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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乱世,相依为命

马车在飞驰,车夫挥舞着手中的鞭子。狠狠的打在马屁股上,马屁股上已经布满了鞭痕。不是人太狠心,而是后面有了追兵。

李秋雨静静的坐在车里,一言不发。黄灵儿在看她,李秋雨也在看她。

“我们要去哪里?”

“不知道?”

“我们这是在逃命吗?”

“算是吧。”

黄灵儿挽弓,箭已在弦上。嗖,冲在最前面的那匹马应声倒下。追兵侯乎意识到危险,放慢了脚步。

天渐渐的暗了,夕阳,如血般的夕阳。

花漫雪,李秋雨,黄灵儿走在夕阳下。不是她们想走路,而是他们的马已经倒下,倒下的时候口吐白沫。久久不肯闭上眼睛。

她们在一处破庙前停下,李秋雨笑了。

黄灵儿问她笑啥。

她说:“这是天意。”

她们将马车上的东西搬进破庙。几个人累的快要散架。

李秋雨指吩咐黄灵儿生火,吩咐李秋雨打扫。

两人几乎同时问道“那你呢?”

李秋雨说道:“静坐。”

“凭什么。”

“因为我有吃的。而你们除了两个人什么都没有。”

火光照亮了破庙,跳动的火苗总是让人感到温暖。李秋雨也收拾拾出一片干静的空地。李秋雨打开一个口袋,里面是米,她又打开一个袋子,里面竞然有一口铁锅。又吩咐黄灵去打了些泉水。煮了一锅粥。

不知道是因为山泉水清甜,还是因为太饿了,今夜的粥十分可口。

吃过饭,黄灵儿又从一口箱子里拿出一把剪刀。她似乎什么都有。

黄灵儿问:“你要做什么?”

李秋雨说道:“我已入山门,从此断红尘。”

黄灵儿露出惊讶的表情,李秋雨亦如此。

花漫雪问道:“你信佛?”

李秋雨:“不信。”

花漫雪:“那你为何要削发为尼。”

李秋雨:“我想寻找内心的宁静。”

黄灵儿:“不出家一样可以寻找内心的灵静。”

李秋雨:“你们不懂。”

大殿中有一尊佛像,虽然有些残破,但他高大伟岸的造形在诉说着曾经的辉煌,也许这里曾香火鼎盛,香客如织。

李秋雨看着那尊佛像,她的眼睛中露出虔诚的光。也许她真的厌倦了红尘。

李秋雨逼着花漫雪为她削发,一缕发丝落下,她想到了雨奴,想到他忧郁的眼神,想到他无尽的苍凉。这是她最后一次可以想他,以后她了无牵挂。

她真的了无牵挂吗,那为何又要想他?

黄灵儿在叹息:“这么漂亮的姑娘就出家为尼了可惜,可惜啊。”

花漫雪也在叹息。

李秋雨叫黄灵儿和花漫雪过去。让她们跪在佛像前。

花漫雪说道:“你什么意思,我可没看破红尘,我可不削发为尼。”

李秋雨说道:“不是要你们跟我一样。在这佛像前,不如我们结为姐妹,从此有个亲人。”她说的极其真诚,眼中有了泪光。

黄灵儿说道:“你已看破红尘,了无牵挂,一个亲人,一份牵挂,你要亲人做什么?”

李秋雨道:“一个人有牵挂并不可悲,没牵挂才可悲,以后我天天为你们祈福。愿黄灵儿找个好男人,愿花漫雪找个好郞君。”

黄灵儿有些感动,花漫雪甚至流泪了。

爱本来就博大,而佛也是一种爱,与信仰无关。

花漫雪同意,黄灵儿亦如此。

三个人跪倒在佛像前。

“皇天在上,我佛为证,我李秋雨,”

“我黄灵儿。”

“我花漫雪”

愿结为姐妹,从此生死相依,不离不弃。

三个人磕了头。站起身来。

李秋雨说道:“论年纪,黄灵儿最大,所以叫大姐,我第二,叫二姐,你最小,叫三妹。”

都表示同意。

“大姐,二妹,二姐,三妹。”

整个大殿中洋溢着欢声笑语。如果有酒,她们一定会痛饮一顿。

李秋雨真有酒,而且是两坛好酒。她们喝了,而且醉了。

乱世的男人沙场点兵,乱世的女人相依为命。

夜以深。一道黑影站在山门。黄灵儿最先发现了动静。她挽弓,箭在弦上。

男人说话了,:“等等,我是温久朝。”

