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箱里装着一件皮衣,看不出款式,想来应该不是大路货。皮衣上放着一根竹筒还有一个小木盒。最上边是一个牛皮信封,没有封口。
晨晓先打开木盒,看了一眼里边的东西,然后再拿起竹筒,轻轻在耳边摇晃了一下。最后将两样东西抱在怀里,亲了又亲。
“发什么神经?快说说什么东西?”
“佛珠手串和一件宝贝,等会儿回寝室再说。”晨晓向高灿解释一句,开始看那封信。
信里写道:纸箱里这两样东西是省厅物证科,从崖底收集到的物证。后经证实,不属于犯罪分子遗留,便送到蒋胜楠处。经蒋胜楠确认,属晨晓私人物品,今天给他送过来。
纸箱里的大衣,是孟胜男未婚夫在四九城买的,特意送他,不用客气。
东西和信都是蒋胜楠送来的,信中语气比上一封信随意很多,这一点点改变,让晨晓对蒋胜楠姐姐,多了一丝亲近感。
迫不及待将纸箱抱上,往寝室走。陆鱼三人自然紧随,要去看个究竟。
晨晓回到寝室,先拿出一个干净小盆,将木盒里装着的那条金刚乌木手串放进盆里,然后加入清水,将手串浸泡在水中。
这手串是慈云寺至宝,离开晨晓都两月了,期间少不得有人拿出来看看或是试戴。这佛珠手串有灵,事先不用清水泡泡,晨晓不敢戴。
手串高灿三人都熟悉,没啥好稀奇的,只有一点没搞懂,这手串怎么就被警察给拿走了。
陆鱼指着桌上的竹筒问晨晓,“这里边装的什么?看你很紧张的样子。”
晨晓呵呵直乐,双手不停互搓,“这可是件宝贝,蒋胜楠在崖底受了那么重的伤,单靠这件宝贝一根根须,就保住了命,你说神奇不神奇。”
潘媛媛见晨晓一直卖关子,有些急了,“赶紧打开看看,到底是件什么宝贝。”抬腿在他腿上踢了一下。
晨晓不急,先将桌子上杂物收拾到一边,这才将竹筒拿到手里,抜出竹筒塞子,将里边裹着苔藓的血参取了出来。
三人见摊在桌上的是一根红色人参,心里难免大感失望。“这有什么稀奇的呀,不就是一根人参嘛。”高灿说了一句。
“应该不是普通人参,没见晨晓很在意吗?应该是一株野山参。”陆鱼判断到。
晨晓呵呵一笑,“你们看仔细,这可是一株上千年的血参,药用功效拿一万根野山参都没法跟它比,两者相差十万八千里呢,你说珍贵不珍贵?”
高灿一下眼红了,“不会吧,你从哪里挖来的,这东西山里还有没有?放假我们也去挖……”
还是小鱼儿谨慎,小眼神有点严肃,“你什么时候偷偷去挖的?没被你婶发现吧,要不然,回家你又得挨打。”
晨晓有些得意的笑,“上山挖株血参的事,孟婶一点都不知道。那次救人掉下悬崖,就是在挖完血参、回家的路上发生的,幸亏竹筒跟着摔下山底,被警察捡走了。要不然,还真是要挨打。”
“我替孟婶教训你一顿。”小鱼儿气不过晨晓偷偷冒险上山采药,伸出手在他腰间狠狠捏了一把,疼得晨晓嗷嗷直叫。
“好啦,好啦,别秀恩爱啦,晨晓你说说,这血参到底怎么个吃法?是买只鸡一块炖还是……”高灿听说这东西好,开始嘴贱。
“没病没灾的吃什么血参啊?正常人一根参须吞下,就会流鼻血,这东西还是先放放再说吧。”
当晚,晨晓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醒来,感到浑身上下神清气爽,换上那套白色复古装,将竹筒小心放进背包里,背起背包,戴好手串,欣欣然出门而去。在他身后寝室里,高灿睡得像条死猪。
晨晓沿着校园熟悉的小路,往校外走去。刚来到校门口,就看到陆鱼推着一辆自行车,往校门方向走来。
“陆鱼这是去哪儿?”晨晓热情招呼。
“刚才我妈给我打电话,说是家里做了好吃的,非得要我回去。”“你这又要是去哪儿?”陆鱼问道。
“有点小事,进城一趟”。
“走哪个方向?”
