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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海边赏美

林牧没心思欣赏自己的同学,留在营地看守,一起留守的还有男同学王猛、顾楠,另外两个女同学叫宋诗雪、李月茹五个人。

三人斗地主,两人观战,输的下去惩罚十个俯卧撑或者仰卧起坐,轮换着来。

“林牧,我最近发现你好像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了,越发的深沉,就好像是一个成熟的大叔一样,你不会是提前变老了吧”,林牧和宋诗雪都在观战,得隙闲聊,宋诗雪盯着林牧看了一会儿,皱皱眉头十分不解,又低声嘟囔着:“样貌没变,就是感觉不一样了,很奇怪”。

“炸弹,我赢了,哈哈”,王猛嗷的一嗓子,吓了我们一跳。

“你这个神经病,那么大嗓门儿干嘛!吓死我了”,李月茹瞪了王猛一眼。

“猛子,你哪来这么多炸弹,是不是偷牌了,说,坦白从宽”,顾楠不忿的指责王猛。

“嘿嘿!少扯淡,牌好水平高,技不如人别乱挑,赶紧下去做俯卧撑,换人换人”,王猛奸笑的样子十分欠揍,不生气也不脸红,平时经常开玩笑,都习惯了。

王猛这一打岔,倒是把宋诗雪的问话给略过去了,林牧也没回答,只是心想这个宋诗雪难道有什么不一样吗?能看出他有了前世的记忆?不应该啊,也许是她心思缜密观察仔细而已,现在的自己跟他们没什么两样,唯独记忆更多一些而已,身体上没有任何区别,不过林牧又偷偷瞄了一眼宋诗雪的胸口,没有伤痕印记,略微有些失望,索性没做多想。

林牧不知道他偷瞄的这一眼却被宋诗雪发现了,然后继续打牌聊天,宋诗雪也没继续说什么。

……

有同学回来换班,林牧几人也跑去游泳,只是林牧这次跑出去比较远,来来回回的往人群里钻,偷偷的瞄着美女看,这事儿还真有些尴尬,要不是林牧知道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还真担心自己是一个色狼呢,即便这样,林牧也不敢明目张胆的的去看人家姑娘的胸口,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一扫而过,不然被人家误会成色狼,到时候就不好收场了。

一下午的时间,没什么收获,不过跟同学们一起玩耍倒也感受到一些欢乐,虽然跟他师姐的那种情感不同,但是这种感觉也不错。

夕阳洒向海面,照在半透明的细沙砾上,映射出五光十色,长长的背影前方,一道道金晕出现在人们身上,不少人拿出手机相机拍摄留念。

晚饭叫的外卖,夜晚来临海边的人群再次热闹起来,点篝火,唱歌,跳舞,玩游戏,什么真心话,大冒险之类,各种各样的玩法,到处上演着,这就是青春飞扬吧。

林牧借着尿遁,一个人光着脚在沙滩上漫步,海水时不时的冲刷上来,不少小螃蟹跑出来觅食,也有贝壳冲的到处都是。

“嘶!”脚趾传来一阵剧痛,这是踢到石头了?

林牧赶紧蹲下来低头查看,原来是一只蛤蜊有手掌大小,夹住了林牧的大脚趾,难怪这么疼,林牧用力将之掰开,脚趾居然划破了,刚要把那个蛤蜊仍会海里,突然察觉到一丝微弱的灵气,“咦!”,林牧心头一喜,赶紧收回掰开蛤蜊仔细查看,里面居然有一颗珍珠,乳白色,指甲盖儿大小,圆圆润润,灵气正是从这颗珍珠上散发出来的,还真是捡到宝了,哈哈,林牧非常开心,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发现含有灵气的东西,有些兴奋。

林牧将珍珠小心的取出,刚要把那个蛤蜊扔回海里放生,身后就传来一声:“林牧,你一个人跑到这里干什么呢?”

林牧回头一看,原来是宋诗雪站在一米外正盯着自己。

“没干什么,就是出来散散步,不小心让贝壳给咬了一口,正准备将它放生呢”,林牧说着还扬了扬手中的蛤蜊。

“这样啊,你受伤了没有?”宋诗雪走上前俯身查看。

“啊!你脚趾破了,流了好多血”,又是一声惊呼。

林牧微微笑了一下,说道:“没关系,就是划破了表皮,不碍事,倒是还捡到了一件宝贝”,林牧张开手掌给宋诗雪看。

“这是珍珠吗?真漂亮!”,宋诗雪大眼睛睁的老大,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浅浅的酒窝,迷人的微笑,认真的表情,那一刻真的很美。