温久朝他怎会在这里,他不应该在这里,可他偏偏在这里。

李秋雨醒了,花漫雪比李秋雨先一点醒,大殿亮起了灯。

温久朝满身血痕,有的已经凝结,有的还未干。

“你怎么在这里。”黄灵儿问,她本对他没什么好感,但他偏偏救过她的命,所以他的语气也动听。甚至透着几丝关心。

“唉”温久朝叹息。灯光下,他唏嘘的胡须,一脸疲惫。

“我老板跑了,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跑的那么快,我们逃散了。”

“这不正好吗?,你欠他的钱不用还了。”黄灵儿竟然愉快的笑了。

“钱不用还了,但以后也没有人给我工钱了,这比要还钱更要命。”

“你可以再找一份。”

“哦?”

“你以前是剑客,你可以做一个刺客。”

“事实上我并不爱杀人。而且刺客没有剑客好听。”

“想赚钱,还想要名声。那你应该去做一个诗人。”

“所以,姑娘能不能借我点钱,做什么都应该要成本。”

黄灵又笑了,说道:“如果有钱,我一定借给你,但你看我像有钱的样子吗?”

她确实不像有钱人的样子,至少现在不像,凌乱的头发。破烂的衣裙,但她依然很美,美是一种气质,与衣服无关。

温久朝苦笑,他有些尴尬的说道:“其实也不一定要借钱,也许你可以请我吃一顿饭。因为我实在太饿了。”

温久朝喝了三碗粥。而且是一口气喝下的,他以前不爱喝粥,犹其是这种白粥。

“好喝,饿了的时候粥比酒还好喝。”温久朝笑了,他以前爱喝酒,好赌,贪色。

黄灵儿看了他一眼:“你应该走了,和一群女人在一起总是有些不方便。”

温久朝看的出,李秋雨,花漫雪并不欢迎他。这并不奇怪,女人天生就有戒心。更何况他是一个浪子。一个没有好名声的浪子。没有女人会喜欢一个浪子,可浪子偏偏多情。

温久朝走了,走的时候天快亮了,他并不是一个文雅的人,对山河之美并没有兴趣,他喜欢城市的灯火,喜欢的煊嚣。所以他决定去城里看看。

青州城依然在,只是主人改,城里依然有人,只是不再是曾经的人,有些死了,化为轮回的烟尘,有些走了。去了未知的远方。

温久朝越过城墙,向城中走去,街上,昨日的尸体已经清理干静,只有凝固的血迹还在诉说昨日厮杀,甚至没有一个人。一个没有人的大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

温久朝叹息,一日不见仿若隔世。他懒散的在街上迈着步子,希望能遇见一个熟人。

街角处一扇门呀的开了一条逢,一个女人伸出脑袋四下张望。她的样子极像是一个谨慎的小偷。

然而她失望之极,因为街上空荡荡的,除了温久朝,再无他人。

她向温久朝招手。温久朝认识她,她是卖肉的,当然他老公也是卖肉。她家除了卖猪肉,也卖牛羊肉。生意很好,从不缺斤少两。甚至有时候将卖不完边角料送给别人。

温久朝常常来买肉。因为他喜欢吃肉。

温久朝走了过去。说道:“孙三娘,别来无恙。”

她一把将温久朝扯进屋里,又迅速关好门。然后领着温久朝走向里屋。

里屋不大,却很干净。

“你夫君呢?”

“在床上。”

“大白天睡什么觉啊?”

“因为他再也不会醒了。”

“他死了?”

孙三娘并没有哭,但眼角有了泪水。泪水无声无息的的落下。就像她无处诉说的伤悲。

“他怎么死的”温久朝又问道,他的语气似乎有些哀伤,他是一个浪子,浪子从来都不喜欢哭的女人,他喜欢看女人笑。特别是漂亮的女人在他面前笑。

“昨天,有人来抢肉,我夫君不肯,拿起杀猪刀就跟他们拼命,最后被他们打死了,我和儿子躲床底下才躲过一劫。如果不是想到儿子还小,我真想去跟他们拼命。”