“红星东路,你怎么走?”晨晓回答,接着又问。
“正好同路,我带你吧。”
“哪有女生带男生的道理,还是我带你吧。”晨晓从陆鱼手中接过自行车,跨步骑了上去,回头招呼小鱼儿,“你快上来呀。”
陆鱼迟疑了一下,“我刚吃过饭,走两步。你先去校门外等我,我慢慢走出来。”
“那我们一起走走。”晨晓作势要下车,小鱼儿劝阻到:“你先出去吧,我走走就来。”晨晓没办法,骑车先去了校外等她。
晨晓在校外等了一会儿,才看到陆鱼慢吞吞走了过来,还一付左顾右盼的样子。便将车往回推,来到她身前,眼看着小鱼儿红着脸,慢慢坐上后座,晨晓才蹬起自行车,飞快前行。
自行车才离开校门十多米,身后的小鱼儿便叫道:“不用这么快,慢慢走就行,我不赶时间。”晨晓听话,车速慢慢减了下来。
省城大都市的周末,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晨晓骑车带着小鱼儿,穿行在自行车流里,两人一边低声说话,一边观看四周繁华街景,心情十分放松,十分惬意。
小鱼儿同晨晓同乘一辆自行车,刚开始还有点害羞,有点不习惯,双手只是抓住晨晓衣服下摆。到后来,离开学校,进到城里,四周没一人熟人,胆子慢慢变大,开始敢用手扶住他的腰。到后来,自行车小小摇晃一下,陆鱼扶住腰的手,很自然就变成了环抱。到了最最最后,小鱼儿不光是抱住晨晓的腰,脸都跟着贴了上去,紧紧依在他背上。
秋日的凉风,吹不走小鱼儿脸上的潮热,一颗心潮澎湃的心,要不是被晨晓后背给阻挡,肯定会跳出胸腔。
天是蓝的、秋风是凉的、小脸蛋是红的、一颗心更是火热的……
自行车骑了整整半个小时,晨晓终于到了地点。
停下车,两人的脸都热乎乎的。晨晓不敢看陆鱼,低头将自行车交到陆鱼手上,指了街边一家中医馆,对她说,“我到地方了,你回家路上骑车慢一点。”然后便无话可说。
小鱼儿也低着头,用鼻子嗯了一声,然后轻轻问道,“你要在城里待多久?”
晨晓想了一下,“再怎么样,都得午饭过后吧。”
陆鱼脸上慢慢开始露出笑容,扬起脸,“那好,等你忙完了,你给我打电话,我……我还想坐你的车,跟你……跟你……一起回学校。”
晨晓顿时笑了起来,“那好,我能省下一块钱公交车费,那就这么说定了。”
“那就说定了,不见不散。”
陆鱼给晨晓说了她的手机号码,蹬着自行车,慢慢离开。晨晓站在路边,一直望着她的背影,一直到看不清陆鱼身影后,才慢慢走向中医馆。
中医馆门脸是仿古装饰,一块大大的牌匾挂在大门正上方,上边书写“本草医馆”四个大字。
进门来,就见一排等人高大药柜立在墙边,药柜前柜台内,几名学徒正在照方抓药。在药柜正对面,摆着三张书桌,坐着三位中年医师,穿长衫戴小帽。正对三张书桌的是三排长长的木质座椅,此时三排座椅上都坐有人,等着坐诊大夫号脉看病。
进门右拐,是一道木质楼梯,直通二楼,今天晨晓要找的墨老夫子,这家中医馆的馆长,就在二楼坐诊,等闲人不许上楼。
晨晓沿楼梯上到二楼,迎面便是一张雕刻有春兰、夏荷、秋菊、冬梅图案,四联屏木质屏风。转过屏风,入眼是一张八仙桌,四周摆放八仙椅,屏风正后方是一张红木医案。
而此楼的主人墨老夫子,正坐在靠窗一侧一张摇椅上,一边摇着,一边望着手中一本古籍医典。
听到上楼脚步声响,墨老夫子抬头看来,一看是晨晓,就骂开了。“开学都多久了?到了今天,才想起来看我这老头子,你小子到底是啥意思?”
晨晓没答应他,来到八仙桌前,从茶具里拿起一个茶杯,倒上一杯水,鲸吞一口后,才说道:“你别怪我来迟了,要不是佛祖保佑,你想要见我,就只能看墙上挂着的照片了。”
“怎么回事?你小子蒙我吧。”
墨老夫子放下手中的书,走到晨晓身边,将他摁在椅子上坐下,然后抓起他的左手,开始号脉。
号脉不过一分钟,墨老夫子用号脉的手,重重打了晨晓一巴掌,“拿老头子开心是吧?脉象沉稳,气血充足,你蒙得了我?”
“我身怀道家秘术,且兼修佛门心法,想不气血充足都难。墨老,我真没骗你,我真的是差一点就不在人世啦。”
晨晓也不避讳什么,坐在八仙桌边,将他掉落悬崖的事,原原本本给墨老夫子讲了一遍。
墨老夫子安静的听着,看晨晓的样子也不像说谎,便信了他。
“算你还有点良心,出院不久就跑来看我,还行!不枉我让门下弟子,都叫你一声师叔。”
晨晓一听这话有点不高兴了,“墨老,做人要厚道,我是凭本事挣来的好不好?”
