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去了预定好的桃心亭入座。肖萧是闹腾的性格,明涛虽然平日看着冷峻,但在姐姐面前也是插科打诨惯了,如此融洽的氛围下,一端庄的明晶也显得特别活泼,看两个男人叙旧、闲谈,也不时地打趣两人几句。
“话说你怎么会把明涛当成我哥哥的?我们认识那会儿,他还在上初中呢。”明晶终于忍不住问出了让自己十分好奇的问题。
“嗨,你没发现你们姐弟俩都是越活越年轻么?那时候这小子满脸的青春痘,又正是发育期,经常胡子拉茬的,头上顶个鸡窝,个头也比你高,还冒充你小叔,我这么善良纯洁的人哪知道他是个蔫坏的弟弟呀?”肖萧故意皱巴着脸,不动声色地恭维了明晶、吹嘘了自己,恶贬了明涛。
姐弟两人不由相视一笑,明晶道:“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他那时候还学什么非主流,非要留长头发,学校的老师给我打电话,气得我当天就坐车赶了回去,可是说不服又拧不过,只好趁他晚上睡着了一剪刀给他剪了。”
“哼哼,姐,说话可要凭良心,我哪是学什么非主流啊,我那还不是想学大侠保护你来着,你不知道,你走了我可伤心了整整一个星期。”明涛拽了姐姐的衣袖,不依道。
“得,就你还当大侠,我可没听说头上顶鸡窝的大侠,丐帮帮主还差不多。”肖萧故意损他。
“嘿,你还别说,我那时候最想学的就是打狗棒法了,我们隔壁邻居养了只狗,特凶,又是放养的,我姐每次回家都得绕好远,偏他们家欺负我家没大人,说了好多次都不肯拴起来,我那时做梦都想把它打得嗷嗷叫。”明涛一副你真是我知己的样子坦然接过话头。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那狗抓小偷挺厉害的,后来被人毒死了,不是你干的吧?”明晶白了他一眼。
“肯定是他干的,你不知道,这小子可坏了。那年暑假我来你家找你时,他跟我说他是你小叔,你爸妈长期在外打工,你要找男朋友得他看中了才行。害得我当时就去你们村口小卖部给他买了好烟好酒,结果转身他就放狗咬我,要不是今天凑巧碰上了你们,没机会叙叙旧,我说不定被这小子蒙在鼓里一辈子呢。”提起往事,肖萧不由恨得牙痒痒。
明晶大明涛八岁,父母长期在沿海一带打工,几年才回家一次。
自明涛记事起,便一直与外婆、姐姐相依为命,外婆要忙地里的农活,明涛差不多就是姐姐一手拉扯大的,所以姐弟俩的感情自是非比寻常。
从小明涛就知道姐姐是这个世界上对自己最好的人,所以看着姐姐被村里的混混纠缠才想要去做侠客,梦想自己有一天能学成一身绝世武功保护她不受一点伤害,把惹她生气的人统统暴打一顿,再远远地赶走。
邻居家的那头恶狗,姐姐每次从他们家门口过都胆战心惊,被吓了两次后,更是宁愿绕上大半圈也不敢再走离家最近的那条路。
有一年冬天的一个早上,姐姐一大早去赶集,回来的时候买了两笼热气腾腾的小笼包,为了趁热拿给他吃,大着胆子战战兢兢地走了那条近路。
不知道是闻到了包子的香味还是那天的雾太大,平时只吓人的恶狗突然窜出来,咬住了明晶的小腿,吓得明晶不断惊叫、喝斥,却怎么也没能让他松口,直到引出了主人才把它赶跑。
姐姐却什么也没多说,就急急跑回家把包子塞给自己,让自己赶紧趁热吃。
还是随后邻居赶来道歉,粗心的自己才发现姐姐红红的眼睛像是哭过了。
幸好冬天穿得厚,只留了一个浅浅的牙印,这在农村人眼里压根不算伤的伤,却一直疼在了他的胸口,让他难受得再也吃不下肉香四溢、引人垂涎欲滴的包子了。
后来却是想尽办法才让外婆买了几包老鼠药,又自告奋勇地揽了药老鼠的重任,却一点都没舍得将那药给老鼠吃。
偷偷攒了几块红烧肉,划上一道道口子,再小心地把那些药一点一点用竹片子抹在了上面。
又用了整整三天时间蹲守,才终于找了个神不知鬼不觉的空档诱着恶狗把那些肉都吃了。
就算是这样,他也没放过它,还撺掇着那家小孩把死狗扒皮褪毛、开膛破肚地给炖了吃了。
明涛的思绪飘得老远,仿佛又回到了和姐姐朝夕相处的那些年,那大约就是自己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吧。
人越长大越烦恼,早知如此,当初自己就该乖乖听话,不要处处与姐姐作对,让她少生点闲气了。
可人总是要经历那些酸甜苦辣才能一步步长大,这便是成长的代价吧。
明涛目光柔和地看着明晶道:“你冷不冷,今天虽说天气还不错,但风吹在身上还有点凉,多喝点热茶。”边说边拿起水壶为两人续水。
“哟,能喝到咱们涛总亲手倒的茶可真不容易,晶晶,我可是沾了你的光哦,也能享受一把当哥哥的感觉,是吧,弟弟!”肖萧显然对往事耿耿于怀,故意咬牙切齿地吐出了“弟弟”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