是的,他还有一个三岁的儿子,胖嘟嘟的,很可爱,很像他的父亲,一看就是亲生的。

“唉”温久朝轻叹一声,他想起她的夫君,她夫君是个很活泼的人,他常说杀猪杀屁股,各有各的刀法。

“那你以后怎么办呀?”温久朝有几分关切的问道。

“把儿子养大,替他父亲报仇。”她说的极其凶狠,眼中充满了无尽的仇恨。

温久朝沉默。

突然里屋传来孩子的哭声。孙三娘立刻跑了进去,抱起孩子,就像抱着一件稀世珍宝,这本来就是她的稀世珍宝。

小孩哇哇的啼哭,一边哭一边嚷嚷着要吃饭饭。

孙三娘当然没有饭,家里的粮食和值钱的东西统统被搜刮去了。

孙三娘扑通一声跪在温久朝的面前,她的眼睛凝视着温久朝。

“求温大侠救他。能不能帮我们弄点吃的。你要我做什么都行。”

他看着孙三娘,苦涩的笑了。他突然很同情这个女人。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

温久朝走了,带着屠夫的尸体走的,他是一个剑客,他也杀过人,但这次却是他第一埋葬死人。

他在城西的树林挖了一个坑。埋了屠夫,没有棺材,也没有陪葬品,至少那里风景不错。

明月,如钩,温久朝感觉全身无力,昨夜喝的那几碗稀饭早就消耗干静。他饿,一个饥饿的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首先想去抢,如今青州连个鬼影都都没有,去抢谁呢?于是他又想到去偷,他知道至少有一个地方有吃的。

贾府依然在,朱颜未改人已改,风水轮流,现在成了顾长应的宅子。

温久朝无声无息的的掠上屋脊,把瓦片拔开一条缝往下偷看。十三把名剑还在,那把楠木椅子也在,顾长应就坐在那把椅子上。他的旁边新添了把椅子,上面坐着苏小婉。

顾长应愁眉不展,一只手支着脸夹,一只手端着茶。

他在沉默,沉默不等于发呆,而是一种思索。

造反,是一件艰难的事情,总有那么几个人会成功,但更的却是失败。失败的下场通常会很惨。但开弓没有回头箭。

苏小婉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不可否认,她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

她钻进他的怀里,搂着他的脖子。身体紧紧贴着他跳动的心。虽然她算不上年轻。但她依旧迷人。

“你在想什么?”苏小婉的语气带着无尽的温柔。

“以后怎么办?”

苏小婉嫣然一笑,说道:“自古能成大事者皆非一已之力。所以,夫君应该广纳人杰,招兵买马。屯银屯粮。”

顾长应点头,说道:“道理我懂,可我如何广纳人杰,招兵买马,又怎样才能屯粮屯银呢?”

苏小婉咬着顾长应的耳朵说起了悄悄话。

顾长应笑了,一把搂住怀里的娇妻。他的手伸进了苏小婉的裙子。急切的扯下她的衣裙。

温久朝看的热血沸腾,心里暗暗骂了句牛氓。眼睛却睁的更大更圆了,不知不觉脚颤抖了一下。一块瓦片掉了下去。啪的一声,摔的粉碎。

顾长应当然听见了,这么响的声音就算是聋了也能感觉到。他推开怀里妻子。向门外奔去。

温久朝暗暗叫了声倒霉,站起来就想要跑。一道黑影跳上屋脊拦在他的面前。温久朝看着他,顾长应也在看温久朝。

微风吹起,顾长应握紧了手中的刀。

温久朝也握紧了手中的剑。

“杀手?”顾长应问。

“不是。”

“你是谁?”

“小偷。”

“小偷?小偷为什么带剑?”

“我以前是剑客。”

“做小偷多久了?”

“刚刚。”

“你想偷什么?”

“偷点吃的。”

顾长应握刀的手微微微放松了些。院子里来了救兵,里三层外三层。温久朝里发慌了,恐怕这次逃不走了。但他依然表现的很冷,他看着远方,眼睛透着无尽的孤寂。说道:“没想到我堂堂剑客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

“不一定。”说话的是苏小婉。她已经穿好衣服,站在院子。

“有何不一定,即使我再历害,也杀不了你们几万人。”

顾长应说道:“你确实杀不了几万人。”

苏小婉说道:“但你可以投降。”

温久朝被捆了起来,结结实实按在大厅中。旁边围满了人。

顾长卫也挤了进来,他挥舞着手中的斧头,大声喝道:“跪下。”

