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名
也叫“书名”或“大名”,即小孩初入学时由家长或老师给取的名字。布依族姓氏与汉族基本相同,学名按家谱或世代相传的姓氏和字辈命名,姓氏及字辈排列方法也与汉族相同。学名也有单名、双名两种,单名不用字辈,前一字为姓,后一字为名,例如王方、刘林、张英、赵武;双名在姓氏后面先排字辈,然后再加一字为名,如周朝武、王国周、余学英。也有将字辈放在最后的,如黄龙光、黄重光、黄碧光等。也有学名和小名相同的和不按字辈取名的。布依族的姓氏往往成片出现,如贵州独山、荔波一带多为罗、黎、莫、郭、白、蒙、覃、玉等姓;都匀、平塘一带多为陆、莫、韦、罗、赵、索、唐、李等姓;罗甸、望谟、册亨、贞丰一带多为王、黄、陆、罗、岑、韦等姓;贵阳及其周围各县多为陈、班、黄、王、郭、程、龙、罗、莫等姓;镇宁、关岭、紫云一带多为伍、马、卢、罗、王等姓,形成地区性的特点。若以村寨而言,又往往是由一两个同姓同宗的家族组成,很少有多姓混杂的现象,充分反映了布依族“聚族而居”的特点。
汉族姓氏文化对布依族的影响可能与明洪武年间“调北征南”事件有关。当时,大批汉籍屯堡官员陆续进入布依族地区,定居后逐渐融合于布依族中,编纂其祖籍家谱,为其后人所沿袭而变成布依族的家谱了,这是民族融合和民族文化交流的结果。在家谱散失的情况下,相传的字辈还可以起到代替家谱连接同宗、区别辈分亲疏的作用。各姓所用字辈多为五言四句或七言四句诗,也有一些四言五句和残缺不全的。一般同姓同宗字辈相同,虽同姓但不同宗的或不同地区的字辈亦不相同。例如,同为班姓,罗甸县罗悃一带班家的字辈是“天应熙平世,如文风显光,洪开由向祖,大德永荣昌”。而贵阳市花溪区大寨班家的字辈则是“源深流清,槐桂森荣,辉煌焕炳,培基垂型,铭钟锡鉴”。同是姓王,镇宁县六马一带王家的字辈是“元绩由周建,丰功自汉兴,奋襄纯祖武,奕世继簪缨”。而扁担山乡仡佬坟王家的字辈则是“擅长吉庆,洪应风永,庭令兰芳,天良佑保”,各有特色。有了字辈,就可以辨别宗族远近和辈分高低,不仅便于称呼,而且有了恪守“同姓同宗不通婚”的原则和依据,比较严格的地区同姓不同宗的也不能通婚。
四、普通汉名
有些地区的布依族,虽不上学,也取一个汉名,这种情况在民族杂居地区或靠近汉族的地区比较普遍,特别是男的,除小名外都有一个相当于学名的汉名,这主要是为了适应社会交际的需要。但有一些地区,特别是本民族聚居区,如罗甸、望谟一带,不上学的一般不另取汉名,在礼尚往来的社交活动中,如需要记录名字时,尚未结婚的年轻人和没有小孩的人,一般在其小名前加姓氏,小名是单名的可根据年龄的大小在中间加上“老”“小”字样,如“罗老满”“陆小林”,等等;双名则只加姓氏,不再加“老”“小”字样。若是口头当面称呼,则需按关系亲疏和辈分高低,长幼有别,不能乱套。长辈对晚辈或兄姐对弟妹可直呼其名;晚辈对长辈或弟妹对兄姐则按辈分敬称,不能直呼其名,做到长幼有别,文明礼让。
第七节婚姻习俗
一、择配
布依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历史上布依族的婚姻缔结,早期是自由选择和凭媒说合两种方式并存。各个时期有所不同,同一个时期,各地区也不尽相同。据《大明一统志》载,当时是由男女自由择配,再由家长出面议定聘礼。也有些地区“婚姻用媒妁”的,这种由媒人说合,也可能经当事人同意,也可能是父母包办。之后,凭媒说合的就越来越普遍。到了明朝末年,由于汉族文化教育的影响和民族间交往的增多,许多礼仪都仿效汉人,如婚姻的缔结要经媒人说合,讲究门当户对,等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说是子女年纪较小由父母做主的包办形式,其实,即使是成年子女,父母做主也不一定征得当事人同意。如开州(今开阳)“婚……渐习汉仪”,即是采用了汉族的结婚仪式。但在贵州西部地区许多县,婚姻的缔结,仍然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方可成亲。民国初年《关岭县志访册·苗夷》说:“婚姻多自主”。