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胜想起了那个有些冷冷的雨夜,还有她挂满脸晶莹泪水凄美的脸颊。他的心就像是被针扎了一下,很痛很痛。
他忽然开始有些理解她了。
姚月甜母亲是个伟大的女人,本应该善待其终,可到头来却落得个被人背叛,悲戚到死的下场;就连姚月甜也不得已离开家来到陌生的城市,从此孑然一身,却还被程歌这样的渣男欺骗感情,差点酿成悲剧。人类的自私永远都是这个世间惹祸的源头!
苟胜忽然感到了莫大的悲哀。他并不知道在这个世上像姚月甜和她母亲这样的女的还有多少,但他觉得,绝对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
莉莉深深地看着他,似乎想要从他眼里看到些什么,然而苟胜却让她失望了,在他的眼里,她只看到了平静,一如既往的平静。
良久,她忽然长了口气,对他说道:“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我请你不要伤害她!还有,想要获得我莉莉的认可,过几天就不要输给程歌那伙人!“
莉莉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了苟胜的视线之中,夜色在华灯中轻轻绽放,无风的河面波澜不惊。
……
苟胜回到宿舍,众人正好打完了一局,阿远夸张地迎了上来,上下打量着他:“回来了?没有缺胳膊少腿吧?“
在阿远看来,莉莉是出了名的凶残。也不止是阿远,对于莉莉,众人向来都是敬而远之。
苟胜白了他一眼:“你们太不了解莉莉了,莉莉那是刀子嘴,豆腐心,你们不懂,活该你们单身呐!“
众人顿时就“呸“了一声,显然对他的说法很是不屑。阿远忍不住道:“那莉莉都跟你说了什么?你这么了解她,难道你们竟然惺惺相惜情不自禁?“
“一边去,莉莉说,你们这些都是些老流氓,以前没事勾勾搭搭,还说让我离你们远一点,免得深受其害。“
众人顿时就面面相觑,阿远道:“哇KAO,莉莉真这么和你说了?“
苟胜看到老白的脸色不可察觉地变了变,忍不住就嘿嘿笑了笑把目光望了过去:“可不是,她说了,尤其是那个老白最是猥琐不堪,卑鄙下流……“
老白老脸顿时就红了,好一阵变幻,其余人顿时就哈哈大笑起来。
老庞也来了兴致,忍不住就问道:“诶,莉莉为什么会跟你说在这些?“
“这就说来话长了,莉莉其实知道我跟姚月甜的事,要我以后好好对人家。“
众人半信半疑地看着苟胜,苟胜得意地进了游戏,头也不抬地说道:“来吧,继续战。“
大家本来还想审问一下苟胜的,但苟胜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们一眼,说了一句话,就让他们乖乖闭上了嘴巴。
“莉莉说了,过几天千万不能输给程歌那伙人,到时候我打算把莉莉她们一起叫过去。“
众人眼睛顿时就红了,嗷嗷叫着又杀了个天昏地暗。要是在莉莉的眼皮子底下输给了程歌那伙人,大家想想就觉得丢人。
苟胜很满意这个效应。有的人凡事都喜欢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但他觉得那是没有勇气的一种作为,而有的时候不给自己留后路其实恰恰就是最好的后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的不遗余力和全力以赴。
有压力,才有动力!
众人当然不想几天后很没面子的就挂掉,尤其是在妹子的面前屁股朝天地爬出去,于是大家都做好了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准备。虽然只是4V4团竞,输的一方也只需上场的四人按照约定爬出饭店,但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作为同属一个战队的施肥小分队众人也同样会颜面扫地。
无论如何,几天后只许胜不许败!
看着大家一副认真对待的样子,老庞也是十分的欣慰。尤其是阿鹏近日的变化最为明显,在心态上就有了很大的改观。
可以这么说,在苟胜没来之前这里的人就是一盘散沙,别说有组织有纪律了,就连基本的团队意识都没有,每天各自为营,没说两句就如阿鹏绝裾而去。而自从苟胜来了,这才有了今天的凝聚力。
个人力量于茫茫人海之中无异于沧海一粟,就算个人能力再出众,如果不能融入团队也难以发挥更大价值。所以无论做什么,小到游戏,大到民族和国家,都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凝聚出无与伦比力量,一路斩荆披棘,所向披靡!
每个人在压力与困难面前选择与组织一起攻克难关,同进同退,这才是一个真正合格的团队!