温久朝浪迹江湖已久,什么人没见过。一个嚣张的人曾经一定很卑微。

温久朝故意装作冷漠,扯出一丝不屑的笑。:“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

顾长卫大怒,提起斧头就就要砍他。

“等等,”温久朝依然冷漠,他的眼神不再是不屑,而是鄙视。

顾长卫挥起的斧子停在空中,说道:“你有什么遗言尽管说。”

“我觉得这样不公平。你不过是杀了一个手无寸铁,被捆起来的人,这跟小人有什么区别。”

顾长卫并没有什么名,更谈不上名声,如果不是他哥哥是顾长应,他应该还是个庄稼汉子。可是越没名声的人觉得名声越重要,就如同越穷的人越在意钱。

顾长卫笑了,他的笑有些轻狂。他急着想证明自己,树立自己的威信,于是说道:“好,我就放开你的手脚,跟你比一比,如果你输了呢?”

“如果我输了立刻拔剑自刎,如果你输了呢?”

“不要你拔剑自刎,你若输了一辈子做我奴仆,我若输了立刻放你走。”

温久朝点头表示同意,顾长应和苏小婉也点头同地。

温久朝看的出顾长卫是个简单的人。他赢一个简单的人并不困难,但赢了他,顾长应和苏小婉一定不会放过他。因为他们并不是简单的人。

这场对决还没开始他就已经输,他之所以说拔剑自刎是想让顾长卫更加的轻视他。

顾长卫紧紧的握紧斧子,冲着温砍了过来,他虽是个简单的人,可他的力量可不弱。一斧子下来恐有千斤之力。他绝对适合冲锋陷阵。

温久朝拔剑,他顾意装作手生的样子。

周围立刻一阵哄笑,因为他拔剑实在不像一个剑客。

温久朝侧闪,躲过那一斧子。顾长卫又横着一挥斧子。

温久朝装作身形不稳,跌落二丈开外。

“我输了,”温久朝满脸羞愧的样子。他在演戏,想要活着就必须演,只要演的逼真,就会有人信。

顾长卫就信了,他狂笑,一脸骄傲,他证明了他自己。温久朝成就了他的骄傲。

“你说的,输了这一辈子都得做我奴仆。”

“当然,愿赌服输,大丈夫一言九鼎。从今你就是我的主人。”

“好,好,去给本大爷把夜壶倒了。”顾长卫有些得意忘形。

当温久朝拿那把奢华而又臭气熏天的夜壶再回到顾长卫的的房间时,房间多了两个人,两个女人,绝对称的上漂亮的女人。顾长卫正一只手搂着一个,一件一件的脱光她们的衣裙。

听到温久朝进来的脚步声,顾长卫极为不悦,怒吼一声“滚,在外面给我把门看好”

温久朝退了出去,关好好房门,他立在那里,听着他本不应该去听的声音,事实上他并不想听,因为他想起一个人,孙三娘,和他的孩子,他们一定很饿了。他们一定指望着他带回美味可口食物。

可是,他整天都没吃过饭了,甚至没喝一口水。他饿,饿是一种最痛苦的煎熬。

温久朝不想等死,他依然想偷东西,去偷点吃的。不是因为他执着,而是因为他太饿。

于是他开始走向厨房,贾府的厨房他很熟悉。因为他曾经是这里的一员,曾经并不远,就在昨天。

“站住,别动。”一个声音响起,在黑暗中响起,仿佛它就是黑暗,与黑暗溶为一体。

温久朝望向四周,并没有看到人,甚至连个影子都没看见。只有顾长卫房里灯火依旧,声音依旧。

有人在监视他。监视他的一举一动。但温久朝却不知那个人是谁,在哪里。

温久朝放弃逃走的念头。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不是他不想动,而是等一等总会有机会。

天亮了,这一夜温久朝过的很不舒服,但有人过的很舒服,比如顾长卫,两个女人为他穿好衣服,又拿热水给他洗了脸。他才升了一个慵懒的懒腰。温久朝苦笑,可谓富贵险中求。

早饭端上桌。菜很精致,具说出自青洲城最好的厨子之手。顾长卫一口咬掉半个包子,油汁顺着嘴角往下流。他的吃相并不优雅,甚至有些难看。

他又倒了一碗酒,一饮而尽。然后咂了砸嘴。酒香四溢,温久朝闻的出那是好酒。

顾长卫吃饱喝足,满意的打着饱嗝,对温久朝说道:“来,小子,啃了这根骨头。”说完他将一根带着肉丝的骨头扔在温久朝的面前。

侮辱,这绝对是侮辱。温久朝没有动,他明白有些人曾经所受到的耻辱,总爱转嫁到别人身上。

顾长卫见他没有理会,又说道:“只要你啃了那根骨头,爷今赏你吃包子。”