墨老大把年纪,不跟晨晓争执这事,“好好好,行行行,是你凭本事挣的,行了吧。”
说起晨晓当“本草医馆”小师叔一事,这还得从几年前说起。
晨晓为了补贴家用,总是利用寒暑假时间,偷偷上山采药。到了省城读书之后,晨晓为了卖药材,几经选择,最后找上了“本草医馆”。
他第一次进医馆大门,便碰上行医的同行,妒忌“本草医馆”医术精湛,抢了他们的饭碗,故意安排人到医馆来碰瓷闹事。
当日,受背后人指使的一帮江湖人士,抬着一名大腿被刀砍伤的汉子进了医馆,要求赶紧治疗。其实这种外伤,最好是送西医治疗,他们能缝合包扎,能更省事、更节约时间。
可这帮闲散大汉,非得要“本草医馆”,使用中医疗法,用药膏来治疗,说是伤好后,不会留下疤痕。
正在馆内坐堂的墨老夫子,见过这帮人来医馆闹过几次,便双手抱臂、冷眼相对,看他们尽情的瞎闹,就是不动手医治。那帮大汉本就是来闹事的,见墨老死活不动手,便开始指责医馆见死不救,有亏一名郎中的医德。
晨晓见那汉子腿上血流不止,起了恻隐之心,同时又有点不忿。径直上前伸手在他汉子身上点了几下,立马就止住了血。回身向柜台里学徒拿了一瓶药粉给汉子合水灌下。然后再拿了几贴止血生肌药膏,扔在地上。嘴里喊着交八百块钱,拿药膏走人。背后指使人,见一陌生小伙身怀如此手段,不敢再嚣张,便乖乖交了钱,抬人走路。
从此,晨晓便和墨老夫子打起了交道。时间一长,两人开始知根知底。晨晓见墨老医德高尚、且技艺精湛,破例主动为医馆调整了风水。此后,医馆生意更加兴隆,慕名而来的求医者络绎不绝,而且医闹还减少了不少。
墨老见识过晨晓手段后,便开始让门下弟子,叫晨晓为师叔,算是白白占了晨晓的便宜。
“你小子今天来得正好,我正找你有事。”
“墨老,什么事?你尽管说。不过,可千万别让我给你写字,我最烦给人写字……”晨晓看到墨老脸上的表情,两手连连摆动,“真的不行,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我是真的不……”
“蹬鼻子上脸是吧,反了你小子。”
“你知道我给人写字收费很贵的,你……”
“贵什么贵?最多值一碗红烧肉。黄贵,黄贵,上来一趟。”楼下名叫黄贵的答应了一声。
楼梯声响,名叫黄贵的一位中年胖子走上来,他一看见晨晓,就笑了,“师叔什么时候来的?”
晨晓回答,“我刚到。我一到,你师父就要我给他写字,你说说,这个……”
墨老夫子在一旁打断晨晓的话,“黄贵,你告诉厨房一声,中午加碗红烧肉,另外把纸墨等物拿上来,我让这小子给我写字。”
黄贵笑着答应一声,看了晨晓一眼,走下楼去。
黄贵离开后,墨老招呼晨晓坐下。“本来不想麻烦你,可这字是老夫子我自己用。在四九城,我有一位老友,天天劝我去四九城开一家医馆,都说了好几年了。只是四九城店铺不好找,这事就一直耽误了下来。就在上个月,店铺终于找着了。我还特意去了一趟,看上去那店铺还不错,找了一个当地的风水先生看了看,说开医馆还行。于是就把店铺盘了下来。现在装修都搞了一个月了,眼下最缺的便是那块牌匾。这不你来了,不找你写,我找谁写去?”
晨晓翻了一下白眼,“有名的书法大家多的是,还怕找不到人写几个字?”
墨老呵呵一笑,“你的水平不比他们差,再说你便宜不是,一碗红烧肉就能打发,哈哈哈。”
墨老开怀大笑,能占晨晓的便宜,他最是开心。
晨晓没好气的看了眼前这个为老不尊的所谓医家一眼,脸上很是无奈。
墨老的大弟子黄贵办事很是麻利,去了一趟厨房,交代了墨老午餐多加一份红烧肉后,又赶紧找来笔墨纸砚,在怀里抱着,急噔噔跑了上来。
将医案上的东西移走,将上好宣纸铺上。黄贵站在一旁开始研墨。晨晓今天算是自投罗网,无奈之下,只好来到医案前,望着眼前一叠宣纸,开始闭目养神。
黄贵看到晨晓神叨叨的样子,向他师父墨老伸出一个拇指,暗赞师父厉害,一碗红烧肉就让师叔,乖乖开始写字。
如此过了一小会儿,晨晓睁开眼。此刻,黄贵的墨也研好了。
晨晓问墨老,写多大的字?墨老说,随你的意,最后都要拿去书画店放大糊裱,只要写出神韵就行。晨晓又问,还是写百草医馆?墨老回答,那当然,这是老字号,都上百年了。
晨晓不再说话,拿起桌上一支中号毛笔,提笔粘上浓墨,悬腕停在纸上,凝神聚气。
噗,一声轻响,一滴墨汁滴落纸上。就在这一刹那,晨晓一沉腕,使出一招‘追墨’技法,毛笔正好落在滴落的墨汁上,沉肘运腕,唰唰唰开始书写起来。
眨眼间,四个碗大的隶书‘百草医馆’跃然纸上,其韵味含蓄内敛,端的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