘传峰一口饮尽了杯中酒,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酒馆。他的眼前第一次出现了系统UI。
“悬赏人物——红狐狸温莎,任务奖励经验100,金币5000。”
跟着地图提示前进,越往前走枪声越密集,刘传峰很熟练地躲进了阴影中,伏底身子前进。他的视力极佳,即使隔着很远,他也能看见交战双方的情况,尤其是那一头火红色的头发实在是太明显了。
这妹子的枪法真的很不错,两把左轮同时开枪还能保持精准度,一个人就压制的对面数人抬不起头来。刘传峰摸出背上的长枪,用指腹擦了擦瞄准镜,开始控制自己的呼吸频率。
这个女人的枪法很怪,双持手枪速射,还能一边快速移动,甚至一边翻滚一边射击。刘传峰手枪玩的也不错,但他自认绝对玩不出这种效果来。而且以内这个女人像只兔子一样上蹿下跳的,想要在几百米之外集中她还真挺难的。
还好,这个游戏里是有魔法的。
刘传峰的手划过枪身上的铭文,此时他瞄准镜中的世界突然变得缓慢起来,倒不是说这把枪有让时间变慢的能力,而是这把枪能在瞄准时加速持有者的时间感,提高射击精度。但是效果结束之后,枪手的集中度会消耗很大,下一次的射击难度会上升很多。
瞄准了目标的头颅,风速,湿度,心跳,全神贯注,这一枪下去,刘传峰可以确定会击中目标,但是在他扣下扳机前的那一刹那,一个幼小的身影在他的瞄准镜里一闪而过。温莎的身后,那间已经倒塌了一半的房子里,有两个蜷缩着的,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孩子。他们穿着已经看不出来本来颜色和形状的灰袍,头发乱蓬蓬的如同稻草,脸上也是黑乎乎看不清本来面目,甚至连男女都分辨不出来。
一方是女人和孩子,虽然女人的枪法可能比刘传峰还好;另一方是几个凶神恶煞一样的持枪暴徒,遵从本心的话,就会丢失信誉,后续对任务有什么影响还不知道,如果尊重契约的话,就要杀死这个保护弱者的女人。
如果不是游戏里,刘传峰可能得犹豫很久吧。
一声枪响,一个试图绕后的暴徒被放翻,命中头部,要害攻击,致命攻击,经验值到手。
瞄准镜里的温莎似乎惊讶了一下,但是她并没有试图寻找攻击来源,而是趁着对面的暴徒们被不知从何处而来的袭击吓到时发起了一轮猛攻,迅速收割了数条人命。
又是一声枪响,又是一发入魂,围攻温莎的暴徒们彻底慌了神。面前是一个枪法诡异,身法灵敏的枪手,身后的某处还猫着一个喜欢防冷枪的卑鄙之徒,这还怎么打?
几人一边还击一边后退,没有直接溃逃,说明这些人还是有一定军事素质的。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刘传峰和温莎的配合却还算默契,几声枪响,地上又多了几具尸体,那几人才终于是撤退了射击死角,消失在了刘传峰的瞄准镜中。
就这么撤退么?似乎有点亏啊。
思索片刻,刘传峰背起了枪,从阴影中大大方方地走了出来。温莎朝他露出了一个感激而疲惫的笑容,转身走进了那间破败的房子。
任务什么的去死吧,美女NPC难道不香么?
刘传峰的学子踩到木质地板上时发出了很大一声噪音,两个如惊弓之鸟般的孩子悲鸣一声便扑进了温莎的怀里。
“没事的,没事的,不要怕,是这个哥哥救了咱们呢。”
温莎的声音有些低沉,很有韵味,但此时却非常温柔,很难想象这个女人那一手双枪绝技刚刚杀了好几个大活人。
“我听说你是赏金猎人,怎么,转行做保镖了吗?”
温莎抬起头,逆着光,她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将自己遮挡,勉强能看清刘传峰脸上有着一丝笑意,这笑好像是嘲笑?
“看来路过的英俊骑士也是个好奇心重的家伙呢,怎么你有兴趣加入我么?”
“其实我是来杀你的,”刘传峰从怀里掏出那张照片,“不过你说的没错,对我来说,比起赚钱和变强,满足我的好奇心更重要些。美丽的姑娘,你有兴趣说说你的故事么?”
“你有吃的么?”
刘传峰眉毛一挑,“一般不是要酒的么?”
不过他还是从挎包里掏出一块干粮递给了温莎。
“太硬了,有水么?”
刘传峰又将自己的水壶递了过去。
“谢谢。”
温莎将水和食物分给了两个小孩,那两孩子貌似已经饿了很久,拿起干粮就是一顿狂啃,很快就被噎住了,早就预备好的温莎正好把水壶递上,两个就这么狼吞虎咽起来。
刘传峰饶有兴趣地蹲了下来,他能明显看到温莎的厚嘴唇上也早已干裂发白了。
“我很好奇,一个无法地带的赏金猎人竟然会做这种事?看来你的身手真实强到了一定程度啊,不然早就应该死了才对。”
“谁说我是赏金猎人的,只不过那帮人认为我是赏金猎人,我是一名流浪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