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部队的村里有两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大一点的女孩叫娜娜,小一点的叫艳艳。
她俩总去我们院子里玩双杠。女孩叽叽喳喳,老兵不待见,总是大喝一声,把她们轰走。
有一天,我和她们站在艳艳家的墙根儿下聊天,娜娜爱说,且还鬼头。
“李叔叔,你从来不骂我们,有个叔叔每次都凶巴巴地吓唬我。”
她说的是夺刀的战友,对待敌人和群众都像秋风扫落叶。
我说:“没事的,有我在,他不会撵你的。”
但有一次指导员上政治课,讲市场经济学,她们俩还来玩双杠,我就出去说:“我们上课呢,你们先去别处玩,一会再来好吧。”两个女孩撒腿就跑,头也不回。
“那你也没有大声说过我们。”娜娜总是抓住问题的本质,而艳艳却一句话也不说,就喜欢盯着人看。
我哑然失笑,这根本就犯不上,况且我和那个老兵还总去孩子家里吃饭,没必要在这些细节上挑毛病。
因此她俩一点都不怕我。娜娜问我:“什么是爱情?”这下真把我难住了,我没想到一个孩子居然会问这样的问题,辛亏她没问我一个人究竟有没有灵魂。
我要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她可能不懂。
其实我也不懂。
娜娜还说:“我和艳艳爬到山顶上,艳艳喊,李叔叔,我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你。”
艳艳听了娜娜的话,骂她多嘴,谁叫你把秘密说出来的。
娜娜说:“你就是这么喊的,你咋不承认了。”
我听了哈哈大笑,真是两个可爱的女孩,她们对爱情的理解就是嫁给他,她们比我还明白,这让我想起来又觉心酸。
后来我考上成人高校,从大队回来取行李。我当时心情特别好,欣喜若狂。
艳艳看到我,像踩着风火轮一样跑过来。
一张俊俏的小脸,在眼窝里有个新疤。
两个月没见了,我蹲下来问她:“艳艳,眼角怎么碰的,留下疤了。”
艳艳说:“村里新摆了一个台球案子,我去看球,打球的人没看见,用杆从后头戳的。”
她的个子刚好比台球案子高一点。
“怎么那么不小心呢。”我眼窝也有个疤,小时候被人用石头打的。
“你是不是要走了?”艳艳问我。
“叔叔退伍了,回家去上学。”终于不用再回来了,我如释重负。
艳艳狠狠地盯着我。
“那你还回来吗?”
我把她抱起来,看着眼窝里的疤说:
“叔叔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你要好好学习。”我也有些不舍。
艳艳还是狠狠地盯着我。
艳艳太坚强了。
我坐车离去的时候,她站在土坡上依然盯着我。
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可比丁娜勇敢多了,至少她对着大山呼喊,要嫁给我。
这虽然是一个童话,但我和丁娜不是一千零一夜。
天下的女人,谁都想当卓文君。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丁娜的抉择就是我的抉择。
她的痛苦皆来自于我。
假如我不存在,丁娜嫁人生子,再普通不过了。
每个女孩都是如此,红楼梦里大观园散了,留给贾宝玉的只能是薛宝钗。连袭人都嫁给了蒋玉涵。
如果放弃,丁娜也会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
我完全可以划上一个分号,从头再来。
但是我玩不起了,我怕她也会狠狠地盯着我,如芒刺在背。
于是我豁出去了,我还不如一个司马相如了,凤求凰我不会写,下聘书总会的。
我准备放假去她家。
因此我有必要找丁娜谈谈。
在谈之前,我咨询了老孙。
“丁娜是个好女孩,你去她家,你能做主吗,你父母同意不?”
“你还上学呢,也没工作,你拿什么娶人家?”
“你可考虑好了,你看我,有工作有收入,都娶不了小妹。”
大哥几句话就把我怼南墙上了。
“那我该咋办?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嫁为人妇吧。”
老孙笑了。
他怎么跟胖子一丘之貉。
做愚人工作,犹如对牛弹琴。
“我不反对你去,可是去了也白搭,啥你也办不成。”
问你半天,还不如不问,光给我泼凉水。
“先把你自己家里的事搞定,再议。”
我妈?搞定?见鬼了。
我要是娶丁娜回家,她敢泼我一脑袋面条。我爸同意都不好使。
老孙看我犹豫,拍着我说:
“你看胖子的小姐姐多好,在学校找,那是穷扯淡,回家再说吧。”
你是穷扯淡,骗小妹玩,我可扯不起,一生就这一次机会。
错过丁娜,我就真会陷入无尽的黑暗。
这个老孙,一点点子都不给,纯是一个挨刀货、枪崩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