到了民国29年时,仍是由当事人自己择定,然后求媒人去说亲,正如民国《册亨县乡土志略·风俗》所记载:“男女……互通情愫,自相择配后,始通媒妁”。可见这种婚姻形式介乎自由择配与父母包办之间,并且沿袭至今。例如黔西南自治州的贞丰县,男孩长到十四五岁时,父母就为他们物色对象,见到某家姑娘聪明伶俐,又很勤劳,生怕别人抢先,便立即与之定亲。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婚姻法的逐渐贯彻实施,多数地区的布依族青年男女一般都通过各种社交活动和本民族传统的“浪哨、浪貌”习俗,以唱歌、对唱等形式,自由选择对象,纯属父母包办的逐渐减少。
布依族历来是聚族而居,过去受各种传统观念和习俗的影响,一般都只能在本民族内部通婚,与外民族联姻的情况很少见。即使是本民族内部,也还有同姓同宗禁止通婚的规定。如安龙县鲁沟乡的余、贺、韦、陆四姓,镇宁扁担山地区的李、潘、梁、陈四姓和卢、马两姓,都匀市平庄乡的赵、何、骆、罗、杨,刘、孟、陆八姓,紫云县罗、李二姓,都被认为是同姓同宗,不能联姻。有的地区虽然同姓,但据说不是同宗,也可以通婚,如龙里县三元场地区的罗姓与贵定县盘江一带的罗姓,望谟县平绕一带不同宗的王姓,册亨县不同宗的黄姓等。另外,还严禁辈分不同者结婚,否则被认为是乱伦,同时也会引起亲戚之间称呼的混乱。当然,是否门当户对,家境如何也是联姻必须考虑的问题。
过去,由于盛行早婚,择偶多半由父母包办,联姻又多考虑门当户对,加上受同宗同姓不婚,异族不婚等影响,因此,流行着“姑舅表婚”“侄女赶姑妈”等婚姻习俗,出现亲上加亲等较为严重的近亲结婚局面。还有“姨妈亲”“背带亲”“童年亲”(指男女双方都是婴幼儿,由双方父母订立婚约)、“指腹为婚”(双方父母原是亲朋好友,在怀孕时期就相约,如双方各生一男一女,就匹配成婚)等形式。但在册亨县的新场一带,则有“嫁女去后家,关门档自家”(指姑表婚)之说,因而极少姑表婚。
二、婚姻程序
长期以来,布依族婚姻的缔结一般都要经过议亲、说媒、定亲、结婚等几个步骤。
(一)议亲
受汉文化影响,“命相说”在布依族婚姻缔结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某男家相中了某家女儿,在请人说媒之前,要先了解女方的生辰八字,然后请算命先生推算双方的生辰八字是相生还是相克,要不冲不克才去提亲。所谓冲克,是指男女双方生辰属相互相冲突,如属鸡的人不能和属狗的人相配,这叫“八字”不相合;又如属“火命”的人不能与“水命”的人相配,即所谓的“水火不相容”;属“金命”的人则应配“土命”的人,所谓“土生金”,等等。人们认为男女双方命运相生,夫妻才能白头到老,否则,就会成为短命夫妻。因而包办婚姻代替了自由择偶,即使有相爱的情侣,也不一定结成眷属。直到现在,个别布依族地区还很讲究这一套,“访八字”完成后,才请媒人去说亲。有些地区,在说亲前还有一个相亲的过程。相亲是由男女双方父母带着自己的儿女(如子女太小,就由女方父母决定),利用赶场、节庆日或走亲访友的时间,到适当的地方见面。男方称之为“看媳妇”,女方称之为“相姑爷”。相亲是布依族婚姻缔结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很受重视,认为是婚姻成败的关键。因而,女方有时为弄清男方的家境,甚至还要去登门拜访,所以有些地区流行“宁可葬错一座坟,不可错选一门亲”的俗谚。此外挑媳妇要看女方的品德、性格如何,是否会纺纱、织布、绣花、缝衣、做饭,是否会孝敬公婆和侍候丈夫等。女方则要求男方机智灵活、忠诚、孝顺、会耕田做工。即便是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自愿成对后,也要通过双方父母“相亲”后,才能提亲。
(二)提亲
布依族民间流行“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的谚语。说明媒妁之言在布依族婚姻缔结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提亲之初,先要托媒说合。媒人必须具备儿孙满堂、家庭和睦、德高望重、忠实可靠等条件。因此,大多是由亲朋挚友或村寨中有信誉和中年以上的长者来充当。做媒人是一桩辛苦的差事,因此在社会上很受尊敬。而媒人一般也都是尽心尽力、任劳任怨地去撮合成婚。