温久朝默默的拿起那根骨头。啃食上面残余的肉。

顾长卫笑了,笑的有些夸张。他的目光转向那两个女人。似乎在告诉她们,看,这就是我的一条狗。

那两个女人却没笑,因为把一个人当狗实在没什么可笑的。

顾长卫的目光变的阴狠,那两个女人立刻笑了,而且比顾长卫更夸张。

对于她们的表现,顾长卫很满意。于是扔了一盘包子在地上,命令温久朝捡起来。

温久朝不是不要尊严的人,但他知道,包子可以让他活命,所以他并没有拒绝。

温久朝一口气吃下五个包子,肚子变的充实。他并不会在乎包子是不是干静,一个饿极了的人就算包子是从粪坑里捞出来的,也会觉得香甜。

顾长卫又笑了。那个女人跟着一起笑。

“小子,你是青州城的人吗?”

“是的”

“那你可知青州城哪里最好玩?”

“当然知道。”

“哪里好玩?”

“不知您想玩什么?是赌,还是嫖呢?”

可以确定,男人大多数喜欢这两样,因为温久朝就很喜欢。爱赌的人通常认为自己很聪明,以为自己可以赢。爱嫖是男人的天性,就你狗爱吃屎一样。虽然家里有肉可以吃,但狗还是会在外面吃屎。

顾长卫拍了一下温久朝的肩膀,说道:“走去看看。”

温久朝带着顾长卫七弯八拐的进入一条小巷,又从一个毫不起眼的小门走进去,上了楼梯。一间赌场就在眼前,赌坊没有招牌,但丝毫不影响它的豪华,不,是奢华。赌桌用料极其讲究,能工巧匠用上百年的黄木精雕细琢而成。虽然是白天,确点着灯。照和赌桌金光闪闪。屋里还有香熏。香气扑鼻,跟大多数乌烟瘴气的赌坊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掌柜的从在柜台前,他的样子秀气俊美。一脸的书卷气。

温久朝认识他,他是柳青云。柳青并不爱赌,这是个例外。不爱赌并不说明他不会赌。他很聪明,精通算学,所以他常赢,赢的多了就没意思了,但他喜欢钱,开赌坊通常都很赚钱,所以他开了这家赌坊。

此刻柳青云在弹琴,琴声温润如玉,说不出他哪弹的好,但让人听的很舒服。心情也好了很多。

有灯,有琴,有香熏,这决对。是一间有格调的赌坊。

看到温久朝来了,柳青云在微笑。有人来送钱总是一件让他开心的事情。

赌坊并没有什么人,因为屠城,大多数人不敢出门。毕竟命只有一条。

“你来了”柳青云像是见到了一个多年未见的老友,语气轻松而愉快。

“是的,我的主人想来这玩几把。”

柳青云又看向顾长卫,他笑的更开心了。

“非常荣幸。不知这位大哥想玩啥。”

“随便”顾长卫回答的很犹豫。因为他从没来过赌坊,他并不会赌,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想掩盖内心的慌张,第一次赌的人通常会心慌,甚至会手抖。