林牧也发现宋诗雪很喜欢这颗珍珠,随后就说道:“如果你喜欢这颗珍珠,等回去之后,打个孔可以穿起来,我再送给你吧”。

对于林牧而言,珍珠虽美,里面的灵气才是他最需要的,林牧是想等他把珍珠里的灵气吸收完毕再送给她,女孩子喜欢漂亮的东西可以理解。

宋诗雪虽然很喜欢这颗珍珠,但也没想着据为己有,连忙表示拒绝,两人也没有纠结这件事,于是坐在海边,慢慢的聊着。

宋诗雪发现林牧性格方面的变化,甚至身上的气质也与之前不同,尤其是白天林牧偷瞄她的那一眼,所以就格外关注林牧,这才悄悄的跟着他,想弄明白林牧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还说林牧是个大色狼,下午的时候总往美女堆里钻,这下可把林牧闹了个大红脸,逗的宋诗雪咯咯直笑。

林牧就说她这个丫头观察事物这么细致,不去当侦探真是人才浪费,太可惜了。

说到最后宋诗雪又想起林牧脚趾受伤的事,这才起身慢慢往回走,到了营地,宋诗雪先是拿来清水帮林牧冲洗脚趾,又找来酒精消毒,上了消炎药再用纱布包起来以免感染,其他同学也都上前帮忙。

林牧的帐篷在最边上,夜里待众人都睡去之后,林牧悄悄爬起来,盘膝打坐,将那颗珍珠握在手中,意沉丹田,缓缓运转功法,手中的珍珠发出肉眼不可察的微光,灵气随之流出,凝成一缕,沿着指尖,顺着脉络走向,被吸入林牧的体内,绕行一周,最后归于丹田,两个小时后,珍珠里的灵气被吸收殆尽,表面失去了光泽,但是依然很漂亮,没有损坏。

林牧的丹田终于松动了一丝,一颗珍珠比之前修炼一个多月的效果还要好,果然还是得依靠外物,不然的话想要进入聚气期调动丹田,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这颗珍珠所蕴含的灵气总量虽然不多,林牧也很知足了,能有这样的机遇还是很不错的,这说明还有机会找到其他含有灵气的宝贝,这样一来修炼的速度就会快上很多。

林牧收功之后,又将珍珠收好,不想闹出动静打扰到别人,林牧也就再次躺下慢慢进入梦乡。

在梦中,几个孩童在草地上追着蝴蝶撵着蜻蜓,稚嫩的童音有如天籁之响。

……

第二天,林牧之好守着营地,脚趾受伤没办法下水,抽空又跑到人群附近坐着“欣赏风景”。

在海边玩了三天,都很尽兴,于是收拾好行囊,然后各走各路,各回各家。

回去之后,林牧找了家珠宝加工店,把那颗珍珠打了个小孔儿,再用细红绳儿穿起来,既然宋诗雪那么喜欢,回头有机会就送给她吧,话已经说出去了,就得照做。

在家里休息了几天,林牧准备再次出发,这才想去江南市转转,一切准备妥当,告别了父母,坐上火车前往江南市。

这一次林牧有备而来,没有再次公园露宿,而是提前在网上找了一处平房小院短租一个月,几百块钱,也不贵,远在郊区,挺安静的,很符合林牧的要求,林牧早出晚归,白天在城市里“四处游荡”,晚上在房间里打坐修炼。

时光匆匆,转眼就是二十几天过去了,这一天林牧正准备要出门,迎头碰见一个年轻女子走进小院,林牧下意识的看了一眼,整体感觉不错,相貌虽然不是很出众,但是非常耐看,就是气色显得不是太好,眉间锁着淡淡的愁云,好像是遇到了什么事情。

两人相互都不认识,第一次见面都是一愣,女子看到林牧刚才房间里出来,就问道:“你也是住在这里的吗?”

“是的”,林牧简单的回答,然后又问:“你是刚搬进来的?”

女子摇头道:“不是的,我在这里住了有半年了,就在你的隔壁,之前怎么一直没看见过你呢?”

“我在这儿住了有二十几天,每天早早出门,晚上十点之后才回来……”。

不等林牧说完,那位女子又说道:“原来是这样啊,我一直在上夜班,难怪没见过你呢!我叫徐婷婷,你是?”

“我叫林牧,林场放牧的林牧”。

两人相互认识之后,简单聊了几句,徐婷婷进了自己的房间,林牧也转身出门。之后几天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期间也没再见过徐婷婷。

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一个月期限已到,这座城市也探查的差不多了,最后一晚,林牧回来的较往常要早,傍晚十分就回到小院,正巧遇到徐婷婷慌慌张张的出门,一时不察两人撞了个满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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