媒人有“走媒”和“坐媒”之分,男女均可,一般只要经过媒人双方的劝说,儿女的属相八字又相合,大多都能匹配成功。“走媒”受男方的委托,第一次到女方家提亲,无需带任何礼物,只要先找到“坐媒”商谈,再由“坐媒”向女方家长提亲。女方一般不轻易表态,往往推脱女儿年纪还小,只表示知道此事而已。第二次去说媒,如果女方又谦逊推脱,还需媒人第三次前往,并夸奖女方如何乖巧能干,又夸男方儿子如何有本事、会当家,等等。如女方有同意的意思,“坐媒”即转告“走媒”,“走媒”又转告男方家长。下一次“走媒”就得带上红糖和酒等礼品,和“坐媒”一道去女方家提亲。女方父母一般都要热情接待,留下吃饭,并将带来的酒斟给媒人喝。收下了红糖,酒壶也不退还,就算是表示同意,如果不同意,便将礼物退回。
媒人在双方家庭说合时,如果顺利,一般往返三四次就成功了,否则需要反复若干次。说媒多以红糖为礼物,反复多次,一次比一次带的红糖多。经过多次的了解,深思熟虑,才能决断。经双方父母同意后,还要让“坐媒”去征求本族中老辈和外祖父母、舅舅的意见,才能最后正式决定。
亲事确定下来后,男方必须准备好礼物、礼金,选择吉日,约请“走媒”和“坐媒”一道去女方家,称为交“开口钱”。女方将礼物分给家族各家后,各家分别招待媒人吃一顿饭,同时和媒人商量定亲酒所需的礼物。到此,媒人就宣告“提亲”大功告成。
(三)定亲
俗称“烧香”。男方的“提亲”得到应允以后,双方即开始频繁往来,加深感情。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便举行“定亲”仪式。由男方选择吉日,通知女方做好准备。那一天,男家请人抬着用大红纸封口的一大坛酒、若干块红糖(按女方家族户头,每户一块)、一盘用红纸包装的炮仗、一只大公鸡。另外,还要用红纸包好送给女方祖母的“抱孙钱”十多元,以及彩礼钱若干(根据男方经济情况而定)。男方送礼到女方大门口时,女方让抬礼品的青年进门后,便用一张八仙桌挡住门口,要客人先唱“开门歌”,才准进门。接着由家族中有威望的长者(或布摩)主持敬祖仪式,将男方送来的礼物摆在神龛前的桌上,杀鸡敬祖,鸣放鞭炮。仪式过后,彩礼由媒人交给女方家族长者,再由他转交给女方父母。这一天由女方家招待大家吃饭,席间边吃边对歌,表示祝贺,有的直唱到天亮,席间充满喜气洋洋的气氛。
第二天,女方父母把男方带来的礼物分送家族各户,由家族各户分别请男方客人到家吃一顿饭,俗语称为“吃转转酒”。最后又回到女方家吃“发脚饭”,客人方能回去。客人返回时,女方备有礼品,以衣服、鞋子、鞋垫、糍粑等相送。
在望谟一带,嫁妆由男方出钱,女方代办,聘金数目视男方家经济条件而定。女方父母、亲友也要赠送一些东西。过去有送四五十元的,有送七八十元的,多者在百元以上,现在则远远超过这些数目。在平塘一带,除送女家九十斤糖和糯米饭外,还要献鸡鸭给女方舅父和姑母。订婚后,准女婿每年还要给岳父家送一只猪腿和糯米粑及酒等礼物,以示孝敬。
有关“定亲”的习俗,各地大致相同,但做法却不完全一样,有的把几个仪式合起来一齐进行,有的则分开进行。叫法也有一些差别,如“接八字”,有的叫做“要八字”“讨八字”“背八字”等。有的把“讨八字”和订婚仪式一起进行,有的却先定亲,然后另择吉日“接八字”。
“接八字”是结婚之前需要履行的一道手续。“接八字”时间由男方通知女方。届时男方备猪一头、酒一百斤、鸡一只、红糖和糍粑若干,还有蜡烛、鞭炮、彩礼等,请媒人和亲友若干人送至女方家。猪、鸡杀好煮熟祭奠祖先后,举行“接八字”仪式。请来合八字的先生先写男的生辰,后写女的生辰,写好后交给女方家长,女家用红布包好,称为“鸾书”,与杀鸡祭祖时留下的鸡腿及12尺以上的青布,布鞋、两个瓷碗、两双筷子,全用提篮装好放在神龛前。由男家派去的两位少年,找机会把“鸾书”取走。男家取回“八字”后,要请族人吃一次“取八字”的喜酒。在镇宁扁担山一带“背八字”那天,祭祖完毕,宾主入席痛饮,至酣而止,此时酒碗常斟满而不喝,以表示喜庆盈余。当男家来客收到“鸾书”告辞时,女家还举杯劝酒,临出门还要再劝上一杯,这时男家一位管彩礼的长者,要向女家的舅父献上几块银圆,作为谢礼。