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家林至啊,从小优秀到大,能考上市一(xx市第一高级中学),那完全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而我们家晓晓就不像林至了,要不是她瞎猫碰上死耗子了,她也不可能侥幸和林至在同一所高中,以后我们家晓晓得跟你们家林至好好学习一下咯。”
我妈(周清)好像从小就特别喜欢贬低自己女儿来抬高对方。我小时候以为,我妈之所以这么势力是因为我妈和他妈是同一所公司的,他妈呢职位又高,所以我妈才那么抬举她。但后来,我发现了,我好像真的不如林至优秀,而且差距循序渐进地被放大,直到最后一发不可收拾,要不是我初三那年拼了我半条命学习,否则别提市一了,怕是连上个最差的市重也难。
“这话啊也别这么说,我倒是喜欢你们晓晓这样的,活泼可爱多招人喜欢,不像我们家林至,人家跟他说话啊,都不搭理一下,这性子谁受得了他。”
我手里捏着油条,抬头看了林至一眼,不知怎么,他也恰好往我这里瞥了一下子。对面的零食店恰好放着林俊杰的《醉赤壁》,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一切都是这么的应时应景。
四个人就在这种古怪的氛围里吃完了早饭。
“呃……那个,林至啊,我和周阿姨要一起赶着去上班了啊,你和晓晓一起去上学吧。那个,你今天不是骑车了嘛,你载晓晓一起去吧。”他妈撂下话,两个人一起拎起包就起身了。
林至打开自行车锁,跨上车。我刚想走到后座坐下,但他就在我准备坐下的前一秒,板着脸告诉我:
“夏晓晓,你没有脚吗,自己走。”
撂下话就骑车走了。昨天晚上刚下完雨,路上都是湿漉漉的,车轮碾压过溅起水花,湿了我的裤脚。
我只好一个人走去。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我依稀能想象到自己那副狼狈的样子,头发被风吹的乱糟糟。而且,想都不用想,肯定会迟到。然后,被正在上课的英语老师(余蓓蓓)劈头盖脸的一顿骂,像焉了的花一样,站在教室门口听完了一整节课。
下课后,我急吼吼地冲进教室,跑到林至座位旁边,手重重地拍在林至的桌子上。当时的我怒火中烧,根本没注意到林至桌上放着掀开盖子的水杯。于是,我一掌拍下去,桌子一抖,水杯倒在了林至桌上,浸湿了他的试卷。
林至一下子从座位上窜了起来,不留颜面地吼我:
“夏晓晓,你有病嘛。”
然后看了看自己的衣服,还好没湿。
我当时也一下子手足无措,不知道是该帮他收拾,还是冲着他刚刚那句话继续和他怄气。最后头脑一晕,选择了和他怄气,我转身甩手离开。林至愣在原地,看着我走掉的背影,心里愤懑的很,却不说什么。
然而,我选择一时赌气的后果就是,林至以后连续几天都没有睬我,发到我的作业都直接给旁边的人。最后,我终于还是受不了这样的冷战。
我想了很久,直到,
中午,在去食堂的路上,我一路跟在他旁边,在他有限范围里不停出现。直到他很厌烦才转身对我说:
“你别跟着我。”
“那你原谅我。我就不跟你了。”我两手背在后面,抬着脑袋看着他,两眼笑的眯成一条线。
但林至却没有理我。
没有办法,我只好又一路跟他跟到了图书馆。
终于等到他不耐烦,:
“我原谅你了好吧,你走吧,怕了你了。”
我就是用我那一贯的方法达到了道歉的目的,或者说是重新获得了缠着他的机会。虽然这很尴尬,很幼稚,还略有些“厚颜无耻”的样子。
“那好你自己说的。”我夺得原谅后便一走了之。可是却不知道我身后的林至难得的嘴角上扬,那个想笑又忍住笑的弧度里藏着的东西。
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体育老师姓刘(刘杰),模样看上去是个阅历丰富的人,很是老成。但是,他开口说话的那一瞬间真的让人不淡定了,不仅普通话讲不利索,还满嘴的东北口音。那一刻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开口跪。班里纷纷开始议论起来,于是,我们被罚跑了,一千二百米。这天文数字对于我这种跑800米就会头晕眼花的“弱女子”来说简直是比死还难受。
“才三圈啊,还有三圈,一米都别给我落下。”听刘老师这个口气,是较真了。
当时的我,跑完三圈就胸闷的难受,别提还有三圈。我想过放弃,但又怕拖累其他人。直到跑完四圈,我真的是坚持不了了,暑假吃太多不锻炼的恶果就在这个时候找上门来了。我捂着肚子蹲在地上,难受的实在站不起来。林至跑过我身边后,又倒跑回来,看了我一眼。那个穿着蓝白色运动装的少年,汗水浸湿额头前的发梢,柔和的阳光一丝一缕洒在他的脸上,看上去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没事吧。”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林至的关心,刘老师先走了过来,
“怎么了,才四圈啊,你都高中啦,还处于初中水平吗?”
这话也许对于说的人没什么,但是对于被说的人来说真的很扎心了。我鼻子突然猛的一酸,眼泪停滞在了眼角。
“起来。”刘杰口气强硬,我也没胆子反驳,硬撑着就站了起来,脸上心里满满的不情愿。
但是,林至,
“老师,我帮她跑吧,她这么大个人身体还不如三岁小孩子。”
也许当时我觉得林至说出那句话的时候真的像极了盖世英雄,一切刚刚好,天空很蓝,人和物我都恰好喜欢。
刘老师楞了一下答应了。
当林至跑完一圈再次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他说:
“夏晓晓,你初中体育差就算了,到高中了体育也不好好练练。”
林至很高,比我高出了不只是一个头,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但也许是我当时被温暖冲昏了头脑所以听的不是很清楚,但我知道,他说话的时候没带什么坏情绪。
什么都可以忘,但是那一天绝对不能。
所有人一下课就回了教室,只有林至是最后一个回来的。
回来后他整个人瘫倒在了座位上,我低头微微一笑,这应该是幸福的笑吧,即使看起来很像姨母笑。我想这应该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被别人保护的感觉,所以我应该做些什么,
“我帮你去打水吧。”
那一刻,我的世界里只剩下林至急促的呼吸声。
“不用,我不渴。”
虽然他这么说,反正我不管,一手抓起他的水杯就往外溜了。我把水杯揣在怀里,开心地像个两百斤的孩子一样。
打完水,把水杯还给他后本来想潇洒地转身走了的,可他大口喘着气:
“夏晓晓,认识你,绝对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儿。”
我没有反驳,一个字也没说,反正,事情做都做了,他又赖不掉。
因为这件事,我高兴了一个下午,像吃了兴奋剂一样。连晚自习都没有好好上,撑着脑袋,歪着头,看了林至一整节课。接近傍晚的一束暖阳从窗子里射进来直照在林至的脸上,当时我想,那个少年,梳着整齐的刘海,五官是那么的隽秀,侧颜是那么的迷人,用当下最好的词来形容,那就是盛世美颜了。
(本章完)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