顾长卫的的手就在抖,他用颤抖的手揭开色盅,甚至不敢去看色子的点数。赌并不难,相反很简单,一学就会。

柳青也揭开了色盅,他的手不抖,赌的多了手自然不会抖。

第一局,顾长卫赢了,赢了十两银子。

赌徒并不是每次都输,如果那样,一定没人会赌。

第二局,顾长卫又赢了。这次赢了一百两。

所以顾长卫变的自信。于是又加大了赌注。这次他又赢了。

有了自信就容易嚣张,自信与嚣张的区别在于一个是相信自己,一个是相信自己并把它表现在脸上。

顾长卫就嚣张了,他甚至不在自己动手摇色子,而是要温久朝替他摇。

顾长卫今天的运气很好,赢了两千两。柳青云笑着送他们走出赌坊的时已经满天星光。

顾长卫满意的笑了。他对温久朝也变的和颜悦色。

“现在去哪玩?”显然,顾长卫还不想回家,身上装满银子的男人通常都不喜欢回家。除非银子花光了

温久朝明白他的心思,于是又七湾八拐的去了一栋阁楼,阁楼不大,却很精致,精至的如同琼台仙阁。飘渺的让人心旷神怡。

其实它有名字,叫水云间,它不但有名字,而且有名气。因为青州最美的姑娘一定在这里。其它地方的姑娘也许美貌,但一定没有这里的姑娘多才多艺。

温久朝和顾长卫走了进来,立刻有姑娘迎了上来。安排他们坐下,一桌精美的酒席立刻搬上桌子。青楼不是酒楼,但也卖酒,酒不一定是好酒,但有姑娘喂一定更好喝。

很快顾长卫就有了醉意,心也跟着飘飘然,于是他搂姑娘的手更紧了些。搂着抱着就跟姑娘去了别的地方。只到半夜,才从房里出来,他似乎更醉了,因为他心醉了。

他身上的银子花光了,温久朝扶着他回到家里。

屋里两个女人体贴的端着热水想给顾长卫洗脚。顾长卫一脚踢翻了水盆,大骂道,“滚,给老子滚出去。”

的确,那两个女人虽然漂亮,但和水云间的女人比确实差点。

两个女人心惊胆颤的出了房门。站着一动不敢动。

顾长卫也许是醉了,也许是累了,很快就传出了如猪叫般的鼾声。

温久朝也累了,他蹲在地上,却不敢睡,因为他怕睡着了再也没有机会醒,索性开始欣赏那两个女人。女人总是让男人提神。

两个女人也在偷偷看他,因为男人也会让女人提神,更何况温久朝并不难看。他的眼神虽有些颓废,但颓废也是一种韵味。与众不同的韵味。

温久朝并不算好看,但看久了还算耐看,至少比顾长卫好看。

第二天,吃早饭,这次顾长卫没再把温久朝当狗,甚至让他上桌吃饭,吃过饭,他们依旧去了赌坊,这次赢的更多,足足两千五百两。然后去了水云间。

温久朝这次遇见了熟人,孙三娘,她化了精美妆,换上了美丽的长裙。温久朝第一次看见她这么光彩照人。她一看见温久朝并没有回避,而是在笑,只是笑的有点苦。

“你怎么会在这里。”温久朝首先问他。

“我以为你会回来,还等了你很久。”

温久朝开始内疚,他的心如刀绞。“对不起是我的错。”

“不你没错,你并不欠我什么。至少你埋葬了我丈夫。”

温久朝苦笑说道:“你不应该来这里。”

“是的,我确实不应该,但我要活下去,我儿子要活下去,我什么都不剩了,只有这幅身体。”

那天温久朝很难过。

第三天,顾长卫开始叫温久朝兄弟,侍卫开始尊敬温久朝,甚至向他行礼。他们非常佩服温久朝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从狗变成兄弟。

第四天,他们不但去了赌坊,水云间,甚至去看了一场斗鸡。两只鸡打的鲜血淋漓,这让顾长卫很兴奋。

第五天顾长卫没有带温久朝去,是他一个人去的,因为他早以认识路,而且带着水云间的一位姑娘去看了斗鸡。毕竟温久朝同去太多余。

而温久朝在家,与两位女人谈了人生,谈了过往。

第六天,风雨交加,顾长卫没有回家。风雨交加的夜总让人空虚,于是三个空虚的人依偎在了一起,这时候衣服成了累赘。但他们很快就脱掉了这累赘。

只到第七天深夜,顾长卫才回家,他回家的时候已经喝醉,推开房门,温久朝在他的床上,他不应该在他的床上,那是他的床,他的女人。当时他怒火攻心,酒醒了一大半,伸手操起了斧头。

