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见你,我记得你,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的灵魂。”这个温柔的声音顿了顿“晚安了各位。”
沈欢的手从键盘上移开,揉了揉自己的脖子,看向手机,凌晨两点,“直播已结束”。
她把刚改完的小说保存,起身揉着眼睛摇摇晃晃地去冰箱拿出一瓶可乐,撸了一把头发,靠着墙走进卧室。
一只细长白皙的手从被子里伸出来,在桌子上胡乱的摸着,“咕~”一个响亮的声音彻底让沈欢清醒了。
她挣扎着起身靠在床头上,迷迷糊糊地睁眼对手机锁屏笑了一下:“早上好啊,林戈。”
沈欢复杂的看了一眼自己的稿酬,愣了很久,自言自语说道:“今天花掉它吧......就当是一个结束,无论如何也要开始新的生活啊。”
随便收拾一下,戴了个黑色的眼镜框,头上顶着个鸭舌帽,顺便拎上了昨天自己造的垃圾,按下电梯。
“叮”,电梯门缓缓打开,沈欢打着字,径直走出电梯。
“朋友,这里是四楼。”一个富有质感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沈欢把手机按灭,尴尬的转身,推了一下眼镜框,尴尬的笑了一下:“不好意思,一时没注意。”
她抬头就看见同样拎着个垃圾袋的苏迟,沈欢脚步一顿,心想:还带这么尴尬的吗!这位仁兄前几天才投诉我搬家吵,这让我怎么说话?
沈欢无奈的捂脸靠在电梯的另一侧,尴尬地开口:“hi,好巧啊,你也去扔垃圾。”
沈欢说完这句话恨不得把自己舌头咬掉了,人家手里拿着个垃圾袋不去倒垃圾难道是去吃吗?
沈欢:我是时候该去捐个眼角膜了。
苏迟抿嘴一笑:“是啊,顺便去吃个饭。”
沈欢打趣道:“看来我们苏大帅哥今天有人约呀,我今天还打算亲手做个饭,感谢苏兄对我前几天的‘包容’呢,真是太遗……”
苏迟笑着打断了她:“没人约,自己懒得做饭,既然沈小姐这么邀请我了,我也不好意思拒绝,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沈欢:竟还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两个人谁都没有开口搭话,尴尬的气氛在电梯里弥漫开来。
“叮。”电梯开了,沈欢攥了攥袋子问:“你有什么忌口或者想吃的吗,我一会去买菜。”
“没什么忌口的,就是不喜欢吃青椒洋葱和胡萝卜”苏迟顿了顿“算了,不知道想吃什么,一会咱们一起去买菜吧。”
沈欢脸黑了一分:“好的呢亲。”
沈欢多少有些尴尬,但她还是老老实实的拿出手机去搜了搜菜单。
苏迟突然伸手挡在了沈欢的头前面,沈欢还沉浸在选菜品中没反应过来,一头撞在苏迟的手上。
“啊!”沈欢捂着自己的头,赶紧把手机放进口袋里,紧张地看着苏迟:“没事吧没事吧,对不起啊,我刚才没注意看路。”
苏迟把她的脑袋扶好,甩了甩自己的被撞红的手背,笑了一下道:“沈小姐,手机再怎么重要,走路也要看路啊。”
沈欢不禁有些愧疚,耳朵都急红了半边。
她看着他被撞红的手背,有试探性地问了一问:“你的手没事吧,疼不疼?”
那双手白皙细长又指节分明,一看就是握钢笔的手,但手背微红,是刚才为了保护她的头不磕在电线杆上。
苏迟笑了一下:“没多大事,一会就好了。”
沈欢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发:“内什么,咱们去哪买菜,超市还是菜市场?我刚搬过来,不怎么认识路。”
苏迟:“附近的超市吧,我带你去。”
沈欢打开了打车软件却被苏迟阻止了:“不是很远,咱们步行去吧,顺便带你认认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