接下来的几天,让苟胜感到欣慰的是,姚月甜并没有再骚扰苟胜训练了,没事还会拉着莉莉打打团队啥的。
由于姚月甜每天早上上班比较早,所以苟胜每天结束训练后姚月甜基本都睡着了,而在她睡觉之前她至少都会给苟胜发上一条“我先睡了“,“晚安“啥的消息。
苟胜觉得自己越来越是喜欢这个丫头了,于是这两天开始,早上上班经过村里的时候会惦记着给她买点玉米啊奶茶啊什么的。
姚月甜尤其是特别喜欢吃玉米,还是一颗一颗掰着吃的那种,一根玉米能吃很久。而苟胜在发现她喜欢吃玉米后,这天一买就是好大一袋,整整十几根呢,惹得前者直翻白眼。
在旁人惊愕的目光中,姚月甜的脸红扑扑的,实在不好说什么,于是就说:“你是猪啊!“
苟胜本想着给她一个惊喜呢,然后就被姚月甜连推带踹赶出了十一铺。苟胜被一脚踹出去的时候还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使劲地想着这个梗,浑然没有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一只白生生的小手伸到了自己面前。
“我的呢?“
苟胜愕然地抬起头,就看到莉莉不善的玉脸,然后讪讪地一笑道:“在,都在里面呢,告辞。“
于是莉莉进了十一铺,然后苟胜就听到了莉莉那充满魔性的笑声:“苟胜这个牲口,还真的是把你当成猪来喂了诶。“
苟胜顿时就咣当一声,差点栽倒在地。
一干人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苟胜,浑然没有发现在苟胜的屁股上还留着一个脏兮兮的鞋印。
自从暑假以来,沙滩上的人是日益见多了,红的白的绿的黑的各种各样的东西晃来晃去,让人眼花缭乱。
每天上班也是很忙的,根本没有时间去发任何牢骚,每天在波澜起伏的海面晃来晃去。不知不觉一个多月了,现在的苟胜已经完全适应了海上的颠簸,不像刚来那几天,在海上晃久了一下来就感觉身边的人都有点东倒西歪,尽管大家都耐心解释其实是他自己东倒西歪,但他还是一致认定那就是别人东倒西歪。
苟胜虽然这段时间有学过开艇,学得也挺快,但按照规矩必须要持证才能带客,所以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开着艇,带着妹子漂洋过海,施展轻功水上漂了。
众人提议苟胜实在是应该找个时间去考证啥的然后正式转正,因为转正之后就能正式带客,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拿一份辛苦的提成,相对来说工资就会高很多了,但苟胜一想到要好几千就感觉有些肉疼。
其实苟胜也并非是不舍得这点钱,他当然也明白有舍才有得的道理,但最重要的是,他还急着存钱去看看医生,把失去的记忆给找回来,那样才能明确自己的目标,知道自己到底该做什么。苟胜心里并不相信自己这七年来真的是无所作为,虽然他确实是混得很穷,穷到连出门都要靠老爸老妈的资助。
苟胜虽然决定要存钱看医生,但是一想起康复治疗很可能需要一笔非常不菲的费用,苟胜就觉得自己的工作实在是很难支撑自己的想法。他觉得要是以前的技术传承下来了多好,或许还能打打职业什么的,就现在连一技之长都没没有,去哪里都是拿着最底层的死工资。
苟胜郁闷地下了班,走在回窝的老路上。虽然现在每天的工作是拉拉船、抱抱小孩子和扶扶老奶奶过马路什么的,但忙起来的时候一天下来也是累得不轻。所以回到老窝的第一件事,当然还是美美地洗个热水澡缓解下疲劳然后再训练。
工作虽忙,但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赌局约定好的时间,地点由老庞定的,是靠近海滩的一家海鲜餐厅。
众所周知,在这个地段吃饭,不仅份量小价格还很昂贵,简简单单一盆螃蟹就要好几个百,平时大家都是很少来这里吃的,但这一次老庞之所以选择这里正是因为输的一方还要买单,所以抱着必胜的心态老庞当然就把地点选在了这里。
程歌一伙人又何尝不想弄死老庞他们,所以一听老庞选的这个地方,程歌一下子就冷笑着答应了下来,心道这是你们自寻死路,那就怪不得我了。
于是,程歌就带着一票人风风火火地杀向了海鲜餐厅,一路上,行人纷纷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