温久朝很吃惊,他今夜应该不会回来,但他却回来了。同样吃惊的还有那两个女人。

一斧下去,足以开碑裂石,更何况温久朝只是血肉之躯。

这次他失算了,温久朝并没有像他想像的那样断成两段。而是已极快的速度翻了一个身。斧头劈在了床上。坚固的床像豆腐一样散了架。

温久朝拔出了床头的剑,他睡觉从不配剑。因为睡觉的时候剑是一种负担,但他的剑离自己不会远。一伸手就可以摸到。

一剑刺出,他出手的方式非常好看,甚至称的上优雅飘逸。好看的剑式通常也至命,就像漂亮的蛇通常都有巨毒。

顾长卫倒下了,血从他的喉结处涌出,他甚至没来的及叫出一声。

两个女人被吓坏了,他们从来没见过杀人,一时间吓的懞在那里。

温久朝穿好衣服,向外走去,待卫并没有拦他,因为知道他是顾长卫的兄弟。

直到两个女人的尘叫声响起,瞬间,府邸灯火通明。身后响起了抓住他,赏黄金千两的声音。

温久朝越过院墙,消失在黑暗之中,他从黑暗中来,如今,又在黑暗中离去。

柳青云没睡,他在等一个人,他知道他一定会来。等一个人通常很难熬,但柳青云却例外,他生起一个小火炉,火炉十分精致。古香古色。就连里面燃烧的木炭也是紫檀烧成。炭火带着紫檀的香味。火炉上架着一把同样精致的小铜壶。铜壶里的山泉水已经沸腾,他把水注入一把同样精致的紫沙壶中,立刻茶香四溢。他把茶倒入一琥珀色的玉杯中,凑到鼻子跟前,深吸一口茶的香气,然后浅饮一口,茶的苦涩让他微微皱起眉头,然后一丝甘甜涌上吼结。另人回味无穷。

口渴的人一定不会这样喝茶,至少应该用碗,但他并不口渴,不渴的人喝茶是为了风雅。文人都喜欢风雅。

他等的人还没来,于是他又喝了一杯。在他倒第三标茶的时候,楼下传来了脚步声,虽然脚步声不重,但柳青听的依然清楚。

门推开了,进来的是温久朝,他一定跑的很快,逃跑的时候都跑的很快。而且他还在喘气。

“你来了”柳青云并不意外,他知道他一定会来。

“啥也别说了,先让我躲躲。”

“凭什么?”

温久朝愣住了,是的凭什么?

柳青确笑了,说道:你知道我做什么的吗?

“你是老板,赌坊的老板。”

“不,那只是副业,其实我是个杀手。一个有理想的杀手。”

“哦?”

“现在你想逃出去很难,除非你长着一双可以飞的翅膀。”

温久朝也笑了,说道:“显然我并没有翅膀。”

“所以你逃不出去,但凡事都有例外。”

“哦,你有办法?”

“当然有,只要你帮我做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你应该知道妖风堂有件很重要的任务,奖赏十分诱人。”

“哦,那你完全可以自己去做,与救不救我有什么关系?”

“是的,我想去做,但被另一个杀手抢先一步。”

“谁?”

“雨奴,他曾经也叫风呤。”

“你可以去抢了他的成果。”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打不过他,不但我打不过他,就算我们两个加起也未必打的过他。”

“那我就没办法了。”

“你有一个朋友可以帮我。”

“谁,黄灵儿。”

“你可以自己去找她。”

“而她恰恰是我的敌人。”

温久朝脸上闪过一丝为难,说道:“她怎样帮你。我们三个人一起对付他吗?”

“当然不可能,因为黄灵儿也是雨奴的朋友。”

“那你要我怎么做?”

“你去娶黄灵儿。”

温久朝笑着说道,:“不绝不可能,你应该知道她死个七个丈夫,我不想成为第八个。”

柳青云叹了口气,说道:“是我我也不愿意。所以我们可以做场交易。”

“什么交易?”

“我不但救你,而且把赌坊送给你,还加一千两黄金。”

温久朝沉默了,这场交易确实诱人,他并不是为了钱就会出卖朋友的人。但他要命,所以他同意了。

“好我同意,但你怎么救我?”

“我有条秘道可以直通城外。”

温久朝感到意外,挖一条秘道是件非常辛苦而且很费钱的事情。但柳青云却做了。

“你是不是感到意外?”

“是的。”

“一个伟大的杀手总会做一些伟大的事情。”

柳青云通过秘道把温久朝送出了城,并给了他一百两黄金和一件极其珍贵的头钗。柳青说,那是定金。定金交过,契约形成,刺客的契约,江湖的规据,不能违反。除非你不要命,温久朝并不是一个不要命的人。

他用一百两黄金换了一匹马,一架车,还有一车米,这场交易并不公平,一百两黄金本来可以换一百车米,一百匹马,但乱世米比黄金珍贵,温久朝明白这个道理。

他架着马车出现在破庙跟前,破庙依旧,但更加干净整洁。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机。

他首先看到的是花漫雪,她正在洗一筐野菜。有野菜吃并不错,至少证明他们没饿着。

她依旧漂亮,但少了些一尘不染的仙气,多了几分烟火的气息。这样的女子看起来更容易接近。

“姑娘好”温久朝嬉皮耐脸的笑着。

“哦,温大侠。怎么有空来这荒山野岭?”

“我来找黄灵儿。”

“她在后院。”

然后他就看到了黄灵儿,她在劈柴,显然她劈柴的技术并不好。至少没有她杀人的技术好。

温久朝走了过去,站在她的面前,傻傻的笑。

“你来了。”黄灵儿首先问道。

“是的,我不但来了,还给你们带来了一车米,足够你们吃一年。”

“我们不要。”

“为什么不要,白给的应该要。”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你觉得我是这种人吗。”

“你应该就是那种人。”

温久朝苦笑。这一次他笑的很真诚。

“其实我知道,我名声不好,浪子嘛,没几个名声好。”

“还好你自己知道。”

“可谁愿做一个浪子。”温久朝的眼神变的忧郁。

“做浪子有何不好,一人吃饱,全家吃饱。”

“我不再想做一个浪子。”

“哦?”黄灵儿笑了。不信任的笑。

“我想成个家。”

“那我要恭喜你啦。”

“我想娶你。”

黄灵儿先沉默,她在思索,因为她也想有个家。因为她也一样,没个好名声,女人的名声甚至比男人的名声更重要。

于是她苦笑道:“滚。”

“我是说真的,我想成为你丈夫。”

“你应该知道我曾经有过七个丈夫。”

“我知道。”

“但我还是看不上你。”

“这个…你怎样才会看的上我。”

“看不上就是看不上,无论你怎么样。”

温久朝叹了口气,他从怀里掏出那枚头钗,说道:“我有件东西送姑娘,不知姑娘看不看的上。”

黄灵儿看着那枚头钗笑了,女人看到珍贵的珠宝都会笑。

“看的上,但我不要。”

“放心吧,就算你不肯嫁我,我也要送你。”

“为什么?”

“因为我无人可送。”

黄灵儿又笑了,而且笑的很甜,她太久没尝过被人追的感觉。一个女人没有人追多少有些落寞,犹其是漂亮的女人。

“你可以送给花漫雪,或者李秋雨。”

“我是不会要的。”说话的是李秋雨,他虽然剪光了头发,但依然漂亮,似乎漂亮与发型无关。

温久朝傻笑,说道:“姑娘好。”

“别叫我姑娘,叫我师太。”

黄灵儿笑惨了,因为她觉得她并不像师太。

“师太你好。”温久朝真这么叫了。

“好,施主也好,我看施主是不是拖了一车米。”

“是的,我打算送给你们。”

“那真是谢谢施主,我会日夜在佛前诵经,保施主长命百岁。”

“二妹,真不能要。他是来提亲的。”

李秋雨浅笑,说道:“好呀,不知施主喜欢谁。”

温久朝说道:“我要娶黄灵儿”

李秋雨说道:“好我同意,我猜漫雪也同意。”

黄灵儿笑着说道:“你同意我不同意,要嫁你嫁吧,师太。”

李秋雨叹了口气,说道:“可惜啊,可惜我断了红尘。”

“那叫三妹嫁吧。”黄灵儿一脸奸笑。

“你们拿我开什么玩笑。”花漫雪走了进来,她的脸红红的像个苹果。没谈过恋爱的一说嫁人都会脸红。

温久朝看着他们吵来吵去,跟本不拿他当回事。于是走到黄灵儿跟前,将头钗插在她的的头上。黄灵儿愣在那里,这些年第一次有男人敢离他这么近,她太久没听男人的心跳,太久没闻男人的气息。她甚至有些醉了。

瞬间,她回过神来,她一定要拒绝他,因为她明白,浪子是多情人,但浪子也无情人。

“你怎么脸皮这么厚!”黄灵儿似乎发怒了,但谁会明白她隐藏着一颗快要溶化的心。

温久朝笑笑,走了。走的很潇洒。

第十一章

李秋雨酿了新酒,李秋雨从山上采来野葡萄,这么葡萄极酸,难以入口,但经过李秋雨的巧手,却成了美酒,她入了佛门,本不应该喝酒,她她依然倒了一杯。拿起杯子轻轻的闻了闻,然后轻轻的摇着酒杯,欣赏着酒的美色。

花漫雪在哭,她趴在桌子上,先是偷偷的掉眼泪,李秋雨拍着她的肩膀,一安慰一边开玩笑。“哭啥,想男人了。”于是花漫雪狠狠的锤了她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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